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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收入会计核算探讨 |
第738期 作者:□文/王可玲 时间:2024/10/1 11:50:04 浏览:297次 |
[提要] 科研收入是高校事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开展科研项目的基础保障,也是评价高校科研实力的重要指标。然而,由于科研项目的特殊性、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以及经费管理的复杂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双基础并行核算模式使科研收入的核算变得更加复杂。本文从高校实际业务出发,结合案例分析科研收入在日常会计核算中遇到的难点,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为进一步规范科研收入核算提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科研收入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2月7日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围绕高素质人才和科技制高点的竞争异常激烈。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主要集聚地,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风险亦趋增大。尤其是2019年1月1日实施《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后,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调整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行,即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这种“双基础”核算模式使得高校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更加复杂,加之科研项目自身的特殊性、资金来源的多样性,高校在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不断显现。
一、高校科研收入核算难点
(一)财务会计下科研收入核算的难点: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的计量。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科研收入的确认标准是以取得收款的权利而不是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为准。现行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收入的确认只是做了原则性指导,并无具体收入准则或指南。各个高校在确认科研收入时只能依靠基本准则、制度解释或补充规定,由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出判断,导致部分人员对科研收入的确认计量缺乏精准把握,影响核算的效果。如,有的高校在核算科研项目收入时,仍按照原制度以实际收到的资金金额,财务会计下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科目。这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科研项目一般都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少则半年,多则两年或者更长,科研收入在研究期内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更合理,也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收入的方法,财政部《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3号文件已规定,各单位应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这四种方法理论上切实可行,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法。此方法的理论基础是以高校科研项目的合同金额或者任务书拨付金额为预计总成本,并且假定预计总成本最终都确认为收入,报销发生的科研项目支出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例1:2022年6月J高校基本资金账户收到省社科联转入的A科研项目经费100,000元,项目期限2年。7月,A项目负责人报销材料费3,800元,差旅费6,800元,款项通过网银系统支付。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2022年6月收到经费: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预收账款—A项目 100000
2022年7月报销:
借:业务活动费用—科研费用—A项目—材料费 3800,业务活动费用—科研费用—A项目—差旅费 6800
贷:银行存款 10600
同时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A项目 106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A项目 10600
在此方法下,依据实际报销的费用确认科研项目收入,优点是数据获取方便、客观、可操作性强,实现了A项目的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适用的范围较广,对大多数科研项目都适用。缺点是项目研究成本取决于报销费用,报销进度与项目的研究进度相关性较低;需要对每个项目单独核算,项目较多时,核算的工作量较大。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法。根据合同金额和工作量的比例确认科研收入。
例2:J高校2022年3月与某企业签订一项科研项目B,合同金额40,000元,预计总工作量80个工时。4月收到该企业转入项目经费40,000元。5月测定完成60个工时的工作量,6月完成剩余20个工时工作量。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2022年4月收到经费: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预收账款—B项目 40000
2022年5月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B项目 30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B项目 30000
2022年6月完工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B项目 10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B项目 10000
在此方法下,依据工作量确认科研项目收入,优点是数据相对客观、准确,与项目进展的关联度高,基本一致;收入与费用配比性强。缺点是合同工作量的预计对于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储备的财会人员而言难度较大,若由科研项目人员测定,无形中又会耗费他们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有悖于国家倡导的“放管服”政策要求,可操作性不强。
3、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法。根据科研项目签订合同金额和合同期限,在整个项目合同期间内,定期按月或者按年确认收入。
例3:J高校2022年1月2日与某企业签订科研服务项目C,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金额为120,000元,1月20号收到该企业项目款80,000元,2023年1月19号收到剩余款项40,000元。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若按月确认收入,2022年1月20日收到经费: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预收账款—C项目 80000
2022年1月底至12月底每月均需做一笔分录:
借:预收账款—C项目 5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C项目 5000
2023年1月19日收到经费: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预收账款—C项目 40000
2023年1月底至12月底每月均需做一笔分录:
借:预收账款—C项目 5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C项目 5000
若按年确认收入,2022年12月底:
借:预收账款—C项目 60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C项目 60000
2023年12月底:
借:预收账款—C项目 60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C项目 60000
