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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PA科技创新管理模式研究 |
第734期 作者:□文/赵玉莲1 郭 鹏2 孙远路1 时间:2024/8/1 13:54:43 浏览:138次 |
[提要] DARPA作为美国国防部下属的一个科研机构,自成立以来凭借充满挑战和爱国色彩的使命责任、扁平简单的组织结构、卓越的项目经理和宽泛的军民融合等创新管理模式,取得令人瞩目的卓越成就,成为世界科技创新领域的标杆组织。通过对DARPA科技创新管理模式的研究,希冀能为我国的科技创新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DARPA;科技创新;管理模式;项目经理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作为世界顶级的科技创新组织,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自成立以来,围绕美国军事科技的未来需求,聚焦“高效震慑”和“实战致胜”的双重目标,通过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确保美国在军事科技领域拥有超越对手的不对称优势。当前,科技创新已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与发展的“倍增器”。深入研究DARPA的科技创新管理模式,对加快推进我国军事科技创新组织的变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使命责任:DARPA科技创新的动力
1958年2月,面对前苏联在航天领域的巨大成就和对科技致胜的迫切现实需求,同时为安抚美国国内各界对前苏联人造卫星发射成功带来的恐慌情绪、缓解军种间的内斗问题,时任美国总统的艾森豪威尔决定成立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随着冷战的加剧,ARPA的研究重点从空间技术前沿转向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根据美国国防部法令,1972年3月将ARPA改名为DARPA。后来又几经波折,最终在1996年3月,将其命名确定为DARPA。虽几经易名,但DARPA对其使命却始终保持如一:为国家安全提供突破性、颠覆性技术,设法保持美国对任何对手的绝对军事技术优势。60多年时间里,DARPA不辱使命,一直追寻颠覆性的技术变革而非渐进式的技术修补,从互联网、小型化GPS终端到隐形飞机、智能义肢等,把许多想象变为现实,其科技创新成就不仅大大提升了美国的国防科研水平,在一定程度还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
DARPA也正是凭借着其充满挑战和爱国主义色彩的使命吸引了一大批优秀的科研人员。他们共同努力,为DARPA的发展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正如原国防科学办公室项目经理John Main所说:“想运用自己重要的技术技能来帮助这个国家。科学博士可以为国家安全作出贡献的方式并不多。”
二、组织结构:DARPA科技创新的保障
彼得·德鲁克曾经指出,好的组织结构不一定能确保一个组织可以取得良好的绩效,而组织结构不合理,它的绩效肯定糟糕,它只会造成摩擦和挫折。DARPA深谙此道。自诞生起,DARPA就抛弃了传统的科层式的职能型组织结构,在内部选择了扁平化、小型化的组织结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组织的弹性,而在外部选择了牢固的联盟合作结构。
(一)DARPA内部的扁平化组织结构。DARPA内部的组织结构在纵向上一共只有三层,从上到下分别为局长办公室、职能办公室和项目办公室,相对应的领导层次分别为:局长-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虽然三者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但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都不能直接干涉项目经理的工作,目的是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在横向上,最主要的就是DARPA的两类技术办公室,一类是技术适用执行办公室、航空航天计划办公室和远程反舰导弹部署办公室等3个专项计划及技术转移办公室;一类是生物技术办公室、国防科学办公室、信息创新办公室、微系统技术办公室、战略技术办公室和战术技术办公室等6个技术办公室。各个办公室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都是平等且独立的个体。每一个办公室都各司其职,例如国防科学办公室的任务是在广泛的科学和工程学科范围内,识别和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研究项目,并试图将这些研究项目的成果转化为美国国家安全的创新性技术。而战略技术办公室专注于能提高军事效率、成本杠杆和适应性的科技创新技术。在这种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下,DARPA也保持了其小型化的传统,其人员编制非常有限,仅有两百多人,其中项目经理占了一半多。
DARPA之所以要把其组织结构设置成微型化、扁平化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简化沟通渠道,避开科层制繁杂、冗长的决策和管理流程,取消形式主义的审批权限,降低组织内部资源的耗损、摩擦和浪费,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一个从事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的科研单位,DARPA认为自己只有远离行政掣肘,才能确保科研的独立和自由,才能确保思想的先进性和独创性。事实上,自DARPA成立以来,虽然直接隶属国防部,但国防部一直秉持对其使命的尊重,除了监督、评审外,对DARPA的其他工作几乎从不干涉,确保DARPA一直处于一种超然的地位。此外,微型、扁平的组织结构也有利于赋予各个层级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给予项目经理极大的信任和权利,从而激发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DARPA外部的网络化组织结构。DARPA长期与政府部门、国防单位、商业公司、微小创新企业以及同盟国等建立稳定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因为DARPA自身是一个管理机构,既没有属于自己的实体研究实验室,也没有编制内的研发人员,所以DARPA所有的研究项目都是通过项目经理采取外包形式分发出去。承包单位既有各个大学、知名大公司、军种研究机构等,也有中小企业和非营利性研究机构等,最终就围绕DARPA形成了一个典型的“小核心、大外围”的网络化组织。“大外围”作为DARPA紧密的利益相关者,不仅有利于提升DARPA的科技创新能力,保持积极进取的蓬勃活力,还能为DARPA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高新技术创新生态体系。
