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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供销社助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思考
第740期 作者:□文/刘红廷 程子涵 李延莉 时间:2024/11/1 16:46:14 浏览:19次
  [提要] 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电商大发展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供销社和农民联系紧密,随着供销社的全面恢复,其在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中应承担起重要角色。本文首先分析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情况,在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存在的不足后,提出一系列供销社助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建议。
关键词:电商;供销社;新型职业农民
基金项目: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省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2314160009Z)。通讯作者:李延莉
中图分类号:C97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1月8日
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构成新型农业经营的主体。而供销社是历史产物,农产品的收购和销售由供销社来完成。本文在电商背景下,探究供销社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激发供销社内部活力,为在新环境下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提供一定的思路。
一、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情况
从2005年原农业部首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到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再到2012年将“新型职业农民”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我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序幕正式全面拉开。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是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主力军。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发展与乡村旅游、生态养殖、网络电商等密切相关,是当下农业农村先进生产力和“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典型代表。在相关政策支持下,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来扩大人才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新型职业农民有了更多的创业培训、信息沟通、行业交流等机会。但目前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缺陷。
(一)新型职业农民数量严重不足。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意味着农民拥有高素质文化水平和先进的技术知识与劳动生产技能,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新型职业农民数量严重不足。根据相关数据表明,截至2022年我国农村人口有4.91亿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达到2,000万人,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3,300万人,即使按照3,300万人计算新型职业农民人数,在农村人口中占比也少得可怜。也有数据表明,全国总共只有55万名农技推广人员,需要服务的则是近5亿的农民,更能说明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紧迫性。
(二)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与城市相比,农村经济较为落后,农民收入不高,这也是部分社会现实。由于存在着“农村苦、农业穷、农民累”的想法,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及其子女的价值观和择业观,走向城市生活成为许多农民的选择,对农民这一职业认可度较低。即使留守在农村,一些农民仍然持着传统的农耕观念和生活方式,不愿意接受新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理念,这些传统观念限制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农民具备的不仅仅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技能,还需要掌握农业科技、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农民未来的发展,不仅要解决“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要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
二、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存在的不足
供销社的存在可以帮助农民降低流通成本和产品损耗,维持相对稳定的农产品价格和供应,在新时代下,供销社应起到引领新型职业农民发现农村新机遇新市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但由于受传统体制束缚和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当前供销社在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过程中仍存在不足。
(一)为农服务缺乏人才。自2012年至今,供销社系统职工总数略有下滑,但实际从业人员数量保持平稳,基本集中在200~220万人之间。人员结构方面,截至2020年底,供销社系统人员中近70%的从业人员年龄超过35岁,拥有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员工仅占7.3%。由于员工年龄老化、综合素质整体偏低,导致供销社经营能力不强,基层社发展不能跟上市场化发展的节奏,组织体系逐步丧失,服务功能逐渐弱化。从实际运营情况看,目前大部分的基层供销社在职人员思想偏向保守和僵化,信息获取和筛选能力不强,对现代农业技术、科技信息的掌握较少,思想上、服务上都没有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与发展,没有真正树立起为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服务的宗旨意识,多数专业合作社只具有法律形式,缺少产业能人、专业人才,并没有真正开展生产经营业务,逐渐成为“空壳合作社”。
(二)市场萎缩,竞争加剧。目前,供销社系统中基层社占比较多,基层社大多位于交通不便、信息迟滞的山区乡镇和贫困乡村,不能充分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壮大自己,多采用线下实体店和批发市场的传统销售模式,不但销售成本较高,也限制了市场覆盖范围。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人口外出务工越来越多,使得供销社实体店面对的市场需求愈发减少。随着电商的发展,农产品的零售电商平台日益增多,产地发货不再是新奇事物,给供销社带来了强大的竞争形势,竞争的加剧也导致其市场份额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供销社依旧使用传统的销售模式为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严重缺乏竞争力,不能再为农产品的销售起到助力和引领作用。
(三)电商营销力度不足。在大力发展电商政策的鼓励下,部分供销社盲目跟风,没有形成对自己的定位评估,本身既不具备产业背景也不具备基础条件,存在着电商业务单一,走形式主义的局面,经济效益低下,经营困难。农产品上行是指利用互联网把农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但不仅仅是简单的网上卖东西,应该是全方位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方式变革,包括物流供应链创新、为农户提供信息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售后服务、农产品品牌打造和营销推广等专业环节。基层供销社中电商营销凸显亮点的地区不多,并且由于地区农产品优势、交通条件等不尽相似,互相借鉴参考性不是很大,难以满足新型职业农民高品质农产品销售的要求。
三、电商背景下供销社助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建议