在此方法下,依据时间进度确认科研经费收入,优点是数据比较客观、均衡,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强。缺点是时间进度与项目进展并不完全同步,与项目耦合度较低;若按月确认收入,核算工作量较大,容易发生漏记的风险,因而对高校的合同管理及信息化要求较高,不仅科研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还需要财务系统能实现依据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自动生成收入凭证的功能,适用于信息化水平、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学校。
4、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法。根据专业人士实际测定的进度确认科研收入。
例4:J高校2022年8月与某企业签订科研服务项目D,合同金额20,000元,合同期限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11月收到该企业转入项目经费20,000元,12月经过专业人士测定实际进度为80%。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2022年11月收到经费: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预收账款—D项目 20000
2022年12月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16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D项目 16000
在此方法下,依据完工进度确认科研项目收入,优点是与项目进展同步,利于对项目进行管理分析,是比较理想化的一种方法。缺点是测定的标准和方法很难做到统一,且容易受专业人士知识水平和主观因素的影响,数据准确性、可靠性难以保证,且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成本,可操作性不强。
(二)预算会计下科研收入核算的难点。高校的科研项目按资金来源不同可分为从非同级财政取得的纵向科研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科研项目。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科研项目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畴。对于横向科研项目发生的增值税,预算会计下作为收入核算还是将增值税单独核算,理论界和实务界分歧较大,加之高校还要对科研项目按照资金来源、项目类别、支出类别、经济分类进行辅助核算,更增添了核算难度。
例5:J高校2022年6月与某企业签订科研服务项目E,合同金额30,000元,期限5个月。7月,企业转入J高校项目经费30,000元,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J高校为一般纳税人,在当地税务机关已做了税收优惠备案,可以按3%的增值税简易征收率计算应缴增值税873.79元。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1、将价税合计价全额计入预算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预算收入—E项目 30000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E项目 29126.21
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873.79
2、实行价税分离,将增值税单独作为支出或一项收入核算:
借:银行存款 30000
事业预算支出—科研预算支出—E项目 -873.79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预算收入—E项目 29126.21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预算收入—E项目 29126.21
事业预算收入—科研预算收入—增值税收入 873.79
第一种方式的优点是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预算会计按收付实现制原则全部计入收入,预算收入数据与合同金额一致,比较直观、便于统计。缺点是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下的收入金额不一致,不利于项目的预算控制,容易发生项目超预算的风险。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容易理解,便于数据校验,准确性较高。缺点是与现行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一定差异,规范性和严谨性欠缺,且项目的收支明细不完整,提供项目决算时需要另作调整处理。
二、高校科研收入核算建议
基于以上综合分析,高校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类型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和核算。
纵向科研项目是指高校承担或联合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等,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高校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都有比较明确严格的规定。对非同级拨入的纵向科研项目资金可以参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下同级财政拨款的核算办法,支出发生的同时确认收入,即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实际支出)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法,在项目执行期内以累计实际发生的支出确认当期科研收入,项目结题验收后将项目经费余额一次性确认收入。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高校通过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项目,大多以协议或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基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一般约定按照合同完成进度和时间支付款项。对于信息化系统比较完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高校,财务系统能依据系统集成信息创建基于时间比率法的收入确认凭证,宜采用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法确认收入。对于信息化系统尚不完善、财务系统和科研系统各自独立,数据不能实现共享的高校,为简化核算工作量,提高核算准确性,依发票开具时间确认收入更有可行性和权威性。收到款项,开具发票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发票已开具,款项未收到时,财务会计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和“应交增值税”,预算会计不作处理。这样做的优势是既能保证国家税源不流失,又规范了高校的票据管理工作。
针对预算会计下增值税的核算难点,笔者建议将价税合计金额计入收入的同时,增加一个过渡账户对每个项目的增值税进行归集和汇总,既便于对项目预算控制,又避免次月交税时频繁查阅上期凭证的繁琐。次月上缴增值税时,冲销这一过渡账户。
承接上例5: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预算收入—E项目 30000
同时:
借:事业预算支出—科研预算支出—E项目 873.79
贷:事业预算支出—科研预算支出—待处理增值税 873.79
上缴增值税时账务处理:
借:事业预算支出—科研预算支出—待处理增值税 873.79
贷:银行存款 873.79
综上,鉴于高校科研收入核算的复杂性,现阶段纵向科研项目采用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法确认收入、横向科研项目根据高校信息化程度不同采用以已完成的合同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法和根据合同进度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收入法非常可行适用。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未来将有更多的成熟技术赋能财务领域,财务系统自动依据收入确认的关键信息智能生成收入凭证将成为可能,科研收入核算的质量和效率将大幅度提高。
(作者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邓欣.高校科研事业收入确认方法及账务处理探析——基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J].会计之友,2021(05).
[2]杨艳,夏秀丽.政府会计改革下高校科研收入确认方法探讨[J].会计之友,2019(24).
[3]王国平,冯燕云,荀宝莉.我国高校科研收入会计核算的难点与对策[J].会计之友,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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