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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情况分析 |
第743期 作者:□文/马凤才 郭峰瑞 时间:2024/12/16 14:56:01 浏览:20次 |
[提要] 本文利用大庆市27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数据,根据参与决策人数是否超过三分之二将合作社分为民主决策合作社和非民主决策合作社,分别从开展培训情况、资金筹措情况、规章制度设立和执行情况、人才情况、产业链延伸和增收情况等五个方面分析大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提高大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程度。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非民主决策
基金项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大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意愿研究”(编号:DSGB2024003)
中图分类号:F276.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5月24日
当前,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其发展的实际需求,传统的单一主体治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多元主体参与的形势。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其价值逐渐凸显。其规模经济优势和资源聚集优势,为广大农户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联合与合作的平台。大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涵盖农业多元领域,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运输、贮藏、农业信息服务、农家旅游、农机服务,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等。在总计2,187家合作社中,种植类合作社数量最多,共计1,626家,占比高达74.3%。紧随其后的是养殖类合作社,数量为363家,占比16.6%。相比之下,以休闲、服务为主的其他类别合作社数量较少,总计198家,占比9%。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对于评判其运营是否合乎规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2017年修订并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明文规定,合作社必须坚决贯彻“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的核心原则。理论上而言,合作社产权分配的公正性是构建民主管理基石的制度保障。若产权过度集中于少数成员之手,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与民主决策恐将沦为空有其表的形式。为确保真正的民主管理得到实现,每位成员都应享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利,或者保证成员出资均衡、股份权重相同。然而,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立与演进过程中,由于资源有限,部分掌握关键资源的成员对合作社的控制力逐渐增强,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构成了挑战。因此,改善合作社的民主决策程度,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大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现状
(一)数据来源。本次调查对大庆市五区四县进行实地调研。自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对大庆市未组建联合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走访调查,与合作社负责人及时沟通,详细认真解释问卷问题以保证问卷填写质量。此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与典型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在大庆市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大同区、红岗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甸县、肇源县、肇州县9个县区共计发放调研问卷300份,有效回收27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达到91.3%。随机发放问卷的同时与一些被调查合作社进行访谈交流,进一步了解合作社收入情况、规章制度情况、资金筹措情况和内部社员素质情况等,以加深了解大庆市合作社对组建联合社意愿影响因素分析。本次调研范围以及调研样本数量及占比具体情况见表1。(表1)
(二)民主决策判定及占比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以,本文将参与决策人数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作社分为民主决策合作社,而参与决策人数未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社分为非民主决策合作社。本次调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为民主决策占比具体情况见表2。(表2)
(三)民主决策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过对大庆市合作社的实地走访与深入调查,表3统计了受访合作社在民主决策机制下的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其中,关于合作社开展培训的情况如下:有20.73%的合作社每年组织的培训次数为0次,反映出这些合作社在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给社员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而每年仅开展1次和2次培训的合作社占比分别为28.05%和29.27%,这两部分数据相加,占据了总数的一半以上,显示出大部分合作社在技术培训方面的投入仍然有限。另外,每年开展培训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的合作社仅占少数,其中3次的占比14.63%,4次及以上的仅占7.32%,表明只有少数合作社能够给予社员充分的技术支持与帮助。资金筹措情况:非常赞同资金筹措较容易的合作社仅占4.88%,较为赞同和赞同的分别为15.85%和19.51%,三者加起来不足总数的一半,而不赞同的占52.44%,占据了总数的一半之多,极不赞同的占7.32%,表明大多数的合作社资金筹措都不容易,这也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原因之一。规章制度设立和执行情况:非常赞同合作社规章制度设立和执行情况较好的占2.44%,较为赞同的占25.61%,而赞同的占56.10%,占总数的一半之多,三者加起来达到了总数的82.03%,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设立和执行情况较好,可以帮助合作社快速、高效地发展。人才情况:不赞同和极不赞同合作社成员相互合作意识较强和内部社员素质较高的分别占13.41%和6.10%,表明民主决策下的合作社成员相互合作意识较强和内部社员素质较高,不存在缺少人才的情况。产业链延伸和增收情况:不赞同和极不赞同合作社的产后加工情况较好和对社员增收的影响程度较高的仅占3.66%和2.44%,表明民主决策下的合作社产后加工情况较好,产业链合理延伸,可以有效地帮助合作社增收。(表3)
(四)非民主决策下的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大庆市合作社,表4是受访非民主决策下的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其中,开展培训情况:组织每年开展培训次数为零次的合作社占20.83%,说明这些合作社不能有效地为社员提供技术帮助,而组织每年开展培训次数为1次和2次的合作社分别为21.35%和28.65%,这两项数据加起来占总数的一半,表明有一半的合作社为社员提供较少的技术培训,而组织每年开展培训次数为3次和大于等于4次的分别为14.06%和15.01%,表明能为社员提供足够的技术帮助的合作社占少数,但是整体来说,较民主决策的合作社情况较好一些。资金筹措情况:非常赞同资金筹措较容易的合作社仅占7.29%,较为赞同和赞同的分别为7.81%和35.42%,三者加起来将近总数的一半,而不赞同的占35.42%,极不赞同的占14.06%,表明有将近一半的合作社资金筹措都不容易,但是较民主决策的合作社情况较好一些。规章制度设立和执行情况:非常赞同合作社规章制度设立和执行情况较好的占10.42%,较为赞同的占10.94%,而赞同的占71.35%,三者加起来达到了总数的92.71%,由此可以看出,非民主决策的合作社的认为规章制度设立和执行情况较好,比民主决策的要好很多。人才情况:不赞同和极不赞同合作社成员相互合作意识较强的分别占13.54%和2.08%,而不赞同和极不赞同内部社员素质较高的分别占6.77%和1.56%,表明非民主决策下的合作社和民主决策的合作社一样,成员相互合作意识较强和内部社员素质较高,所以人才缺失不是目前大庆合作社的主要问题。产业链延伸和增收情况:不赞同合作社的产后加工情况较好的占21.35%,而对社员增收的影响程度较高的仅占12.50%,表明和民主决策的合作社不同,非民主决策下的合作社产业链延伸不是帮助合作社增收的唯一方法。(表4)
