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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互联网+”背景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
第704期 作者:□文/谢 敏 张梦云 时间:2023/5/1 15:03:23 浏览:402次

[提要] 在政社合作不断深入过程中,社会组织管理面临着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不足、资源整合和信息沟通效率低、社会组织监管不充分等困境。“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现有管理观念和方式产生巨大冲击,社会组织管理获得变革空间,并且政府政策的支持、互联网技术的有效支持和社会组织监管的需求为应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提供了可行性。民政部门应主导建设集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数字资源服务平台,从建立社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和构建多元监管模式等入手,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效能。

关键词:“互联网+”;社会组织管理;管理路径创新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危机介入导向下的社会工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20JGB222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92

引言

十九大以来,社会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优势不断得到凸显,使基层政府以更加开放与主动的态度与社会组织展开合作,以提升治理效能。随着政社合作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发展进入了迸发期,促使政府也在不断探索社会组织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在政府的号召下众多社会组织通过筹备物资、对抗谣言以及安抚人心等方式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促进了国内疫情形势的持续向好。但是,疫情的爆发与持续也暴露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时的问题与缺陷,比如资金来源受限、业务模式受限以及运作机制不畅等,给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在政社合作不断深入的过程中,社会组织管理这一研究议题引起了学界的热切关注与持续讨论。回顾已有研究文献,目前学者们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回顾和考察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深入展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轨迹。二是从新的视角分析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变迁,解读管理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比如,王雁红运用路径创造理论诠释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变迁过程中更多地体现为“叠加”而不是“摒弃”;张超从国家建构社会的视角出发,认为制度变迁背后的制度逻辑为基于风险可控基础上的治理绩效。三是基于时代背景提出既符合社会治理趋势又符合社会组织发展规律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林兵等提出在面临公共物品供给的垄断与公共物品需求多元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时,政府应通过“吸纳嵌入”环境的策略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陶传进等人依据社会组织功能的不同,提出社会组织管理应该是分类支持,不能一概而论。

通过对文献的整理发现,学者们主要是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两个角度分析社会组织管理面临的形势。然而,网络时代给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有学者认为互联网技术以客观的信息技术为支撑,能够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监管的有效性。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运用减少了传统科层制的层级,管理层级呈现出扁平化的趋势。这种扁平化的管理层级,不仅可以增加社会组织管理的幅度,而且能够提高管理的效率。社会组织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也可以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面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时,能够快速实现物资调配和信息沟通。因此,本文在揭示目前社会组织管理面临的困境基础上,呈现出“互联网+”背景下社会组织管理的新特点,并提出社会组织管理的创新路径,为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管理提供战略性的对策建议。

一、社会组织管理面临的困境

(一)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不足。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不足主要体现为横向部门间的协同度较低和民政部门管理能力建设不足。首先,在我国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下,部门间权责界限模糊,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参与社会组织管理的部门间难以形成合力。目前,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取消了业务主管单位,其他政府部门都认为民政部门肩负着社会组织监管职责,这也造成业务主管部门会以未参加登记为由,消极对待社会组织管理。其次,现阶段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和双重管理制度并行,民政部门负责的社会组织行政事务增多,但是其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并没有随着行政任务的增加而扩张。在民政部门,行政人员不仅要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与年检,更要承担社会组织日常活动监管和社会组织党建等一系列行政事务。因此,行政事务的增多给民政部门带来了巨大压力,导致民政部门的管理能力不足以应对。

(二)资源整合和信息沟通效率低。长期以来,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各自为政,条块分离”现象严重,资源整合和信息沟通效率低下,共享程度低,该困境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尤为突出。疫情爆发初期,社会组织资源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报告等方面渠道比较分散,存在“信息孤岛”,民政部门难以有效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发挥最大合力。目前,各地社会组织信息仍处于上下不统一、互相不知晓的状态,各级政府部门信息沟通不畅。除此之外,社会组织信息主动公开不够,社会组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中公示的项目和活动信息长期以来更新速度较慢,甚至不更新,远远无法满足公众查询相关信息的需求。

(三)社会组织监管不充分。在互联网时代,社会组织的行为更加具备隐蔽性,给社会组织监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近年来,社会组织不断出现信任危机,例如“郭美美事件” “武汉红十字会事件”,这些事件直接反映出的社会组织监管问题严重影响了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社会组织监管举措不到位、负面新闻频发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组织信任危机给我国公益事业发展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一方面的原因是传统监管手段面临挑战。现行的社会组织监管方式主要是以年度检查、负责人约谈和抽查审计等方式,但是部分地区的年检制度存在设计缺陷,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不论社会组织规模大小都“一刀切”进行年检。另一方面是监管渠道不畅。目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存在困难,由此导致自上而下的政府部门监督难以落实,另外公众监督的意识淡薄,因此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

