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
|
|
公共/财税 |
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的影响 |
第678期 作者:□文/刘志强 王 聪 卢崇煜 时间:2022/4/1 17:50:26 浏览:321次 |
[提要] 基于1998~2017年我国省际面板数据,利用分位数回归、双向固定效应、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转移支付总体上对绿色发展存在U型关系,转移支付在跨越临界点前对绿色发展具有激励效应,但从2002年开始,以西藏为代表的地区开始以金字塔结构形式逐渐跨越转移支付临界点,对绿色发展产生阻滞效应。进一步进行中介检验发现,环保支出和产业结构是转移支付阻碍绿色发展的重要影响渠道。
关键词:绿色发展;转移支付;U型曲线
本文为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政府间转移支付对绿色城市建设的影响机制研究”(X21028)资助
中图分类号:F062.2;F81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1年10月31日
引言
绿色发展是破解中国“保增长、促减排”两难困境的关键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十四五”时期,推动绿色发展将逐步进入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低碳发展协同开展的时期。环境污染作为“有害”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单纯依靠环境系统自行调整无法扭转。而外部性的广泛存在造成污染治理的市场失灵又催生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规制模式的介入。拥有充裕的财政资金成为地方政府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条件,转移支付逐渐成为中央政府实现政策发展意图和协调地方政府发展行为的重要手段。
从近年来全国整体趋势上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决算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2007年的18,137.89亿元上升到2017年的65,051.78亿元,而二氧化硫污染排放量则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由2007年的2,468.08万吨下降到2017年的654.24万吨。那么,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背景下,中央对地方如此大规模的转移支付是否有助于加速绿色发展进程?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是助力还是阻力?其中的作用机制又如何?因此,本文收集1998~2017年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利用分位数回归、双向固定效应、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的影响,并探讨其作用机制,为完善中国转移支付制度和促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提供政策参考。
一、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说
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对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约束机制,增强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一般来说,转移支付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地方政府间的财力均衡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然而,中国区域绿色发展仍然依赖地方政府的推动,地方政府是其行动主体的关键。
一方面从理论上看:首先,资金规模的扩大能促进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正向激励地方政府的环保行为;其次,在地方政府重视环境保护的前提下,转移支付能够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对环保支出的投入力度。此外,转移支付能否对环境产生激励效果与政府激励方式有关。简言之,奖励型激励方式是鼓励区域间环境正外部性的供给;惩罚型激励方式是遏制区域间环境负外部性的产生。这两种激励方式都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对生态环保的责任感,助力推动绿色发展进程。
另一方面由于对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属于无条件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往往受到地方政府支出偏好的影响。地方政府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环保支出并不能在短期内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反而会造成当地财政收入的缩减,地方政府完全有可能将其用于教育、科学、医疗卫生等其他领域,引致环保支出的“挤出效应”,尚未有效形成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激励。此外,正是地方政府对经济高速增长存在亟待需求势必驱动其形成“GDP竞争”现象,进而导致地方政府在得到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后更倾向于将转移支付向工业部门倾斜,这将导致我国转移支付规模的扩张促使第二产业占比的提升,从而加剧污染量的排放,对绿色发展进程产生阻滞效应。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说:
H1:转移支付规模与绿色发展水平之间呈现U型曲线关系
H2:转移支付通过挤出环保支出对绿色发展产生阻滞效应
H3:转移支付通过变动产业结构对绿色发展产生阻滞效应
二、模型、变量与数据
为检验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的直接影响以及通过环保支出或产业结构对绿色发展的间接影响,本文基于前文理论分析以及借鉴温忠麟和叶宝娟、傅京燕等以及吴依楠、曹鸿杰和卢洪友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如下:
GDit=α0+α1TPit+α2TP2it+αjControlit+ηi+μt+εit (1)
Mit=β0+β1TPit+β2TP2it+βjControlit+ηi+μt+εit (2)
GDit=γ0+γ1TPit+γ2TP2it+γ3Mit+γjControlit+ηi+μt+εit (3)
模型中,GDit表示绿色发展,采用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其负向代理指标;TPit表示转移支付,选取中央补助收入与年末常住人口的比值衡量;Mit表示中介变量,包括环保支出(EEit)和产业结构(ISit);Controlit为控制变量集,包括经济发展(EDit)、财政支出(FEit)、社会投资(FAit)和人口密度(PDit),分别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支出、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平方公里居住的人数衡量;i代表截面维度;t代表时间维度;ηi代表地区效应,μt代表时间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αj、βj、γj为待估参数。
本文所用样本选自1998~2017年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相关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和中国统计局网站。由于环保支出数据在2006年以前存在缺失,故该变量只考虑2007年以后的样本。此外,为防止数据剧烈波动和数据间的异方差性可能对模型造成干扰,同时尽可能保证指标数据满足正态分布特征,故在具体估计时对变量取其自然对数。
