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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审计
公立医院财会监督探讨
第727期 作者:□文/倪艳琪 时间:2024/4/16 14:34:47 浏览:248次
  [提要] 新时期赋予财会监督新的使命和定位,对于公立医院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和新任务。本文基于协同理论视角,结合财会监督工作和公立医院的特殊性,梳理公立医院财会监督主体之间的内在协同关系,提出具体措施,解决目前公立医院财会监督不足,为公立医院强化财会监督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会监督;协同理论;公立医院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3年8月3日
公立医院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医疗机构、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主力军,具有业务规模大、资金交易频繁、经济活动复杂的特点,公立医院财会监督不到位将直接形成运营管理风险,也将使得公立医院发展逐步偏离战略目标。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的信息技术应用,标志着公立医院财会监督进入新阶段,要求监督的站位更高、层次更深、实施范围更宽,进而通过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推动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新时期对于公立医院强化财会监督的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3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力推动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十四五”规划的中坚之年,《意见》的出台赋予财会监督新的使命和定位。结合公立医院实际情况,财会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监督意识要持续加强、监督主体要协同联动、监督范围要更加全面、监督方式方法要更加多元等方面。
二、公立医院财会监督的不足
财会监督在规范公立医院经济和业务活动、约束经济管理人员行为、提升资源使用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在近几年,部分公立医院被曝出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欺诈骗保、关键岗位人员贪污受贿、收受患者“红包”等影响极其恶劣的问题,说明公立医院财会监督工作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财会监督认识不到位。公立医院决策层、管理层对财会监督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决定财会监督工作质量、运营管理水平和战略目标的实现。部分公立医院的决策层、管理层认为财会监督等于财务监督或会计监督,使得监督组织机构、监督范围、监督人员只涵盖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导致监督不到位和缺漏项。
(二)财会监督组织机构设置不到位。组织机构的设置是财会监督工作与任务落地的载体。一是部分公立医院未明确财会监督组织机构,职责划分不清;二是部分公立医院财会监督牵头部门的管理权限不足、管理地位不权威;三是部分公立医院财会监督人员配置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独立性缺失,以上问题都造成财会监督工作阻力重重,制约财会监督工作的开展、影响财会监督效能的发挥。
(三)财会监督制度体系不完善。保障公立医院财会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公立医院的财会监督制度体系成为当务之急。制度体系应覆盖医院运营管理全流程、全人员和全过程,若在制度中存在遗漏环节、监督盲区、含糊的条款,制度易被“束之高阁”,难以落地和执行,财会监督的质量也将大打折扣。
三、协同理论内涵及应用
(一)协同理论内涵。德国著名物理学家哈肯在1971年提出“协同”这一概念,并于1976年对“协同理论”进行系统阐述。该理论认为在整个环境中,各个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相对独立、相互影响和相互协作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由大量子系统组成的系统通过内部协调作用,可以使得系统运行从无序到有序、从不平衡到平衡转变,进而持续提升系统价值。协同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可以应用于生命界的演化发展,也可以应用于无生命界的各种不同系统中。
(二)协同理论应用于公立医院财会监督的政策依据。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公益性组织,组织和组织中工作人员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都纳入财会监督范围。为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中将“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作为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既要保证单位与财政部门、有关部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财会监督主体的横向协同,也要做到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信息、线索、成果协同与共享。协同理论适用于治理主体多元化的系统工程,财会监督是公立医院需要长期建设、多方参与的工作,具备协同理论适用的基本条件。
(三)公立医院财会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其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包括内部控制建设监督、预算管理监督、国有资产安全监督、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基本建设情况监督、会计人员行为监督等。实施监督的主体是公立医院财会监督,可分为两类:一是医院内部监督主体,按照“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从上至下领导、从下至上监督,是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归口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财会监督、依法治院等领导小组涵盖在内的纵向主体结构;二是医院外部监督主体,公立医院不仅受到来源于财政部门、卫健部门、医保部门、审计部门等政府层面的领导和监督,也受到来自行业协会学会、中介机构、人民群众、公众媒体等社会层面的监督。纵向和横向、内部和外部主体的协同监督,使得公立医院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涵盖在监督范围内。(图1)
四、协同理论视角下公立医院强化财会监督的路径
(一)财会监督主体形成目标和理念共识。财会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效用的重要支撑力量。“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运行模式和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细化医院管理颗粒度、加快医院周转效率,实现建设现代化医院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在此背景下,财会监督成为实现目标的基础保障,财会监督主体成为实现目标的关键人员。从医院内部监督主体来看,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等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到财会监督对于目标实现的作用,作为医院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依法治院等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提升财会监督的高度,深刻认识财会监督的重要性,并传达至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专项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医院外部监督主体来看,政府层面或社会层面将持续通过监督制约公立医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国家、单位、社会利益协同。医院内部、外部财会监督主体构成纵向和横向的“双循环”协同关系,医院和社会对财会监督理念形成统一共识,促进医院运营发展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和高质高效。