三、项目经理:DARPA科技创新的核心
DARPA拥有100余位项目经理,约占DARPA人员总数的一半。每个项目经理每年负责1~3个项目,掌管1,000万到5,000万美元的项目经费。项目经理作为DARPA的核心人力资本,是DARPA科技创新的中流砥柱。他们不仅是科技项目“奇思妙想”的提出者,也是全面负责项目的运营者,号称是DARPA成功的“秘密武器”。
(一)项目经理的素质与来源。DARPA对项目经理的素质要求非常高,其必须是个真正的“多面手”。一是要大胆富有想象,有强烈的创新精神,能够突破传统技术认知的偏见和限制,将梦想与现实结合在一起,为实现梦想不遗余力。正如原项目经理泰瑟在DARPA的一次技术会议上所讲的那样,DARPA是为那些拥有疯狂、激进、冒险甚至被视为坏想法的人提供的一个场所,而这些想法已被证明是美国主要的“游戏规则改变者”。二是要有远见、勇于承担风险,能够高瞻远瞩、独具慧眼地筛选和发现具有发展潜力的新项目。“思想的闪光”是其研究项目的起点,不能局限于当前,一定要面向未来。三是要充满激情,能够凝神聚气,组建项目团队,进行项目的推广与开发。事实上,现实中符合DARPA项目经理要求的人员数量非常有限。因此,DARPA秉承不拘一格、广开渠道的原则招聘项目经理。
DARPA的项目经理主要来源于四个渠道:一是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项目需求,通过网站发布信息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采用这种“广撒网”式的招聘模式,目的是扩大DARPA的影响面,提升其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前来应聘。二是委托专业猎头公司,寻找符合DARPA要求的项目经理。采用这种“点对点”式的招聘模式,目的是通过深挖外部劳动力市场中潜在的优秀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做到人才不错失、不遗漏。三是从参与DARPA项目研发的人员中,根据其业绩和表现进行筛选聘用。这种从内部劳动力市场中选聘项目经理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DARPA节省时间,降低选聘人员与组织的适应性成本和摩擦成本;另一方面还有利于激励现有科研人员,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由现任或原项目经理根据DARPA的文化和自身认知,进行同行推荐。这种通过推荐进行招聘的模式,其最大优势是彼此知根知底,履职成功率较高。
(二)项目经理的短期合约聘任制。虽然项目经理对DARPA的发展至关重要,但DARPA对项目经理的聘用采用的却是有限的、短期合约式的聘用制,而非终身雇佣制。其聘期一般为3~5年,最长也绝不会超过6年。DARPA对项目经理采用短期聘任制,可谓是深思熟虑。一方面,出于创新和成本的考虑,DARPA招聘的项目经理在其研究领域内本身都是卓越的复合型人才。他们通过多年的积累,都有一定的想法但却苦于经费或平台限制,无法实现其心中梦想。而DARPA则大胆地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有时间限制的实验舞台。正如生物技术办公室项目经理Philip Alvelda所说,有多少人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我们从工业时代走向思想控制时代?在这个星球上的所有地方,这里是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的地方。在项目确立之初,DARPA就会给项目经理发放一枚徽章,上面刻有完成任务的最后期限,这个徽章就像“金箍咒”一样时时提醒他们科研时间的短暂和紧迫。事实上,有限的任期制有利于项目经理克服行政组织官僚主义的枷锁,他们既不会为了留任或晋升而浪费时间去谄媚上级,也不会醉心于玩弄权利,而是将全部精力和才华专注于科研项目上,力求取得项目的成功。另一方面,有限的短期聘任制,也保证了DARPA始终拥有新鲜的血液和源源不断的创新思想,确保了整个组织始终充满朝气与活力。
(三)项目经理的决策权配置。DARPA作为一个科技创新型组织,秉持知、权匹配的原则,从信任激励的角度出发,赋予项目经理相当大的决策权。从项目的筛选、团队的组建、资金的分配到项目的监督、审核、调整和技术的交流、项目的推广等,全部都由项目经理进行决策。项目的评审也不采取同行评议的模式,选择充分尊重并信任项目经理的创意和能力。DARPA的这种分权式的决策权配置模式,一方面能够充分调动并激发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另一方面也为项目经理高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了“尚方宝剑”,避免了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和阻力。
项目经理作为军方的代理人,虽然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却不会滥用权力,关键就在于DARPA的任职价值。美国科技创新领域的劳动力市场相对透明,整个市场都非常认可拥有DARPA任职经历的人。这种宝贵的认知会给项目经理带来良好的声誉,有利于形成马太效应,为其结束DARPA任期进入下一个职位、再攀事业高峰提供了有效的证明。因此,每一位项目经理都非常珍惜自己的声誉,既不会滥用权力,也绝不会超越权力的界限。
四、军民融合:DARPA科技创新路径
DARPA自创立以来虽然直属美国国防部,本质上是个军事单位,但其选择的发展路径却是典型的军民融合发展之路。DARPA成立之初,美军方就宣布“这个新的机构不应该拥有独立的实验室和其他研发机构,而应该挖掘各军种的资源来实现这些功能”,为此专门给DARPA的军民融合进行授权,“可以与个人、私营商业实体、教育以及科研机构,包括联邦和州立的研究所签订合同”,“项目如果成功,将移交给军队服务机构进一步研发和应用”。DARPA也不折不扣地遵循了上述军民融合的方案。
