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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环境与城市创新能力 |
第747期 作者:□文/王鸾凤 李博闻 时间:2025/2/16 16:16:15 浏览:17次 |
[提要] 数字普惠金融是一种有利于提升城市创新能力的金融发展模式。本文基于288个城市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以及创新环境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有促进作用,这些作用在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上仍然显著,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依然成立,并且创新环境在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城市创新能力;金融发展;产业升级;人才集聚
中图分类号:F832;F124.3;F4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9月5日
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引擎,是国家繁荣富强的持续动力源泉。城市作为创新的重要载体,不仅为创新活动提供空间,也为创新发展集聚要素和资源,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
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人力资源、技术、资本等多种因素影响着创新的结果。然而,传统金融体系对创新的支持作用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金融市场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效率低的问题,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导致部分企业融资约束严重,抑制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在此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以其独特的数字化和普惠性特点,为缓解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提供新路径。数字普惠金融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不仅实现金融服务成本的显著降低和覆盖范围的大幅扩展,还通过精准的风险评估体系与信用管理机制,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者等长尾市场群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融资解决方案。这种金融模式的出现,为城市创新环境的优化和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注入新的活力。因此,抓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带来的机遇,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对推动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普惠金融与城市创新能力。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改善了传统金融环境中长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首先,数字普惠金融降低了融资与信贷的准入门槛。借助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高效实现客户信息的集中收集、深度处理与智能分析,达成显著的规模效应,并大幅削减信息成本,进而减轻企业的融资负担。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加之不断创新的多元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有效地缓解了因融资渠道局限与信贷资源紧缺所带来的信贷寻租现象,极大地提高了中小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机会,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投身于创新活动的动力与可能性。其次,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依托数字技术的赋能,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得到了显著的优化,实现了对企业信贷资金的实时追踪、精准管理与目标导向的监管策略,极大地增强了金融供需两端的信息透明度与匹配效率,为企业获取信贷资源开辟了更多机遇。面对这些机遇,企业往往倾向于采取管理革新、产品优化、技术升级以及生产设备现代化的策略,以保持其竞争活力与成长潜力,进而推动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与质量的飞跃,为城市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贡献力量。
此外,数字普惠金融有效地契合了城市创新产出与成果转化的多元化需求。数字普惠金融结合了物理网点与远程服务渠道,为金融服务需求者提供了极大的便捷性,特别是中小企业,能够轻松地挑选到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一转变加速了创新活动资金的筹措过程,促进了创新成果的迅速涌现与有效转化,最终为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促进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创新环境是支撑创新活动的重要条件,创新环境中提供的各种资源和条件可以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潜力,提高城市的整体创新能力。研究发现,地区的创新环境由创新参与者、产业集群、财政支持及对外开放度等因素构成,直接影响创新活动效率。同时,创新产出的增长不仅依赖于创新环境中物质资源、制度框架及关系网络的协同匹配与持续进化,还紧密关联于科技投资的增长与人才资源的储备与利用。其中,金融约束和人才不足等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制约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学者们从多个角度研究创新环境,其中金融、产业和人才是衡量创新环境的重要指标。城市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专业人才以及高端产业链,不少城市面临着融资困难、人才流失、产业退化等问题,制约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本文从金融发展、产业升级和人才集聚三方面衡量城市创新环境,分析其如何调节数字普惠金融对城市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效果。
数字普惠金融利用数字化技术,拓宽金融服务边界,提升效率并降低成本,为金融业注入活力。金融发展的深化能够改善企业创新活动的融资条件,从而调节数字普惠金融与城市创新能力之间的正向关联。一方面金融发展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金向创新型企业倾斜,从而促进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在金融市场的调节下,资金会更加合理地分配给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从而推动城市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发展可以提供更加全面、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包括信贷、保险、证券等方面,这为数字普惠金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创新机会;同时,金融发展也促进了金融科技的进步,使得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更好地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金融发展在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
产业作为城市经济运作的基石,其结构层次与类型构成已成为推动城市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关键因素。通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可以进一步推动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首先,随着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的转型,金融服务的对象和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数字普惠金融凭借其高效、便捷的特点,能够更好地满足产业升级过程中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推动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其次,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数字普惠金融不仅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还通过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手段,帮助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率。这种深度融合有助于推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后,产业升级推动了城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为创新活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遇。而数字普惠金融则为创新活动提供了必要的金融支持和服务,降低了创新的成本和风险。这种协同作用有助于激发城市的创新活力,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产业升级在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
人才是城市创新的核心要素,当前全球各地经济实力与创新实力的较量,归根结底聚焦于人才的竞争。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金融、技术和数据人才,当一个地区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时,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将更容易实现,并且能够更好地促进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人才集聚使得各种技能和知识得以共享和传播,不同领域的人才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跨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有助于产生创新的解决方案。当有更多的人才参与创新过程时,他们可以共同分担创新的风险,同时也可以通过合作和交流来减少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困难。此外,人才集聚可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更多的创业者和创新企业,从而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和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人才集聚在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升中具有正向调节效应
