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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监督浅议 |
第739期 作者:□文/朱原娇 时间:2024/10/16 14:32:12 浏览:4次 |
[提要] 当前,面对国有企业纷纷“走出去”的浪潮,内部审计承担着重大境外审计监督的职能。本文剖析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加强境外业务内部审计提出建议。
关键词:境外业务;内部审计;实现路径
基金项目:2024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洛阳市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户增收动力内生化问题研究”(编号:2024B032)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3月7日
“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的出台实施,为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开展境外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机遇平台。而面对国有企业纷纷“走出去”的浪潮,内部审计更是承担着重大的境外审计监督职能,对于国有企业的境外业务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具有无可替代的现实作用。但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国有企业的境外业务更为特殊,一些在境内业务中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法并不能在境外业务中得到完全的发挥。此外,大部分国有企业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境外业务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使得内部审计应对境外业务风险的优越性并未完全体现。在这一背景下,对于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一、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制度缺位,审计发挥效力不足。国有企业在开展境外业务时,首先关注的往往是收支利润、业务规模、合同成交额等财务数据,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国有企业的党建优势,反映在内部审计层面就是架构设置不合理、缺乏独立性、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归根结底,当前国有企业对境外业务内部审计的重视度不够,没有完全建立起党组织对内部审计的领导机制,导致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地位不高,话语权不强,甚至对一些存在的问题无法查清,严重限制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国有资产境外流失事件屡见不鲜,一方面反映出境外业务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当前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不严的事实。2020年10月,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明确提出:“强化境外内部审计,有力保障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内部审计对国有企业境外业务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一些企业却忽略了党组织对内部审计的领导,相关制度的缺位也导致内部审计在境外复杂的环境中难以发挥效力,给境外业务带来了巨大风险。
(二)审计难度加大,远程审计亟待优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对跨境子机构的监督存在着地域上的限制,给审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另外,国际形势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去全球化”思潮涌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持续影响都急剧加大了境外业务内部审计的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远程审计就成为了许多企业的选择。远程审计降低了境外审计的成本,精简审计流程,同时内部审计工作基于信息化系统展开,所有数据操作直接在系统中进行,使得人为干预的因素大大减少,进而提高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但就当前的形势而言,远程审计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首先,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远程审计的流程和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的规范;其次,传统审计方法中的观察、询问、盘点等不能实地实施,审计沟通不畅,同时对被审计子机构的依赖性很高,可能会对审计结果造成影响;最后,远程审计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要求较高,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处理不规范或被审计子机构配合不力都会影响内部审计的进度和效率,甚至导致审计证据存在失真风险,影响审计质量。
(三)合规审计滞后,风险管控力度不足。近年来,许多国有企业为了适应自身高速发展的需要,纷纷把部分产能转移到了境外市场。但与此同时,无论是境外投资贸易,还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国有企业都出现过巨额资金亏损的情况。2018年中兴通讯因出口合规问题遭到美国政府的制裁,不仅对其开出了累计22.9亿美元的罚金,更要求中兴通讯七年内禁入美国市场。直到2022年3月23日,中兴通讯才发布公告宣布美国对中兴的制裁“松绑”。虽然中兴事件背后有中美贸易冲突的重大影响,但不得不承认,合规正是中兴授人以柄的关键点,也是这次事件的导火索。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也蕴藏着许多潜在风险,境外国有企业的合规风险相较民营企业高得多。民营企业遭遇境外业务失败,可以采取破产清算等市场化处置方式,而国有企业实施起来则要考虑更多的因素,甚至会存在政治风险。在全球合规监管日趋严格的当下,合规审计将内部审计与合规管理实现互动循环,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然而,当前国有企业强化境外合规审计的意识还不充足,对合规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
(四)整改落地困难,审计成效难以评判。通过梳理当前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将其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许多针对境外业务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往往“重视审计,轻视整改”,整个内部审计工作结束于下发整改意见;其次,受到境外审计资源匮乏的限制,大部分企业都将开拓市场作为境外业务的首要目标,并不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投入过多人力和财力,这也就导致内部审计部门即便想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也是有心无力,再加上企业内部没有针对审计整改的具体要求和处罚措施,审计部门面对被审计子机构的推诿或拖延也无可奈何;再次,被审计的子机构往往不能对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整改意见进行全盘接受,对一些难度大的跨部门整改或历史遗留问题极力推脱;最后,内部审计的结果往往只传达至被审计的子机构,利益相关者出于各种考虑,如管理层的自身管理压力、内部审计部门急于完成审计工作的压力、被审计的子机构逃避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通常不会将内部审计结果在整个企业内部公示,这样一来,审计整改情况更加未知,内部审计的成效也难以评判。
二、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监督强化路径
