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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
第744期 作者:□文/王译冉 罗晓红 时间:2025/1/1 16:40:33 浏览:6次 |
[提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矿业权交易在无形资产评估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矿产行业中,选择合理的矿业评估参数和方法对于确定矿业权的评估价值具有关键影响。本文对收益视角下矿业权价值评估的两种方法进行阐述,比较其优点与局限性,分析矿业权评估中不同情况下评估方法的选择适用性。
关键词:矿业权;评估方法;适用性;局限性
中图分类号:F407.1;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6月30日
引言
矿业权评估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国外矿业权评估使用的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可比销售法、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JORC)、勘查费用倍数法、地学排序法和粗估法等。其中,贴现现金流量法是最常使用的方法之一。国内矿业权评估主要借鉴国外方法,常用的有折现现金流量法(DCF)、收入权益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这些方法在具体应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问题。从收益的角度来看,矿业权评估主要是通过计算被评估矿业权对应的开发预期收益的现期值来估算矿业权价值,其方法是以预期收益为基础进行的。而在所有的评估方法中最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因此,本文通过对比收益途径下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的优点和局限性,对其进行适用性分析。
矿业权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授予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使用的权利,它在经济活动中具有极高的价值和社会意义。首先,矿产资源是支撑工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涉及能源、建筑、化工等多个领域。矿业权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有助于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提高资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其次,矿业权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链的繁荣,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然而,矿业权的开发也需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确保生态平衡和资源合理利用。因此,正确管理和使用矿业权,是实现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的重要课题。矿产资源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其开发利用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还需要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勘探工作,不断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延长资源的生命周期。最后,矿业权的开发利用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政策支持。矿业权的开发利用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者,需要加强监管和协调,确保矿业权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同时,政府也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支持矿业权的开发利用,如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技术支持等。
收益视角在矿业权评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首先,收益视角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矿业权的经济价值。矿业权作为一种资产,其价值主要来源于其所拥有的矿产资源的收益潜力。通过评估矿业权的收益潜力,可以更准确地确定其价值,为矿业权的交易、定价、征收等提供依据。其次,收益视角有助于合理预测矿业权的未来收益。矿业权的收益潜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矿产资源的类型、质量、开发难度、市场需求、政策环境等。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综合分析,可以对矿业权的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为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收益视角在矿业权评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矿业权的经济价值,合理预测未来收益,识别和量化风险,同时考虑到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通过收益视角的评估,可以为矿业权的交易、定价、征收等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矿业权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一、折现现金流量法
(一)原理。折现现金流量法,其基本原理是通过预测矿业权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其折现至现在,以确定矿业权的价值。该方法依据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即将未来的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转换为当前价值。评估模型为:
P=■(CI-CO)×■
式中,P为采矿权评估价值;CI为年现金流入量;CO为年现金流出量;CI-CO为年净现金流量;i代表折现率;t代表年序号(t=1,2,3,…,n);n为评估计算年限。
(二)优点。折现现金流量法能够全面考虑矿业权的收益潜力。该方法通过预测矿业权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并将其折现到当前价值,从而得出矿业权的价值。这种方法充分体现了矿产资源的收益特性,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矿业权的经济价值。通过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价格波动、开发成本等多种因素,可以较为准确地预测矿业权的未来收益,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折现现金流量法能够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在评估过程中,该方法会将风险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如资源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通过对风险因素的量化分析,可以更好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折现现金流量法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该方法允许评估者在预测未来现金流时,根据不同情况调整预测参数,如价格、成本、产量等。这使得该方法能够适应不同情形下的矿业权评估,提高方法的适用性。折现现金流量法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准确评估矿业权的价值,有助于确定合理的矿业权价格,从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这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折现现金流量法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评估矿业权价值时,该方法会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推动实现矿业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收入权益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使得评估结果具有较高的准确性。这有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为矿业权的交易、定价等提供有力支持。总之,矿业权折现现金流量法在评估矿业权价值方面具有诸多优点,如反映收益潜力、预测性强、考虑风险因素、灵活性高、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通过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可以为矿业权的交易、定价、征收等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局限性。矿业权折现现金流量法(DCF)在矿业权评估中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DCF法对预测数据的依赖性极强,预测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可靠性。矿业项目中未来的现金流量、资源储量、产品价格等因素的变动性大,预测难度高,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其次,折现率的选择对评估结果影响显著,而确定合适的折现率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资金成本等,这些因素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评估的复杂性。再次,DCF法主要关注项目的财务因素,而较难考虑到矿业项目的政治风险、环境影响、社区关系等非财务因素,这些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对项目的成功与否产生重要影响。最后,DCF法在处理非线性问题时存在局限,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矿业项目,如资源价格波动极大或开发过程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DCF法可能无法准确反映项目的真实价值。
二、收入权益法