一是将科研创新领域最重要的角色之一——项目经理外包出去。项目经理的外包一方面是突破军内限制,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吸引更多的高级项目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是通过项目经理这个桥梁,将军方的需求、自身的创意和全国顶尖的科研力量结合在一起,促使科技构想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转化为科技应用成果。
二是充分发挥军地各方咨询力量,引领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美国咨询机构遍布军内外,军内的既有国防科学委员会和Reliance 21等国防部咨询机构,又有陆、海、空等各军种咨询机构,军外的既有国家层面的国家研究委员会、JASON国防咨询小组等,还有诸如兰德公司、麦肯锡等国际知名咨询公司。DARPA以美国军事战略为指引,从项目的选择、路径规划、审核和评估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的咨询,目的是借助外部咨询力量的智慧,预估并减少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弯路和障碍。
三是扩大军民融合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基金。DARPA每年握有30多亿美元的科研经费,通过项目经理,97%的经费投入军地的大学、科研院所、军工集团、军种采办机构和其他企业里。除此之外,DARPA还依托各科研项目成立基金,与IBM、Lockheed Maitin等知名公司合作共同成立项目联盟,以此吸引各方资金参与国防科研,并且项目联盟一直保持开放状态,其他企业可以随时加入进行投资。
四是成果转化。DARPA认为无论技术多么先进、超前,只有被应用到军队或者社会中,才能创造价值,改变世界。为此,DARPA一方面在项目立项时就选准突破口,进行超前布局,加大军民一体方面的重大技术创新和平战一体方面的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技术研究;另一方面还在DARPA内部成立了自适应执行办公室,专门负责军用资源和民用资源之间的相通性、相关性和替代性研究,以促进成果的迅速转化与使用。
五、结论
DARPA的成功有效引领了世界科技创新。美国政府近年来参照DARPA模式设立了一批“类DARPA研发机构”,如美国能源部的能源先进研究计划局、美国情报总监办公室的情报先进研究计划中心等。其他主要国家也纷纷仿照DARPA的模式开展颠覆性技术的遴选和培育工作,例如日本设立的颠覆性技术创新计划、德国的飞跃式创新局和英国的高级研究发明局等。但时至今日仍然鲜有能与DARPA相媲美的成就。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到2035年,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要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此举的目的就是要不断增强创新性、颠覆性技术的供给研究,持续激发其蕴含的巨大发展动力。而这对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科技创新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不仅要尊重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规律,发挥好政府部门的先导作用,还要完善包括科技体制和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在内的科技创新体系。DARPA的科技创新管理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检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证明其模式是成功的,虽然不易模仿,但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作者单位:1.信息工程大学;2.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主要参考文献:
[1]Bonvillian W B,Atta R V.ARPA-E and DARPA:Applying the DARPA model l to energy innovation[J].General Information,2011(05).
[2]渝川信,刘志伟.军民融合:DARPA创新之路[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8(08).
[3]窦超,李晓轩,代涛.DARPA治理有效性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9(08).
[4]贾珍珍.组织文化与军事技术创新[D].长沙: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
[5]迈克尔·贝尔菲奥尔.疯狂科学家大本营[M].黄晓庆,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6]Fuchs,Erica R.H.Cloning DARPA Successfully[J].Issu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09(01).
[7]薛惠锋.美军如何牵引军民科技融合[J].网信军民融合,2018(08).
[8]张明华,赵瑾,张建霞.DARPA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的成功及其启示[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15(10).
[9]黄领.DARPA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主要做法[J].国防,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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