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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浅议
第733期 作者:□文/王雨欣 满海红 时间:2024/7/17 9:45:01 浏览:361次
  [提要] 在当前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央行大力推行数字货币的局面下,我国已有多个试点地区通过消费券的形式激励人们使用法定数字货币。但法定数字货币因其电子数据的存在形式,相较于传统实物货币而言具有诸多新的风险隐患,大大增加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难度。本文从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展现状入手,分析面临的监管难题,通过借鉴域外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货币;监管难题;完善建议
基金项目: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辽宁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靶向路径研究”(编号:LJKR0173)。通讯作者:满海红
中图分类号:F8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一、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展现状
由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特质符合货币发展的自然规律,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接受和使用度也得到了显著提高。2021 年我国正式迈入法定数字货币民用“元年”,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央行开始推行数字人民币,由此可以激发国内各个产业的活力,塑造我国在全球新兴数字经济的竞争优势。在这短短两年,我国采取多渠道多抓手的模式,一方面针对线下实体行业,政府通过雷霆手段迅速落实法定数字货币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合作试点工作;另一方面采取开发线上App、拓宽软件功能的方法,完成法定数字货币线上渠道搭建,进一步提高了法定数字货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实践中取得卓越成果,我国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力度显著领先世界各国,为我国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然而,目前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场景和自身特质未能形成完整闭环,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仍然处于试点阶段,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成熟,甚至在部分试点区域已经有利用法定数字货币投机倒把、钻空子等违法犯罪行为来获取利益的个人或企业出现,现有的监管制度难以为法定数字货币的日常运营与监管提供充分的合法性保障并发挥有效规制的功能。
二、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难题
(一)监管法律制度的不适用。在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法律制度来规范法定数字货币。从货币的性质上来看,尽管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属于一种法定货币,然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在目前有效的法律规范中,人民币只规定了硬币和纸币两种货币形态,其中并没有包含数字形式的货币,因此不能直接适用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从货币的特点来看,法定数字货币拥有数字化、技术化等特性,然而目前关于人民币的监管法律规范大多数是针对传统实体货币的,此类法规并不适用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人民币,从而导致对其监管依据不够充分。除此之外,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使用的是分布式账本技术与区块链技术等科技手段做底层技术,依赖算法运作,因此现行规范也不能直接适用于法定数字货币。
(二)诈骗、假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困境。采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诈骗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防不胜防。例如,某些犯罪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的商业交流网上群聊,与普通群众签署虚假官方合作协议,假借数字人民币推广的名义进行传销诈骗;也有犯罪分子利用央行的名义,用非法定数字货币的数字产品冒充数字人民币在金融平台开展交易活动;还有利用短信、微信链接等手段发布虚假数字人民币活动,进而诱骗受害者进行绑定银行卡、输入个人信息等操作,并最终盗取受害者资金。从以上违法犯罪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分子的手段虽然不同,但他们均是利用普通民众的信息不对称,最终达到数字人民币资金流转的目的,在数字人民币尚未全面推行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已经利用数字人民币的特性进行诈骗,并进行快速转移赃款,给执法部门侦查破案、追查赃款、挽回损失增加困难。
数字人民币也会出现造假的情况,但是对待传统假币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不适用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由于数字货币独特的数据结构,即便在数字交易的过程中发现了假币的存在,监管部门也不可能像传统的纸质货币那样进行没收、销毁的处理,更不可能做出加盖印章、登记造册等迅速反应的操作。
(三)反洗钱的监管困难。数字人民币虽然具有交易方式便捷、交易过程相对隐蔽等优势,但这样的特点也更加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增加对洗钱监管的难度。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方式,随着央行对数字货币的不断研究与探索,其在反洗钱方面的挑战也随之而来。首先,由于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化、电子化的,所以它的拥有者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使监管机构开展监管行为产生了滞后性,也增加了追查赃款的难度。其次,从原则上来说,对数字人民币的反洗钱监管责任应当由中央银行来承担,但是,《反洗钱法》第3条规定了相应的反洗钱监管责任应当由相关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来承担,而不是中央银行来承担这一责任。除此之外,离线交易的更新时滞也会造成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双离线模式下,由于网络技术等因素造成的交易和结算的时滞差异,使得现有的监控机制无法做到及时、准确地监控,无法有效地应对现阶段反洗钱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各国均开始加大对洗钱犯罪行为的监管力度,而数字人民币作为金融交易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洗钱监管的重要方面,要确保数字人民币在金融交易市场上稳定、安全、有序地流动,就必须改进现有的监管方法。
(四)用户隐私数据信息的泄露风险。数字人民币的洗钱和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用户在使用数字人民币交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核心在于个人隐私保护问题。
数字人民币是通过一系列加密的数字代码进行流通交易的,若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遵守获取账户信息的法律规范,让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趁机钻了法律的空子,他们就能利用技术手段盗取用户隐私数据信息。在更具多样性、更具时效性的金融互联网环境下,如何弥补数字人民币在互联网上存在的隐私漏洞,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法定数字货币监管制度域外经验
(一)英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经验。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在英国已经有了较为先进的体系,主要是采用RSCoin模式,该模式采用双层链运行架构,也就是将法定数字货币在商业银行的交易功能与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功能进行分离,主要通过分布式记账技术和可控匿名性来发挥审计功能,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审计监管。中央银行通过控制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权和分布式账本技术,能够掌握法定数字货币的关键秘钥与核心数据,进而开展严格的保密和监管。在RSCoin监管模式下,英国监管法定数字货币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第一,中心化管理;第二,加密监管;第三,身份认证监管;第四,分布式记账技术监管;第五,交易审计。
