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目前,盈余管理在上市公司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企业进行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帮助其自身更好地发展;但是过度的盈余管理反而会造成不好的结果。当上市公司过度进行盈余管理时,其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往往很难得到保障。此时,无论是企业还是证券市场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ST公司厦工股份盈余管理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探究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盈余管理;厦工股份;ST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年11月24日
引言
根据我国现有规定,当一家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或者已经连续两年发生亏损,相关部门就会在该公司的股票代码前用“ST”来标注,如果这家公司在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还没有有效地改善局面,那么这家公司可能会被有关部门进行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或者是终止上市等处罚。在我国,企业想要获得上市公司的资质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如果一家企业是上市公司的话,其会获得更多的利好。基于此,很多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资质。而利用盈余管理是保住上市公司资质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这也使得盈余管理变得更加的复杂。很多已经发生亏损的上市公司都会选择利用盈余管理的相关手段,虚增自身的利润。当企业进行过度的盈余管理时,此时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含有很大的误导性。一个已经失真的信息会给外部信息使用者和整个证券市场都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基于此,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进行相应研究是具有意义的。
一、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厦工公司)是厦门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创建于1951年,于1993年12月由厦门工程机械厂改制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15)。厦工股份利用盈余管理来成功保住自己上市公司资质的过程是十分复杂的。厦工股份在2015年共发生亏损9.9亿元,其在2016年共发生亏损26.9亿元,由于其连续两年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其被“戴帽”处理,股票简称为“*ST厦工”,但是厦工股份在2017年实现净利润1.25亿元,根据有关规定,其相关条件满足摘帽的标准,于2018年5月份成功摘帽。但是,在2018年ST厦工又一次发生亏损7.31亿元,其在2019年又发生亏损11.53亿元。如果厦工股份在2020年继续发生亏损,该公司将会被暂停上市。但是,厦工股份在2020年成功实现净利润0.38亿元,成功扭亏为盈,并于2021年4月份成功摘牌。(表1)
(二)盈余管理的动机分析
1、避免被退市处理。当一家企业拥有上市公司的资质时,这个身份可以为企业自身带来更多的利好。一家公司如果最后成功上市,其所花费的代价也是相当高昂的。而厦工股份在连续两年发生亏损后,如果其在第三年依然是一个亏损的状态,那么他将会被退市处理。如果公司被退市处理,那么他前期为了上市所花费的财力、物力、人力等都将白费。而且,当厦工股份失去上市公司资质后,其在融资等方面会遇到更大的困难,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且当企业被暂停上市后其想要再次申请上市时所面临的标准是非常高的。而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由于受到各方面综合因素的影响,厦工股份很难通过自身的正常经营去实现利润的扭亏为盈。因此,为了保住自身上市公司的资质,厦工股份就选择了利用盈余管理来粉饰利润,并成功实现了利润的扭亏为盈,避免了被退市处理。
2、筹资动机。厦工股份在被ST处理后,外界对于厦工股份将会给予更高的关注。由于已经被ST处理,一些外部投资者对于厦工股份的投资可能会持有迟疑的态度,甚至一些外部投资者可能会取消对其的投资。此时,一些股票的持有者可能会选择抛售股票来减少损失,而且一些商业银行等在给予厦工股份相关贷款时可能会设置更加严格的标准,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会进一步增大。因此,厦工股份在筹资方面可能会遇到比较大的困难。而对于一家已经被ST处理的企业来说,大量的资金对于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厦工股份在被戴帽后,利用盈余管理来改善自身利润,进而成功摘帽,对于企业自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3、薪酬动机。在我国,很多企业高管的薪酬与企业自身的效益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厦工股份高管和员工的薪酬与企业自身效益挂钩,采用的是岗位工资与绩效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高薪酬的驱动,企业高管如果想获得更高的薪酬,就必须想办法不断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很显然,当一家企业连续两年发生亏损时,这家企业高管所获得的薪酬也是不太乐观的。而且,从另一方面来看,当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发生亏损,最后被退市处理时,其对这家公司高管的职业生涯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当厦工连续两年发生亏损,被“戴帽”后,企业的管理层极有可能利用盈余管理来粉饰企业的利润。
(三)盈余管理的手段分析
1、通过处置非流动资产。根据数据表明,厦工股份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个年度发生了亏损,在2016年厦工股份的资产负债率甚至达到了93.54%,这一数值也表明厦工股份在正常的经营方面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厦工股份在2017年成功实现营业收入44.49亿元,实现净利润1.25亿元。通过查询有关数据,厦工股份之所以可以实现高额的营业收入是因为其在2017年出售了一些非流动资产,这些非流动资产的成交额高达10.94亿元,这部分金额在净利润中的占比高达72%。而同样的情况在2020年又再次发生。厦工股份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发生亏损后,在2020年实现净利润0.38亿元。但是,其在2020年通过处置非流动资产实现成交额2.03亿元,这部分金额在当年厦工股份的净利润中占比高达57%。通过处置非流动资产,对于厦工股份可以在关键年度成功扭亏为盈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利用政府补助。厦工股份从其性质上看,属于一家国有企业,作为一家已经上市的国企,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政府部门也会为厦工股份的发展给予一定的帮助。通过相关数据显示,厦工股份在2017年和2020年两个关键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是0.93亿元和0.44亿元。在2020年厦工股份仅实现净利润0.38亿元,但是却收到了0.44亿元的政府补助。而在2017年厦工股份的净利润中,政府补助所占的比重也达到了80%。而根据数据显示,厦工股份每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平均值在3,000万元左右,但是2017年其所获得的政府补助是均值的近三倍。由此可见,政府补助在厦工股份实现利润的扭亏为盈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3、利用减值准备。很多发生亏损的企业都会利用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等项目的转回来进行盈余管理,将利润进行“粉饰”,从而达到企业的相关目的。厦工股份在2016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7.86亿元,但是在2017年为了成功摘帽,厦工股份通过处售相关债权将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大额冲销,以此来提高当年的净利润。根据数据显示,厦工股份在2019年计提了减值损失3.97 亿元,但是其又在2020年转回1.38亿元,这部分金额是当年净利润的3.63倍。厦工股份提高转回大额的减值准备为关键年份企业的成功摘帽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相关建议
