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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养老发展困境及优化路径
第706期 作者:□文/刘泓灏 郭 颖 时间:2023/6/1 17:14:54 浏览:364次

[提要] 在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也逐步加剧,发展智慧养老可以缓解当前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但是,我国智慧养老模式还处于萌芽阶段,存在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模式认识不足、接受能力差、社会供给不足以及行业标准不规范等问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通过对现有智慧养老服务现状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智慧养老;老有所养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1025

目前,我国正在步入快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通常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比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超过7%)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在第七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年龄构成中,60岁以上的人口数量为2.64亿人,占比18.70%,相比于第六次人口普查上涨了5.44%,其中65岁以上的人口占比13.50%,相较于第六次人口普查上升了4.63%,通过对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分析可以认为我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却过早地迎来了人口老龄化,并且还将持续存在,因此如何解决养老问题,缓解养老压力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2年,全国老龄办首先提出“智能化养老”的理念,鼓励支持开展智慧养老的实践探索。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2017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计划在5年内建设500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意味着智慧养老驶入发展快车道。智慧养老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一、智慧养老服务现状

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恢复期(19781999年)。在这个阶段,中国政府处于恢复养老产业时期,将养老产业的服务对象扩大到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并且对乡镇养老产业进行投资,加速建设。第二阶段是改革期(20002011年)。丰富养老产业的投资主体,使服务受众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内容实质化。第三阶段是发展期(20122018年)。我国在2012年提出智慧养老,不断摸索道路,并在2015年以文件的形式提出要促进智慧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在2017年,我国基本实现了医保的全国联网,并且将养老的长期护理进行试点并推广发展,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得到鼓励,在当前信息科技发展的前提下,我国智慧养老产业迅速发展,已经初具格局,并且取得一定成绩,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第四阶段是革新期(2019年至今)。除了传统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之外,面对日新月异的养老模式,医养结合、智慧养老逐渐成为了热点话题,成为当下养老模式的新选择,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智慧养老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智慧养老应用不足。智慧养老产品不能全面满足老年人的需要:首先,因为我国智慧养老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信息技术与专业化应用水平上不能被全面应用,在测量、存储、应用信息数据上,不能有效地满足收集处理的要求,同时对于老年群体所处的环境以及个人接受能力考虑不周,使得老年人对于智能设备的应用出现障碍,特别是当智慧养老产品操作繁琐时,会使老年群体产生抵触情绪,进而影响智慧养老产品的应用。其次,智慧养老设备的设计应用缺乏统一化标准,智慧养老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智慧养老平台系统”以及“智慧养老智能终端”两大类,但智慧养老智能终端的产品比较多,比如说可穿戴式、移动式、便携式、固定式、非接触式等,产品标准化不足就会影响服务质量,进而影响设备的使用效果,使老年人的使用体验感不高。在目前的应用中,对于这些产品没有明确的标准,甚至同一个地域的不同地区使用方式也不同,因此没有明确的标准也会成为智慧养老服务的障碍。最后,智慧养老产品的受众群体不明确,智慧养老产品虽是为了老年群体服务,但是主要目标对象是半自理能力或失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因此目标受众相对狭隘,并且在我国了解智慧养老的老年人在老年群体中占比不高,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中,老年人虽然呈现出越来越富有的现象,但是就消费观念而言还是表现出保守的状态,更多的还是想把钱留给下一代,减少下一代奋斗的压力,因此虽然在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已经兴起,但是智慧养老产品的应用并没有得到重视。

(二)智慧养老产业供需匹配不平衡。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老年群体呈现出高收入、时尚化、智能化的新特征,老年群体的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的物质需求,当代新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在社会竞争与压力日益增大的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年轻子女外出务工,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面临空巢的情况,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而我国智慧养老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智慧养老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情况。从供给层面看,智慧养老产品品种多样,但功能大同小异,行业发展不成熟,消费水平高于老年群体的平均消费能力,且个别产品使用难度不适合文化水平不高的老年人,同时产品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失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不满足当代新型老年群体的需求。从需求层面看,随着老年人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和医疗卫生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老年群体不再满足于物质需求,还要追求精神需求,所以就需要智慧养老产品的功能不局限于健康监测、提醒吃药等方面,也要包括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比如与老年人聊聊天,丰富老年人休闲娱乐的需求,使老年人能享受晚年生活。但是受消费水平、思想观念等条件的限制,老年人对智慧养老产品的接受程度不高,导致虽然老年人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对于智慧养老产品的需求却没有随着老年群体需求的增加而增加。总的来说,当前的智慧养老产品存在供需关系不匹配的现象,社会供给虽然不断增加,但是不能满足老年群体需求,老年群体对智慧养老产品的需求又会影响社会智慧产品的供给,所以有效解决智慧养老产品供需之间的关系,将会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

