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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 |
第743期 作者:□文/杨 超 杜振悦 时间:2024/12/16 16:06:50 浏览:16次 |
[提要] 新时期以来,河南省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备受关注。本文基于共同富裕视角,从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的结构性差距以及全省不同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等方面,研究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现状,寻找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受限的因素以及收入差距的原因,进而提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共同富裕
基金项目:郑州西亚斯学院2023年度科研课题资助一般项目:“基于共同富裕视角下缩小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3-D070)研究成果;河南省2023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6月20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中国特色。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本质与追求的终极目标,共同富裕深刻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属性与价值导向。然而,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是衡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十四五”规划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明确为反映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人民幸福感的关键指标之一。
2022年河南省GDP迈过6万亿元门槛,综合竞争力不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共同富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推进城乡融合,然而河南省的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不仅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更会形成加剧贫富两极分化的马太效应,影响人民生活质量,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政治稳定。鉴于此,在共同富裕背景下研究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问题,有助于判断河南省当前人民收入水平以及收入差距程度,实事求是地提出城乡居民有效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现状
(一)收入差距超过警戒线。2017~202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均逐年攀升,然而收入绝对差距却呈扩大趋势。从城乡收入比来看,尽管收入相对差距有所减小,但都大于2。相关研究认为,在多数国家该指标都应低于1.5,部分发达国家甚至小于1,学术界普遍将城乡收入比范围在1.6~2之间视为警戒线。显然,河南省已经超过了收入差距适度的警戒线。(表1、表2)
2022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全国水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部六省处于末位,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仅高于山西省,位列倒数第二。
虽然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在中部六省中最低,并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河南省超过了收入差距适度的警戒线,可见城乡收入差距较大问题在我国普遍存在。河南省城乡收入比较低的主要原因,是河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处于明显落后水平,同时农村居民收入虽然也比较低,但其劣势相较于城镇居民的落后水平来说稍好一些,这才导致城乡收入比较小。然而,与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相比,浙江省城乡收入比为1.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河南省的2.06,处于收入差距适度范围,但浙江省的城乡收入绝对差距却是最高的,这说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较高的情况下,虽然绝对差距可能比较明显,但在缩小相对差距上是有明显成效的。可见,河南省的城乡收入比更多反映出的是河南省整体收入水平落后,增收问题迫在眉睫。
(二)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差距。通过分析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的基本情况,可以得出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来源主要构成情况,及其各分项差距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所产生的影响。
观察图1和图2,对比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来源数据发现,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其次是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极低;而城镇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极高,其余三项所占比重较接近,按比重高低依次为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收入。(图1、图2)
由表3可见,河南省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是造成城乡收入绝对差距增大的重要原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绝对差距由2017年的12,064元增长到2022年的14,857元,其绝对收入差距在四项收入中最为显著。不过,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河南省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断增加,并且在2017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经营性收入占比,成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逐年增长,推动工资性收入的城乡相对差距总体呈下降趋势。因而着力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村居民更深入地参与二三产业,推进同工同酬、要素自由流动等制度的不断完善,仍将作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工作重点。(表3)
河南省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相对差距最大,2017~2022年期间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差距一直保持在12~14倍之间,是拉大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的重要部分。因而应积极采取各项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举措,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兴办二三产业及新型农业,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等,都是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经营性收入则起到缩小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及社会力量继续助力保障农民经营性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强调利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产业深度转型等新质生产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有效提高农业收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活动收入。
二、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因素
(一)人口区域因素。河南省地域辽阔,地区间存在着巨大的资源禀赋差异,而一个地区的发展与其特殊条件有直接关系,因此在河南省四大经济区城乡收入呈现显著差异。中原城市群以郑州为首,涵盖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及济源九市,形成经济发达的核心区;豫北地区由安阳、鹤壁、濮阳三市协同发展;豫西与豫西南地区由三门峡与南阳两市共同推进;黄淮地区包括驻马店、商丘、周口与信阳四市,位于河南东南部。
