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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治理优化探讨
第737期 作者:□文/吴学旭 马加翼 时间:2024/9/16 10:45:30 浏览:117次
  [提要] 微观主体的健康经营和有序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从追求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强化公共属性与社会责任、服从政策指导与制度规范等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公司治理的中国自主概念体系。公司治理应以外部治理、治理外部、法人治理、运营治理为四大核心内容,有机协调、灵活运行。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公司治理;治理目标;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1月17日
自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做出深刻阐释以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为全国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了理论支撑和行动指南。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还需夯实自身经济与制度基础。以公司制为基础的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公司治理构成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微观基础,公司治理内涵的优化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创新的题中之义。新《公司法》的出台为公司治理的创新提出了新的方向,也使得公司治理在实践中的优化显得更为必要。
一、传统公司治理内涵
自现代公司制度产生以来,公司治理研究一直因其与社会经济、资本市场的紧密联系而保持着旺盛的学术生命力,公司治理实践也随着时代的进程不断深入发展。在长期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研究下,公司治理内涵不断丰富与发展。总体而言,传统公司治理内涵相继在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撑下有不同的表达。
(一)委托-代理理论。1932年,Berle & Means首次提出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和特征是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形下,作为公司所有人的股东与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经理人员之间产生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下,代理人与委托人具有不同的利益和目标,公司经理可能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而追求个人目标。这就是第一类代理委托问题的由来,此时公司治理的要义在于设计一套合理的结构和机制来保证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来管理公司。在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或高度集中的公司,当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偏差时,控股股东有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由此产生。公司治理不仅要对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做出回应,还要关注如何协调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二)产权理论。哈特在《所有权的成本与收益: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理论》一文中与格罗斯曼共同提出了关于契约剩余控制权的概念,并建立了企业不完全契约分析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哈特丰富了不完全契约理论即产权理论的内容,他指出,只要存在代理问题和契约不完备的情况,公司治理问题就必然产生。换而言之,公司治理存在的条件和理论基础是代理问题和契约不完备。公司治理被哈特视为分配公司非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即资产使用权没有在初始合约中被详细设定时,由公司治理结构来决定其将如何使用。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20世纪80年代逐渐兴起的公司治理理论,是人们将公司发展逻辑由单边向多边扩展的结果。利益相关者理论指出,公司不仅是营利性的组织,还应是一个社会责任的组织,公司的生命力不仅来自股东还来自其与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因此,公司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还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于是,公司治理的内涵也由解决公司内部的治理问题扩张到解决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关系处理的问题。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撑下,李维安认为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
现有的公司治理概念已经最大限度地从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的角度做出定义,但在中国式现代化对公司治理提出新要求的背景下,本文认为应在现有概念的基础上丰富和优化公司治理的内涵。
二、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构建公司治理内涵体系的要求
公司并不是在真空中运行的,而是在一定的法律约束、政府规制、意识形态、宗教、文化和社会道德规范环境下运行的。域观经济学认为,经济理性和一定的价值文化及制度形态互动交融表现为各商域的文明型式,经济理性的逻辑具有内在一致性和抽象性,而价值文化和制度形态则具有丰富性、复杂性和多元性,三方面因素共同决定和影响了该商域的商业活动。以域观经济学之观念,应在遵循企业经济理性的同时,立足中国文明的商域背景,契合中国文明价值观念和制度环境,以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构建公司治理的中国自主概念体系。
(一)追求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公司目的关乎公司治理的基础,学术界长期以来存在着股东至上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之争,其本质上是围绕公司目的展开的一元与多元之争。但无论是为公司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还是为全体利益主体谋求利益平衡,都是基于公司健康存续这一前提之上展开。因此,追求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是公司治理的首要目标,也是遵循企业经济理性的基本表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任务,这要求作为经济微观主体的公司不断追求经营效益,“做大蛋糕”,提供更普惠优质的产品、向各行各业发展注入活力。
