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以边疆红果品合作社为案例,运用新经济发展理论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合理性,运用契约理论、博弈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分析合作社建立、运行、发展过程中的困境,再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农民合作社和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内部融资前后的成本与收益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兵团经济发展实际,提出新型合作社建设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益;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年9月6日
本文以边疆红果品合作社为分析对象,阐述当前兵团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连接农户和市场的重要桥梁,然而农民合作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受抵押资产缺失、金融机构与农民合作社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严重不足,金融支农产品难以满足农民合作社资金需求,资金缺乏和融资困难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瓶颈。
新型农村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经营中最重要的经营主体,全国各地已涌现各种各样发展成熟的新型合作社。而新疆,尤其是南疆,新型合作社起步较晚,发展不成熟,因此研究新型合作社建设问题,对农民增收致富、促进新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案例介绍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阿拉尔市边疆红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3月,由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尤良英尤担任理事长,监事会成员15人,社员108户,带动农户1,563户。合作社的理念:由数量转质量,由果品变成商品再到礼品。
(二)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社员开展果树、蔬菜的种植,组织采购,购买社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 、加工、销售、贮藏成员种植的果品、蔬菜,为社员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组织社员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合作社的果品包括:苹果、红枣、核桃、枸杞、葡萄干。
(三)合作社的作用
1、将农民组织化管理,增强对抗市场风险的韧性。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前整个世界经济环境处于波动不稳定期,而农民获取经济信息的渠道有限,自身农产品的数量少、规模小,单兵奋战难以抵抗市场经济的波动。最近几年,果品市场价格波动巨大,紧俏时灰枣收购价10元不等,市场行情不好时,灰枣收购价2.5~3元,造成很多连队职工把枣树砍了种植棉花。农民个体无法抵御剧烈的市场波动,尤良英牵头组织组建合作社,抱团取暖,共同致富,一起抵御市场风险。
2、通过合作社经营二次分利,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根据最新农业部对农产品产业链调查表明: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中,其中的种养环节,农民不但投入多而且整个生产周期长,特别是在新疆南疆,一年一熟,加之还要抵抗恶劣的自然灾害,种养获得的利润不理想。这种不稳定性的获利会打击到农民的种养积极性,进而影响农产品的质量,从而使得利润又减少,种植户就一直处于这种恶性循环之中。而从事加工和销售环节则利润稳定,获取的利润相对要高。一是返还利润。农业专业合作社平台是专门对农产品进行加工销售的场所,如果能让农户参与其中,就可以实现将这部分的利润返还到农民手中,进而提高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二是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本身具有的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要求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政府通过介入农产品的加工端和销售端进行调控,对农产品进行价格补贴,来确保农产品的价格能够相对稳定,进而确保农产品生产的稳定。三是构建互助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依然以农户为主,而且能进能出,这种在加工端和销售端搭建的互助合作平台,既可以为农民增收,又能保证农户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继承和发展有分有合双层经营体制。
3、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主动作为,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认识到农民合作社是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副食品供应的前哨兵,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力量,以农民为主体,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深入介入“三农”,使农民和政府的积极性在农业合作社中充分发挥。
(四)合作社增收途径的积极探索
1、提高农产品质量。目前国家正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进行供给侧结构改革,而农产品的质量就是农业的供给端,只有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的价格才能得到保障。合作社当前采取的有效手段有:一是扩大树的间距。将树与树之间的距离扩大,由2.3米扩大至4.1米,这样可以增强树的光合作用,方便机械作业,节省人工成本,因为距离大,果子受到照射面多,果子更大更甜。二是打造绿色无公害食品。施肥采用种的青草或油菜,或者在里面养殖鸡鸭猪等牲畜,用其粪便进行施肥,采用反光条或者假人来驱赶飞禽,采取生态性防护措施,保证生产过程绿色无公害。三是采取“高校+农村合作社”的方式,成立农科学子实践基地,通过教授的专业指导,切实提高农户的专业化种植水平和种植技能。
2、打造农产品品牌。一件商品的价格受到品牌效应的影响,通常品牌影响力越大,商品的价格更高更稳定,而农产品也不例外。首先,目前合作社已申请绿色认证,创立尤枣品牌,由产品变商品,再由商品变礼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其次,向国土局申请农用地转用,办理规条书,将土地性质转变为工业性质,做工业企业加工,做大做强尤枣品牌。
3、打开农产品销路。目前合作社正在采用“电商+合作社+农产品+农户”的方式进行销售,而不仅仅是通过客商收购。另外,合作社在重庆等地建立销售点,并通过参加全国各地的农品会、产销会、文博会进行推介,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新型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
4、引进全新的农产品品种。南疆光照时间长,温度低气温高,昼夜温差大,而第一师十三团地处塔里木河流域,水源充足,这种良好的区位条件适合多种果树的生长,例如合作社从内地引进全新的苹果品种——红色之爱,果皮与果肉全是红色的,卖出每公斤50元的价格。
(五)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社员受到小农思想制约,契约精神不强,增加管理难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很多社员,由于知识文化有限,同时受到小农思想的影响,契约精神不强,虽然入社都会签订协议,但是只要合作社亏损或者回款慢,就想要退社或者索要赔偿,给合作社管理增加了难度。2022年新疆受到疫情影响,外地客商不能及时到达阿拉尔市,眼看各类果品要面临滞销,社员不团结一致去寻找新的销路,一心想着自己利益受损,只是一味地责怪合作社。因为合作意识不强、没有契约精神、目光短浅、内部治理不完善,常常让农业合作社难以为继。
2、内部管理运行不规范。在农业合作社的内部表现为规章制度不够具体细致,缺乏可操作性,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对社员约束性不强,社员入社退社随意,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召开不规范。
3、合作社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撑,农产品利润不高。产品的深加工程度会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进而影响产品的利润,通常而言,产品的深加工程度越高,价格越高,利润也就越高。目前,十三团大多数的农业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资金和技术的缺乏,都是进行简单的初加工,进行简单的清洗、分拣、包装,农产品的价值得不到充分地挖掘,导致社员的收益只是比普通农户的收益高一点,得不到更高的回报率。