(一)推进“党建+”模式,力促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1、完善企业党组织对内部审计的领导机制。党组织是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可以从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两个层面完善企业党组织对内部审计的领导机制。从领导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层面看,本文认为党组织是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应建立隶属于党组织的内部审计部门,并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这样可以确保内部审计的高效性和权威性。从领导内部审计人员构成层面看,对于内部审计部门成员的确定,可以由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党组织只需对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选拔,党组织则要具有绝对的任免权。
2、以“党建+廉政”模式加强对基层的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的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是党政专职监督部门,二者都有杜绝国有企业内部腐败行为滋生的目标。另外,内部审计在日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作为纪检监察开展工作的证据来源之一,纪检监察部门接收到的举报内容也可以作为内部审计监督的重点,二者在工作方式上也能够互补。因此,可以开展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党建+廉政”的新模式。首先,推行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信息共享;其次,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可以建立对重大事项的应急机制方案;最后,内部审计日常应多关注权力过于集中、相关制度法规不健全、思想意识不坚定的情况,对这些行为进行风险评估。
(二)探索“远程审计”,强化对境外子机构的日常审计监督
1、形成远程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联合审计机制。基于远程审计的优势与不足,应形成远程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联合审计机制,强化对境外子机构的日常审计监督。对于现实中由于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现场审计或现场审计的代价过于高昂的情况,可以优先考虑对该业务或流程进行远程审计,同时审计团队要注意研判远程审计的风险。若远程审计的风险过高,而现场审计环节又必不可少,则可以考虑委托境外子机构所在地的权威审计机构进行协助审计,或在企业内部不同子机构之间开展交叉审计。
2、不断对技术监督机制优化升级。当前,我国远程审计尚不完善,一些国有企业甚至从未开展过远程审计,需要系统地加强远程审计的建设。第一,企业内部要搭建起数据格式统一的大数据智能审计平台,为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搭建起稳定、敏捷、高效的管理与作业一体化平台;第二,建立稳定有效的数据共享中心,对企业内部的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管理数据等进行统一的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第三,要充分利用数据共享中心的优势,将互联网、智能分析等信息技术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为远程审计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开展提供保障;第四,做好风险预警工作,提前完善审计计划,不能只顾追求远程审计的模式创新而导致审计质量降低;第五,要配备具有计算机背景的内部审计人员。
(三)开展“合规审计”,紧扣境外子机构制度建设和落地执行情况
1、制定适用于境外子机构所在地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从合规审计的角度出发,只有明确了合规审计的目标和内容,才能制定适用于东道国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合规审计的总体目标在于帮助企业全方位地规避合规风险。合规审计应根据影响企业境外业务的主要环节和领域设定具体审计目标。在此基础上,审计内容的确定应以审计目标为根据,内部审计的范围要尽可能涉及境外业务的合规审计风险,既要包括应缴纳的税费、业务链的具体运作是否合规等影响企业境外价值实现的内容,又要包括制度合规、程序合规等境外管理机制的内容。此外,境外业务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风险网,各类风险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因此合规审计范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境外业务的各类风险,同时根据境外业务的风险动态调整审计内容。
2、规范对境外业务开展合规审计的全流程。在整个合规审计流程中,首先要对企业境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做到全面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合规审计的范围及相关规定;其次,要对审计风险进行合理细化,通过分析程序、计算等审计方法审慎获取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结合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要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定性判断,发表相应的内部合规审计意见。在拟定合规审计解决方案阶段,在历史不合规事件的研究基础上检测风险指标,综合分析后,通过审计整改、跟踪审计等一系列程序手段确保企业境外业务最终实现完全合规。
(四)完善“整改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1、建立内部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制度。内部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制度的建立应该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加强制度的建设,针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出台《审计问责办法》,明确审计整改应达到的整改率;对于重大事项,也要建立完善审计结果上报和通报制度。其次,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及整改要求,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同时要与责任主体做好沟通,避免对审计整改要求的理解存在偏差。再次,做好整改的后期评估,对照前期双方商议好的整改要求,评估审计整改情况。最后,在企业考核体系中加入审计问题整改及审计结果运用两项指标,敦促各部门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2、实行境外业务内部审计成果公开化。内部审计整改是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内部审计成果公开则是将部门间协作的流程、进展、结果等在企业内部公开。
内部审计成果可以选择通过企业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开,尽可能做到定期公开,以达到持续扩大内部审计影响力的作用。对于保密性内容,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成果公开前不仅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全面的信息确认,也要向管理层汇报传递即将公开的信息文件,认真评判公开相关审计内容的利与弊,等待管理层批复通过后再进行公开,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不可一意孤行,否则可能会“因小失大”。
(作者单位: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克玉.境外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审计探讨[J].审计研究,2015(05).
[2]刘红霞.中国境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03).
[3]胡波.三大海上安全问题考验“一带一路”[A]//中国周边安全形势评估2016[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4]徐鸿,史永健,曹煜,刘春雨.“走出去”企业PPP模式下的涉税风险分析及建议[J].税务研究,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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