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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税收风险管理 |
第738期 作者:□文/仇诗淇 沈 彤 时间:2024/10/1 11:58:30 浏览:148次 |
[提要]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我国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灵活用工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一发展面临着税收风险的挑战。本文以平台企业下的灵活用工模式为研究对象,探讨数字化时代税收风险所带来的问题与应对之策。
关键词:灵活用工;税收风险;平台企业;数字化
基金项目: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数字治理破解灵活用工法律保障的新模式”(编号:202311287107Y)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2月4日
一、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模式探索
灵活用工是一种适应现代就业需求和市场变化的用工模式,包括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业务外包和短期项目合作等多种经营模式。
(一)劳务派遣。在劳务派遣模式下,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目标公司的用人需求与工作内容,派遣合适的劳动者进行工作。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薪酬支付、社保缴费等服务,用人单位指导和管理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劳务派遣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能够实现用工的灵活性。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配劳动力,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协助下快速获取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劳动力资源。同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动者的管理与绩效考核,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负担。劳务派遣模式还能够降低用工单位的用工风险和成本。
(二)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按小时计酬并规定工作时间较短的用工形式。优点在于能够提供灵活就业机会,满足劳动者对弹性工作时间的需求,同时也使企业能够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人力调配和成本控制。此外,非全日制用工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为计酬单位。劳动者每日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这种用工模式主要用于临时性、季节性或特定项目的用工需求。
(三)业务外包。业务外包是将一些非核心的技术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服务商完成的一种模式。企业与外部服务商签订劳务合同,将特定的业务或流程外包出去,由外部专业人士来完成相关任务,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业务外包可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业务外包后,用人单位只对劳动者进行工作上的监督与培训管理,关注于最终的工作结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种模式能够将企业的核心资源集中在关键领域,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四)短期项目合作。短期项目合作是一种针对特定项目而进行的合作形式,通常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在灵活用工平台企业中,短期项目合作可以满足企业临时性的用工需求,提供灵活、快速的解决方案。这种形式的合作能够有效地节省企业的用工成本,并且在完成特定项目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者进行调整或解雇,使企业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的变化。
基于上述内容,灵活用工的四种经营模式都具备灵活性、高效性和成本控制的优势。这些模式能够帮助企业快速获取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劳动力资源,减轻用人单位的管理负担,降低用工风险和成本。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灵活用工模式将继续发展壮大,为企业提供更全面、高质量的用工解决方案。
二、企业灵活用工模式税收风险及成因
(一)企业灵活用工模式的税收风险
1、虚开风险。企业通过制造假发票、伪造交易等手段来虚增成本或减少税负的行为。虚开风险通常涉及与个人从业者之间的合作关系。企业可能与个人从业者合谋进行虚构交易,并开具虚假发票来虚增成本或减少利润,以此降低应纳税款。
2、偷逃税风险。企业故意隐瞒收入、少报利润或违规操作来逃避纳税义务。在灵活用工模式下,偷逃税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来减少应纳税额。例如,企业可能隐藏收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分账等,以降低所得或利润,从而减少纳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报并缴纳应纳税额。企业在进行灵活用工时,如果通过虚构交易、少报利润、隐瞒收入等手段来逃避税款,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补缴税款的责任。
3、未依法代扣代缴风险。企业未按规定从员工收入中扣除和代扣应缴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用。这种风险可能由于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和税务管理制度,或计税方式选择错误等原因导致。企业可能无法正确计算并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从而导致相应的税收风险。
(二)税收风险成因分析
1、意图减少纳税负担或增加经济利益。一些企业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低下,为了降低纳税负担或获取经济利益,利用灵活用工模式进行虚开行为、偷逃税款等操作。他们可能与供应商或个人从业者勾结,通过虚构交易、虚假发票等手段来减少应纳税额度。
2、缺乏合规意识和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内部未能建立完善的财务和税务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代扣代缴流程和责任分工,未能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税收事务。同时,企业可能缺乏具有税务专业知识的人员,导致无法正确计算应扣缴的税款和社保费用。
3、监管不完善或措施不力。监管机构对灵活用工模式的税收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盲区或缺乏有效的检查手段。此外,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时可能未能充分预见和应对灵活用工模式下的税收风险,导致管理上的漏洞。
