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智慧社区是指利用网络化智能平台,伴随现代化治理手段,以满足社区居民对于美好生活更深层次的追求,实现智治与人治的深度融合。本文通过讨论智慧社区多元共建背景下各方主体协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实现路径,进一步分析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这四类主体协同共治社区的困境,并提出优化社区多元共建、协同共治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智慧社区;多元参与;协同共治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年7月30日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智慧社区通过智能综合平台搭建,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充分激发各方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最大限度地挖掘社区资源,从而实现社区善治的目标。
一、智慧社区的建设进一步促进社区多元协同共治的实现
社区作为微型社会单元,是社会生活共同体的集聚地,是不同年龄结构、地域差异、性格特征等人群共同生活的场域。滕尼斯认为社区是人们基于本质意志而结成的共同体,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伴一起,休戚与共,同甘共苦,共同构成社区多元主体。因此,社区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力,在共享的前提下通过多元主体的整合,构成共同治理、共享资源、共生发展的社区共同体。近年来,随着视频识别、红外感光等科技手段在社区治理中的运用,智慧社区的建设正在兴起。住建部印发的《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对智慧社区的概念进行界定,认为智慧社区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区域内有关人事物等信息,统筹各类资源,以社区智能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提升社区治理效率,形成现代化社区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智能化的一种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创新模式。智慧社区的建设可以为实现多元共治提供智能平台,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社区实质是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和消费的场所,居民对社区的需求随着生产生活的丰富化也变得日益多元化,不仅表现为对社区基础性设施、安全性生活等低层次需求的需要,更表现出了对社区参与、自我价值实现等高层次需求的需要。只有社区居民这些必要的需求得到满足时,他们才会产生对社区的认同感。面对社区居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智慧社区能够通过智能平台的运用,来提供更加便捷化、个性化、智能化的社区公共服务类型,但这需要以社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前提。智慧社区的建设依靠网络化智能平台,可以打破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之间沟通的时空界限,让各方主体通过手机、电脑等移动设备实时地参与到社区治理过程之中,实现各主体之间的无障碍沟通模式。同时,智慧社区的建设为社区居民表达其真实的、深层次的诉求提供了途径,社区工作者也可以主动挖掘社区中潜藏的、多样的诉求。智慧社区通过监控、人脸识别等设备的使用,可以维护社区秩序,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通过实时图像监控、信息化系统的整合,使社区公共用房、公共空间、小区车位等共享使用有了可能,从而实现精准地匹配社区公共资源。另外,智慧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能够发掘社区居民的需求规律,做到提前感知提前部署,及时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配合协作,提升社区的治理效能。
二、智慧社区建设背景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困境
探究智慧社区的合作共建与协同共治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优化,最终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但是这需要以社区各个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为基础。有学者将社区主体划分为四类:政府组织主体、市场组织主体、社会组织主体、社区自治主体,具体见表1。但是,由于不同主体之间自身资源的差异和权力界限,导致他们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境。本文以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为例进行分析。(表1)
(一)政府主体缺乏灵活性。社区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帮助与监督,但社区的治理又需要政府给予一定自主的空间,政府如何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需要思考的。就智慧社区建设本身来说,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和资金支持,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其中,同时也需要一个具有统筹能力的组织来进行整体的布局安排,这时掌握最佳资源的政府往往成了选择。但是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政府主体表现得缺乏灵活性,习惯性采用硬性行政性手段或者大包大揽的方式掌控各项事务,不仅使得社区建设对政府的依赖性加强,而且压缩了其他组织能力行使的空间,使得其他组织呈现出“有劲使不出”的困境。这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组织的负担;另一方面影响了各个主体间协作共治局面的形成。
(二)社区居委会任务繁重,缺少专业人才。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中坚力量。作为自治组织的居委会虽然并没有实权,但是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却承担着双重任务。一方面代表政府承担一部分行政职能,是政策由上到下的传达者,同时承担着上级的各种考核任务;另一方面又是社区居民的代表,是社情民意由下到上的反馈者,同时还要面对社区居民各种“急难愁”的问题,因此处于“夹缝”中的居委会承担着无限责任,面临着无限问题,难以抽身与其他组织之间进行合作交流,不利于共治格局的形成。而且居委会囿于自身条件资源有限,薪资待遇不高,很难吸引到专业人才扎根于社区。而智慧社区的建设需要掌握相关信息技术的社工人才参与到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以此来保障平台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居民诉求的有效处理。然而,当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普遍工作任务繁重,接受新事物、学习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因此难以实现智能技术的熟练使用,智慧社区“智”的优势也难以显现。
(三)社会组织力量边缘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有助于实现社区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社区中的社会组织多是一般性的文体娱乐组织或者公益慈善组织,组织类型过于单一,而且这些组织由于自身资源的限制,一般都难以实质性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之中,因此组织效用很难在治理过程中得到体现。这一特点在以智能平台建设为基础的智慧社区中体现尤为明显,原因在于这些“草根型”社会组织一方面因为自身一般没有强大的资金或者技术来支撑,使组织能够参与到智慧平台的建设工作之中,从而很难在社区治理中拥有话语权,导致自身无法参与到多元主体协商之中;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人员组成结构复杂,文化层次差异性明显,这不利于组织掌握智能平台的操作技术,而且这些社会组织的成员一般是以放松娱乐为主,并没有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因此,社会组织在智慧社区协同治理中很难作为一方主体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之中,边缘化明显。
