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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审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分析
第665期 作者:□文/郭 丹 丁淑杰 时间:2021/9/16 13:48:29 浏览:442次
[提要] 2016年,我国发布“1504号准则”将关键审计事项加入到审计报告中,弥补了传统审计报告信息含量不足的缺点;但是,通过学者的研究发现,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实际情况却差强人意。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是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主体,因此选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披露的审计报告作为样本,从多方面分析其在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时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1年4月26日
一、引言
随着企业经营愈加复杂,在财务报表编制的很多领域都需要使用判断和估计,因此财务报告的复杂性有所上升。传统的审计报告只能向信息使用者传递审计师的最终结论,这种“合格/不合格”模式的审计报告已经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2015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新审计准则,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我国随即也在2016年发布“1504号准则”,引入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
关键审计事项将审计师认为在审计过程中最应当关注的事项展示给公众,使审计过程更加透明化,同时审计师可以在关键审计事项段发表自身对该事项的看法,能够传递给投资者更多有用的个性化信息。如今,距离新审计报告的改革已经过去四年,有学者研究指出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却并没有按照预想的方向发展,其披露的内容存在一定的“模板”。如果关键审计事项流于形式,那么审计报告所能提供的信息增量将微乎其微。
二、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
通过查阅1504号准则发现,审计师需要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内容主要有子标题、注册会计师将该事项选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的原因(即确认原因)、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即应对方式)。在说明对于该事项的应对方式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对以下要素进行描述:对已实施审计程序的简要说明、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以及对该事项的主要看法。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现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在其发展历程中经历过一次巨变,其最初创建于1945年,后于1985年重建,是我国成立最早的一家民办会计师事务所。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信事务所成为我国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总部在北京,分所遍布全国,承接审计、税务、咨询等多项业务。在本文的分析中,将选取2019年由大信事务所审计的158家上市公司(共163家,其中5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故不再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作为样本,对其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类型、确认原因以及应对方式进行分析,发现其在披露时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大信事务所在2019年审计158家公司,共披露337项关键审计事项,平均一家公司披露2.13项。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分析报告,2019年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量平均为2.03项,大信事务所披露的平均数量略高于行业平均数量。
通常情况下,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风险程度有所差异,因此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大信事务所2019年审计的公司共包括15个行业,各个行业之间披露的平均数相差无几,其中披露最多的是金融业,平均披露数量为2.67,这与金融业的不稳定性有一定关系,说明审计师对其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披露数量较少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平均披露数量为1.67项,最少的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平均披露数量只有1.65项。
虽说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但过少的关键审计事项所能带来的信息含量也是有限的,有学者曾研究过英国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数量均值,在4左右。与英国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数量相比,可以看出大信事务所保有一定的谨慎性。(表1)
(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类型。大信事务所在2019年披露的337项关键审计事项里可分为以下几个大类:资产减值与估计、收入确认、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资产账面价值、关联交易、公允价值评估和其他。根据表2的统计可以看出,大信事务所披露的资产减值比例达到43.32%,收入确认比例达到35.01%,其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类型高度集中于这两项。对于其他类型的披露只占据了很小一部分。这样高度化的集中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审计师披露的信息过于标准化,但也有可能是因为资产减值和收入确认涉及估计和判断,向来是审计师重点关注的方面。那么,大信事务所的审计师在大规模选取资产减值和收入确认的同时,是否披露了更多个性化信息,还需要借助后续确认原因和应对方式的分析。(表2)
(三)关键审计事项的确认原因。通过分析大信事务所在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确认原因时发现,这部分存在高度一致的行文思路。无论是资产减值还是收入确认,其披露的确认原因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索引,告知该部分内容在财务报告的具体位置,第二部分是对涉及科目的金额说明,第三部分是解释为何将该科目选定为关键审计事项。但第三部分的原因解释却存在大规模的雷同。
对于将资产减值选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解释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金额较大、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估计和判断。对于将收入确认选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也可分为四类: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存在可能被管理层操控以实现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对经营成果或利润具有重大影响。通过对原因解释的分析,可以看出大信事务所在确认原因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模板”,如对于ST宜化、德展健康和新乡化纤选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解释除了数据不同,其他方面基本一致。如果关键审计事项逐渐同质化,那么在阅读相关信息时并不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信息,审计改革也就逐渐失去了它的意义。
(四)关键审计事项的应对方式。通过分析大信事务所在应对方式的披露发现,大信事务所只简要说明了审计过程中实施的程序,对于实施程序的结果和对该事项的主要看法并未提及。同时,在披露的实施程序里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雷同。例如,在收入确认的审计应对里,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检查是否符合会计政策是必行的前两步,在同行业的公司里所实施的程序和语言表述也存在很大的相似性。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键审计事项存在的问题
(一)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完整性欠缺。在1504号准则中指出,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时需将其索引至审计报告中相关位置,方便预期使用者对具体的财务信息进行查阅。但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其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有的并未添加索引。例如,对钱江摩托的收入确认、存货计价及准备、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减值,对新筑股份的收入确认等并未见到索引。
(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形式单一。大信事务所对于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采用的是纯文字描述,只是在标题上进行了加粗处理,这样传达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其他版面并无不同,并没有突出其重要性。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如表格或者图形更加清晰、直观。在查阅其他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发现,有的会采用表格的形式进行披露,这样的披露方式更能吸引阅读者的注意。
(三)关键审计事项存在一定的模板化迹象。在大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只涉及到对事项的描述和审计应对,而在这两个方面,大部分披露的同类型事项也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并没有与被审计单位的特定情况进行联系,只是对官方语言的赘述。部分确认原因只是数据有所不同,其他方面均无太大差异,这样的披露与传统的审计报告相比并不能带来更多信息。而且,审计师也没有对该事项表述自己的看法,所能提供的个性化信息寥寥无几。
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键审计事项优化建议
(一)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双管齐下。好的审计报告离不开有力的监管。财政部、证监会等外部监管部门在检查审计工作时,应当加强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检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披露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的重视程度。事务所内部的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质量复核,选取有经验的人员及时对审计报告进行检查,这样的检查并不是意味着审计报告应当有标准化的审核指数,而是对不符合准则披露要求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
(二)丰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格式。通过上文的分析,大信事务所对于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完全采用文字描述,这样的文字描述不如表格清晰、直观。在披露过程中,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多生动的形式进行披露,比如说采用表格或图形的格式,吸引阅读者的注意,以提高沟通价值。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本身,能否正确地选取到当期最重要的事项进行关注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息息相关,能否将有用的信息传递给投资者也考验着注册会计师的文字表述能力。大信事务所不仅应当加强注册会计师对新审计准则的学习,也应当培养其沟通和写作能力。同时,应当鼓励注册会计师披露更多个性化信息,使信息使用者能够感知到更多信息增量。
六、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大信事务所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在数量上处于中规中矩的水平,类型上高度集中于收入确认和资产减值两方面,确认原因和应对方式相似度较高,可能存在一定的模板,审计师也未能传达更多的个性化信息。想要更好地发挥关键审计事项真正的价值,还需要监管部门、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多方面的努力。
(作者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唐建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审计报告改革评析[J].审计研究,2015(01).
[2]冉明东,徐耀珍.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改进研究——基于我国审计报告改革试点样本的分析[J].审计研究,2017(05).
[3]路军,张金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初步研究——来自A+H股上市公司的证据[J].会计研究,2018(02).
[4]尹蘅,李丽青.关键审计事项具有持续信息增量吗?——基于93家A+H股上市公司的分析[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9.16(05).
[5]柳木华,董秀琴.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特点——基于2017年上市公司新式审计报告的统计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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