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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土地流转相关文献评述
第741期 作者:□文/边佳妮 马凤才 时间:2024/11/16 10:35:36 浏览:7次
  [提要] 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减少农村土地撂荒现象,降低农村土地闲置浪费,在促进农业调整的同时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不仅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而且还使农业农村全面健康发展。我国政府格外重视土地流转发展情况,不断出台政策法规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保障流转双方权益,推动土地流转良好有序进行。因此,本文对土地流转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学者在土地流转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以期对深入开展土地流转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地流转;流转方式与意愿;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5月14日
一、土地流转政策与机制研究
(一)土地流转政策的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流转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迁,但土地流转政策的核心要点始终没有改变,始终以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流转、规模适度和严格监督为出发点,土地流转政策的变迁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从承认开放到明令禁止(1950~1987年)、从重启放开到引导规范(1987~2013年)、创新激活的发展新时期(2014年至今)。我国土地流转经历了法律禁止到法律允许、保护,土地流转政策从松动到规范、成熟,每一阶段的政策变迁都是对农民财产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使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经济发展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当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一直围绕现实问题进行动态调整,逐步与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与此同时,土地流转政策逐步由政府意志向涵盖主体的利益诉求转变,并逐步由追求规模效应向追求质量效应转变。因此,未来我国土地流转政策发展应该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长久不变,遵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客观规律,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体现出传统的人本价值取向,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妥善解决农村劳动力剩余等问题。
(二)土地流转机制的研究。通过对土地流转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目前学者对土地流转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流转契约履约机制、土地流转动力机制、土地流转交易机制以及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土地流转契约履约机制方面,学者们认为土地流转契约履约与社会网络存在一定的关系,当前土地流转大多发生在社会网络关系较强的宗族成员之间,由于社会网络内部成员普遍存在一定的亲缘、地缘、血缘等关系,因此,农户对自身社会网络内部成员的信任度高,选择履约的可能性就越高;同时,土地流转契约履约还与非农业打工收入、个人禀赋有关,当农户非农业打工收入越多时,就越倾向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契约履约的可能性就越大,当种植农户拥有良好的农业种植技术和方法,农业生产专业性强,则其对通过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有足够的信心,其履行土地流转契约的积极性就越高。为了避免土地流转契约违约现象的发生,政府部门应该推动土地流转数字化与平台化建设、开发流转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契约风险配置,保障土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土地流转动力机制方面,郭衍宏、王猛(2018)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共同作用促进了土地流转的发生,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农村土地有序有效流转的根源,农村土地流转则是产业结构优化的根本性前提,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推动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则有力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兰勇、熊彬雁等(2018)认为土地流转发生的重要基础是农户土地供给动力和需求动力同时存在,且供需动力要有足够的强度、交易成本足够低,政府的制度和机制创新、村集体的实践创新是强化供需动力、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但这些手段在实践中普遍存在不足、过度或失当的情况。但也有学者认为集体力量干预、农业技术进步等因素也是促进土地流转的独特动力。土地流转交易机制方面,姚从菊(2023)和周秋琴(2023)认为土地流转交易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在土地流转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经常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行政力量监督不足等问题的出现而损害农户自身权益;李雷(2019),钟玉珍、贺晶婕(2022)等认为应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确定面向市场的交易主体,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建立健全政策支撑和保护制度,完善运行监督机制。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方面,当前土地流转风险主要来源于工商资本下乡、金融融资风险、违约风险等。史为民、同童(2023),陈晓燕、董江爱(2019),吕添贵、杨蕾等(2019)认为虽然工商资本下乡可以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滞后问题,解决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失衡,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但是拥有深厚社会基础的工商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会控制治理能力较弱、制度缺失的农村,会产生投资经营风险、农地流出方财产风险、社会风险等农地流转风险,同时也会加剧农村土地无序混乱流转,给农民财产权益、农村生态环境、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诸多潜在的风险,解决工商资本下乡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阻碍需要政府部门综合运用监管与激励手段优化农村营商环境,加大对非农就业农民的技能培训力度,同时工商资本要切实解决自身问题,积极推进农村项目运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创建良好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环境,以此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公茂刚、刘涛等(2023)认为金融资金有助于解决土地流转中的资金约束,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有效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但现有的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网点分布不平衡、针对土地流转的金融支持供需矛盾突出使得农村土地在流转过程中仍旧面临很大的困境,因此,为降低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融资风险,财政部门应加大普惠金融的投资建设,为土地流入户提供信贷资金、拓宽信贷渠道,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支农服务水平,降低土地流转交易成本。