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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道德风险抑制探讨
第736期 作者:□文/时 健 时间:2024/9/1 17:30:36 浏览:499次
  [提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对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稳定至关重要。农业生产灾害事故频发,需要农业保险分散风险,保驾护航。高风险、高成本和高赔付是农业保险的特点,而道德风险又严重困扰着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本文首先对道德风险相关概念与基本理论进行厘清与界定;然后,对投保农户道德风险的表现进行描述,分析投保农户的心理与行为;最后,从保险公司角度探讨抑制道德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逆选择与道德风险;防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1月2日
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对国民经济、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稳定至关重要。农业生产灾害事故频发,需要农业保险有效分散转移风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为创新救灾方式,分散农业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大政策解举措。然而,道德风险始终困扰着农业保险的健康稳定发展,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道德风险相关概念、基本理论
(一)道德风险与逆选择。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是一个经济哲学概念,是指一个人在从事一项活动时,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利益而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损人利己行为。逆选择问题会干扰市场的有效运行。在保险中是指投保人所做的不利于保险人的合同选择。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做不利于保险人利益的合同选择,使其承担过大风险。
(二)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各类人员掌握的信息不同,掌握信息较多的人员往往处于有利地位,而掌握信息较少的人则处于不利地位。该理论认为,市场交易中卖方对商品信息了解得更多也更详细,买方对商品的信息知之甚少,很显然,买卖双方交易中,卖方因掌握更多的信息会占大便宜,而买方因掌握信息较少吃亏不少。这一理论为很多市场现象如股市波动、就业与失业、信贷配给、商品销售提供了有效解释,被广泛运用到各个领域。正是存在信息不对称,才出现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逆选择通常会在交易前发生,而道德风险则在交易后出现。
(三)博弈论。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既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博弈论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考虑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生物学家使用博弈理论来理解和预测进化论的某些结果。
博弈论已经成为经济学的标准分析工具之一。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博弈按照时序划分可以分为静态博弈与动态博弈。静态博弈中每个参与者只有一次决策机会,并且所有的参与者在决策时并不清楚其他参与者的决策。动态博弈中,参与者的决策分先后顺序,后做出决策的参与者掌握前面参与者的决策和所得收益,并且可以依此来调整自己在下一轮中的决策,每一个参与者都有多次决策机会。重复博弈是指同样结构的博弈进行多次重复,是动态博弈中的重要内容,它可以在信息完全或者信息不完全下进行,当博弈仅为一次时,所有的参与者都会为了这一次的利益而选择博弈策略,但在重复博弈时,参与人着眼的可能就是自己的长远利益,并且愿意为了长远利益放弃眼前的利益,因而选择不同的均衡策略。因此,博弈的次数会影响到博弈均衡的结果。
二、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
(一)农业保险中农户的道德风险。在农业保险业务中,由于投保农户对投保对象即保险标的拥有的信息远多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农户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牲畜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保农户不按合同约定,有意把耕畜用作力畜,让投保的牲畜驼载、拉车、拉磨,从而造成牲畜的伤害;二是农户不爱惜投保牲畜,保险公司最初按八成价值承保,农民反映他们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要求改为十成价值承保,在十成承保的情况下,农户觉得牲畜“死活都够本”,不再爱惜牲畜;三是故意伤害牲畜,以谋求赔款,有些地区故意把牲畜饿死,图谋保险赔款;四是增加牲畜的治病费用,牲畜生病,本来花很少的钱就能治好,个别农户却把牲畜送到医疗站高价治疗;五是故意造假,骗求保险公司赔款,出现牲畜死亡事故后,一些投保农户会把其他农户家未投保农户的牲畜拉到自己家里索赔。