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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审计
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第710期 作者:□文/王福英 逯冠宇 时间:2023/8/1 10:44:43 浏览:371次

[提要] 2021年,“碳中和、碳达峰”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双碳”也被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唯有摸清碳家底,“双碳”才有实现的基石。对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来说,未来碳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将越来越高,而提前着手进行碳披露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占到先机。本文从我国化工领域入手,选取了不同规模的30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以2021年为时间节点,通过年报及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对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对化工行业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的讨论。

关键词:信息披露;碳会计;化工企业;“双碳”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113

一、“双碳”的概念及背景

当今世界,各地区能源的不断消耗伴随着重大环境问题的日益增多,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西欧遭受连续的暴雨、北美洲森林大火与“热穹顶”现象频发、克什米尔地区雪崩,我国的河南省也出现千年一遇的特大降水量等,毫无疑问,全球气候变化在这些问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由图1可以看到,19202019年这一百年间,全球平均气温已经上涨了接近1摄氏度。而在此之前的一千年间,地球平均气温始终在零下0.3摄氏度左右,上下波动大约0.2摄氏度。联合国气象机构发布的《全球升温1.5度特别报告》指出,近50年来,全球变暖正以前所未见的速度发生。(图1

目前,主流科学界的共识是,温室气体排放是地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帮凶。图2显示了地球化石燃料所释放的二氧化碳年度排放量变化,总体趋势和上升的时间节点均与图1中的全球气温变化相契合。这一方面佐证了温室气体在全球变暖中所发挥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到工业化进程中的碳排放在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中所起到的重要影响。为了防止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节能减排已是大势所趋。(图2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应时而变,于20209月提出了“双碳”策略。“双碳”,即“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合称,是我国碳减排工作在两个阶段的奋斗目标。碳达峰,是指在某一个时间点,碳排放量达到峰值,此后该数值逐年回落,该节点标志着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脱钩。碳中和,则是指国家或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产生的碳排放总量,该主体可以通过植树造林等方式抵消,以达到自身的相对“零排放”。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我国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在2060年前做到碳中和。

摸清碳家底,“双碳”才有实现的基石。20211126日,生态环境部会议通过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其中,指出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披露企业环境管理、碳排放等八类信息。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在“双碳”时代,我国政府对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政策是企业发展的风向标,在肉眼可见的未来里,碳披露会逐渐成为企业的常规行为,而提前着手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司将在市场竞争中占到先机。

二、“双碳”背景下我国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国碳市场开始着手建设,明确要将石化、化工、电力、钢铁等八个行业逐步纳入其中。其中,化工行业的碳排放总量占比虽不高,但单位排放强度位于中高水平,其工业过程中碳排放占比几乎都在7%以上。显而易见,化工行业在我国“双碳”事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从我国化工行业领域选取了不同规模的30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以2021年为时间节点,通过年报及公司其他相关资料调查,对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解和探讨,进一步分析化工行业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本文将30家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从披露程度、披露途径这两个方面归纳如表1所示。(表1

调查显示,在这30家企业中,有11家未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本文借鉴陈华、王海燕、荆新(2013)的研究思路,采用“三维度评价法”对剩余19家化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考察。三维度,即显著性、量化性、时间性三大维度。具体标准如下:(1)显著性:将披露方式分为单纯官网披露、存在年报披露、存在单独报告披露三种情况,显著性逐渐增强,该指标反映了企业的碳会计信息对于信息接收者的易得性和可理解性;(2)量化性:将表述方式分为仅有定性的文字描述,含有数量描述和存在货币表述三种情况,量化程度次第加深,该指标显示了所披露碳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决策相关性;(3)时间性:将时间指向分为只针对当前、只针对未来和过去未来综合对比三种情况,该指标反映了该企业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最终评价结果如表2所示。(表2

此外,本文还根据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普华永道事务所和中国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对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描述,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在内容方面为上述19家披露碳会计信息的化工企业设立了11个考察指标,其中碳排放方面的指标有6个,节能减排方面的指标有5个。并对其中5个可量化指标的表述方式进行了“定性/定量”调查,调查结果如表3、表4所示。(表3、表4

(一)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以上述各表为依据,现对我国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给予说明。

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程度较轻。在具有代表性的30家化工企业中,大约有37%的企业未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接近37%的企业进行了简单的披露,不足27%的企业对碳会计信息进行了详尽的披露。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目前化工行业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占比不高;另一方面在进行披露的企业中,选择简单披露的企业占比更多。

调查显示,在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化工企业中,绝大多数都会选择在年报中进行披露。部分企业采取了独立报告的形式,还有接近半数的企业在官网进行披露。显而易见,我国化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途径比较广泛,不过尚不具备统一性。值得注意的是,有六成以上的企业在披露中选择单独报告披露的形式,这说明我国化工领域的企业在披露方式的显著性上做的比较好。