(三)智慧养老行业缺乏统一标准。我国目前在养老行业的标准主要是针对于硬件设施及服务,比如养老社区建设、床位设备设置、监测仪器设置等,缺乏对于软件服务的标准,各种养老服务层出不穷,缺乏统一的标准。首先,我国现存的政策大多为指导意见,缺乏实质性的指导思想,现有的智慧养老服务虽然尽力满足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但是在相关产品软件设计方面质量难以保证,并且软件的质量监督检查也没有明确的标准,行业发展方向不清晰。其次,我国在智慧养老的个性化服务针对性不强。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日新月异,但也面临了发达国家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因此我国对于养老服务的发展较晚,大多数养老服务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没有形成属于我国特色的智慧养老服务,仅满足提供产品以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没有利用产品技术为智慧养老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最后,缺乏统一的监督标准,在养老行业中各地区标准不一,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对智慧养老行业进行监督,这也就形成了市面上各种智慧养老产品层出不穷,争夺市场份额,从而形成垄断,进而影响我国智慧养老行业的进步。总的来说,标准和制度是行业发展的基础,行业规范标准,引导企业发展,良心竞争,最终使养老行业受益,使老年人能够享受高质量的老年生活。

(四)智慧养老产品数据资源难以共享。目前,我国老年群体对智慧养老服务产业的认识接受程度不高,甚至在三四线城市,缺乏对于智慧养老服务的了解,没有智慧养老的意识,不了解智慧养老行业带来的优势及作用。首先,政府缺乏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在我国政务服务系统中,各部门从自身管理角度着手,以提高自身利益资源为前提,对其他部门信息封闭,不愿和其他部门分享数据,也就使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难以实现。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不应是依靠某一个部门完成,而是需要政府内部各部门相互配合,与医疗保障、铸造建设、信息安全等不同部门沟通协调,分享数据信息,推动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其次,社会中的智慧养老服务产品数据难以共享。由于缺乏行业内部统一的标准,对于数据信息整合处理困难,各产品之间数据难以共享,在市场中各产品呈现零散状态,难以形成针对性的服务促进行业发展。最后,在个人方面,由于老年群体的信息资源数据难以共享。因为对智慧养老服务产业接受的老年人在老年群体中占比不高,导致大多数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产业不接受,担心自己的个人数据信息会被泄露,造成安全隐患,因此老年群体不愿意将健康数据等个人数据上传云端,进行资源共享,这也就在源头上造成数据共享的困难。综上所述,政府各部门之间沟通不协调,社会上各智慧养老服务产品之间数据资源不共享,以及老年群体对于智慧养老服务产业接受度不高,不愿共享个人数据,造成了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困难。

三、原因分析

(一)智慧养老服务出现的时间较短。我国智慧养老产业是最近几年兴起的,相比于国外较晚,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智慧生活领域,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智慧科技逐渐走进日常生活,如智能家居等智能设备已经不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见到,但是不可避免地仍存在许多瑕疵,智慧养老周边产品也是如此,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因此我国发展智慧养老可以借鉴国外成型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但不可一味地抄作业,综合我国实际国情,形成适合我国特色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普及智慧养老服务的知识,满足老年群体个性化、服务化的需求,最终使老年群体能够享受高质量的老年生活。

(二)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受到传统思想观念制约。受到我国传统养老观念的约束,也是限制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原因之一,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进步,年轻人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已经脱离传统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息时间规律,养儿虽防老,可是子女无法一直陪在父母身边悉心照料,因此智慧养老服务就应运而生,能够在缓解社会劳动力的生活压力的同时,使老年人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但是,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对于智慧养老的了解程度并不多,一方面他们认为社会的智慧养老服务是针对于失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自己不需要接受智慧养老服务;另一方面不论是在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求,智慧养老产品的供给与自己的需求不符,所以也就没有进行过多的了解。由此可见,智慧养老服务供需困境与传统思想观念的约束也是不可分割的存在。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于养老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养老行业的行业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可供参考,因此造成智慧养老服务行业鱼目混珠,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从而影响智慧养老行业的发展,比如说智慧养老服务的产品质量层次不齐,没有统一的标准参数进行参考;老人的身体健康安全的权责界定问题也没有明确的指导与划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制定行业标准,比如说产品质量不一致可以设定统一的产品底线性能,老年人享受智慧养老服务的同时也可以将老年群体根据不同年龄段划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针对智慧养老行业建立健全的法律发挥制度,规范发展方向,守住服务的底线,将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摆在首位。

(四)专业人才不足。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受限制,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政府社会以及老年群体信息沟通不畅;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目前养老行业人才缺乏,供需矛盾日益增加。首先,根据《2017年中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报告情况报告》显示,我国如今至少需要1300万名护理人员,但实际数量低于50万人,且拥有护理证的工作人员低于2万人,供需关系不平衡,切养老服务人才的整体素质不高,根据教育部统计,2018年全国创办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院校仅186所,数据中显示,养老护理人员受教育水平不高、年龄分布偏高、专业水平能力不足,在受调查人员中,学历在小学及以下的人员占21.7%,初中及以下占45.2%,高中或中专占26.3%,大学及以上占6.8%。在养老护理的一线工作中,以4050岁的女性为主要劳动力,但直接为老年群体提供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仅占所有劳动力的42.12%。其次,在我国高素质科技人才培养上,智慧养老服务产业刚刚起步,许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缺乏科研素质高,专业素质及本领过硬的专业人才,许多科技要依靠国外输入,造成技术壁垒,受到国外科技的限制。最后,智能养老服务护理一线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在智能养老服务护理一线的工作人员受到相关健康知识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经历过专业系统培训的工作人员也是寥寥无几,在市场中能提供专业培训的机构更不常见,因此陷入了养护人员想要提高自身专业技能但师出无门的情况,整个智慧养老服务行业整体质量急需提升。