钟玉珍、贺晶婕(2022)等认为土地流转签约后违约是当下土地流转过程中较为常见的现象,违约风险会对土地流转单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不利于农村土地良好有序的流转。林乐芬、滕菲(2021),兰勇、罗恬等(2022),冯志强(2021)认为可以通过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主体资质审核,建立健全流转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完善流转双方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农村基层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优化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提高土地流转的稳定性。
通过对土地流转政策和土地流转机制的相关文献梳理,发现土地流转是我国为盘活农村经济而历经曲折探索出的主要举措,虽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仍然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但政府部门也在持续探索优化土地流转新方式,努力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带动农业经济发展,助力早日实现乡村振兴。
二、土地流转方式与流转意愿研究
(一)土地流转方式的研究。土地流转在我国经历了数十年的探索历程,其中也产生了形式各样的流转方式。其流转方式主要包括转包、出租、入股、土地信托、互换、反租倒包、拍卖等。
1、转包。转包指转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土地经营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承包方,承包方按照合同向转包方负责,转包方依据合同实行权利和义务,土地转包不改变原有的农村承包关系。转包主要包括有偿转包、无偿转包和倒贴转包三种,当前主要以有偿转包和无偿转包为主。农户放弃有偿转包选择无偿转包主要是出于政策性和经济性的产权风险考虑,农户将土地无偿转包给亲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产权风险,因此理性的农户会选择无偿转出土地,且农户的非农化程度越高、对亲戚的信任程度越高,农户越倾向于无偿转包土地。但随着我国“三权分置”制度的不断完善,无偿转包现象将逐渐消失。
2、出租。出租指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租给土地流入方,收取租金并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出租通常表现为直接出租和间接出租两种形式。直接出租不存在第三方,一般由租赁双方自发进行,而间接出租普遍存在第三方,且为有组织流转。土地出租作为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对农民非农就业创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非农部门的产业结构受经济产业布局和劳动力就业压力的影响,非农创业需求增加使得农民向非农部门迁移困难,增加了农户对土地出租后自身生计的担忧。
3、入股。入股指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集中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委托集体代理谈判,农民可定期在入股企业获得股利分红,但是土地入股很容易造成入股农户定价权缺失,极容易面临收益与股权变动以及破产与失地的风险。因此,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政府部门应该构建农户土地经营权退股条件制度和退出程序,构建科学的土地经营权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农民股东持有优先股的倡导性规则体系和农民股东土地经营权优先购买机制。
4、土地信托。土地信托指将信托制度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结合,通过信托机构将委托人的土地经营权委托给代理人经营,信托机构按照双方约定向委托人支付一定利息,土地银行是典型的土地信托的具体形式。土地信托有助于推动市场资本寻找技术、劳动力与农业农村相结合,使传统农业生产逻辑发生改变,加速农村市场经济化,加快农村人口流入城镇,反推城镇专业农业生产人才进入农村,使城乡关系深度交融,进而带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5、互换。互换指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自愿的基础上,互换承包土地。土地互换抑制了农户转出土地并增长农户对土地的需求,推动了小农户内生发展,提高了农村土地流转率,使农村土地平均租赁价格增加,同时还能够促进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意愿,降低土地撂荒。
6、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指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租入土地,在将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整理之后再租给其他经营者。反租倒包在现实实践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如当政府介入土地反租倒包时,集体经济组织很容易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这样就无形中剥夺了农民的流转权利。
7、拍卖。拍卖指农村基层组织或乡镇政府将荒山、荒滩、荒坡、荒湖的经营权拍卖给申请承包方。采用拍卖报价方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有利于发挥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自主选择权,提高拍卖双方的满意度,且随着拍卖保留价范围的扩大,增加报价的参与者人数也会逐步增加,但农户的风险爱好程度逐步降低,风险规避程度逐渐增加,为了确保土地拍卖市场稳定发展,政府在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增加农民获得贷款的机会,以此保证农户有充足的资金开发治理荒地。
(二)土地流转意愿的研究。农户对自家土地进行流转的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户的流转行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越强烈,则进行土地流转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是土地流转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石建华(2023)和李晓江、张兰、孔岩等(2022)采用问卷调查法、走访面谈的形式分别对鹤岗市某县和全国8个省180个村庄的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意愿调研,发现当前大多数农户都愿意将自家土地流转出去,且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越大的农户对流转自家的土地的意愿越强烈,但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相背离的现象仍旧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背离现象尤为普遍,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流出户对于自身后期依赖土地养老以及实际流转过程中的收益问题,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背离问题已然成为现下农村土地流转的严重阻碍。朱桂丽、石徐(2018),崔梦溪、楼建波(2023)认为积极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城镇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农户非农化就业,加大农民的养老保障,减少其依赖土地养老程度,对土地流转交易费用、租金进行监督管理,避免因其导致市场供需失衡,同时加强制度保证并出台相关农业政策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控,以此增强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