从企业规模的角度来看,30家样本企业可根据市值等分为3组,分别为十亿级、百亿级和五百亿及以上级别。可以看到,市值五百亿及以上的企业每家大都有24种碳会计信息披露的途径,百亿级规模的企业每家有12种方式,而市值在十亿左右规模的企业平均每家只有不到1种披露方式。从中也可以推断出,规模越大的化工企业,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意愿越强,碳会计信息披露途径也更多。

此外,目前我国化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量化程度较低。可以看到,调查中的大多数化工企业在披露中均侧重于文字化表述,数量化、货币化程度较轻。在19家披露的化工企业中,仅有11%的企业存在数量化表述,26%的企业含有货币化表述。上述倾向在“双碳”应对策略、减排目标等部分披露内容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时间上来说,首先,我国化工企业在碳会计信息披露中更侧重于对过去的总结,而对未来的展望方面则有所忽略。其次,我国化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更聚焦于某一个时间点,而少见不同时间节点的横向动态对比。从表2中可以看到,63%的样本企业更倾向于针对当前信息进行静态披露,在披露中谈及未来或将不同时间段进行对比的企业则相对较少。

就披露内容而言,根据表3所示,碳排放方面,我国化工企业更侧重于披露“双碳”带来的风险及机遇、应对策略等内容,而不太重视核算方法、碳排放量、碳排放分析以及碳处理方法等内容的披露。而从表4中可以看出,与节能减排相关的投资、行动、成效等部分内容被屡屡提及,环保理念在19家样本企业中披露的概率更是达到了100%。但是,除了成效方面,其他节能减排相关内容的表述方式大都偏向于文字化。

具体到单独个体上,一些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也有自己的亮点:盐湖股份披露了在节能减排方面所获取的荣誉;宝丰能源在报告中提到了在绿化和碳汇方面所做的努力;凯赛生物展示了对员工所作的碳减排相关培训;龙柏集团则披露了碳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及负责范围;氯碱化工对碳配额做出了详细描述;卫星化学在报告中向阅读群体提供了意见反馈机制,等等。

(二)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我国化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披露内容不够充分、规范。我国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够充分、规范,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缺乏深度。从披露内容来看,我国化工企业更着重于风险、机遇、策略、理念等概念性的东西,在碳排放方面的核算方法、碳排放量、碳排放分析及碳处理方法、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目标等涉及具体执行和结果的核心指标上披露较少,实质性信息比重低,内容的深度还有待加强。

2)内容单薄。以上述11项指标为例,样本企业披露的碳会计信息指标平均仅为每家6.79项,还有不小的进步空间。具体来说,多数企业倾向于披露过去的信息,针对未来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主要在于其风险方面,至于改进、提升、阶段性目标的部分则涉及较少。在节能减排的目标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很多企业以“达到当地政府标准” “未受环保部门处罚” “监测结果合格”等语句一言带过,大多没有明确列明具体数据,目标不够明晰。这种披露方式更加侧重于满足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有所忽略。

3)报喜不报忧,披露内容具有选择性。调查中发现,多数企业更侧重于披露自身在碳排放领域做出的成绩或取得的进步,而对存在的不足方面则并未加以足够的审视和说明。另一个表现是,在节能减排方面做的出色的企业,往往具有更高的积极性去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而很多碳排放控制成效不好的企业,就会在相关信息的披露中鲜少着墨,甚至不予提及。

4)内容散乱不规范。在化工企业目前的披露报告中,碳会计信息有时会分布在不合适的区域。有些企业会把碳排放信息放在环境污染模块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部分进行简单披露,更甚者会把碳排放信息与“废气污染”混为一谈。另外,在部分企业的报告中,“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的区分度也比较低,但后者往往更倾向于污染物处理,而非碳排放处理。

2、披露质量仍有待提高

1)及时性差。多数企业目前出具碳会计信息报告的时间间隔都是在一年左右,且多会伴随两个月左右的迟滞期。对部分披露途径较少的企业来说,信息接收者如果想了解近期的碳减排举措,又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信息,就不得不进行等待。如果披露周期过长,就难以满足及时性的质量要求。

2)量化程度低。从表2、表3、表4中可以看出,化工企业目前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重文字而轻数据”的现象,以定性描述为主,定量化表述相对不足,披露中缺乏直观可比的数据。定量描述不足,所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就不能满足清晰性和客观性的质量要求;货币化表述少,就会降低所披露信息的决策相关性。此外,表外信息多于表内信息的情形屡见不鲜。除万华化学、宝丰能源等少数几家企业外,也很少有企业会披露具体的碳减排量和绿化投入。由于文字表述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不利于开展不同时期或不同企业之间的对比,所以信息接收者从中难以得到直观印象,也不容易据此做出准确的决策。

