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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校人员分类管理探讨 |
第747期 作者:□文/徐玲玉 张春玲 时间:2025/2/16 15:45:51 浏览:5次 |
[提要] 本文主要介绍高校人员分类管理对财务工作的影响,针对新形势下高校会计人员在日常核算中遇到的人员支出问题进行梳理,从支出经济分类和个人所得税申报类型两个方面加以区分,提出提高人员分类管理的一些建议,以便为预算编制及会计核算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人员分类管理;支出经济分类;个税申报类型
基金项目:本文为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2019年度课题项目:“新形势下高校人员分类管理对财务工作影响研究”(项目编号:SDJK2019162)研究论文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8月21日
自2022年起,山东省多家高校面临资金困难,部分高校通过限制报销的方式,减缓资金流出的速度,有的高校甚至无法按时支付职工工资。出现这一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第一,近几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山东省财政形势紧张,用于高校事业发展经费有限,各高校财政拨款收入有所下降,而财政拨款收入在省属高校收入中的占比普遍超过50%;第二,随着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张,高校对土地、校舍、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需求越来越大,在筹资渠道少、财政经费拨款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高校普遍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扩建新建校区、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导致债务规模不断增加,资金成本逐年递增;第三,全国对高层次人才加大重视程度,山东省高校也加入抢人大战,各高校用于人才引进的经费大幅度增加,部分高校引进一名普通博士的费用增长至10万~20万元(不含工资)。2022年开始,山东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后,高校预算经费没有增加,各高校普遍出现人员经费支出困难的情况。
2022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省属高校人员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鲁教财函[2022]112号),要求“各高校要统筹经费落实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合理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长幅度(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一般不应高于70%),科学安排高层次人才引育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个人所得税增设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包括“继续教育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子女教育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2022年1月1日起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修订个人综合所得按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一方面减轻了大多数高校教职工的纳税负担,体现了税收公平的理念和精神;另一方面也加大了高校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工作量,对个人收入申报的连续性要求也更加严苛。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正式施行《政府会计制度》,原有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不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施行后,高校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为下一步高校进行成本管理打下制度基础。
一、高校人员支出的特点
山东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在改革用人制度,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方面,提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即由高校自主确定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量,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这一规定经过多年实施,导致了许多高校人员支出普遍存在以下特点:
(一)人员类型复杂多变。既有在职在编教职工、学校合同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等长期聘用人员,也有特聘教授、兼职教师、外籍教师、讲座学者等短期雇佣人员;既有普通教职工,又有高层次人才和各类学生。此外,人员分类并非一成不变,各种人员类型都处在相互交叉、不断变化之中。
(二)薪酬组成多种多样。既有固定收入项目,如在职在编教职工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也有非固定收入项目,如精神文明奖励、科技领军人才奖励、讲课酬金、监考巡考费、专家咨询费及实行绩效考核发放的奖励性绩效、泰山学者津贴、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等项目。
(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国家鼓励高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采用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临时工实行时薪制等,造成高校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二、高校人员分类对财务工作的影响
种种新形势及新政策都能看出高校人员分类管理与财务工作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财务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工资发放准确性。目前,大多数高校财务系统与人事管理系统并未对接,工资发放仍旧沿用人事处做表,财务处审核导入系统并发放的程序,人员分类不清,必然会增加财务工作人员审核的工作量,也无法保障工资发放的准确性,造成一些员工公积金应调未调、社保应缴未缴等多种情况发生,降低员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信任度。
(二)影响会计核算精准度。日常会计核算中,所有支出都必须区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与高校人员分类有关的经济分类科目包括:301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服务支出中的30226劳务费、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另外,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双基础”和“双分录”的要求,财务会计费用类科目,业务活动费用下设教育费用、科研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下设行政管理费用、后勤保障费用和离退休费用,预算会计支出类科目事业支出下设教育支出、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事业支出,这些费用和支出科目的选择都与人员类别有关。如果人员分类不清,选择的经济分类科目必然模糊不准,费用和支出科目也存在错误,这就会导致年初预算与年末预算脱节,不同时段会计数据可比性较差,高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一步降低,无法满足下一步高校实行成本核算的需要。
(三)影响个人所得税申报。高校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要针对不同人员类型判断申报何种类型的个人所得税。高校人员分类是否合理、清晰直接影响个税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如果人员分类不清,个人所得税申报类型填报不准,应扣未扣,不该扣的多扣,学校承担的税务风险较大。
(四)影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20]2号)规定,高等学校应建立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控线。高等学校在按照程序申报绩效工资总量时,年薪、协议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作为高等学校绩效工资控制基数。对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的高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将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高校如果能够区分年薪、协议工资及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金额,即可在确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单列,最大限度提高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增加学校自主空间。由此可见,高校人员分类影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鉴于此,本文将从高校人员分类与会计核算支出经济分类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关系方面分三个方面进行梳理并提出区分方法。
三、支出经济分类和个税申报类型
(一)区分经济分类科目。与高校人员支出有关的经济分类科目主要包括:301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服务支出中的30226劳务费、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针对离休、退休等特定人员的支出,比较容易区分,但“301工资福利支出”与“30226劳务费支出”容易混淆,日常工作中,可以根据支出所属人员类别及支出内容区分二者。
1、人员类别与经济分类科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3]83号)中对二者的说明为:301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30226劳务费是指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也就是说,要归入301工资福利支出,前提是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的人员;要归入30226劳务费支出,前提是校外人员和单位。
