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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研究
第747期 作者:□文/何颖诗 时间:2025/2/16 16:42:52 浏览:15次
  [提要] 数字时代,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的必由之路。随着中国-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日益紧密,双方在合作规则制定、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卓著成就,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政策协定不完善、合作机制不健全、数字基建较薄弱、数字鸿沟难弥补、数字安全威胁大、数字治理效能低等现实挑战。未来,双方应致力于健全数字经济合作体系,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共建数据安全保护框架,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走深走实,助力数字经济合作发展行稳致远。
关键词:数字丝绸之路;中国-东盟;数字经济
中图分类号:F114;F4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8月30日
在数字全球化时代下,中国提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携手共建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重大战略。“数字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倡议与数字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新兴产物,是我国为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潮流并持续促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共建国家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领域加强合作联动与技术交流,共同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以及智慧城市的国际化建设。对此,习近平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并做出了系统规划与战略部署。2015年,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主席的开幕式致辞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初步构想提供了重要铺垫,强调要加快全球网络基础建设,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2017年,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办期间,习近平主席在开幕式发言中正式提出“数字丝绸之路”概念,强调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与前沿数字技术相关的新兴产业建设与合作。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中进一步阐明建设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所需采取的具体举措,强调要充分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契机与数字技术发展优势,加强我国同沿线各国在数字经济、数字基建、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的互动合作。从“数字丝绸之路”的构思布局到落地建设,中国始终坚持以数字技术赋能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数字领域的合作交流。其中,数字经济也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和改变国际竞争格局的重要力量,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合作交流是世界各国的目标共识与战略抉择。东盟是中国联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近年来双方在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均展开深度密切的合作往来,并取得卓著成效。然而,政策协定系统性不足、多边合作机制不健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数字鸿沟”难以弥补、数字安全威胁加剧等问题也为双方数字经济合作发展带来严峻挑战。有鉴于此,本研究将系统总结中国与东盟在数字经济领域展开深度合作所取得的卓著成就,深入分析双方在共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并针对现存困境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为推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持续向好发展提供有益参照。
一、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现实基础
伴随数字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与广泛应用,中国和东盟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以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促使双边合作在政策协定、机制设计、数字基建、人文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与创新突破,为推动共建“数字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能。日渐完备的合作政策机制、不断完善的数字设施建设以及友好密切的人才文化交流共同构成了推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走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的现实基础。
(一)顶层设计系统保障。日趋健全的顶层制度设计是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基础前提。中国与东盟在政策制定与机制设定两个方面达成的一致共识为推动双方开展全方位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机制保障。
第一,在政策制定方面:中国同东盟及其主要成员国在共商合作协定、共谋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紧密联系,并将合作重心聚焦于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数字贸易领域。首先,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中国同东盟及其内部成员国相继签署了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在《关于加强中国-东盟共同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5)》等综合性文件中确立了中国-东盟数字贸易合作的共同目标与运行机制,为双方深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其次,在国际数字贸易领域,《2022年中国-东盟数字合作计划》《落实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等文件的公开发布表明,中国同东盟就数字贸易合作的发展方向与未来规划进行了系统商讨,并最终签署了一系列双边合作文件,为筑牢双边经贸合作根基、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
第二,在机制设计方面: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针对电子商务、新兴技术、数字贸易等领域分别设立了专门性的区域合作机制。首先,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国和东盟共同确立了电子商务合作机制。目前,中国已同柬埔寨、新加坡、老挝、越南、菲律宾、泰国等六个东盟成员国建立了双边合作与对话机制,通过加强政府间政策沟通、企业间合作交流、政府与企业间对话等举措大大改善了彼此间的电子商务合作发展情况。其次,在新兴技术领域,中国和东盟携手创建了技术交流合作机制。立足“10+1”合作框架,中国与东盟以科技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科技创新合作部长会、中国-东盟数字部长会议等交流平台为依托,就创新技术合作机制设计、交流平台搭建等内容展开了定期商谈,为促进双边数字技术的合作研发与创新应用得以顺利开展提供了系统支撑。最后,在数字贸易领域,中国和东盟联合设立了数字贸易合作机制。伴随RCEP协定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议定书的成功签署,我国正式启动了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以政策协定与互动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双边数字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助推区域合作持续深化拓展。
