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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研究
第731期 作者:□文/剧凤兰 陈思圻 晏晓波 时间:2024/6/16 13:44:57 浏览:34次
  [提要] 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扩张,本科院校入学所需要的条件降得越来越低,这个现象极大地满足了民众就读本科院校的愿景。为了满足学生各方面的需求,高等院校扩大和重建旧校区,建设新校区,实现跨越式发展,这就要求公办本科院校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必要的资金。这不仅是为了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提高公办本科院校的办学效益。本文分析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3年10月19日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稳定教育投入,优化投入结构,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未来。截至目前,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以政府性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投资较少,随着公办本科院校规模的扩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性投入不能满足公办本科院校发展的需要,必须拓宽筹资渠道。国外相关方面的研究较早,从20世纪初开始,纽约大学校长、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斯顿提出的成本分担理论为多元化筹资提供了理论依据,即由政府、学生、学生家长和公众(捐赠)负担教育经费。意识形态及经济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的西方国家,在院校筹资方面大多经历了三种形式的改革,国外在该领域的研究较多且深入。国内研究主要站在对本科院校已存在的筹资渠道进行优化的角度,实证分析及对筹资方式创新的关注不够。本文分析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渠道发展状况等基本情况,提出多元化筹资渠道的终极目标是一体化,将多种筹资渠道整合到一起,共同促进公办本科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一、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比较优势占有绝对地位。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其难以得到有效改善,筹资渠道狭窄,筹资能力严重不足。其中,政府作为主要筹资方和高校经费的最大来源,在整个公办本科院校的筹资体系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甚至超过高校自身的重要性。
目前,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的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有政府拨款、学生学费、科研项目收入、校办产业收入和其他渠道收入等,其中政府拨款为第一来源,占经费来源总额的一半左右。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仍是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随着高校办学成本逐年增加,河北省对公办本科院校财政拨款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学校发展需要。
河北省高等教育筹资渠道较为单一,从2012年至2021年,河北省高等教育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超过60%,202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62.93%,事业收入占比33.11%,这两种是高等教育筹资的主要渠道来源,占比超95%,而社会捐赠经费在高等教育筹资中不足1%,其他教育收入占比维持在5%左右。政府比较优势占有绝对地位,压制了其他渠道的发展。
(二)筹资主体角色分工不清。在我国公办本科院校的筹资体系中,政府是主体,公办本科院校是客体,企业和社会则是重要的第三方。首先,我国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主体定位不明确。在我国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中,政府和企业都是重要的筹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拨款和监管教育收费;企业主要负责投资办学,包括校办企业的创办与经营;社会组织主要负责捐赠以及捐资助学等非捐赠项目的运作等。这一筹资体系与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并不相符,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主体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其次,我国的筹资主体权利不平等。作为资金来源方和筹资管理者的政府和企业各自拥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在财政拨款、税收政策、教育收费标准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政府和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往往处于主导地位,没有考虑到公办本科院校作为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政府和企业之间出现了两套独立的管理体系,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和实施宏观管理;企业负责进行项目投资和参与决策管理。最后,公办本科院校与社会力量没有形成合力,缺乏协调配合机制。近年来,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办学成本不断增加,但公办本科院校与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以及有效的合作交流机制,导致两者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传递与反馈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和有效合作。
作为公办本科院校经费筹资的主体,政府、社会、学生、高校自身等角色的分工不够明确,目前主要依靠政府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及学生学费,其他社会方面的投资占比很低。政府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据主导地位,学生交的学费为辅助,由于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受地方公共财政政策的制约,存在提高学生学费来满足公办本科院校教育经费需求的情况。然而,公办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制定必然与公办本科院校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相挂钩,不能无限制地上涨。因此,公办本科院校筹资看似来源众多,实际上主要还是依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学生学费,社会方面投资及参与较少,社会资金不能被高效利用。同样作为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主体,各主体的责任不够明晰。
(三)社会参与力度不强。公办本科院校的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学生家长、社会捐赠和公办本科院校自身四个部分组成,四者在公办本科院校的经费来源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较为稳定。社会捐赠在公办本科院校经费来源中所占比重虽然在逐步增长,但是比重仍然不大。
在所有捐赠中,来自企业捐赠的资金所占比例最大,2022年达到了35%,但要受到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处理捐赠的社会中介机构与公办本科院校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合作,导致双方在筹资中无法形成合力。由于我国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中没有明确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和民间组织的职责和权利,因此政府和社会都无法为它们提供资金支持。