4、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截至2022年8月,第一师共有各类农工专业合作社1,371家,但是目前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对农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具有滞后性,2019年7月兵团才出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服务政策也是欠缺的,不能满足合作社发展需要,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只能自己解决,难以找到相关政府扶持政策作支撑,若遇到大的市场风险,难以自保。
二、理论分析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是对制度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继承和发展,制度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同时在交易成本的分析上也有重要阐述。交易成本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为达成交易的目的而产生的费用,例如交易双方在讨价还价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为防止上当受骗而采取的防护措施、广告宣传等都是交易成本,因为其范围广,所以比较难定义。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等,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这些理论被广泛用来分析合作经济组织,从不同角度论证合作经济存在的必要性。
(二)契约理论。契约理论是指在市场交易固定的前提下,来研究市场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经济行为和结果。由于市场交易的复杂性,没有统一的模型能够涵盖所有交易的类型,因此形成不同的契约理论学派。按照Brousseau、Amp、Glachant(2002)的观点,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激励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现在这三个分支成为合作社治理不可或缺的理论工具,三者互不取代、相互补充,激励理论是核心理论。随着经济的发展,激励问题随着劳动分工和交易的出现而产生。人是动机驱动型,做事有目标,而人的需要又会决定人的目标,而激励正好强化、激发人的行为。激励理论在合作社或者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它很好分析了合作社业绩提高的原因,以及什么样的激励机制才能促进合作社业绩的提高。不完全契约理论是由格罗斯曼和哈特、哈特和莫尔等共同创立的,又被称为GHM(格罗斯曼-哈特-莫尔)理论或GHM模型。中国学者称其为“不完全合约理论”或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表明:人们的理性是有限的,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是有限的,交易事项充满不确定性,这导致拟定完全契约的不可能性,因此不完全契约在市场中是普遍存在的。不完全契约存在普遍性,因此也存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我们可以用此分析农民合作社现在订立的契约,研究契约设立的合理性以及不足之处,是否存在内耗、治理结构是否合理,从而合理利用有效的激励方法,改善内部剥夺,有效扭转合作社社员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合作意识欠缺、契约精神差等给合作社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博弈论。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和中国古代田忌赛马类似,指对弈的两人充分调整对战策略进行内部的最佳优化,达到取胜的目的。博弈论是对个体的行为进行推测,来对照实际行为,研究最优策略。在传统博弈中,认为参与游戏的人是完全理性的,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且判断和决策能力一流,同时还认为参与者的收益函数和博弈结构都是共享的,这些假定显然不切合实际。近代生物学家根据生物的进化规律对传统博弈论进行了改造,经济学家则又借鉴生物学家的思想根据经济学现象演化博弈论的发展,形成演化博弈理论。演化博弈理论确信理性是有限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史密斯与普瑞斯提出了演化稳定策略,推动了演化博弈论的广泛运用。20世纪80年代,演化博弈理论被引入到经济学,用来研究社会制度变迁、产业演化等,取得巨大成功。
(四)集体行动理论。曼库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深刻阐述,因为集体中“搭便车”现象的存在,所以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不一定产生集体行动,由于集团利益共享,因此有社员不劳而获,这样就能得出一个理性的人为了成本的节约是不会参与到集体中来的。所以,为了改变这种“搭便车”的现象,奥尔森设计了一种强制性和“选择性激励”的组织策略,对比可知,前者是通过集权的方式给集团成员施压来让成员参与集体行动,后者则是既有奖励又有惩罚,二者相结合,赏罚分明。集体行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贯穿人类发展的始终,只要存在个体无法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就存在集体行动的可能。社会科学领域离不开集体行动这个分析工具,来分析是否在集体中存在“搭便车”的现象,例如制度变迁、社会运动等都属于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目标而开展集体行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合作社的创始人和农民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农民为了提高个人的成本-收益配比,就可能出现“搭便车”的现象,社员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为了避免这个现象,就应该形成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来约束社员“搭便车”的行为。
三、农产品供应链参与主体融资效益分析——以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为例
(一)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成本。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是农产品供应链融资的重要参与者,在农产品采购环节从外部市场采购原材料,需要耗费原材料质量控制、价格协商等交易成本,假设交易成本为C1;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后,与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采购合同,对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假设龙头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的交易成本为C2。
(二)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企业收益。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前,在外部市场采购原材料,由于农户生产经营分散,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和市场供给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原材料供应不稳定,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和质量。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后,对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了原材料质量,稳定了原材料供给。假设农产品质量收益函数为 M=Q(q),且q为农产品质量合格率,农产品质量收益函数为q的单调递增函数。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在外部市场购买农产品的合格率为q1,收益函数为 M1=Q(q1);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购买农产品的合格率为q2,收益函数为 M2=Q(q2)。
(三)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内部融资成本收益模型。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后采购原材料,支付的交易成本为C2,收到农民合作社支付的利息 r2,获得的农产品质量收益为M2=Q(q2)。在外部市场采购原材料,支付的交易成本为C1,获得的农产品质量收益为M1=Q(q1)。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前后的收益差为:P=M2+r2-C2-(M1-C1)=Q(q2)-Q(q1)-C2+C1+r2
