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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探究
第714期 作者:□文/韩靖婷 李敏怡 傅旭葵 李 兰 郭元秀 高 伟 王泽坤 时间:2023/10/1 17:22:48 浏览:795次

[提要]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侵犯与维护问题日益彰显。本文详述在当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中国家与企业所面对的喜与忧,总结分析广东海关知识产权案例,以广佛地区跨境电商企业为基石,从多方面解读知识产权的实际风险,并提出规避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对策;法律力量

基金项目:2021年“攀登计划”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研究——基于广佛地区跨境电商企业调研”(编号:pdjh2021b0725

中图分类号:F27D923.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1025

引言

近些年来,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型服务企业不断增多,据近7年广东海关数据统计,广州、深圳的知识产权企业数量是较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全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1年)》显示,2021年全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734家,行业规模持续壮大。在报告中还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共约谈代理机构2350家,责令整改2105家,作出惩罚与警告220件,吊销和停业代理机构12家。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标志着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5万家,以占国内企业47.8%的数量产生了国内企业63.3%的有效发明专利量,说明国内企业创新活力强劲。海关对各方商品侵权加强管制进行处罚,知识产权侵权得到有效保护。在深入参与全球知识产权的治理下,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的“标配”。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RCEP生效的背景下,我国现代化高质量互惠的进出口贸易得到保障,知识产权得到进一步重视。商务部发布的数据上有关RCEP协定章节涉及知识产权领域共包含83个条款和2个附件,是我们国家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中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最全面的章节。章节中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RCEP202211日生效,构建开放、公平、透明、便利的跨境电商营商环境的工作持续推进。为此,跨境电商企业应做好充分适应RCEP带来的发展新机遇的准备。

我国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在回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时,最高法院贺荣说,新时代的十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应该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熟悉目标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及法律、政策、制度体系,甄别商品和服务,认真核查并保留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注册备案信息、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对可能侵权的商标、外观专利进行详细的检索,做好规避侵犯知识产权、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部分跨境电商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到他方知识产权导致损失重大;还有大量跨境电商企业利用各方面漏洞进行侵犯他方知识产权,为此需要增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需要多方在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营造跨境电商知识产权良好风气。在整理大量海关侵权数据中,我们发现大多跨境电商企业在出口时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屡屡发生,如何规避这类问题、减小风险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一、广佛中小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的困境

据统计,广东海关(其中包括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汕头海关、湛江海关、拱北海关)20182022年侵权判决数据,如表1所示。当前广佛地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在607起侵权案件中,服饰行业占206起,占比高达34%,鞋行业和电子行业依次占比达23%15%。(表1

伴随对企业的深度访谈,在当前工业4.0新经济形态下,贸易格局不断革新。广佛地区中小跨境电商服装企业存在着很多困境,如国外法律法规不了解、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传统的创新意识、国内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律空白等。

(一)广佛地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跨境电商的交易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地域性等多种因素,涉及到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较为繁杂。大多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盲目跟风热卖产品,在上架产品时没有考虑产品是否侵权从而直接上架,导致被冻结账户,封锁店铺,收到海外诉讼书。与此同时,企业因对国外法律规则不熟悉、维权成本较高、流程复杂,选择回避态度。一些企业,因库存和账户资金较少,存在侥幸心理,置之不理。法院往往只能根据原告的主张进行判决,最终导致企业损失惨重;存在部分商家恶意抢占市场,恶意模仿他人商标。在统计海关判决案件数据中不难发现部分公司多次、大量侵犯GUCCILVNIKE知名品牌的鞋子、衬衫、包等商品的商标权。

(二)广佛地区中小型跨境电商在新经济形势下缺乏创新能力。20214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这同样意味着广佛地区中小型企业的品牌创新战略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将面临着更高标准的要求,为广佛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挑战和机遇。广州海关自2017年以来,已连续开展了五年“龙腾计划”,加大对出口侵权的打击力度,持续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注入强大力量。2017年以来,累计扣留侵权嫌疑货物7503批,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175.9万件。其中,仅2020年就扣留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2755批、涉嫌侵权货物500余万件,同比分别增长约45%70%。从该数据可以清晰得出,在跨境电商稳中向好发展的同时,出口侵权案件数量也在同步持续增加。

中小型企业惯于利用知名品牌影响力出售商品,缺乏树立品牌的意识,从而造成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侵权。同时,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外知识产权制度衔接性不强,主要是出口跨境电商产品的专利以及产品标准与出口国的专利以及产品标准不同,跨境电商出口产品的产业链上端研发环节创新不足和生产环节精益制造缺失。而在新经济业态下,树立创新品牌很重要,一味侵权,缺失自足创新专利品牌会阻碍企业转型升级。