三、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一)初步统计分析。图1使用散点图和拟合曲线分别描绘了污染排放强度与人均中央补助收入之间的关系。简单的趋势分析表明:人均中央补助收入对污染排放强度具有明显的先缓解再加剧的非线性作用。虽然上述观察得到的结论与前文的理论预期基本一致,这直观地部分印证了前文研究假说1,但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的直接影响以及通过环保支出或产业结构等间接影响绿色发展的机制是复杂的。下面将基于前文设定的计量模型进行更严谨的经验检验。(图1)
(二)基准回归分析。首先基于引入转移支付的平方项的模型(1)检验转移支付与绿色发展的非线性关系。考虑到分位数回归可以排除极端值干扰,同时考虑到基于不同的分位点能更加全面直观地反映条件分布的特点,故本文选取极具代表性的五个分位点进行回归,表1中列(1)~(5)报告了分别基于0.1、0.25、0.5、0.75、0.9这五个分位数得出的回归结果。
结果均显示转移支付的一次项对绿色发展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下均显著为负,而转移支付的二次项对绿色发展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下均显著为正,这验证了不同的转移支付规模对绿色发展水平产生不同影响:随着转移支付规模的扩张,绿色发展水平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即转移支付规模与绿色发展水平之间呈U型关系,假说1得到验证。(表1)
(三)稳健性检验。为验证上述结果的可靠性与准确度,同时为避免遗漏变量问题导致结果产生偏误,本文在控制部分变量的基础上采取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因Hausman检验结果显著(P<0.01),故模型(1)适用于固定效应估计。结果列于表1中第(6)列,实证结果与前文回归结果方向保持一致,说明本文对假说1的研究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在该模型中,保持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当转移支付规模TP跨越临界值0.353之前,转移支付与污染排放强度负相关,转移支付规模的扩张对污染排放发挥显著的抑制作用,成为促进污染减排的有效机制,此时转移支付的减排效应占据主导地位,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当转移支付规模TP跨过0.353这一“门槛”,转移支付与污染排放强度正相关,转移支付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污染排放量呈现递增特征,此时转移支付的污染效应占据主导地位,对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产生阻滞效应。
根据样本期间中国31个行政区转移支付规模统计结果,从2002年开始,以西藏为代表的地区开始以金字塔结构形式逐渐到2017年已有21个省份跨越转移支付规模临界点,对绿色发展产生阻滞效应。从整体上看,中国省域转移支付规模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和东北部地区,说明这些地区在绿色发展进程中面临着更大的减排压力,应当缩减对这些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本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尽快回到污染临界点左侧;而中东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处于U型曲线左侧,并未跨过污染临界值0.353。具体而言,样本期内西藏虽然属于稳定跨越转移支付规模临界点的地区,但也说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对于该地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并未形成积极性激励。
(四)传导机制检验:基于环保支出和产业结构的中介效应。前文已证实转移支付在达到临界值之前助力绿色发展,而在跨过临界值之后反而对绿色发展产生阻力,本文进一步检验环保支出和产业结构在转移支付与绿色发展之间是否存在中介效应。采用地方财政环保支出与年末人口的比值、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作为环保支出和产业结构的代理变量。根据温忠麟和叶宝娟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同时考虑到上述模型最优化,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如下检验与判别:第一步,检验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的系数;第二步,检验转移支付对环保支出(产业结构)的系数;第三步,将转移支付与环保支出(产业结构)同时对绿色发展回归。若前两步的回归系数以及第三步中环保支出(产业结构)对绿色发展的回归系数均显著,则环保支出(产业结构)的间接效应显著。若第三步中转移支付对绿色发展的回归系数也显著,则转移支付的直接效应也显著,具体结果见表2。(表2)
我们发现,环保支出和产业结构在转移支付与绿色发展之间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这反映的可能是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导致资金向工业等“以环境污染换取经济快速增长”的污染型行业倾斜,一方面引致政府对环保支出的挤出效应,不利于形成环保激励效应,不利于污染量的边际递减,反而影响绿色发展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并不断推动第二产业占比提升,促使污染排放量的攀升,阻碍绿色发展进程。假说2和假说3得到验证。
四、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中国31个行政区近20年的面板数据,针对转移支付与绿色发展的影响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在整体上转移支付与绿色发展之间呈现“U型”关系,转移支付在跨越临界点前对绿色发展具有激励效应,在跨越临界点后对绿色发展具有阻滞效应;此外,转移支付规模扩张导致政府挤出环保支出、阻碍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成为绿色发展的绊脚石。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政府支出监管,在转移支付过程中,以环境治理为导向,加大环保资金占比,强化该项支出的调控,促使资金使用清晰化。(2)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中国由粗放式发展模式向绿色发展模式演变,以降低对高污染行业的依赖性,这就对技术创新产生亟待需求,但这也是破解“保增长、促减排”双重困境的有效手段。
(作者单位:北京建筑大学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常纪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进“十四五”,建设美丽中国[N].人民日报,2021-09-28(007).
[2]曹鸿杰,卢洪友.中国纵向转移支付的生态环境效应[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0(04).
[3]缪小林,赵一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影响:资金补偿还是制度激励?[J].财政研究,2019(05).
[4]刘炯.生态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激励效应——基于东部六省46个地级市的经验证据[J].财经研究,2015(02).
[5]周黎.转移支付方式对地方政府环保支出的影响研究——基于省级面板数据分析[J].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2018(02).
[6]贺俊,刘啟明,唐述毅.转移支付、产业结构与碳排放——基于内生增长的理论和实证分析[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
[7]温忠麟,叶宝娟.中介效应分析:方法和模型发展[J].心理科学进展,2014(05).
[8]傅京燕,司秀梅,曹翔.排污权交易机制对绿色发展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08).
[9]吴依楠.转移支付推动了当地政府环保积极性吗[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20(1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