农作物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表现为灾害发生后农户不及时补种其他作物,以减少损失,而是坐等保险公司赔偿。农作物发生风险事故后,村干部带着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地里查勘,保险公司的人员并不清楚每家的地界,导致冒充和重复索赔。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问题在牲畜保险中表现最为突出,农民最希望自家的体质较差的牲畜被保险公司承保,因而就会有意挑选体质不好的牲畜来投保,这些体质不好的牲畜受伤、病死的概率很大。
(二)投保农户的心理和行为分析。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很强,受文化素质限制,农户对保险的认知和了解非常少。他们对参加保险有两个担心:一是担心发生灾害事故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二是如果不发生灾害事故,认为买保险的钱就白花了。这充分说明农户对保险的认知很片面,保险是一个财务工具,它是以当前固定的小额支出来补偿将来不确定的大额损失。保险是对风险进行转移、分散,把不确定性巨额损失转变为确定性的小额成本。保险是给人们提供经济保障的,有观念消费和实质消费之分,买了保险,使人们免除恐惧获得安全感,即便没有发生灾害事故,也有效用,此为观念消费;如果不幸发生灾害事故,获得保险公司赔款,补偿了人们的损失,此为实质消费。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是风险转移或转嫁,如果出险,其价值体现在赔付的多少;如果不出险,其价值体现在为投保者带来的安全感和财务稳定性。而农户只是看重实质消费,忽略观念消费。对待风险事故,农户既有侥幸心理,又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参加农业保险后,农户普遍不作为或少作为,灾前不预防,灾后不抑制,滋生了懒惰思想,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的保障,防灾减损似乎与己无关,即便发生了灾害事故,也不主动抑制损失扩大,降低损失程度,甚至放任损失蔓延。动植物的生长情况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天气状况;二是农户管理照顾的精心程度。因为有了保险,农户对动植物管理照顾的精心程度就降低了,因为有了保险,农户减损动机就弱化了,因为有了保险,农户就可能滋生故意行为,表现为少损多报、轻灾重报。
三、道德风险抑制与防控
农业保险的发展备受道德风险的困扰,研究道德风险的抑制与防控对策,对农业保险意义重大。作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
(一)大力开展保险宣传,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的保险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农民的保险宣传,增强广大农户的保险意识,使其对风险有感知,对保险有认知。只有对风险有切身的感知,才会寻求风险的转嫁,也会减少侥幸心理,只有对保险有全面的认知,才会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保险的宣传教育不是朝夕之功,需要长期持续不断的努力。
(二)设计一份好的合同。一份好的保险合同,既要给客户提供更大的经济保障,又要有完整的激励约束机制,平衡好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到农业保险合同,要设置免赔条款。免赔率有绝对免赔率和相对免赔率之分,实行绝对免赔率,不管损失多少,保险公司都不会百分百地赔偿,总会留下一定比例的损失由客户承担;实行相对免赔率,保险公司只会赔偿超过免赔率的损失,而相对免赔率更适合农业保险。设置免赔条款,实际上是损失分担机制的运用,这样会使农户认识到,还是不发生灾害事故为好,也会起到约束农户的行为,激发他们防灾减损的意识,使用免赔手段还需设置安全优待条款的配合。安全优待措施是汽车保险中的无赔款安全优待手段,具体来讲,就是上一年度参加保险期间,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没有索赔记录,在下一年度续保时对缴纳保险费实行折扣优惠,这样做就是让广大农户认识到,防灾减损有看得见的好处,就会与保险公司采取合作的态度。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小和损失的降低,对保险公司和全体被保险人都有好处,安全优待手段实际上就是声誉机制的运用。损失分担机制和声誉机制的配合使用,能够较好地抑制道德风险。