市场载体的成熟和市场规则的明确为现代公司的运行、交易提供了必要的市场环境和规则保障,有效降低隐性交易成本,保障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在市场经济和规则的保障之下,公司治理的首要目标是基于公司营利性的基本特征,通过人员的科学分工与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公司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以有限的资源和尽可能少的投入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与收益。追求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持续的,这要求公司治理不能仅将目标放在确保公司自身的经营与发展,还应将营造公司与其环境之间的良好关系作为目标。
(二)强化公共属性与社会责任。与西方宣扬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文明特质不同,中华文明自古以来就崇尚大同,追求共富。中国人民几千年来追求共富共享的理想始终铭刻在中华文明的基因里,成为我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公司不仅是为股东私人营利而设立的法人,而更应具有聚众人之财力、行众人之事业的公共属性。
近年兴起的ESG治理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共识,也契合我国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如何将ESG治理充分落实到公司治理中、实现ESG治理与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有机结合是新时代公司治理的重要命题。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和ESG治理的发展,要求公司不断创新、持续改进,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塑造品牌,为社会创造更多的 财富;更要主动承担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创新生产、保护环境和实现社会整体富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公共属性与社会责任成为新时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目标。
(三)服从政策指导与制度规范。制度环境是微观主体开展经济活动所依赖的基础条件,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无论何种性质的公司都要在国家和政府制定的法律制度下运行。政策与制度不仅为公司发展提供方向引导和边界约束,还可以为公司提供优惠和便利。例如,为帮助公司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政府出台费用减免和补贴措施,鼓励减免或延期收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降低民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公司的治理模式同样在政策指导与制度规范下得到确定,公司法及相关规范确定公司内部治理的基本框架,市场经济制度框定公司商事活动规则。公司治理要保证公司各项活动合规化、合法化,以避免引来法律风险及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同时要保证公司在政策指引下致力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行业。此外,国有企业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担当具有独特的国家属性,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不仅是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还应承担中国式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重任,追求特定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公司治理内涵的优化
(一)融入社会:外部治理与治理外部。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离不开所处的社会环境,一个健康的公司必然能够与社会环境形成良好互动关系。因此,在新时代公司治理追求公司效益与发展、强化公共属性与社会责任、服从政策指导和制度规范的要求下,公司治理的首要内容就是通过外部治理与治理外部来融入社会。
1、外部治理。姚云、于换军将公司治理机制安排分为国家、市场和公司层面,法律、政策是国家层面的公司治理机制,兼并收购市场、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等构成市场层面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作用、管理层激励、股东积极主义等则是公司层面的治理机制。这种划分是自上而下的划分方法,若按自外而内的划分方法,国家、市场层面的公司治理机制构成外部治理的基本内容,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机制构成内部治理的内容。外部治理是政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通过制度及市场对公司形成的促使其完善公司治理安排的约束机制,外部治理包括法律、政策、兼并收购市场、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信息披露等内容。
充分发挥外部治理的约束作用,需要政府、媒体、各利益相关者与公司共同努力。政府通过立法与政策对宏观的营商环境和微观的公司治理做出强制性与授权性规定,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兼并与收购、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约束公司治理。债权人、潜在股东则通过资本市场与公司连接起来,当公司面临外部投资者收购威胁时,这种威胁就会对管理层产生约束激励,促使其优化内部治理状况。产品市场竞争压力能够使公司行为更加谨慎,减少管理层懈怠现象。董事和高管的劳动力市场同样为公司治理带来一定程度的激励和约束。信息披露则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地对公众披露其经营情况,这一方面推动公司运营的透明化;另一方面便于社会公众对公司的监督,有效抑制其违规行为,化解运营过程中的潜在矛盾。
2、治理外部。治理外部是指公司主动参与对外活动,协调自身与社会各方的利益关系,承担社会责任,与政府、外部利益相关者、媒体等形成融洽关系,稳固自身社会地位。不同于被动接受外部治理机制对公司产生的约束,治理外部是公司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自身生存环境为目标而主动采取的行动。