通过对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方式的文献研究,可以发现我国根据各时期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形成多样流转方式并存的土地流转局面,极大提高了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速度,对带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虽然我国土地流转仍旧存在着流转意愿与行为相背离的现象,但是随着国家农业政策和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背离问题终将逐步得到解决。
三、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研究
学者们对土地流转影响因素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影响农户土地流转的因素有很多,但总体上可以分为农户个人特征、农户家庭禀赋、土地流转外部条件、政策保障等四个方面。
(一)农户个人特征。学者认为农户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土地流转政策了解程度等因素对土地流转有显著的影响。年龄方面,李沂科、金民华(2018),张艺、王耀(2021)认为农户年龄对土地流转呈负向影响,农户年龄越大,其生存和就业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就越大,并对其产生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因而不愿意流出土地。受教育程度方面,欧圆圆、姜东晖(2023),史卫民、同童(2023)认为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更愿意通过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获得客观的利润,因而更倾向于进行土地流转。健康状况方面,王达菲、王玺等(2024)对山西省苹果种植户调查时发现,苹果种植户的健康状况越好,其劳动能力就越强,土地流出的意愿就越小。土地流转政策了解程度方面,陈利昌、周建华等(2023)通过研究广东省梅州、河源两地的农户土地流转情况,发现两地农民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是影响两地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大对农地流转政策的宣传程度可以提高农户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二)农户家庭禀赋。农户家庭禀赋对土地流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家庭劳动力数量、外出务工劳动力人数、非农收入占比等方面。家庭劳动力数量方面,赵洋、梅艳等(2021)认为家庭劳动力越多,意味着青壮年人数越多,越容易选择非农就业而进行土地流出;但徐孟凡、王鹏飞(2022)在研究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时发现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少时越倾向进行土地流转,主要原因在当地农用地以林地、园地为主,大规模机械化作业难度大,农业生产依赖人力完成。外出务工劳动力人数方面,钟家意、胡泊等(2024)认为家庭外出劳动力权重与土地流转呈正相关,家庭外出劳动力人数占家庭总人数的比重越大,土地流转的可能性就越大。非农收入占比方面,曹际信、王洪崧(2023),兰勇、熊彬雁等(2018)认为农户的农业收入比重越大,农户流入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意愿就越强烈,当非农收入占比越大时,农户更倾向将土地流出,以此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土地流转外部条件。主要包括租金、年限、耕地面积、地理位置、灌溉条件、土壤情况、土地类型(旱田、水田)等。学者认为影响土地流转的土地外部条件主要包括租金、流转年限、灌溉条件等。租金方面,纪月清、顾天竹等(2017),徐羽、李秀彬等(2021)认为土地租金通过土地规模的中介作用影响农户土地流转的意向,租金高的土地的面积相对较大,转入户在流入土地时就会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利益最大化的流入规模。土地流转年限方面,靳欣婷、孟志兴等(2021)研究发现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愿意流入合同年限较长的农村土地,因为较长的流转年限可以减少农机服务的购买,通过购买大型农机实现规模化经营,进而实现农业综合生产效率和农业利润的双提高。灌溉条件方面,张亚丽、白云丽等(2019)认为耕地灌溉条件的便利与否对土地流转均有显著的影响,农地流入方普遍倾向流入灌溉条件良好的土地,较为排斥灌溉设施落后或无灌溉基础的耕地。
(四)经济与政策因素。农业借贷难易程度、是否获取农业补贴、法律保障等经济和政策因素也会对土地流转造成一定的影响。农业借贷越容易、农业贷款渠道越宽泛,则在很大程度上会消除农户资金紧张的担忧;农业补贴政策越完善,补贴资金落实越到位,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信心才能得到极大提高,进而带动专业农户流入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土地流转双方权益保障制度越完善,权益受侵害方维权途径越便捷,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越完善,让农民对流转土地后无后顾之忧,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激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
虽然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对每一影响因素都提出独到的见解,明晰这一影响因素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机理和影响途径,并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为更好地进行土地流转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基础。
四、研究展望
现有文献对土地流转的研究广泛且成熟,从土地流转政策历史演变过程、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流转模式、土地流转意愿及影响土地流转因素等方面探究我国土地流转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和建议,主要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和实证分析为我国土地流转发展趋势和治理对策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对我国土地持续良好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基于此,以后土地流转的相关研究可以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方式细化土地流转租金、流转方式或者流转年限对某一行为或者意愿的影响机制,探究其影响因素和影响机制,使研究结果可信度更高,更有利于政府找到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可以稳定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兴旺、农业发展。 (通讯作者:马凤才)
(作者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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