(二)对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制度构建的启示。我国应该实现监管主体的多元化,以央行为主导,在央行基础上引入金融监管机构、支付清算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等多种监管责任主体。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监管模式,使用资金穿透记账系统,以此打破各行各业之间的监管限制,对法定数字货币交易终端软件展开实名认证管理,并实现无限穿透,同时加强底层数据的获取也是完成交易信息收集的关键,直接决定了信息审计的深度。还可以采取柔性监管制度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支付实施监控,分析其潜在的金融风险、不规范的违法犯罪行为、金融基础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而制定具体的监管举措。
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完善建议
(一)健全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的法律法规。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试点监管发展持续向好,须对试点地区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总结,从而建构起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的法律框架。结合中央银行之前发布的法定数字货币研发白皮书,要想法定数字货币合法合规地运行,需要明确其法律地位以及相关权能,保障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无论是想要明确监管部门建设与维护法定数字货币的义务,还是想要保护法定数字货币使用过程中的隐私数据,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障,以维持常态化的监管活动。在法定数字货币大行其道的背景之下,我国应当逐步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各省级政府成立金融监管部门的同时,可以启动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的起草,将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地方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地方的股权交易中心等明确为地方金融事权,将其中涉及数字人民币的条款予以明确细化,使数字人民币监管依据充分,进一步明确其法律地位和法律属性等。
(二)强化法定数字货币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监管力度。从实践出发,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欺诈制度:
第一,完善法律规范,加强反诈骗的力度。法定数字货币的执法机关应当把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违法犯罪证据链紧密结合起来,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各个环节都设置专门的量刑规则,尽量加大处罚力度,从而提高欺诈者违法犯罪的成本,防范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加强技术建设,构建大数据控制管理平台。法定数字货币监管部门与各行业携手推动各种类型的关于诈骗线索数据的信息共享,通过统一的大数据控制管理平台,实现短时间内快速及时地追踪到犯罪源头,加强技术能力,实现实时监控,快速检测,并向用户发出警告。
第三,开展协同治理。法定数字货币作为国际数字经济新赛道,可以与保持良好外交关系的国家合作开展打击法定数字货币洗钱犯罪的工作,借助国家化的信息网络,提升态势感知,将法定数字货币犯罪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加强紧密协作,共同建立保护法定数字货币使用安全的屏障,加强预防作用,提高社会效益。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是一串加密数字信息,从假币识别的角度来看,鉴别真伪的保险手段相较于传统纸币是十分单一的,无法采用质量、手感、观感等方式识别真伪,立法中应明确规定法定数字货币假币识别的具体标准,以方便金融监管部门具体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反洗钱监管机制。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方面,我国央行不应仅仅在工作部署和查处等宏观层面上发力,还应该深入到日常具体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当中。除了中央银行需要承担法定数字货币的反洗钱监管责任,平日所涉及到的商业银行等有关的金融主体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入到这一行列之中,配合央行履行法定数字货币领域的反洗钱义务,共同努力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在新的相关立法上也要对法定数字货币交易中可能涉及到的平台和机构作出明确的规定,允许这些监管责任主体建立自己的反洗钱监测中心,一旦发现涉嫌洗钱行为的可疑账户,要及时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央行的反洗钱监测中心,并进行下一步处理。
(四)建立法定数字货币用户隐私保护机制。在法定数字货币的立法中,应明确相关机构在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时需要按照规定与要求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尤其要加强对用户身份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度,并严格审核交易信息的使用范围的限定。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增加生物识别技术或短信验证码等多重因素保证认证安全,也可以使用第三方软件劫持监测功能来判断当前操作用户是否为本人。除此之外,当用户的隐私数据被犯罪分子截获后,相关机构还可以采取高新技术手段进行拦截和删除操作,提升法定数字货币钱包的安全性。从个人用户的角度来说,在使用数字人民币时,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妥善保管密码、手机等重要身份凭证,不轻易泄露账户和密码信息,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金融欺诈。
综上,法定数字货币领域作为国际数字经济的新战场,每一个环节都是重中之重,其中金融风险最高、影响范围最大的就是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部分。目前我国已经出现过法定数字货币试点区域的违法行为,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细则必须不断完善,持续打击法定数字货币洗钱犯罪行为,同时为规制法定数字货币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金融法律风险,须具有完备的法律监管体系配套实施,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及时修正,并加强法定数字货币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可能面临许多困难,须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推动法定数字货币有序稳定发展,完善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规范体系。
(作者单位:沈阳化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小丽.金融科技时代数字人民币应用风险的监管挑战及应对[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7).
[2]王伟玲.加快数字人民币有序发展的难点和着力点[J].经济纵横,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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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宜.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监管国际比较研究[J].财会通讯,2023(11).
[6]马飞,张瑞泽.数字人民币法律监管问题评析[N].山西科技报,2023-05-09(A06).
[7]曹家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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