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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策略 |
第727期 作者:□文/李亚楠 时间:2024/4/16 14:40:29 浏览:2262次 |
[提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跨国公司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对于跨国企业来说,如何让企业更好地融入到本国的税收政策中去,以达到减轻总体税负的目的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本文以华为公司为案例,分析公司涉税现状和实施的国际税收筹划方案。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高科技企业进行跨国税收筹划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华为;跨国税收筹划;税收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3年8月17日
一、华为公司简介及税负现状
(一)公司简介。华为全称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通信设备的民营通信科技公司,于1987年正式注册成立,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华为已经在电信、企业、终端、云计算等多个行业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ICT解决方案,为构建未来信息社会,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全面的互联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税负情况。2022年,华为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缴纳了约122亿元人民币的所得税,其中境内所得税为64亿元人民币,境外所得税为50亿元人民币。根据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净利润共计891.4亿元人民币,其中所得税费用为64.0亿元人民币,税率为7.18%。而在此之前的几年中,华为的税率大多在10%左右波动。据报道,华为已在全球范围内支付了超过100亿美元的税款,是全球最大的纳税企业之一。可以看出,华为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保持着较为稳定的税率,同时也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为世界各地的政府和公共事业做出了贡献。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变化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财务策略、税务政策、经济萎缩/增长等。
二、税收筹划方案
(一)利用转让定价降低税负。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转让定价的方式来调整其关联企业的收入和费用,以此来降低企业所得税、预提税和关税。这种操作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通过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将销售利润留在税率较低的国家。第二,在减少公司自己的预提税方面,母公司可以采用购买子公司的货物从而来抵消子公司需要支付的一些费用,如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等。第三,公司可以多关注海外的业务,例如将自己公司的货物采用一个较高的价格去出口到中国之外的一些国家,这样一来,公司的关税可能会进一步提高,但是整体的税负却是降低不止一星半点。
(二)利用国际都市新加坡、香港等作为公司的避税地。我国企业普遍选择将我国香港作为境外投资的首选地点,这是因为香港有着几个优势。首先,对(境)国外的所有收入是不征收税的,它对资本所产生的利得以及股票产生的股息也是不征税的。其次,香港与内地联系紧密,企业的建立来从事某些经济活动或是商业行为也更加简单,同时也满足税务局的各方面要求。此外,香港作为国际化程度最高、最开放的城市之一,与世界接轨得更加融洽,也更加久远,金融方面的制度或是监管也更加完备,各方面设备、交通也更丰富,资金的流动性也更强。因此,华为可以在香港布局对外的中转站,对于加强了解市场与投资机会都是有利的。
(三)利用荷兰广泛的税收协定。欧洲区域板块各分子公司的股息,最后都会汇聚到华为技术(荷兰)投资主体。把该公司在荷兰这一国家注册主要有以下原因:(1)荷兰具备进行国际税收规划的各项条件;(2)荷兰与中、英、美在内的诸多国家都签订了税务协定,更加方便税务交流,且对美、英等国的股息预提税率实行零税率。(3)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的荷兰,享有成员国的税收优惠条款,对于欧盟内部关联企业有许多零税率条款;(4)对于荷兰的外商投资居民企业,如果符合某些条件,可以按照其所持份额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如若不然,会对股息红利征收35%的所得税。
(四)合理利用资本弱化。国内海外经营的科技类公司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经常将资本弱化作为调整资本结构以达成纳税筹划目的的重要手段。所谓的资本弱化,就是通过对企业筹资资金来源进行调整,筹资时,降低权益资金的比重同时增加债务资金的比重,这是由于在纳税层面,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税收处理方式不同。权益方式筹得资金所需支付的股息一般而言无法税前抵扣,但是债务筹资所支付的利息由税法规定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通过降低权益手段融资、提高债务方式融资以增加利息,能够提升借款利息的支出,进而通过借款利息的抵税效应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完成纳税筹划。
(五)利用公司组织形式。上述四种纳税筹划方案,主要应用对象为在海外设立法人机构的跨国经营公司。对于海外未设立法人子公司的海外经营企业,采取的纳税筹划方式应进行调整以达到减少纳税义务的目的。对于大多数国家,在所在国设立法人组织或者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就是其国家的纳税对象,应承担当地的纳税义务。国内企业在海外经营的所在国对来源地管辖权以外征税时,相关海外设置机构所获得的利润就在该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海外经营子公司将所获得的利润转回母公司时,还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各个国家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对企业的组织形式也有相关要求,不同的组织形式可能面临着不同的征收税率与方式。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跨国投资时,需要提前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相关政策与税法要求,并根据企业本身的组织形式,在纳税筹划时做出相应对策。对于设立在海外的子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时重心应该在减少企业在目标国家的所得税税额和预提所得税的税负,能够采取的方式为上文提及的资本弱化或者转让定价。
三、税收筹划策略
(一)对于国际税收筹划要有防范风险的举措。国际税收筹划对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如果违反所在国家税收政策,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得不偿失。只有将眼光放长远地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才能使企业的长期国际化发展目标得以实现,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在企业中,不论是成立一个独立的税务筹划部门,还是聘请一个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做税收筹划,都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除此之外,无论是哪种减少税负的举措,都会有附带的风险存在。中国公司“走出去”,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并不能单纯地只考虑税收。跨国公司集团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来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同时更好地应对税收风险,从而更好达成税收筹划目标。