(三)我国对于侵权处罚力度较小,法律存在空白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律相对于国外法律仍存在空白点,惩罚力度也比较小。以美国为例,对专利和商标的故意侵权存在3倍的惩罚性赔偿。在被告不如实披露或未披露侵权产品有关数据的情况下,原告和法院会选择法定赔偿。而对商标故意侵权的法定赔偿幅度可高达200万美元,远远高于中国2019年商标法修改之前的法定赔偿的300万元人民币,也大大高于修法后的500万元人民币。在美国反商标假冒制度中,对一般的假冒商标犯罪规定了200万美元的罚款和最高10年的监禁。而据广州海关数据显示,某公司在商品运输中发现货物中有7双鞋子标有“GUCCI”商标,2双鞋子标有“LOUIS VUITTON”商标,10双鞋子标有“BALENCIAGA”商标。上述涉案货物总价值为人民币5286.43元,权利人古乔古希股份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巴隆夏盖均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白云机场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白云机场海关经调查,认为某进出口公司出口的7双鞋子上使用的“GUCCI”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GUCCI”商标和在海关总署备案的“GUCCI”商标(备案号T2017-53560)相同;2双鞋子上使用的“LOUIS VUITTON”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LOUIS VUITTON”商标和在海关总署备案的“LOUIS VUITTON”商标(备案号T2016-44891)相同;10双鞋子上使用的“BALENCIAGA”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BALENCIAGA”商标和在海关总署备案的“BALENCIAGA”商标(备案号T2012-27297)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也无法提供合法使用上述商标的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某进出口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于2018331日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某进出口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100元。在惩罚力度较低情况下,可能会使部分商家存在侥幸心理。

(四)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缺少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辅助。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发展,行业逐渐追求复合型人才投入跨境电商磅礴发展中,因为跨境电商自身的独特性,跨境电商中小型企业缺少复合型跨境电商创新型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也是跨境电商企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知识产权服务通常是指在知识产权方面上的信息分享、案件维权费的资金支持或者是公益性的法律顾问。国内目前设有专门应对海外专利纠纷的实体机构相对较少,线上的信息查询渠道也不够完善。企业间缺少共享信息的平台,如分享企业维权成功的案件经验或是寻找有经验的人士沟通问题的解决方法。在遇到需要维权的案件时,中小型企业没有能力长期雇佣律师,通常选择寻找当地服务机构的帮忙。但是,这些机构缺乏专业性,诉讼结果通常倾向于以失败告终,容易导致侵权案件的发生,不利于跨境电商的良性发展。

二、广佛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规避对策

(一)通过海关建模函数检测侵权风险。通过对海关数据建立模型图像的分析,我们分析出它的非线性函数y=-9.304lnx+60.585,所以假设一个定义:随着广州海关侵权类型以及数量的增加,一些行业侵权行为仍占主导,并且呈现出分散的趋势。基于此,假设一个公式α、β为常数,且Y>β,其中Xα为行业的类型,Y-β为行业数量,如图1所示。(图1

Y=αlnX+β可变形为:X=lnY-β)。对于企业来说,当Xα>0时,企业需要防范的是各个行业的侵权;但是当Xα<0时,企业需要防范的某个主流行业或者几个行业的侵权,在做到这方面的交易时,需做到保持警惕。

(二)售前自查。近几年,广州海关查发的侵权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出口环节侵犯商标权的案件占比较大,涉及专利权、著作权的案件比例有所上升;二是查获渠道以货运渠道为主,进出境寄递渠道的查获案件数量持续增加;三是查获的侵权货物多是服装鞋帽、皮具箱包、护理用品、电子产品等日用消费品。

1、从货源上预防侵权,减少侵权的风险。首先,在选品时可以询问有经验的生产商,是否有相似外观设计的商品、是否有品牌以及是否申请专利权等问题,了解商品信息,以降低侵权风险。其次,卖家应选择正规渠道的生产供应商,确保自己的货源是一手货源、正规货源。以实现从源头开始的规避侵权。

2、对货物进行侵权排查。卖家可以通过使用有权重的网站检索和查询自己所需的资料,如表2所示。避免店铺的商品等使用他人文案,卖家自身要使用原创文案。(表2

(三)积极运用合法方式化解纠纷。中小型企业需增强自身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收到相关的诉讼时,应采取积极的方法应诉。当企业面对突如其来的相关知识产权诉讼时,容易陷入被动局势,不利于结果向好的方面发展。目前,在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侵权案件中,时常由于诉讼费用高、过程繁杂和损耗精力较大等因素,多数企业会被迫选择放弃应诉,容易导致自身更多的权益受到损害。但是,一定的损失在应诉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可是企业选择主动和解和应诉往往可以将损失降低。

