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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新时代民营经济政策思考
第650期 作者:□文/杨金鑫 时间:2021/2/1 14:29:31 浏览:235次
[提要]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在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国家对民营经济一直给予政策扶持与保障,然而社会上不时出现“新公私合营”、“民营经济退场”等论调,通过新时代民营经济政策的赓续性、创新性、时效性阐述,指出新时代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始终是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发展的,民营经济不仅不会退场,而且会越发壮大。
关键词:民营经济;政策;新时代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10月21日
受益于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从国际来看,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各国经贸摩擦时有发生,全球经济风险不断叠加,对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形成不利的影响。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换期,处于“三期叠加”的改革攻坚期,伴随着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民营企业受到资金与市场的压力愈发强烈,于是社会上不时出现一些民营经济退场论等错误舆论,因此从新时代党对民营经济政策的角度来阐明党对民营经济是一贯支持、鼓励的,并通过政策引导助力其高质量发展。
一、新时代民营经济政策的赓续性
1934年,毛泽东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营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之外,不但不加以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1949年4月毛泽东指出我们的经济政策概括为“四面八方”,即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同年9月,《共同纲领》中指出,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1950年春,毛泽东提到“不看僧面看佛面”,目前发展私营工商业,与其说对资本家有利,不如说对工人有利,对人民有利。同年12月颁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进一步推进私营企业的发展。1951年底到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中暴露出一些私营工商业的问题,党对私营经济政策开始限制。1953年三大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私营经济基本消亡。1958年的“大跃进”政策以及文革时期的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致使民营经济的发展停滞。
1978年改革开放,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党的十二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个体经济为公有制经济必要有益的补充,以法律政策的形式对个体经济予以肯定。1987年十三大指出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都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次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冲破了姓“资”还是姓“社”的诘难,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发展市场经济。同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平等参加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各类企业一视同仁。1997年十五大指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2002年党的十六大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10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新36条),在政策上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进入新时代,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扫清障碍。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2016年《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有恒产者有恒心,进一步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2017年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民营经济向更多领域发展。同年出台《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从七个方面着手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二、新时代民营经济政策的创新性
(一)减税降费,为民营企业松绑。减税方面,党中央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减少重复纳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为中小企业减少负担。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发布,截至2014年底,共计410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而且“营改增”试点已扩大到交通、物流、通信、技术、影视等行业。2016年仅通过“营改增”便实现了降低企业税负5,700亿元。2018年全国税务会议指出中国自2012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已累计减税近2万亿元,不仅打通了抵扣链条,而且扩大了税基、拉长了产业链,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降费方面,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指出要建立实施收费目录清单、严审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等。截至201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共计调整减少4项,共21项;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计调整减少56项,共31大项,涉及17个部门。
(二)明确市场准入,激发企业活力。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深入推进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进行规划。《决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消除隐形壁垒,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领域,并参与国有企业改革。2017年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持续跟踪、定期评估市场准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
(三)破解融资难题,助力企业茁壮成长。融资困难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重要特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民营企业的贷款份额却不足50%。一方面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起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是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竞争的有效途径。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指出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投资兴业。另一方面加强民营企业的融资力度。2013年《意见》指出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三个不低于的标准,即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2019年《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等。
三、新时代民营经济政策成效显著
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的国际环境以及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双重压力,党的民营经济政策的制定契合了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个体户、私营企业数量持续增长。与2012年底相比,2018年我国个体户数增长了80%左右,年均增长544.8万余户,私营企业户数增长了近两倍,年均增长约343万户。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与2012年底相比,2018年底个体就业人数增长了9,000多万人,年均新增就业1,510万人。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增长了11,537万人,年均新增就业人数1,922.8万余人。截至2018年底,全国10,000余万家个体户、私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3.7亿余人,占全国就业人数(77,586万人)48%以上,2019年吸纳就业人数更是超过了全国就业人数的52%。
(二)民营经济对外贸易投资势头强劲。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的严峻挑战,我国民营企业积极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努力培育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8年民营企业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额的48%,连续四年保持第一大出口主体地位。2018年民营企业进出口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9%,占进出口总额的40%,对年度进出口增长的贡献度超过50%。2018年,我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逆市上扬,占比超过六成,对外投资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凸显,境外并购活跃,成效显著。
(三)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从产业分布来看,以2018年为例,新登记个体工商户中,第一产业有46.53万户,在所有个体工商户中占比3.1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08%;第二产业有76.52万户,占比5.25%,同比增长1.51%;第三产业有1,333.34万户,占比91.55%,同比增长14.17%。从行业分布来看,2018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中,批发和零售业户数最多,有740.68万户,占个体工商户总量的50.85%,同比增长13.09%;其次是住宿餐饮业,有274.74万户,占比18.86%,同比增长9.65%;再次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有151.81万户,占比10.42%,同比增长6.05%。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国家对民营经济始终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发展的。新时代,国家的民营经济政策具有历史的赓续性、时代的创新性以及巨大的成效,要坚定战略定力,维持政策稳定性,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大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3]卿定文,程娜.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创新探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5(05).
[4]魏丽娇.我国减税降费的成效及建议[J].纳税,2019(31).
[5]高云龙.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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