3、小规模上市公司披露工作不到位。在不同规模的30家具有代表性的化工企业中,未进行披露的企业有73%都集中在市值10亿的区间中,五百亿以上规模的企业则都进行了或多或少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在详细披露的企业中,市值五百亿及以上的更是占据了六成以上。由此可以推论,化工企业规模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详尽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市值越高的企业越有可能进行详细的披露。上文提到的碳信息披露途径平均数则显示了另一个企业规模带来的差异,从中可以看出,小规模企业拥有更低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意愿和更少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综上所述,小规模化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呈现如下特征:披露比例较小,披露意愿较弱,披露途径较少,披露质量较低。由此可见,与同行业大型上市公司相比,小规模化工企业在碳会计信息的披露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在碳减排相关战略执行上也显示出其被动性。以2021年化工领域上市公司市值排行榜来看,化工行业360家上市公司中,市值过百亿的企业只有30%左右,市值在五百亿以上的龙头企业只有9家。所以,要想改善化工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面貌,还是要从小规模上市公司做起。

4、披露渠道不统一。考察发现,我国化工企业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途径并不一致。部分企业会在官网中进行碳会计信息的披露,有的企业会在独立报告中披露,有的则会在年报中进行披露,不一而足。还有些企业虽然进行了碳排放信息监测,但只是在年报中一言带过,详细的碳会计信息则披露于政府指定的相关网站(如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系统等)。个别公司会同时选择多种途径进行披露,但不同途径的披露中往往还含有不同的碳会计信息。以上问题大大增加了信息需求者获取信息的难度,对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有不利影响。

三、我国化工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完善对策

面对目前我国化工企业在碳会计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做出改善:

(一)完善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化工企业在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方面还要下功夫,但未必只局限于上述11个指标。披露内容要随着碳领域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伴随着碳市场的逐渐开放,未来在碳资产、碳排放交易、碳风险和碳减排成本等内容上也应该有所涉猎。

(二)规范碳会计信息披露要求。要在披露的途径、地点、周期、格式、某内容是否有量化要求等方面做出统一规范,树立行业模板,使披露信息更具同一性。可以通过设置更短的披露周期,提高报告的量化要求,来增强披露内容的可比性和易得性。必须用制度引领企业行为,以实现化工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总体提升。

(三)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随着供应链管理模式的发展,绿色、低碳的供应链理念在“双碳”时代应运而生。绿色低碳供应链要求企业在满足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把碳排放预算纳入绩效考察范围。与传统的开放式化工供应链相比,绿色低碳供应链形成了闭环,并开创性地在体系中加入了回收商角色,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可进行再利用,大大减少了能源浪费。此外,一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供应链评价体系,企业在供应商选择、新产品设计、销售模式、产品包装等环节都会把绿色低碳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从而摆脱原先的唯成本效益论,有利于碳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出色的碳排放业绩可以带动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积极性,提高披露水平。因此,化工企业有理由对自身低碳供应链体系的设计引起重视。在此过程中,企业还要注意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员工节能减排意识,从而达到提升员工整体综合素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把碳会计信息披露由外部要求内化为企业战略,形成品牌影响提升、融资成本降低与披露内容充分之间的良性互动,构建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部驱动机制。

(四)构建协同监管机制。我国可吸取西方碳会计信息披露领域发展的经验,从自愿披露逐步过渡到强制性披露,加大对小规模企业的督促力度,尽快出台相关的具体要求和奖惩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归属和监管制度,构建当地政府、社会公众、环保组织、投资者和企业自身共同评价、协同监管的机制,在外部约束上保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使其定时保质完成碳会计信息的披露。

四、结论

“双碳”是外部环境与内部需求共同作用下的重要战略,对我国有深刻的意义。它可以让我国主动迎接全球能源革命进程,倒逼自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也能打破单边主义,为我国赢得国际声誉,是符合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路径。2021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实现“双碳”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当下,“双碳”作为举国大政已经势在必行,而国家的总体目标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地方上的每一个经济体上。如今,碳配额、碳交易、碳税等挑战即将纷至沓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对各类信息使用者来说尤为重要。投资人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更好地开展投资活动,需要深入了解各企业碳管理的情况;政府机关为了掌握相关行业环境管理、碳排放的发展水平,从而为下一阶段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也需要分析企业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对于企业自身来说,碳会计信息披露不仅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证明,也是让企业收获公众信任,树立良好形象的途径之一。

综上所述,在“双碳”时代下,化工企业只有将自身的战略规划与国家的发展方向紧密结合,积极、充分、高质量地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才能在未来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者单位:沈阳化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华,王海燕,荆新.中国企业碳信息披露: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1312.

2]魏玉平,杨梦.企业碳信息披露: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2015年深市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分析[J.财会通讯,201710.

3]李亚楠.碳预算控制下的煤化工企业供应链绩效评价[J.化工管理,202117.

4]陈诗一,许璐.“双碳”目标下全球绿色价值链发展的路径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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