在过往案件中最典型的是USITCT对“平衡车”企业发起的“337”调查。2016322日,InventistIncRazor USA LLC 以及Shane Chen等三个主体以侵犯专利为由,对进口美国的电动自平衡车提请 USITC发起 “337”调查,请求共签发普通排除令、有限排除令或停止令,禁止被控名单中的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实施进口、销售、分销、营销等行为。被中请人中包括11家注册地在中国的企业,如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骑客”),深圳市辰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凯贝科技有限公司等。2017728日,经过历时1年多的调查,在本案中,我国平衡车企业之所以能够最终安然通过调查,与其积极捍卫自身利益、主动出面接受USITC的调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面对“337”调查,绝大部分被诉企业都选择了不出庭应诉,决定放弃并退出美国市场。聘请律师、积极应诉的中国企业,只有阿里巴巴和杭州骑客。并且,杭州骑容在诉状并未列其为被告的情况下,主动要求加入并接受本次调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受杭州骑客委托,将本案推进到庭审阶段,最终阿里巴巴和杭州骑客都被USITC判定为“不构成侵权”。同时,在8家应诉的美国企业中,有7家被判“不构成侵权”。由此可见,面对“337”调查,国内企业选择主动应诉方为上策。

(四)健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制框架

1、政府应严厉打击侵权行为。针对屡出不穷的跨境电商侵权行为,政府首先要做到完善立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坚持对侵权现象“零容忍”的态度。首先,要加强对在跨境电商中享有知识产权执法的各个部门是否履行其相关职能的监督,如海关、检验检疫、工商部门等等。其次,要明确跨境电商知识产权行为的司法管辖权,同时政府应有重点地开展对跨境电商相关法律的宣传,让企业自身了解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减少经营者因为不了解自身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而忽视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侵权事件发生。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更新惩罚的法律法规等,达到以一儆百的效果。

2、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众多的跨境电商侵权案件中,我们可以得知,中国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与国际上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从大方向来看,中国仍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跨境电商执法力度。做到坚持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审判体系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由贸易港四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以及各地知识产权专门的法庭的职能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的代价。同时,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机制,提高全链条的保护水平。

3、加强海关监管职能。不可否认,海关在查发侵权商品和案件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侵权案件也多发在海关监管的过程之中。为了更好地避免查漏侵权商品以及更好地实现其自身对知识产权的监管职能,上文构建的海关检测风险侵权函数模型,可以帮助海关更好地实行监管知识产权的职能。

对于海关来说,当X>0时,海关应该分不同货物分层抽样;当X<0时,海关可以选择整体抽样的方法,这样也可以提高海关的抽样效率,节约成本和时间,更重要的是也可以起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

4、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扩展跨境电商司法救济渠道。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第一,为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建设,政府应增加有助于建设的补贴政策,鼓励、支持并引导中小企业走向国际,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比如在国外申请授权、申报专利方面给予全额补贴等一系列有利于跨境电商完善知识产权体系的活动。第二,政府应提供参与国际跨境电商组织交流活动的机会,着重培养跨境电商人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第三,成立知识产权公益组织机构,为广佛地区的跨境电商企业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提供援助,帮助跨境电商更好地处理案件纠纷以及针对相关行业提供知识产权导航和预警的能力,共同为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保障,构建良好的氛围。

综上,广佛地区跨境电商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征途漫漫,只有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不良局面。同时,本文基于广佛地区企业侵权案例和数据不够彻底、详细,缺乏深度和广度,因而对于广佛地区跨境电商企业知产产权发展案例和数据的查找、分析和总结是后续研究方向的重中之重。

(作者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东波.疫情背景下广佛深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J.广东经济,202202.

2]姚璟.RCEPCPTPP为跨境电商带来新机遇[J.中国海关,202111.

3]韩冰石.RCEP背景下浙江外贸企业发展机遇与挑战——以知识产权为研究视角[J.商业经济,202210.

4]郑小莹.中小企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探索——以漳州市为例[J.成都工业学院学报,202102.

5]张辰浩.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对策——以中美跨境电商为例[D.杭州:浙江大学,2019.

6]易继明.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的应对——以中国电商在美被诉为例[J.知识产权,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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