由表4可知,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低到高为中原城市群、豫北地区、豫西豫西南、黄淮地区。由于河南省中原城市群地理位置优越,地势平坦,气候适宜,土壤肥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中原地区拥有丰富的铁矿、煤矿、稀土等资源,同时还是南北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区域,且区内交通运输和内陆河运都非常发达,为工业生产提供了重要依托,经济相对发展较快;而黄淮地区地区不仅交通条件较为落后、缺少发展工业的条件,同时土地资源也不具优势,不利于农业生产,因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影响了居民收入水平。(表4)
(二)城市化水平低。2017年河南省城市化率为50.56%,同年全国城市化率为60.24%,而到2022年河南省城镇化率为57.07%,与65.22%的全国城镇化率的差距更大,可见河南省城镇化率一直处于全国靠后位置,且差距还在不断扩大,这显然限制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多元化发展,导致农村居民在二三产业的经营性收入偏低。河南省农村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农民更多依赖于传统的农业经营,而非二三产业的增值活动。因此,要提高河南省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农民向城镇转移,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性和市场参与度。同时,还应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农民参与二三产业,提高经营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促进河南省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表5)
(三)政府财政支出偏向城市。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城市倾向性政策,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因素之一。财政政策倾斜性直接干预了城乡经济成长及收入分配格局,稀缺资源往往倾向流入城镇,相比城市,农村在资本积累及产业集中度上显著不足。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财政支农,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资金是政府最能够直接控制的资源,这一资金转移量的多少体现了政府对农村事业的重视程度。
河南省城镇级财政支出占比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平均占比约为80%,表明政府投入乡镇级的财政预算相对不足,具有明显的城市偏向。(表6)
三、缩小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建议
(一)优化空间布局,深化区域间协同。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必须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构建“主副协同、区域统筹、圈层一体”的区域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升郑州都市圈创新实力,立足郑州城市核心功能,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构建与都市圈城市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协同发展格局,同时促进城市间资源整合、分工协作、链接融合,积极打造都市圈产业集群,加速构建支撑都市圈功能布局优化的主骨架和促进产业链式发展的主平台。加快推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提质进位,大力推动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加快编制出台都市圈各专项规划,把郑港汴许主引擎打造成为郑州都市圈的先进制造业集聚核心区,形成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增长极。
加快建设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将其缔造成发展极,完善中原城市群空间布局与职能分工。坚持以全方位开放为引领,坚持创新驱动和产业发展为支撑,积极发挥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利用文化特色塑造产品品牌优势,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加快建设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主动担当中原城市群对接汉江生态经济带的战略支点,打造新发展格局下的发展战略通道。
推进河南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在突出地区优势的基础上促进各地区发展水平的相对平衡,推动形成各地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格局。立足各地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明确地区发展路径,在更大空间布局内协调产业分工,优化产业体系空间布局。
(二)加快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城镇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着力提高县城、中心镇的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实际上是一种“间接城镇化”。将就近城镇化作为城镇化的主体方式,制定相应的保障政策鼓励公共服务资源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鼓励建设用地指标、人才就业政策等向县城和中心镇倾斜,引导更多产业为农村居民提供就业岗位,有利于持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农村转型升级,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和改造,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农民就业和创业,持续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强人才引进和人口管理,引进人才,提升人才质量和聚集效应,优化人才体系建设,保障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三)推进财政支农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农村经济增长的关键支撑,也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途径。制定资金政策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向农村基层提供经济支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市场开拓、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调整支农方式,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资金和农村金融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农民个人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财政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从事农业、林业、渔业、养殖业、微型企业等经济活动,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四)发展农村教育培训,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提高。教育作为人力资本形成的核心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加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教育发展机制,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借助城市的优势资源,推动城乡教育的深度融合,实现城乡教育的共同发展和提高。通过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教师交流、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和福利,加强农村教师进修,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普及足够数量和规模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展线上培训和线下教学,推广新型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工不同的专业技能培训需求。针对农村地区的实际需求,推广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据各地实际特点,协同发展当地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新型农业、绿色农业、“互联网+农业”等一二三产业,以此为依托对农民进行实用性和就业导向强的培训,帮助居民在培训后能够立即转化为生产力,进而保障其收入稳步提升。
(作者单位:郑州西亚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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