三、企业平台灵活用工税收风险管理国际经验与借鉴
从海外灵活用工就业份额占比来看,发达国家年均达到25%,尤其是波兰、西班牙、荷兰、意大利达到30%以上,其中有10%~25%的劳动力是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的短期灵活用工。对于如此大规模的灵活用工人群,各国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与架构显得尤为重要,大企业需要根据风险评估模板的内容来进行税务风险评估,以便各国税务机关对有不同税务风险的企业采取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英国和澳大利亚为例,这两个国家在应对灵活用工税务风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英国税务局倾向于与低风险纳税人建立开放透明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有助于建立信任,使得纳税人更愿意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分享其税务策略和面临的问题。对于低风险纳税人,英国税务局鼓励纳税人遵守税法,并提供指导和支持,以确保税收合规性。针对高风险纳税人,英国税务局则更关注其是否有足够的能力管理税务遵从风险。如果企业处于创新和变化较多的阶段,税务策略可能涉及较大的风险,税务局可能会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加强审计和调查。
澳大利亚对灵活用工的税收管理相对较为严格,具体表现为采用“金字塔”模型,将本土企业分为三个层次,反映税务风险管理的相关目标。其税收管理强度由强到弱,对于金字塔塔尖到塔底的企业依次采取强制管理、协助自我管理及完全自我管理的方式,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在税收管理金字塔中的位置具有流动性,可以根据税收政策的改变而变化。此外,澳大利亚税务局采用了主动的监测和调查机制,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规。
总的来说,英国和澳大利亚在灵活用工税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通过订立明晰的法规、制定符合国情的税收管理政策、创新税收制度,有助于维护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此外,欧美发达国家和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探索并加以总结:制定相应法规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及网络平台提高目标企业经济活动的透明度;以多方共治完善平台企业在灵活用工模式下的税收风险管理。
四、我国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税收风险管理完善建议
(一)战略推动与政策创新:完善灵活就业税收法规体系的顶层设计与执行策略。相关部门应以修订税收征管法为基础,推动税收征管法、劳动法、电子商务法等有机衔接,以确保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明确灵活就业平台涉税数据共享的机制和方式,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原则。此外,应积极出台鼓励灵活就业平台企业申报信息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激励企业自觉遵守税法,并主动申报相关信息。使用平台数据方面,应更加灵活地运用数据分析技术,以更准确地衡量和处罚税务风险行为。同时,应借助技术手段提高对公司负责人的监管效能,督促其提高税务合规意识,并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提升质量和技能水平,以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数字监管体系构建:开放性数字化平台与信用监管体系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深化涉税数据共享和强化信用监管是构建新型数字化税收监管体系的关键,同时数字化平台作为唯一责任人应依法缴纳增值税税款。对于信誉度不同的灵活用工平台企业,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如对于以往信誉较好的企业,可适度降低审查频次,并考虑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作为激励;通过差异化监管的方式,鼓励守法诚信的企业,同时对违规行为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以确保税收管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创新宣教手段与技术整合:技术点亮教育内容,提升税法遵从度。首先,税务机关可以开展定期的线上互动活动,与灵活就业者建立紧密联系。通过网络研讨会、问答环节等形式,直接回应灵活用工人员的税收疑问,提供个性化的税务建议,激发他们的参与和合规意识。其次,通过充分利用知识图谱和用户档案等技术,税务机关可以提取和分析大量数据,洞察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和潜在需求,实现更详细的纳税人画像,准确识别不同纳税人的多样化需求,实现业务提醒、政策推广等税务服务的及时准确推广,提高对税收规则的遵从度。在提升灵活用工人员税法遵从度方面,关键在于建立一个系统的激励和支持机制,使其更愿意主动遵守税收规定。
综上,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平台经济的崛起,灵活用工已成为当今社会就业市场的主流趋势之一。然而,随之而来的税收风险也日益显现,对于政府、企业和个体来说,如何在这一新兴形态下实现税收管理的平衡与规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灵活用工、平台经济与税收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可行的对策建议。首先,应该充分认识到灵活用工平台经济的核心特征,理解其对税收监管带来的挑战,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其次,税务部门需要加强对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数字化监管体系,以应对虚开发票、未依法代扣代缴风险。同时,政府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税收风险治理的政策框架,促进税收管理的国际合作与经验共享。在此基础上,强调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的重要性。政府、企业、税务机关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应该密切合作,建立起数字化监管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税收协同管理体系,共同推动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税收风险的有效管理。平台经济在灵活用工模式下的税收风险是一个复杂而又紧迫的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体共同努力,共同促进税收管理的现代化与智能化。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需求,实现税收管理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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