二、大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不足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发现,目前大庆市合作社民主决策的较少,仅占总数的30%左右,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组织培训方面。通过调研数据可以看出,民主决策的合作社相对于非民主决策合作社并不能为社员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一方面是因为民主决策合作社起始资金较少,不能够支付请专家或学习新技术的费用;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社员均对组织培训表示认同,组织培训并不是他们加入合作社的主要目的。
(二)资金筹措方面。民主决策合作社和非民主决策合作社资金筹措都比较困难,这也是大庆市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但是相对于民主决策合作社,非民主决策合作社资金筹措更加困难。一方面是因为民主决策合作社社员相对较少,银行贷款方面并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另一方面有些合作社成员并不想通过抵押的方式来筹措资金。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方面。非民主决策合作社对规章制度的满意度要高于民主决策合作社的满意度,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非民主决策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受益的是少部分人,而民主决策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受益于所有社员,很难有一套规章制度能做到公平公正,让大家都受益。
三、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程度的建议
(一)让农民了解培训的重要性。农民想实现高产,实现增收,实现绿色种植,离不开科学的技术支持。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技术培训已经成为农民提高种植效率、提升产量的关键手段。首先,通过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班,农民可以学习到最新的种植技术,了解不同作物在不同生长阶段的需求,从而科学地进行施肥、灌溉、修剪等农事操作。这样的精准管理不仅能够让作物生长更加健壮,提高产量,还能减少资源的浪费,为农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其次,掌握了先进的种植技术,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种植更多具有高经济价值的作物。同时,技术培训还能够帮助农民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口感,使农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从而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最后,在培训中,农民可以学习到如何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采用更加环保的种植方式,保护土壤和水源的安全。同时,技术培训还能够传授给农民如何利用农业废弃物,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技术培训对于农民来说,是实现高产、增收和绿色种植的重要途径。
(二)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针对合作社的资金筹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帮助合作社解决资金筹措的困难。首先,政府可以提供财政补贴或贷款担保,为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这些补贴或担保可以用于支持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等方面,帮助合作社提高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其次,政府可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合作社领域,鼓励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合作社提供贷款和投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合作社领域,为合作社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最后,政府还可以推动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联合,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通过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可以实现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共享,提高合作社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政府可以鼓励合作社之间进行互相担保,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为合作社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总之,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合作社解决资金筹措问题,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这些措施不仅可以提高合作社的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增加,实现共赢。
(三)完善规章制度。合作社的规章制度是合作社成员能否实现共同富裕的保障,所以完善规章制度是合作社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为了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成员的权益,规章制度不仅要详细规定合作社的各项管理事项,还要确保这些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首先,规章制度要明确合作社的宗旨和目标。合作社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实现成员们的共同富裕,规章制度应该对此进行明确,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清楚地知道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这有助于增强成员对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合作社的团结和发展。其次,规章制度要规范合作社的运营管理。合作社的运营涉及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收益分配等多个方面,这些方面都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再次,规章制度要注重成员权益的保护。合作社的成员是合作社的主体,规章制度应该充分保障成员的权益。最后,规章制度的执行也是至关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确保这些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此,合作社应该建立健全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同时,合作社还应该加强对成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成员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总之,完善合作社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成员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定详细、规范、有效的规章制度,并加强执行和监督,可以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成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推动合作社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宋少琴.乡村振兴战略下合作社嵌入基层治理实践研究[D].北京:北京化工大学,2021.
[2]Zhang X S.The collision between ideal and reality:Reflections on the amendment of the law of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J].Seeker,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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