(四)社区居民参与程度低。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最庞大的群体,其参与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区治理的现实效果。传统社区居民由于时间、地点等因素的限制,对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较低,而智慧社区模式的出现,打造了线上的智能平台,建成与社区居民沟通交流新的桥梁,形成线上加线下双链参与渠道,打破了时空的界限。但是在实际治理中发现距离社区居民真正参与还存在着一些困难。首先,社区居民缺少对于智能平台的了解与运用,对于平台的实用性存在质疑,不会把线上平台作为解决问题的首选。其次,智能信息技术自身的排他性阻碍了一部分社区居民的参与。一些不会使用手机、电脑等其他类智能产品的居民,由于缺乏线上的渠道反映利益诉求和价值偏好,使得他们被忽略,会降低这一部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三、实现智慧社区建设下多元协同共治的方式
智慧社区是以大数据、物联网、5G等现代化智能手段为基础建设而成的,这些科技手段在技术层面推动社区治理效率的提升,实现社区“智治”。同时,社区的多元共治目的是为了实现社区治理的高效协同,使智慧社区在“双治”融合基础上向着治理现代化迈进。
(一)连接多元主体“智能”通路,保障数据有效运行。智慧社区从建设到治理都强调发掘“智慧”的价值,使各类智能化平台发挥最大效用。同时,多元主体参与治理也是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必走之路。因此,多元主体参与和“智慧化”融合的治理模式是提升社区治理效率的最优选择。运用该模式首先要在技术层面打通多元主体的连接通路,通过建立完善的智能平台体系,尽可能地简化操作模式,为不同主体使用智能化技术奠定基础,实现技术与治理的深度融合。其次,要保障数据运行。数据使用、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是智慧平台运行的基础,通过建立高效的数据运行机制,实现数据为人所用。同时,可以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动不同社区主体之间数据接口的互联共享,充分运用数据“活性”,让各方主体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之中,有利于共治格局的形成。
(二)发挥政府组织主导作用,丰富智慧社区功能。政府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占有绝对性的地位,通过对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整合,实现社区治理主体的联动协同,将智慧化贯穿社区治理的全过程。首先,政府要转变行政主导的角色定位,充当不同主体之间的“黏合剂”。在智慧社区的建设中不同主体间因为信息和资源的不对等,难免会发生摩擦,这时政府主体作为绝对能力者要善于调节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援助等“软手段”,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共治格局的形成。其次,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社区智慧化设备的供给,在基础设施层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社区的全面智能。通过制定标准、购买服务等措施,积极联入第三方市场平台,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的多样性,来丰富社区的智慧功能,更进一步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社区治理高效化。
(三)加大社区信息化人才培养,推进社区治理智能化。智慧社区模式是以专业化信息人才为支撑,推进治理的智能化,因此要加大对社区居委会专业人才的培育。首先,建立完善的社工人才培养机制,采用分层分级的模式进行针对性培训,强化智能设备的操作导向和应用导向,通过实际岗位的锻炼,提升利用智能化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设立合理的薪酬奖励制度,适当提高岗位薪酬待遇,吸引专业技能人才走向社区,充分发挥智能设备的优势。最后,挖掘社区其他主体力量,减轻居委会工作负担。其中,社区网格员就是很好的选择,现在社区基本都配备了专职网格员来承担一些社区巡查、数据收集、文字记录等基础性工作,通过智能平台的设计实现与网格员手机、电脑等互联互通,快速实现通知下达、信息收集、事务报备等任务,以缓解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让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处理社区治理事务。
(四)培育多元化社会组织,打造智慧社区发展空间。随着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组织的运行模型逐渐完善,组织类型也变得丰富多样。而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强调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社区组织结构,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第一,吸引多元化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到社区。单一型娱乐性社会组织已经难以满足要求,要加快动员市场上各类社会组织、NGO等团体根植于社区之中,尤其是一些科技类、智能类、网络类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不仅可以丰富社区的组织类型,而且可以给予智慧社区在建设上一定的技术支持,更有利于实现与社区智能化平台互联互通,增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话语权。同时,有利于实现于社区其他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共治格局。第二,培育社区自己的社会组织。以社区居民的趣缘性为出发点,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智慧社区建设的背景,利用现代化科技力量,打造社区中的第三空间,真正创造出根植于社区的社会组织,基于兴趣、志愿等构成的社会组织是体现社区公共性的重要载体。
(五)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智慧社区治理效能。社区居民能否积极地参与社区治理是有关社区协同治理能否实现的关键。首先,要体现科技的普惠性,让更多居民可以参与到智慧社区治理之中。可以简化智能平台的操作程序,设立专门的简便板块,让不擅长使用智能产品的群体也可以参与。还可以通过社区大屏显示的方式,让不会使用智能产品的居民可以及时了解社区公共事务,通过智能语音助手等来了解这部分居民的诉求。其次,可以通过引导居民多利用智慧平台反映日常生活问题,提高对综合智能平台的利用率,让社区居民意识到平台使用的好处,进而实现居民主动嵌入平台,与其他主体完成线上的互通,体现智慧社区的优势。最后,要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社区居民认识到他们才是社区的主人。可以在智慧平台上开发一些小程序、App等来举办一些线上活动,例如“社区事务我参与” “争做社区治理第一人”等。通过设置合理的奖惩制度,让社区居民在娱乐的同时强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真切感觉到自己作为社区的一分子,有义务主动承担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
综上,社区治理涉及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的利益,为了实现社区治理的最优化,就需要多元主体通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自身组织的能力,为社区治理“添砖加瓦”。社区的智慧化建设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流程优化等手段,充分地调动各方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格局的形成,有利于提升社区治理精准化与精细化。本文主要讨论了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这四类主体在参与智慧社区多元协同共治过程中的困境,并且针对每个主体提出了优化协同参与的策略。但是其中缺少了对于社区中市场主体的讨论,而市场主体在社区中的角色定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对这一部分主体的研究也需要进一步深入。
(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滕尼斯.F.共同体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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