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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思考
第544期 作者:□文/曹 瑾 郭素芳 时间:2016/9/1 9:27:01 浏览:935次

[提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的不动资产是解决农户抵押贷款的有效抵押物。本文运用博弈模型,以江苏新沂市为例探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及其关系,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博弈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博弈视角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苏新沂市为例

收录日期:2016627

一、新沂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情况

(一)新沂市基本概况。新沂市地处江苏省北部,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全市耕地总面积为121.70万亩,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为67.23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55%,现有农业合作社1200个,种植大户23家。全市共有银行类金融机构32家,2015年存款总额为310万元,贷款总额为260万元,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共180万元。

(二)新沂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一是直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户直接以一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向银行抵押,银行根据新沂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做出的土地价值认定,确定土地的价格,并以地价的70%或土地未来经营收益的70%投放贷款。直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适用于大规模经营的农户,如农户到期时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可以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宣告转让该农户一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或是将抵押物变现;二是农地承包经营权+联合担保抵押贷款。农户以一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向银行抵押,并以政府财政部门成立的风险基金或是其他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担保,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农户成为抵押贷款农户的担保人,如果出现了违约现象,政府部门和其他农户承担连带责任,必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代其偿还抵押贷款的80%

(三)新沂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流程。新沂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流程分为以下步骤:第一步由农户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第二步由当地村委会进行贷款初审;第三步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对贷款复审,并办理抵押登记和土地价值认定;最后由金融机构再次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同时,还成立了财政部、农工部和法院,财政部负责为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资金1%的补贴,并按17的比例成立风险基金;农工部负责处理日常的纠纷与矛盾;法院负责处理诉讼受理、司法调解。

(四)新沂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情况。近些年来,新沂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顺利,解决了农村贷款难的问题。2014年,全市共提供贷款1856笔,抵押土地面积3.78万亩,共计24856万元;2015年,共提供贷款2078笔,抵押土地面积4.79万亩,共计29465万元,同比贷款额度增长了18.6%,其中60%农户附加其他担保方式,40%的农户采取直接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博弈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现状、问题和障碍是博弈关系和博弈结果的重要影响因素,具体分析江苏新沂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过程中的博弈情况如表1所示。(表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博弈关系的主体是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主体,即政府、农户和金融机构,三者存在相互的辩证关系,关系的不同主要在于政府的介入程度不同。

在政府不参与的时候,农户与金融机构都处于完全自由化的状态,农村金融支持完全市场化,abcd分别为博弈主体的收益大小,其中农户和金融机构都参与所获得的收益分别是ab,农户与金融机构都不参与所获得的收益分别是cd,可以看出,只有当a>cb>d时,农户与金融机构才会合作,否则不合作。新沂市主要采取直接的土地经营权抵押、农地经营权+联合担保抵押贷款这两种模式,新沂市的这两种模式的实施就是依靠政府作为非利益主体的间接参与,其政策的制定会影响双方的利益和选择,具有导向作用和指向作用。在未制定政策之前,由于新沂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占其总人口的50%左右,造成大部分的农田荒芜,显然选择合作,农户的收益更高,因此农户收益情况可表示为a>c。而农业投资具有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选择参与获得利益较低,此时金融机构的收益情况为b<d,因此选择不合作,农户很难从金融机构贷到款,金融机构也不愿介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了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融资的进行,新沂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单向鼓励金融机构的方式,并估计金融机构选择参与所获得的利益将高于不参与所获得的利益,具体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和村委会,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和抵押贷款过程中逆向选择的问题,降低了交易成本,并致力于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同时成立了财政部门负责对金融机构提供补贴资金并设立风险基金,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其收益,使得b>d,鼓励金融机构的介入。

假设金融机构、农户和政府都是理性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无论政策如何,都有自己的评价标准,选择合作或是不合作,并由此产生两种不同的博弈结果,对于新沂市政府来说,在政策制定后,如果金融机构根据政策来决定选择,那么政策效果就会达到100%,如果金融机构考虑政府政策实施的可能性,那么政策效果就会低于100%。最终由于缺乏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统一的参照标准以及后续的补贴资金和相关配套政策未落实等因素,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高,只倾向给种植大户和银行已有的优质客户提供抵押贷款,政策效果低于100%

三、促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路径分析

(一)在政府方面。虽然政府部门一直都致力于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但地方政府工作做得有所欠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还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政府功能:第一,弱化政府主导职能,向政府引导转化。地方政府的鼓励政策只具有短期效应,在土地经营权抵押初期阶段,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会有比较好的效果,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缺乏可持续性,对金融机构的实际效果将会减弱,政府应当从最初的主导地位逐渐向引导地位转变;第二,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引入保险、担保机制。农业本身具有弱质性的特点,金融机构会出于对风险的考虑,避免介入其中,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专业担保公司联合担保的机制,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更多的保障。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做好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例如对抵押贷款进行贴息;第三,建立专业的评估机构和统一的参考标准。新沂市由农村土地交易中心负责对农村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实际是由农民全权决定土地的价值,主观意愿大,缺乏专业的评估机构和统一的参考标准,农地的价值会出现被高估或低估的现象,而其实际的价值没有体现,金融机构会避免介入其中,因此建立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是十分重要的;第四,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长久以来,农民都将土地作为生存之本,但随着社会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出现大量的“空心村”现象,农村土地荒芜并且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土地碎片化经营已经不适于当今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增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从而达到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目的。

(二)在金融机构方面。第一,建立现代银行体系,扩大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新沂市的涉农贷款主要是新沂市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的,农村商业银行具有机制灵活、丰富的农村信贷业务运行经验等优势,但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能够提供的土地贷款抵押资金有限,因此建立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主导,各农业金融组织为辅的现代农业银行体系,并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和重组,扩大其规模,使农村商业银行的运行趋向于市场化和制度化,发挥农村商业银行的优势;第二,加大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生产性补贴。随着近几年的发展,中国农业银行逐步淡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各金融机构也出于风险的考虑,避免介入到农村金融市场。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唯一支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发展初期,应当加大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生产性补贴,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尽可能使更多的资金留在农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

(三)在农户方面。第一,鼓励农户自发组织建立多元的抵押模式。新沂市的直接土地抵押融资模式只适用于大规模经营的农户,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存在高风险等因素,农户的贷款难问题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且过于单一的抵押模式也无法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农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自发地成立农村土地合作社或是土地抵押协会,采取农地+第三方担保抵押、农村合作社入股抵押、农户土地联合抵押这三种模式,活跃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第二,加强对农户的思想教育,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涉及到权属关系的变更,过程相对比较繁琐,只有加强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教育和认识,并教授相关的法律知识,农户才能降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触,提高相关的认识,并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才能学会用法律的渠道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明道江.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2]黄惠春,曹青,曲福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性及其约束条件分析——以湖北与江苏的试点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14.6.

3]杨军辉.博弈论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

4]惠献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双方博弈行为研究[J.唐山学院学报,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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