(一)企业应从自身入手,避免盈余管理的发生。当一家企业被ST处理时,企业通过利用盈余管理的相关手段将净利润扭亏为盈只是一种暂时性的手段,当其被ST处理时,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代表着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遇到了一定的困难。而利用盈余管理来粉饰利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在经营活动方面遇到的困难。企业首先应该从内部寻找解决办法,努力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尽早实现扭亏为盈。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真正地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避免亏损的发生。企业如果想保持自身的盈利能力,就必须保证自身主营业务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而且,企业要尽可能地丰富自身的经营范围,避免经营业务过于单一而出现亏损的情况。上市公司虽然可以通过盈余管理在短时间内将利润进行“粉饰”,但是盈余管理并不会改变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一段时间以后,企业依然有可能出现亏损,经营状况也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因此,企业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从而避免出现亏损的情况。
(二)加大监管力度。很多上市公司在被ST处理后,都会选择将利用关联方去处置一些非流动资产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适度的盈余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当企业大举利用关联方交易等盈余管理手段对利润进行操控时,可能会对整个市场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因此,为了避免上市公司过度地进行盈余管理,加强对于上市公司相关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首先,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应该是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程,对于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要做出严格的规定,避免企业所发布的信息有误导性。当上市公司在第一年出现亏损后,相关部门就应加强对该类企业的关注度,尽可能地去避免这些企业发布一些不实的财务信息,降低这些不实的财务信息对于外部投资者的影响。其次,要加强惩罚的力度,当企业出现所披露的财务信息造假或者是在审计报告中造假时,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同时,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做出要求,对于那些配合企业在审计报告中作假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肃处理。在高强度的监管下,尽可能地避免上市公司过度盈余管理行为的出现。
(三)完善外部监管制度。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还不是那么的完善,对于该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不是那么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企业更愿意去进行盈余管理。与国际相比,我国在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方面还存在着不足。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一种雇佣关系,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有些时候会无可避免地受到被审计单位的影响。而且,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在相关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后才可以对外发布。而在这个过程中,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经营可能会与上市公司达成一些违规的约定。这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外部的监管制度,对于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等做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做出更高的要求,要加大其在审计报告中应负的责任,加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四)合理规划退市制度。在我国,每年被ST处理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很高,但是在最后被退市处理的上市公司还是比较少的。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很多上市公司都会在被ST处理后采用相关手段进行盈余管理,在被退市前的关键年度成功实现盈利,避免了被退市处理。ST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警示企业和外部投资者,当一家上市公司被ST处理就代表着这家公司在经营方面遇到了问题,这会给外部投资者带来警示。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进而成功摘帽,但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没有改善,这对于外部投资者会产生很强的误导作用,而且ST制度的作用也将无法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利用相关手段就可以逃脱被退市处理的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是否进行退市处理的考核指标较为单一,很多时候仅从利润这一方面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退市处理。但是,如果仅以利润为相关决策指标,就很容易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被上市公司钻空子。很多上市公司在成功摘帽后,查验其当年的数据就会发现,当年的营业收入并没有实现较高的增长,甚至营业利润依然出现了亏损,但是依靠政府补助等营业外收入成功实现了利润的正增长。基于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
三、结论及启示
目前,盈余管理在上市公司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其所产生的影响也在不断加大。当盈余管理过度时或者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失真时,该行为会给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带来很大的损失和影响。大多数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保住自己上市公司的资格,很少有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是为了真正地改善自己的经营状况。通过对上市公司厦工股份盈余管理进行案例分析之后,不难发现,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有很多,但大多数都是为了更好地筹资或者是避免被相关部门退市处理。虽然上市公司通过盈余管理可以在短期内实现自己的相关目标,但这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就目前而言,很多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都只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短期目标,而且这种行为给相关利益者和企业自身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在进行盈余管理时要更为慎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盈余管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助力。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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