二、“互联网+”社会组织管理可行性分析

(一)政府政策的鼓励。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宏观政策支持,20189月民政部制定了《“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依托“互联网+”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方案》为互联网技术与社会组织管理的融合提高了方向,主要包括优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服务、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与公众查询、运用互联网手段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引导社会组织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和互联网传播水平。民政部主导颁布方案旨在积极倡导各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网络平台,通过推动互联网与传统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组织服务。显然,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在我国已经具备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二)互联网技术的有效支持。对于诸多在传统管理模式下难以实现的突破时空限制而又高效协同协作的管理需求,在如今成熟的网络信息化技术支持下,实现社会组织扁平式一体化管理成为可能。互联网技术将实现更加稳定快速的全面覆盖,云计算模式提供了优质的可扩展计算、存储、网络访问等服务,任何人都可随时随地提供或使用各类信息。在此基础上,利用成熟的网络及移动应用开发技术,为政府部门“量身定制”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使得各类用户能够快速、准确、全面地获取和提供社会组织信息,助力政府部门实现社会组织高效管理,并且能够以此为基础形成智能化管理的格局,实现管理的精细化。

(三)社会组织监管的需求。传统的社会组织监管的主体较为单一,而且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高度的防范和管理大大降低了社会组织的自主性。然而,运用互联网技术升级优化社会组织监管,凭借互联网技术的开放和包容,能够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组织监管,满足各主体的监管需求,重塑社会组织监管生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通过信息技术与传统实体的结合,能够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监管模式。其中,由拥有技术优势的互联网企业为社会组织监管提供信息技术平台;社会组织以监管平台为依托,实现与服务对象、业务支持者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对接;公众则是应该强化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到社会组织监管过程中。

三、“互联网+”背景下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路径

在互联网技术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民政部门应该主导搭建集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数字资源服务平台,通过智能化的公共服务,加快打造社会组织管理新局面。该服务平台能够协助政府、公众等及时了解社会组织最新发展动态,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并最大限度地促进信息流通,实现社会组织资源的共享共联。

(一)建立社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更好地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克服“信息孤岛”带来的信息碎片化和不完整等问题,民政部门应该做好顶层的统筹规划和系统安排。一方面民政部门应该对各地各类的社会组织进行深入调研,建立包括登记信息、行政许可、年检报告、行政处罚、财务公开、评优获奖、登记评估、组织宗旨与使命等信息的社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同时,社会组织需要在该数据库中定期更新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财务报告、人员安排等信息,实现社会组织透明化运转。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最重要的是目的就是让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掌握各个社会组织拥有的人员、物资及专业技术,便于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动员相应的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避免物资调配等混乱情况发生。另一方面我国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研究数据库,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组织研究者的研究深度和广度。因此,社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应该汇集社会组织的各种研究数据和学术文献,能够满足社会组织研究者一站式查询社会组织相关资料的需求。将该数据库打造成为有数据权威性、学术影响力和行业广泛认可的行业研究平台,为社会组织行业的理论和政策研究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性数据,为中国社会组织行业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组织教育精准发力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二)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平台。社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是联结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则是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平台。首先,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可以加强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沟通,促进相同业务内容的社会组织加强彼此间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以提高服务能力和公益竞争力。不同业务内容的社会组织可以在该平台内拓宽业务内容,实现公益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优势互补,同时该平台也突破了地域间的限制,不同地区的社会组织也可在该平台上寻求合作,能够促进全国社会组织均衡发展。其次,民政部门应该依托该平台加强典型宣传,一方面能够使社会各界重视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到社会组织活动中;另一方面能够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可持续地长期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积,从而营造出社会支持、关心社会组织的良好氛围。最后,社会组织交流平台也为社会组织对接社会公益需求提供了洽谈渠道,供双方发布、查询和使用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为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支持,使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做大规模、做响品牌。

(三)构建多元监管模式。“互联网+”背景下构建的社会组织多元监管模式应该包含政府部门、公众、社会组织自身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多元监管中,政府应该主动地搭建“互联网+”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各监管主体间共享社会组织的实现社会组织的动态监管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公众向社会组织捐赠或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就负有接受公众监管的义务,在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营中,公众则可依托互联网平台上的公开信息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社会组织则是需要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设立向公众披露信息的渠道,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三方评估机构应该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科学设计社会组织的评估程序和考核标准,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运行管理、绩效等内容进行评估定级,及时出具并通过社会组织数字资源服务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布。最重要的是,各监管主体需要树立多元监管理念,加强合作,真正形成协同监管的工作合力。

(作者单位:桂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叶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社会组织政策的范式变迁及其基本规律[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905.

2]韩俊魁.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组织分类治理的发展脉络及其张力[J.学习与探索,201509.

3]王雁红.从双重管理到分类管理:我国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变迁与路径创造[J.江苏社会科学,201806.

4]张超.风险控制与治理绩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变迁的制度逻辑[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905.

5]林兵,陈伟.“吸纳嵌入”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的新路径——以浙江省NH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例[J.江海学刊,201401.

6]陶传进,张欢欢.分类支持:社会组织管理的一个新视角[J.新视野,202002.

7]张战勇.“互联网+”为社会组织监管提供新支撑[J.人民论坛,201811.

8]朱志伟,刘振.重塑与创新:“互联网+”视域下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研究[J.电子政务,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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