二、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为了检验数字普惠金融是否对城市创新能力提升有直接影响,本文构建以下基本测度模型:
Inni,t=α+βDIFi,t-1+γXi,t-1+μi+λt+εi,t (1)
被解释变量Inn表示城市创新能力,i和t分别表示城市和年份。核心解释变量DIF表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文中进一步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子维度对创新的影响,包括覆盖广度(DIF_B)、使用深度(DIF_D)和数字化程度(DIG);X为一系列可能影响城市创新能力的控制变量;同时,模型控制了年份和城市固定效应。
为了检验创新环境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城市创新能力关系的调节效应,在式(1)的基础上构建以下回归模型:
Inni,t=α+β1DIFi,t-1+β2DIFi,t-1×Modi,t-1+β3Modi,t-1+γXi,t-1+μi+λt+εi,t (2)
其中,Mod表示调节变量,分别代表金融发展(fin)、产业升级(ind)和人才集聚(tag)。其余变量的设定与式(1)相同。
(二)变量测度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城市创新能力。本文使用发明专利授权数来衡量城市创新能力。在三种专利授权类别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常被看作是追求数量与速度增长的创新捷径,而发明专利的授权则被视为是衡量一个地区创新深度与实质性进展的关键指标。为了减少异方差的影响,对专利数据取对数处理。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包含三个子维度: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考虑到各变量数据在量纲上的不同,对数字普惠金融及其各维度的指数均除以100。
3、调节变量
(1)金融发展(fin)采用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与当地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
(2)产业升级(ind)采用产业结构层次系数来衡量,其公式如下:
ind=■qi×i (3)
qi为第i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
(3)人才集聚(tag)采用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从业人员数与总人口的比值来衡量。
4、控制变量。参考以往研究,控制变量选取:(1)经济发展水平(lnpgdp),用城市人均实际GDP取对数来度量;(2)政府规模(gov),采用财政预算内支出与地区GDP的比值表示;(3)科教投入(sei),用城市科学与教育支出之和占财政预算内支出的比重表示;(4)基础设施(facility),用城市人均道路拥有面积来度量;(5)对外开放程度(open),用城市实际利用外商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表示。
(三)数据来源和描述性统计。本文以我国2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研究对象,构建2012~2021年的面板数据集。城市专利数据来自CNRDS数据库。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自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其他变量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表1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1)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表2给出数字普惠金融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首先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对城市创新能力进行回归,模型(1)为控制年份和城市效应后的回归结果,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确实有助于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然后对普惠金融指数的三个子维度进行了检验,模型(2)~模型(4)给出了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数字化程度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回归结果。回归系数均显著,说明不断增加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能有效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因此,要深化并着眼于数字普惠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加速金融行业全面向数字化迈进,以此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与品质,为城市创新活动注入更多资金与资源动力。(表2)
(二)调节效应回归结果。表3是创新环境作为调节变量的回归结果。模型(1)中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发展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在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更为明显,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不仅仅依赖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还需要金融发展的支持,这种多元因素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城市创新能力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模型(2)中数字普惠金融与产业升级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产业升级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城市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具有正向调节效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为产业升级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产业升级也为城市创新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资源,促进了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模型(3)中数字普惠金融与人才集聚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人才集聚对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升具有正向调节效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推动了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应用,进而促进了人才集聚的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人才集聚也为城市创新提供了更多的智慧和动力。将所有交互项加入模型中得到模型(4),上述结果依然显著。(表3)
(三)内生性检验。本文将邮电业务总量(post)作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工具变量。邮电业务总量既提供信息传递,又提供价值传递,其总量标志着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力的迅速扩大。数字普惠金融的起源和成长与邮电业务总量有直接关系,但很难将邮电的成长与创新能力的增长建立直接联系,工具变量符合外生性要求。
表4给出了估计结果。第一阶段F值均大于10,说明工具变量都通过了弱工具变量检验。LM统计量的p值均小于0.01,显著拒绝了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在考虑内生问题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城市创新能力增长仍然存在正相关关系。(表4)
(四)稳健性检验
1、剔除重点城市样本。我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数字普惠金融水平差异较大,可能导致估计结果和结论不可靠。为了进一步验证数字普惠金融与城市创新能力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本文剔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以及26个省会城市。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在排除重点城市样本后,数字普惠金融及其三个子维度对城市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仍然显著。(表5)
2、替换被解释变量。本文借鉴寇宗来等的做法,使用城市创新指数(UII)替换发明专利授权数。表6中数据进一步证明了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表6)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利用2012~2021年2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以及创新环境的调节效应。实证结果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对城市创新能力提升均有促进作用,即便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依然成立,并且通过了稳健性检验。金融发展、产业升级和人才集聚对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升具有正向调节效应。
本文对利用数字普惠金融优化金融体系和发展创新驱动型经济的城市具有指导意义。第一,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善的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此背景下,应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应用,深化数字普惠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第二,在保持产业升级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鼓励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等创新型产业,为其提供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同时,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数据优势,建立起跨部门的创新协作平台,促进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从而激发城市的创新活力。第三,通过数字普惠金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建立起人才信息库和智能匹配平台,提高人才资源的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创新能力。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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