(二)考虑国际政策变化问题。首先,高科技企业的纳税状况得到了国际组织与主权国家的高度关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税务筹划空间被不断挤压。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进行跨国税务筹划的难度和风险也在不断增加。此外,在制定和实施一项国际税务筹划计划时,也要付出很大的时间和金钱代价。如果在规划阶段政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就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所以,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的过程中,跨国科技公司必须要对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考虑,并一直密切关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环境,充分掌握税收政策环境的最新动态,并遵循法律原则,设计出能够让全球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科技型跨国公司在开展国际税收筹划的时候,也要加强与运营地税务机关之间的交流,双方一定要展开理性的讨论,对运营地的税收状况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如果跨国公司和其所属国家的税务机关之间能够搭建起一座紧密的沟通桥梁,那么就能够将信息传递的速度最大化,从而有效地减少跨国税务筹划中的风险。尤其是在进行国际转让定价的税务筹划时,需要与当地政府进行有效的沟通。当前,在全球范围内,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合理、是否公平,已经越来越受到税务部门的重视。这使得高技术跨国公司在进行国际纳税筹划时,需要与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便对其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从而避免违法纳税筹划带来的风险。
(三)重视无形资产层面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设立软件销售许可,成立海外无形资产公司。在国际税务上,中国本土公司对软件产品的出口,应先确定其所取得的有关收入中是否存在预提所得税或关税。一般来说,如果是以CD的方式,或者是以软件的方式输入的话,都是要交税的。但如果本地企业以软件许可费用的形式付款,就可以免除关税,并收取预提所得税。当两种税种之间的税率差别较大时,就必须对其进行税务筹划,以减少税负。中国居民公司出口软件取得的有关收入,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从实际交易情况出发,确定其符合不符合国外所得税减免条件。如果中国居民公司将其软件授权给国外的公司,取得了软件授权费用,则符合国外的税收减免条件,从而达到减小税负的目的。
同时,科技型企业公司为维护知识产权,可以在有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框架的国家或地区登记成立无形资产公司。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假如我国的居民企业在国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建立了一家无形资产公司,并且这个国家的税负比较低,那么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被延迟,这也就避免了由于商标、技术、无形资产的许可收入带来的税务负担。同时,如果无形资产与被许可人所在国家签订优惠税收协定,还可以减少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
(四)充分利用我国相关税收政策及税收协定。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下的双边磋商机制,可以帮助跨境纳税人更好地解决双重征税等涉税争议问题。税收协定有利于明确境外所得税抵免关系,在跨境税收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中国公司收购美国公司的情况,中国公司一般都会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设立中介公司,以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采取这一措施的主因在于中国香港对境外取得股息所得并不征收所得税,对向境外支付的股息同样也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因此中国企业在并购美国企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收得以减免。需要强调的是,美国和中国香港之间并未就双边税收协定达成共识,两者并不存在双边税收协定。换句话说,如果一家公司在香港进行了盲目的投资,那么这将会产生相反的效果。中美两国已签署双边税务协议,预扣所得税率为10%,但若将红利从美国汇回中国香港,其预计所得税率仍为30%,这将加重公司的税负。综上所述,合理运用关税协定,将有助于中国高技术企业“走出去”后,在海外的经营过程阶段减少其税负,最终帮助其更好地发展并提升自身竞争力。
综上,由于中国科技企业的特殊性,其在开展国际税收筹划时,有别于其他从事海外工程项目运营的企业,因此,要想实现更好的海外经营,并增强其海外运营能力,就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税务筹划方式。通过对华为股份公司的跨国税收筹划的研究,让我们认识到:首先,对一个跨国企业而言,当它从事国际业务时,必然要在其投资国缴纳经营所得税,但是可以通过转让股息和红利等方式,降低税收费用,使其收益返回国内。在此过程中,税务协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税务协议,跨国公司能够进行合理的税务事先筹划,从而实现有效节税和缓解税负。因此,企业在跨国税收筹划时要充分发挥税收协定的作用,从而降低自身税负。其次,在进行跨境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性质,从而规避“避税”带来的税收风险。在跨国并购过程中,企业在设立中介控制公司时,不应简单地采用全部在避税地持有的全部股权,而应采用双层甚至更多的分层结构,以减少税收风险。最后,中国企业在进行跨国经营时,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对生产运营、投资融资、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虑,从而制定出一套适合自己的税收筹划方案,并且制定的不是单一的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方案是相互联系的,在制定时要多种方案相结合,才能达到一套更好的税收筹划效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姜倩.中国科技型企业跨国经营的国际税收筹划研究[D].昆明:云南财经大学,2022.
[2]杨娜.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研究——以A软件企业为例[J].财会学习,2022(10).
[3]杜玉.对新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J].财会学习,2022(06).
[4]姜飞.基于税费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探究[J].财会通讯,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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