(三)做好农业保险的承保、核保与查勘、核赔工作。农业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最为了解,他们掌握的保险标的信息远多于保险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工作中,利用各种方式,想尽一切办法了解保险标的信息,还要调查了解投保农户的各种情况。接下来,核保这一关要把控各种风险,首先要进行风险调查与评估,其次做承保决策,根据风险状况决定是否承保,正确拟定承保条件,正确使用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以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来说,确定保险金额有三种方法:一是按亩平均收获量的成数确定保险金额,根据以往3~5年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的四至六成承保;二是按投入的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三是根据农业贷款确定保险金额。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承保的是农作物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收获量的损失和生产费用的损失,即保产量、保成本。因此,确定保险金额主要围绕产量和成本来计算,保产量是为种地提供产量保障的,能有效激发农民的兴趣,使农户能够感受和认知其价值,容易接受,但也有其弊端。生长期农作物保险保障的标的是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受天气和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农户懈怠其责任心,引发一定程度的道德风险,建议不搞足额承保,实行非充分保障,以减少和抑制道德风险。保成本是按投入的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既可以保物化成本,也可以保物化与活劳动成本之和,其实质是对农业者恢复再生产能力的一种基本保障,但不包括农作物收货后的预期利益,这种方法有以下优点:第一,保额低、保费低,农民负担得起。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威胁较大,农民对保险费的负担能力偏低,难以承受较高的农业保险费的支出,面对自然需求旺盛、有效需求不足的农作物保险,实行低保障、低保费的保障策略很适合农民的需要。第二,有利于抗灾自救,增强农户的责任心,能预防保险的道德风险。第三,不与产量挂钩,不必等到收获后算账。第四,理赔简便,保成本,赔成本。根据农业生产者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多少来确定保险金额,能产生增信作用,相当于有了更安全的担保,提高了农业生产者的适贷地位,既能帮助取得贷款,又能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实质是成本确定。农作物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有时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投入相同的成本,收货的农产品产量大不相同。因此,为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确定保险金额,保产量与保成本两类方法结合起来使用较为稳妥,特别是在农业风险较大的地区,按收获成数确定保险金额应尽量接近生产成本,同时由于生产成本价格变动较大,按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也应与收获量保险保持平衡,如果按生产成本确定的保险金额接近农作物收获量的五成,就可以考虑采用收获量成数来确定保险金额。
(四)引入科技手段,做好农业保险风险防控工作。在早期农业保险的经营实践中,有两种风控方法:一是划线承保。保险公司在承保一些低洼地区财产的时候,采用一种划线承保的方式,在承保建筑物上用红漆画一条线,双方约定:如果洪水的水位不超过红线,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洪水淹没了红线,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损失,画这条红线就是一种相对免赔的概念,是一种非常原始和初级的风控方法。二是割猪尾巴。保险公司承保了生猪养殖保险,为了确保不出现二次索赔,理赔人员在定损核赔之后,就将生猪的尾巴割掉,作为已赔偿的识别标志,凡是没有尾巴的死猪,意味着已经得到赔偿,以防止和避免重复索赔的道德风险。以上两种风控方法是保险公司在多年的经营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尽管非常原始,也很初级,还是有一定效果。但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已经过时了,需要采用更多的科技因素和手段做好风控工作。建议充分运用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和条码技术,让科技因素和手段赋能农业保险的承保和理赔工作,在养殖业保险中,运用耳标、项圈等条码技术,使牲畜等养殖品种如同一般商品一样有各自的二维码识别信息,以便标识识别。
(五)加强监管工作,有效抑制道德风险。一提到监管,大多数人都会理解为是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监管,这里所说的监管,是保险公司对投保农户的监管,当然要明确对农户的监管不是管制,而是提供服务与指导。在防灾减损方面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发生灾害事故后,投保农户很可能会滋生机会主义行为,此时尤其要加强监测,如果有少损多报、轻灾重报的问题给予及时地纠正和教育。农业保险中,投保农户背后的隐藏行为很难监测,实施监测的成本也很高,但即使成本高也要坚持监测,可采用科技手段实施监测,降低成本,以挤掉农户索赔中的水分,从而保证索赔损失的真实性。应该让广大农户认识到,少损多报和轻灾重报的机会主义行为,损害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的利益,也将损害全体被保险人的权益。
(作者单位: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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