(一)原理。矿业权收入权益法基于矿业权所指向的矿产资源开采、开发活动预期产生的未来净收益现值来评估矿业权价值。其核心在于将矿业权视为一种能够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资产,通过估算这种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到当前时点,从而得出矿业权的评估价值。在应用矿业权收入权益法时,需考虑资源储量、开采成本、产品价格及采矿回收率等因素,以预测未来的收益。评估模型为:
P=■[SIt×■]×K
式中,P为矿业权评估价值;SIt为销售收入;K为矿业权权益系数;i为折现率;n为评估计算期;t为折现期序号(t=0,1,2,…,n)。
(二)优点。收入权益法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矿业权的收益潜力。该方法通过预测矿业权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到当前价值,从而得出矿业权的价值。这种方法充分考虑了矿产资源的收益潜力,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矿业权的经济价值。收入权益法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该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矿产资源和不同的开发阶段,无论是固体矿产、液体矿产还是气体矿产,无论是勘查阶段还是开采阶段,都可以运用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这使得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收入权益法能够考虑到市场因素的影响。在评估矿业权价值时,该方法会将市场价格、市场需求等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从而更加准确地预测矿业权的未来收益。这有助于反映市场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收入权益法能够有效量化风险。该方法在评估过程中,会将风险因素考虑在内,如资源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通过对风险因素的量化分析,可以更好地评估矿业权的价值,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收入权益法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该方法基于实际收益数据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较为可靠。同时,收入权益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使得评估结果具有较高的准确性。这有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为矿业权的交易、定价等提供有力支持。收入权益法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准确评估矿业权的价值,有助于确定合理的矿业权价格,从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这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收入权益法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评估矿业权价值时,该方法会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推动实现矿业权的可持续发展。这有助于在保障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总之,矿业权收入权益法在评估矿业权价值方面具有诸多优点,如反映收益潜力、适应性强、考虑市场因素、量化风险、可靠性高、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通过收入权益法的评估,可以为矿业权的交易、定价、征收等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局限性。矿业权收入权益法在矿业权评估中存在一些局限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未来收益预测的不确定性。收入权益法依赖于对矿业权未来收益的预测,而未来市场环境、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收益的实际情况。预测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收益存在偏差,影响评估的准确性。二是风险因素的量化难题。收入权益法要求对风险因素进行量化分析,但不同矿种、不同开发阶段的风险特征有所不同,如何准确量化风险成为评估过程中的难题。风险因素的量化结果直接影响评估结果,而风险的难以预测和控制性使得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三是参数选择的主观性。在收入权益法中,评估者需要选择适当的参数,如折现率、收益增长率等。四是方法适用性的限制。收入权益法主要适用于矿产资源开发较为成熟、收益稳定的情况。对于勘查阶段或新兴矿产资源,由于收益不确定性较高,收入权益法的适用性会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其他评估方法如折现现金流量法可能更为适用。五是法律法规的约束。收入权益法的应用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对矿业权评估的要求、评估参数的选择和评估过程的监管都可能限制收入权益法的应用。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确保评估过程的合规性。总之,矿业权收入权益法在评估矿业权价值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包括未来收益预测的不确定性、风险因素的量化难题、参数选择的主观性、方法适用性的限制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局限性,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并注重评估过程的合规性,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对评估方法适用性的影响
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在矿业权评估方法适用性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首先,法律法规为矿业权评估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约束条件。评估方法必须符合矿产资源法、物权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和评估结果的有效性。例如,矿业权的取得、持有和流转需遵循的程序和条件,直接影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应用。其次,政策环境对矿业权评估方法的适用性也有重要影响。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宏观政策,如鼓励勘查开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技术创新等,会影响评估参数的选择和调整。例如,政策可能要求在评估中考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因素,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矿业权评估中需考虑的税种、税率、收费标准等,都受到税收与费用政策的影响。再次,收益分配机制也是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对矿业权评估方法适用性的影响之一。根据法律法规,矿业权收益的分配机制会影响评估方法。例如,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方式、分成比例的调整,都需要在评估中得到体现。对于跨国矿业投资和贸易,国际法律、条约和贸易规则也会影响矿业权评估。评估结果需要符合国际市场的标准和接受度。最后,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还可能要求评估时考虑社会影响和公众利益,如就业、社区发展、原住民权益等。这些因素可能会在评估方法中得到体现。综上所述,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对矿业权评估方法适用性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涉及法律规范的遵循、评估目的的设定、政策导向的适应、税收费用的考虑、收益分配的合规、国际合作与贸易规则的遵守,以及社会与公众利益的满足。在进行矿业权评估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适用性分析
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是矿业权评估中两种常用的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较为稳定且可预测的矿业权。而收入权益法则是基于矿业权的收益潜力,通过分析矿业权的权益收入来评估其价值。该方法适用于收益波动较大或难以预测的矿业权。折现现金流量法的适用性在于其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矿业权的长期价值和投资回报。通过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和折现,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出矿业权的经济效益和风险。然而,该方法对预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且计算过程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的财务知识和分析能力。收入权益法的适用性在于其能够捕捉到矿业权的短期收益波动和不确定性。通过分析矿业权的权益收入,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出矿业权的即时收益能力和市场状况。然而,该方法对收益的预测和分析较为依赖,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在实际应用中,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的适用性还需根据矿业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例如,对于矿产资源的类型、开发难度、市场需求、政策环境等因素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考虑。此外,评估方法的选用还需结合评估目的需求和法律法规政策,如投资决策、资产定价、征收补偿等。
总的来说,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在矿业权评估中各自具有一定的适用性。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长期价值和投资回报的评估,而收入权益法适用于短期收益波动和市场状况的评估。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矿业权的具体情况、评估目的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以获得准确可靠的评估结果。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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