治理外部应准确分析公司所处社会环境及社会地位,根据公司与各方主体的不同关系,基于合法、高效、合作、共赢的目标进行。一是处理好公司与政府及监管者的关系。遵守法律法规,做好合规建设,承担纳税义务;关注政策走向,积极参与政府沟通与合作机制,参与政府采购计划等。二是处理好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畅通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渠道,了解和处理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诉求,维护投资者利益,稳定与供应商、客户的合作关系,保障员工合法权利。三是处理好公司与社会舆论的关系。一方面做好信息披露,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质疑和批判;另一方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优良形象,形成良好声誉。
(二)内部自治:法人治理与运营治理。公司运行面临组织与管理的问题,因此公司内部需要形成自洽的法人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法人治理与运营治理构成公司内部治理的内容。
1、法人治理。法人治理即公司内部各机构的权责配置,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党组织成为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定主体。这样,公司法人治理的主体由原来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增加至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
法人治理的目标是通过权力的分散配置实现相互制衡与监督,从而确保治理效率和决策科学。一般而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会拥有实际控制权,经理层拥有经营管理权,监事会则行使监督权。在设立党组织的公司中,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的基本方向正确,保障公司响应落实政策要求,监督公司各级人员履职规范。实践中,不同股权结构下的公司往往在机构权责配置上具有一定特色,无论是“股东会中心主义” “董事会中心主义”,还是“总经理中心主义”,都是对各机构权责配置的不同设计,都是法人治理的内容。
除去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分配,如何保障各机构在各自职责下有机运行也是法人治理的重要内容,这需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或“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此外,公司各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和行权方式也是法人治理的研究内容。
2、运营治理。运营治理是指以经理层为核心的执行机关为落实公司战略、开展具体业务而进行的公司治理。运营治理是经理层基于勤勉履职要求,对包括公司机构设置、经营活动流程、为完成经营目标而开展工作的分工、布置、持续推进等经营事务的体系化管理安排。运营治理解决的是如何保障公司高效经营的问题,换而言之,运营治理应围绕激发公司中低层人员工作热情,优化部门间分工与协作机制、提高公司整体执行力与经营效率进行。
从激发中低层人员工作热情与动力、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看,运营治理要求公司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完善报酬激励、荣誉激励、聘用与解雇激励等来使公司中低层人员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工作动力。
从优化分工与协作机制的角度看,运营治理是经理层根据公司法、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设置基本的业务、财务、后勤、风控等部门并各司其职;同时,建立机制,确保内部沟通畅通,适时灵活调整各项工作安排,保障部门间协作、制约与监督的良性关系。
从运营治理是公司治理有机组成部分的角度看,运营治理应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来实现,包括党委会在内的四会通过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等方式明确经理层职责权限,运用分级管理内控、约束链条传递以及规范制度建设等治理机制来实现运营治理,而非由股东会、董事会直接去实施运营治理。
从提高公司整体执行力与经营效率看,运营治理要求公司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各层级人员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向心力、具有强烈的目标意识与进取意识,公司设置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奖惩、职责、人事等各方面规范制度。
(三)外部治理、治理外部、法人治理与运营治理的相互关系。公司是拟制的法律主体,以“法人”的身份参与民商事活动。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公司与外部社会形成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公司治理要承认社会对公司产生的作用与影响,更要为公司与社会的良好关系做出安排,“外部治理”与“治理外部”便构成公司外部治理的基本内容。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人员集合而成的营利性组织,公司治理一方面需要协调作为公司“分子”的各人员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为公司集体的协作、分工提供方案,“法人治理”与“运营治理”由此成为公司内部治理的应有内容。
“外部治理”是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等外部机制由外而内对公司施加影响,而“治理外部”则是公司由内而外影响社会。从公司的角度讲,外部治理是被动的,治理外部则是主动的,二者具有双向性与交叉性。“外部治理”与“治理外部”是公司与社会之间融入与接纳相互关系的体现,“外部治理”通过外部压力与影响对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与“运营治理”产生影响,“治理外部”也要求公司内部形成科学合理的对外决策。在公司内部“法人治理”为公司决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做出组织机构上的安排,“运营治理”为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全面具体经营治理机制体系并实施落地。“外部治理” “治理外部” “法人治理” “运营治理”由外部到内部、由客体到主体为公司立足社会和自我发展奠定稳定基础,通过内外联动的方式实现公司科学治理。
综上,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我国的公司治理研究吸收借鉴国际学术研究成果,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治理理论。在中国文明的商域背景下,应基于追求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强化公共属性与社会责任、服从政策指导与制度规范的公司治理目标,构建中国公司治理自主概念体系,实现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的优化。本文着眼公司与社会的主客关系,梳理公司自身的组织层级,得出外部治理、治理外部、法人治理和运营治理共同发力、相互影响的结论,为公司治理研究和实践提供新借鉴。
(作者单位: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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