2、支出内容与经济分类科目。高校与人员相关的支出在确定经济分类时可根据人员类别进行归类,即:通过人事部门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长期聘用人员的支出一般应在301工资福利支出中,具体款项以经济分类科目说明为准,无法明确的放入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但也有特殊情况,如高校为在职人员发放的教学成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等具有普发性质的奖励应列经济科目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而因举办各种比赛、会议表彰等发放的奖金为非普发性质奖励,应列经济科目30309奖励金中);学校与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或以劳务输出的形式与单位签订合同及未签订合同的部门临时用工,与这些人员或单位相关的支出应列经济科目30226劳务费;与离退休(退职)人员相关的支出一般列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但离退休人员返聘发生的相关支出应列经济科目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
(二)区分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
1、人员类别与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与高校人员支出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主要有“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及“偶然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最易混淆。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身高、熟化、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为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后者为个人从事取得的所得,前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般应缴纳保险,工资水平须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者应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后者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务合同,目标是取得一定的劳动成果,用人单位不需要为其缴纳保险,承诺的劳务报酬也不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劳动者工作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多方面都可自主选择。
举例:某大学教师A某,在其工作时间参加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学校为其发放评审费。A某作为学校长期聘用人员,此评审费为任职期间取得的与任职有关的其他所得,因而在经济分类上应归属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而非30226劳务费;同样,纳税分类上应归入“工资、薪金所得”而非“劳务报酬所得”。
2、支出内容与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与人员类别有关,与支出内容没有直接关系。
(三)经济分类科目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比较。经济分类科目是从高校的角度区分支出类别,个人所得税纳税分类则是从个人的角度区分所得类别,虽然二者角度不同,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一般情况下,归入301工资福利支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为“工资薪金所得”,归入30226劳务费支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类别为“劳务报酬所得”,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二者分类不一致。如,按照经济分类,校外人员稿酬所得应归入30226劳务费,校内人员稿酬所得应归入301工资福利支出,按照纳税分类,校内和校外人员的稿酬所得均应按照“稿酬所得”纳税(前提是非报刊、杂志等单位);同一个学生取得的学校奖学金和勤工助学金,虽然经济分类科目都是30308助学金,但纳税分类不同,前者为“偶然所得”,后者为“劳务报酬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为加大高校职工的幸福感及忠诚度,一方面仍可以在原有方向筹划减轻职工的税收负担,如适当增加高校及职工公积金扣除金额,部分支出以工会福利费性质发放;另一方面新个人税法规定,虽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都要纳入个人收入,年底进行汇算清缴,但纳入比例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为全额纳入,“劳务报酬所得”为扣减20%后的余额纳入,因而区分“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对于纳税人的税负有明显差异,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另一个方向。此外,2023年8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在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继续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对于高层次人才等高收入群体,这也是可以筹划的方向。
五、高校人员分类信息化管理
繁琐的人员信息管理必须依赖信息化,与高校人员分类相关的各部门信息库应尽可能实现对接,确保人员分类一致,最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更新人员信息和分类。
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校可以在财务软件后台设置不同人员类别对应的经济分类科目,减少人为判断性错误,对可能出现的分类错误加以提醒,由财务人员进一步确认;同时,对有可能涉及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科目,包括301工资福利支出的所有科目、30226劳务费和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在会计信息化软件中应设置自动触发计税程序,列支这类经济科目的同时计税,以确保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无漏缴。此外,费用类和支出类会计科目也可以在后台设置相对应的人员类别,减少前台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基于会计实务工作的需要,高校会计信息系统中人员库除了涵盖人员姓名、编号、身份证号、部门、银行卡号、电话号码、职称等一些基础信息外,还应按照表1中结构进行分类。(表1)
六、总结及建议
为加强人员分类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高校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加大对人员分类的重视程度。高校人员分类不仅会影响财务工作,也影响学校工作的其他方面(如职工激励机制、人才结构优化、岗位分类管理等),甚至会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个人所得税缴纳、绩效考核等),只有将基础性工作做实、做准、做全,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高校如果想要进一步发展,提高自身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就必须加大对人员分类的重视程度,提高人员分类管理在学校的宣传力度。
(二)加强高校财务人员培训。会计实务工作中,高校普遍没有设置专门的人员支出核算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岗,这些岗位多由一人兼任。在各种政策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加强高校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及核算要点,一方面可以降低高校及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财务人员作为预算的直接执行者,其认识和操作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及财务决算“三算合一”能否实现。
(三)统筹多部门协调合作。人员分类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统筹协调。日常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各部门人员分类不一致、人员信息不全、部门管理软件无法对接等多种困难,导致重复性劳动,降低工作效率。基于这一点,高校可以成立专门的人员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需求,制定人员分类统一框架,整合各部门人员信息库,并设定专门的岗位以随时更新人员信息及所在类别。
(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推动了高校教学模式、教学观念、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的全面改革,现代信息技术作为目前高校管理最重要的手段,在教学、行政、后勤管理等各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提高高校人员分类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必须依赖信息化手段,传统的人员分类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高校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只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才能快速、高效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作者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管明军.如何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J].财务与会计,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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