(二)内部财会监督主体强化路径
1、明确财会监督制度体系。制定财会监督制度是健全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是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第一,在整体层面统筹制定公立医院财会监督管理办法,既要贯穿监督的决策、执行全过程,也要在制度中明确财会监督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岗位权限、监督范围、监督流程、监督重点以及监督结果评价、反馈及整改等内容,是公立医院开展财会监督的顶层设计和刚性要求,使医院财会监督工作能够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第二,持续完善财会监督范围内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方面,将财会监督的范围横向扩展、监督层次纵向加深;第三,设定统一部门对财会监督的制度进行常态化梳理、更新与调整,保持财会监督制度具有系统性和适应性,减少制度之间交叉、脱节或不衔接的问题。围绕不同监督主体进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
2、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新形势下单位要想深化财会监督层次,需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一是协同监督机制,财会监督需要多部门、多层次、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协同监督机制可以减少公立医院内部信息的不对称,提高财会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财会监督的有效性;二是监督决策机制,通过决策机制确定好重大监督事项、重点监督对象以及监督结果运用的认定标准,在实际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时根据标准衡量监督事项的重要程度,按照标准进行充分讨论和集体决策,有效保障监督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监督问责机制,应当对监督决策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适当公布监督决策结果,对于决策不当的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也需明确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业职业道德和规范的人员应实施的处罚和问责,形成良好的提醒与警示作用。机制建设可以约束公立医院执行、管理和决策的人员,可以约束日常监督事项和重点监督事项,实现内部监督范围全覆盖。
3、加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管理。财会监督工作的好坏取决于财会人员的监督水平,从长远看,要着力培养一批专业的财会监督人才,提高单位整体财会监督水平,让财会监督真正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首先,在财会监督关键岗位配置方面,要严格设定资质条件,确定其对财会监督具备相应的认知且符合资质后才可担任监督的关键岗位、履行相应岗位权利和职责;其次,要对财会监督人员开展全面、定期、客观的考核和评价,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在专业性、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持续胜任财会监督岗位的工作,同时通过考核督促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再次,要定期组织培训与交流,保证财会监督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理论素养稳步提升;最后,要加强对财会监督人员的奖惩措施,积极调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财会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三)外部财会监督主体强化路径
1、政府层面持续加强监管力度。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卫健部门、医保部门在经济、业务、物价等方面领导公立医院开展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政府层面的要求与监管更具有约束性。各部门应协同推进对公立医院财会监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一是加强与公立医院的交流与联系,深入了解公立医院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职责权限、规模大小等具体情况;二是通过检查、巡查、调研等多渠道,督促公立医院提升财会监督水平,定期检查财会监督工作进度、贯彻落实财会监督规章制度情况、问题整改与结果运用等方面;三是统筹利用部门和行业资源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公立医院财会监督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经验分享,提升医院各层级人员监督水平和专业素质,保障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四是推进各部门监督线索、成果、资源的共享共用,增加公立医院财会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等协同、联动,进而形成监督合力。
2、积极引入社会层面监督。社会层面的监督主体最突出的特征是独立性更强,其中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具备更高的专业性,因此公立医院应积极引入社会层面监督,并与医院内部财会监督协同。中介机构主要是社会审计、社会咨询,公立医院引入中介机构开展财会监督,既能解决内部审计与内部监督人员配置不足、独立性不够、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也能与内部监督协同发力,保障监督效果的同时实现互惠发展。公立医院的行业协会学会涉及经济管理、内部审计、医师、护理等方面,可以充分集合医疗行业的头部专家,针对公立医院的业务特点、资金规模、运营模式等,牵头制定公立医院适用的财会监督工作指南,明确公立医院财会监督的重点、难点、具体流程、标准及对策等,供财会监督水平不高、能力不足的公立医院借鉴和参考。人民群众和公众媒体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公立医院出现的不符合公益性主旨、未满足就医需求、医疗质量存在问题等问题通过正规途径提出,方便公立医院及时纠偏、即时整改。
五、总结与展望
财会监督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系统性工程,公立医院内部、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将影响财会监督内容和范围的变化,因此公立医院决策层和管理层应站在更高角度、以更长远眼光看待财会监督,保持财会监督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前瞻性。财会监督不是独立开展的,只有持续推进财会监督主体、监督结果、监督方法、监督手段的深度协同,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闭环的监督流程,才能规范公立医院各项经济和业务活动,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
(作者单位: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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