社会捐赠作为一种较好的高等教育融资渠道,在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运用得较少,社会资金没有被有效利用,辅助渠道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目前,我国社会捐赠制度尚不完善,关于高校捐赠方面的制度较少,捐赠方式及捐赠来源较为简单,主要为实物捐赠,实物主要是图书捐赠,其他的主要为教学设备设施、办公用品等,而大额资金方面的捐赠稀缺,并且捐赠主要侧重于国内名校,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数量众多,但是名校数量甚少。从捐赠的来源看,主要是国内社会组织,建校时间久远一点的公办本科院校有少量的毕业校友捐赠,社会参与度较低。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拨给河北省的比例为4%左右,河北省享受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在全部省份中排名前十。在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构成中,社会捐赠收入对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方面的贡献较小,大多数情况下占比不足1%,在全部31个省份中,河北省捐赠收入金额排名倒数。由此得出,河北省高等教育筹资渠道看似多元化,实际上还是政府财政性拨款为主,来源较为单一,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不利于院校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发展建议
(一)政府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公办本科院校的经费来源也在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在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经费中占据很大一部分比重,基于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的公办性质,政府在公办本科院校经费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但伴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仅仅依靠政府固有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能满足高校发展的需求,河北省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本省公办本科院校的经费投入。为了实现这一愿景,一方面要提升河北省经济发展水平,增厚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则需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体现出教育的优先性。
河北省政府应根据河北省的情况拟定经费监管指标和规范。监管机制应以公共政策和法律标准为基础,包括高等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和来源等指标。以上内容应公开,鼓励民众参与其中,献言献策,可以有效地监督促使政府解决问题,促进河北省高等教育的稳定发展。
根据布鲁斯·约翰斯通的成本分担理论,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中政府应该承担最多的教育成本。河北省政府应该确定自身职责,评估高等教育投入产出比,将其作为财政拨款的重要指标,并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教育经费投入,以满足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如今,高等教育愈发普及,人们对于高等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大。只有继续提高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才能促进社会发展,满足人民需求。
(二)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各方在筹资体系中的分工。针对高等教育经费方面的法律制度,我国可以完善税收减免制度,鼓励各方对高等教育的捐赠。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等,但是减免优惠的手续较为复杂,没有能引起富裕阶层关注的相应的政策,也没能调动各方对于高等教育捐赠方面的热情。政府应该完善税收减免的法律制度,增加优惠力度,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富裕阶层的关注,调动各方对于高等教育捐赠的热情。同时,需要明确筹资主体角色的分工。目前,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主要依靠政府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及学生学费,其他社会方面的支出占比很低。基于公办本科院校的公办属性,政府在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但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学生学费不能满足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发展的需求,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各方的沟通,明确各方的责任,优化整合,共同促进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的健康发展。
(三)社会责任分摊。政府、学生、社会公众、高等院校自身作为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均应该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结合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这一现状,要拓展多元化筹资渠道,强化责任意识,各主体共同分摊教育成本。在保证政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基础上,高等院校自身也需要增强筹集教育经费的意识,提升学校的社会品牌形象以及教育水平,吸引校友及社会捐赠;成立专门负责捐赠资金管理的部门;高校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加快筹集资金。社会上要强化社会捐赠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激发捐赠者的捐赠热情,均衡各方的高等教育经费分摊责任。
(四)公办本科院校提高自身筹资能力。针对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教育经费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教育经费这一情况,更要努力提升高等教育经费资源利用率,用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多的产出。因此,可以设置财政拨款公式,综合考虑公平、效率、效益和政策等目标,确定为各院校拨款的金额。
公办本科院校需要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水平,可以通过开办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为自身筹集教育经费,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加快产、学、研三者的结合转化和学校科学研究方面成果的转化。最近几年,国家赋予了高等学校开展创收活动的自主权,并且赋予了一些优惠政策,公办本科院校可以抓住这一契机,提升科学研究转化能力。同时,公办本科院校需要提升自身对教育经费的组织、调节和监督能力,严控经费使用,设置筹集教育经费专门的经费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教育资金。重视投入产出关系,综合考虑资金使用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效益,设置符合本校的监管体系,对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学校需求及时调整筹资方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
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筹资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政府的财政拨款、学生学费、高校自身的筹资、社会捐赠等,都是筹资环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相互之间也是有机联系的。基于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的公办属性,政府在筹资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但是仅依靠财政性教育经费不能满足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的发展,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学生学费、高校自身和社会捐赠等筹资主体需要不断整合,明确各方的责任,做好各方的定位。按照整体性原则的思维方法,分配好各个要素的占比,从整体出发,处理好各筹资要素之间的关系,整合多种筹资渠道,实现多元化渠道向一体化的跨越,共同促进河北省公办本科院校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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