(一)增强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县级供销社还存在着参公管理、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县政府应积极解决,使供销社没有后顾之忧,行业指导服务功能得到正常发挥。关于供销社改革文件精神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力度要加大,建议省级以上层面的涉农资金向供销社倾斜,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依法注册的基层供销社,可以为供销社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综合服务,使供销社具备有效的实力和能力,不断发展新方向和新领域的产业,扩大为新型职业农民服务组织的深度合作。基层社目前发展较弱,但起到的基础服务作用最强,应按不同发展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增强其服务功能,做实做优做强基层供销社,对基础好、负担轻的基层社,引导其向为农服务综合体转型升级;对经营正常、业绩一般的基层社,指导其完善制度机制,规范经营服务;对经营管理存在问题的基层社,实行清理整顿优化重组。每年组织申报认定一批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三体两强”基层社和星级综合服务社,不但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还可以激发供销社服务农民的内动力。
(二)实施人才兴社战略。为了能够给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供销社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充分认识人才的重要性。由于基层供销社干部职工流动性低,很难招聘到年轻实用型人才,因此,首先必须注重内部培养,加大对供销社优秀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充分调动供销系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并且鼓励熟悉市场、熟悉合作经济的供销社职工到基层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为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经营服务。其次,建立合理的流动机制,实现有效的人员代谢补充,积极支持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到供销社基层组织创业,政策上保持其身份不变、待遇不变;也可以通过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吸纳农村能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加入供销社,只有打造一支懂管理懂技术的干部职工队伍,才能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现代化服务。
(三)多样化经营,增强竞争优势。供销社的职责是供和销,即日用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在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过程中,供销社主要是在农产品如何上行中发挥作用,可采取多样化经营的形式来增强竞争优势。在合作上,供销社可以与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公司+新型职业农民”联合,采取“供销社+新型职业农民” “公司+供销社+新型职业农民”等多种合作模式,开展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合作经营,运用市场化机制,采取大田托管、租赁承包、股份合作、产品集中收购、订单销售等方式,与新型职业农民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县级以上供销社可以谋划和储备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积极参与地方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构建县有集采集配中心、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供销流通服务网络,强化与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企业的有效对接,完善覆盖基地建设、收购加工、仓储保鲜、交易配送全过程、全系列的农产品流通服务链条,使供销社成为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提高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体系中的竞争地位。
(四)打造电商品牌,增加知名度。在电商销售越来越广泛的大背景下,各地供销社可以县为单位建立统一专业的电商平台,以电商的发展倒逼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指导其根据消费需求将特色农产品打造成适销对路的网络商品,使更多农产品的生产实现标准化,产出易售卖的网络商品。开展农产品品牌化活动,促进品牌培育,支持各地注册农产品公共商标,打造供销社电商品牌,提高供销社的知名度和大众接受度,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产品进行集中售卖,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买卖难的问题。一方面可以将平台程序做最大限度的简化,且增添人工服务功能,便于随时解决农户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农户的需求增添平台中的运营板块,将平台经营成集种植技术、养护常识、销售渠道为一体的电商平台。在建设供销社自有电商平台的基础上,每个省可在每个县选择1~2个适合电子商务的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培育,建立农村特色产业目录,并向大型电商平台推介,开展农商互联活动,组织和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新型职业农民要严格把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完善产业链质量安全,打造农产品核心竞争力,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客户需求,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创造与增加收成的持续性。
(五)组织培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素质。供销社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需进一步加强农民信息化培训和教育活动力度,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对农业信息的认知水平。培训可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形式,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常用的和技术含量高的知识可以采用线上直播形式,并设置回放观看,供农民在需要时随时学习;在农闲的时候可组织线下培训,针对新政策、新知识以及农民感兴趣的信息进行培训,在面对面解答问题的同时,提高农民对供销社的认可度。在电商平台上,可以设置农村远程教育板块,为农民提供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便于新型职业农民在关注自身产品销售情况的同时,及时关注电商潮流与时事热点,掌握网络销售技巧,从而适应市场需求。为了使培训工作达到实效,不流于形式,首先要做好培训前期筹备工作,明确培训的目的,如提升农民的职业技能、培养创业意识;其次,做好需求分析,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实际需求,根据农民的背景、技能和兴趣特点,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从而制定详细的培训课程;再次,寻找培训资源,确定提供培训的机构、专业人士或合作伙伴,有能力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专业知识、技能教学和实践指导等方面的支持;最后,为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主动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农民适应性,吸引更多农民参与培训,推动供销社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综上,自国家明确提出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之后,这一群体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关注,而供销社的全面恢复正契合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时机。本文在电商广泛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以供销社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最后达到双赢。
(作者单位:宿迁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邱扬.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中供销社嵌入的困境及路径研究[J].智慧农业导刊,2023.03(13).
[2]王世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问题及建议[J].农村农业农民,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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