当P>0时,表明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实现价值增加,应选择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当P<0时,表明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在外部市场实现价值增加,不会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
(四)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成本与收益模型分析。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通过与农民签订合同,对农产品质量提出相关要求。农民合作社按照合同约定,在农产品生产中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和供给稳定。而在外部市场采购农产品,农产品规格和质量参差不齐。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后,农产品合格率q2>q1,由于农产品的合格率与农产品品质成正比例相关,所以农产品的合格率越高,农产品的质量收益越高,即 Q(q2)>Q(q1)。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在外部市场上采购农产品,交易对象一般为农户,农户生产的分散性使采购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增加了农产品甄选和交易成本。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后,与农民合作社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稳定了原材料供应,通过日常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了农产品质量,节约了农产品交易成本。所以,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后获取原材料成本较低,即C2<C1。
综上所述,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的收益差P=Q(q2)-Q(q1)-C2+C1+r2>0,表明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后获取的收益大于外部市场获得的收益;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稳定了原材料供应,提高了原材料质量,增加了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整体收益。
四、建议
(一)完善新型合作社内部制度
1、完善章程制度。合作社章程应该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作为合作社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合作社章程对合作社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合作社成立的基础,也是合作社赖以生存的灵魂。合理的章程制度有利于约束社员,农民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头脑风暴法等方法集思广益,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加强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
2、健全组织架构。社员进入组织要服从组织管理,而一个好的组织架构可以加强对社员的约束。农民合作社应该按照要求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分别履行好议事决策、日常执行、内部监督等职责。规范经理选聘程序和任职要求。进一步规范入退社制度,详细制定社员分红级别,用利益牵制每个社员。
3、规范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社必须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合理分配收益,要求农民合作社依法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所在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4、加强登记管理。农民合作社要按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按时报送年报、年报中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范围。
5、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是破解融资困境的新模式。根据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前后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以农产品订单作担保,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缓解了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资金缺乏和融资困境。十三团边疆红果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供应链获得了优质的原材料,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价值,农产品供应链融资的参与主体实现了互利共赢。
(二)优化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外部环境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是合作社发展中关键的一步,它保障了合作社的合法市场地位,明确了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基础。同时,为顺应合作社的发展规律,政府应从财政、金融等角度以法律的形式对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做详细的规定。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振兴乡村,而农民合作社有利于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生活好起来,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加快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合作社的服务和指导,利用政府的优势,给合作社收集市场信息,为合作社招客商,打开销售渠道,打造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3、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对农民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开发适合农民合作社的担保产品,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产量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等农业保险品种。探索构建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
4、落实用地用电政策。明确农民合作社从事设施农业,其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农用地管理。落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
5、建立健全科技服务。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分期分批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依托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育,培育社员合作和契约精神。鼓励支持普通高校设置农民合作社相关课程,农业职业院校设立相关农民合作社专业或设置专门课程,高校教授到合作社定期进行技术指导。
综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既需要苦练内功,也离不开良好的外围环境支持。在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影响组织成员合作策略的选择,导致了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合作社的外围环境主要靠政府来建设。结合当前兵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际,政府要做到:一是完善法律法规,通过各级法规政策的配套来规范合作社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通过法律保护,引导其他市场主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和保障。二是调整扶持政策和方向,要将合作社的项目、收益、内部治理和分配制度等结合起来考虑是否给予资助,而不是仅仅以项目的形式给予资助。要逐渐减少货币资助的范围,转而以构建服务平台,为合作社提供信息、技术、咨询、评估、审计等服务作为政府扶持的重点。
(作者单位:塔里木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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