四、智慧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建议

(一)加强对智慧养老服务行业的宣传。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对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帮助,比如说可以远程监控老人生活,帮助子女及医护人员及时了解老人的生活起居、身体情况,可以全方位监测老人的健康状况等,但是智慧养老服务的优点是否被老年群体知晓、接受并利用,是推动智慧养老服务行业进步的一个关键点,因此需要加强对于智慧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首先可以通过媒体,比如电视、报纸等适合老年群体的方式进行推广宣传;其次要利用社区服务、农村服务等志愿服务方式渗透智慧养老思想,影响其养老观念,缓解子女日益增加的压力,并且通过智慧养老搭建的平台,加强老人与子女之间的沟通,缓解老人内心的孤独;最后利用口碑效应,发展典型,让切实获益的老年人去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影响其他老年人,在老年人的思想观念中植入智慧养老的种子,以不断服务、讲述的方式扩大影响范围。因老年群体担心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而抵触接受智慧养老服务,所以要保障老年群体隐私数据信息安全,在老年群体隐私数据不被泄露的前提下,大力宣传智慧养老服务,消除老年群体担心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切实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出发点,考虑老年人的健康情况、生活习惯、接受能力、舒适程度等方面,帮助老年人接受智慧养老服务,减轻或消除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服务的抵触心理。

(二)完善市场供需平衡机制。目前,在我国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智慧养老服务产品,但与老年群体日益丰富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大相径庭,这主要是供需结构不匹配的问题造成的,所以应调整供需结构之间的关系,促进供需之间的关系不断达到平衡。从供给侧来看,在智慧养老服务市场中,各类智能穿戴产品鱼目混珠,但产品功能设施却相差不多,难以保证质量,所以加强智慧养老服务供给侧建设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共同配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互联网、云计算与智慧养老产业相结合,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通过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调整智慧养老产品供给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与其他产业结合,促进智慧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从需求侧来看,需要进一步了解老人对于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的需求,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掌握老年人在生理、安全、情感、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五个层次的不同需求,通过需求调整供给,切实满足老年人的需要。供给侧与需求侧的调整均要以对方为前提,不断解决发现的困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终达到供给侧和需求侧平衡的目的。

(三)设置垂直管理机构,完善市场环境。目前,智慧养老服务中出现的数据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监管机构,行业内部鱼目混珠,市场混乱造成的,因此设置垂直机构直接领导,有利于市场监督,形成健康的市场环境,但单一政府部门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所以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群策群力,协商解决,比如医疗保障、财政、人设部等部门机构,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出现政出多门、权责不清、推诿扯皮、标准不一等问题,需要政府各部门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服务,理清权责关系,协同各部门分工、配合、处理相关工作问题,明确各部门责任,并设置第一负责人,便于对责任的把控。同时,设置市场标准,完善对市场中各类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把控,通过受众群体的使用体验反馈来分析市场产品服务质量,放宽准入机制,不断吸引社会力量加入行业中,以行业标准和受众群体的反馈作为双重标准,建立退出机制,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对健康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督,完善市场行业规范,净化智慧养老服务行业,最后形成全面系统、持续稳定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四)培养智慧养老专业领域人才。智慧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面临的问题还有人才紧缺,因此想要发展智慧养老产业,就要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智慧养老专业人才极度缺乏,是导致我国智慧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设专业养老服务团队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群体需求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政府部门鼓励智慧养老行业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智慧养老服务中来,扩大智慧养老服务队伍以满足行业需求,同时政府要分层次整合所在地区与老年人相关的数据资源,以了解所需专业人员数量情况,按照省、市、区(县)、街道、小区的层次关系整合数据,搭建纵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其次,应鼓励学校增设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增加健康方面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学习,为智慧养老服务团队培养后备力量,培养专业人才的综合能力,同时对智慧养老的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并储存在云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最后,要建立并完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教育体系,提高智慧养老医护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取得职业技术资格证,如护理证等,引入相关机构与老年群体,养老社区定向合作,输出专业人才到定点地区实习,提高奖励机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提高专业人才待遇水平,同时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通过奖惩机制积极从社会机构及高校中挖掘人才,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最终达到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增加老年生活幸福感的目的。

综上,我国将长期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劳动力减少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在有限劳动力的情况下,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要,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目前,我国智慧养老产业正处于初级阶段,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为了满足老年人对美好老年生活的追求,智慧养老服务行业必须要以高方法、高标准、高质量服务为标准,逐步推动智慧养老产业进步、解放思想、创新技术,稳步推进智慧养老行业发展,最终实现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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