(二)数字基建根基扎实。日渐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重要桥梁。数字基础设施是以数据创新为驱动、通信网络为基础、数据算力系统为核心的综合体系,为提高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水平提供了必要支撑。随着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深入开展,物流系统、通信设备、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夯实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在物流基础设施方面,中国面向东盟搭建全面覆盖海陆空的物流运输体系。当前,中国已同多个东盟成员国合作完成了铁路、高铁、高速公路、海上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开通了雅万高铁、中老铁路、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柬埔寨金港高速公路、文莱摩拉港等跨境物流运输通道,极大提升了双边通道联通水平与物流运输效率。
第二,在通信基础设施方面,中国面向东盟建成通信光缆、通信节点、专用电路等通信基础设施。2019年,伴随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有序推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开通了以新加坡为枢纽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数据传输效率与国际通信能力不断提高。2023年,澜湄六国联合发布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为进一步推进跨境陆上光缆与海底光缆的建设改造与扩容升级、提升双边信息通信水平提供了行动指南。截至2024年,由中国-东盟信息港主持的通信基础设施联通工程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已建成4大通信节点,15条国际通信光缆以及6个大数据中心集群。可见,数字技术使中国-东盟信息通信领域合作持续深化,使双边网络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
第三,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中国面向东盟建成云端数据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数字基础设施。依托于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点平台,我国目前已陆续完成数字经济产业园、云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创新及育成中心、区块链创新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两国企业展开数字经贸合作、加强技术交流研讨提供了强大支撑。
(三)人文交流往来密切。亲密友好的数字文化交流与文化旅游活动是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精神纽带。中国与东盟在人才教育培训、人文交流互动、文化旅游活动组织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推动双方开展深入合作营造了健康友好的发展环境。
在人才培训与交流方面,中国通过设立数字人才培育基地、开展数字人才培养项目、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强中国-东盟数字人才的创新能力与文化素养。具体来说,中国企业和政府面向东盟积极推动“华为东盟学院” “阿里巴巴商学院”及“中国东盟数字人才培养计划”建设,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数字人才培训项目及人才交流活动,旨在为东盟各国加强数字人才培养提供平台支持与体系支撑。
在文化旅游活动的组织开展方面,中国与东盟聚焦文化、旅游、媒体等板块展开了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交流,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融合发展。在文化合作方面,随着2024年“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的正式开幕,中国与东盟积极召开了多次文化部长会议,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文化产业互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文化产业合作谅解备忘录等文件,并成功举办了海上丝路国际艺术节、文化艺术周、青年精英交流节等人文交流活动。在旅游合作方面,中国同东盟多国多次组织召开了旅游部长会议,共同签署了一系列文化旅游领域合作文件,积极举办了文化旅游活动周、文化论坛、主题博览会、大型旅游会展等交流活动,集中推进了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跨境旅游合作区等项目建设。在媒体合作方面,中国和东盟联合举办了媒体交流年(2019年)、视听文化周、电视周、合作论坛等活动,推动人文交流宣传片、纪录片、访谈节目及其他优秀影音视听作品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主流电视频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定期轮播与宣传推广,为推进双方媒体交流互动、提高文化国际影响力、深化战略合作关系提供重要支持。
二、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中的挑战
目前,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已逐步迈向关键发展新阶段。日趋完善的合作政策顶层设计、持续优化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密切友好的数字人文交流为推进双方进一步强化数字经济合作交流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环境、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发展还面临着以下挑战:
(一)合作规约亟待完善。碎片化的数字经济合作规约构成了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制度约束。合作协定的完整度不足、精确性欠佳及标准不统一是中国与东盟在推进数字经济合作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自中国与东盟确立经贸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来,双方已陆续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其中于2022年正式生效的RCEP协定是中国-东盟开展数字经济合作的重要参考之一,但该协定在文件细则与执行规范的完整性、精确性、可行性等方面仍有所不足,亟待进一步补充完善与细化调整。第一,内容完整度不足。协定中的电子商务章节仅对数字经济发展过程涉及到的基本情形做出了条约规定,但尚未提及数据本地化、数字产品及服务、源代码等数字经济领域内的新兴议题。第二,内容精准度欠佳。协定内对于数据跨境传输的实施要求与具体细则尚未做出详细说明,因此双方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仍缺乏精准可靠的实践指导。第三,规则标准难以达成一致。由于我国与东盟各国的数字经济发展理念不相一致、发展进程参差不齐,因此目前仍存在中国-东盟数字贸易规则与数字技术标准同步性较差、兼容性较低、配合程度弱等问题,建立具有高度统一性与强制执行性的数字经济合作规则与制度架构任重道远。
(二)数字基建相对薄弱。较为薄弱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构成了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发展瓶颈。当前,东盟内部“数字鸿沟”问题严重,各成员国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差异显著,多数国家基建水平相对落后,在5G网络建设、数据中心搭建、互联网普及应用等方面仍有所不足。第一,在5G网络建设方面,目前新加坡是东盟十国中5G网络覆盖率最高的国家,覆盖率已超95%。而泰国虽为最早启用5G商用服务的东盟国家之一,但其5G网络覆盖率并不高,截至2021年的5G网络使用率仅为16%。至于缅甸、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的5G网络覆盖率则相对更低,网络连接能力较弱,宽带速率普遍较慢。简言之,大多数东盟成员国的5G网络建设在当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第二,在数据中心搭建方面,由于东盟内各成员国在互联网用户基数、数字经济规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我国面向东盟建设的数据中心在地域分布上处于严重失衡状态。现已建成的数据中心约有70%集中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及马来西亚等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而其他成员国的数据中心建设则较为欠缺,尚未满足当地企业、政府及云服务供应商的数据处理与存储需求。第三,在互联网普及应用方面,在东盟十国中,文莱的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目前已实现95%的网络覆盖率,而菲律宾、柬埔寨、缅甸、老挝、印度尼西亚五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则均低于50%。泰国的5G网络用户数量虽然已超1,000万,但截至2022年,该国的固定宽带人口使用率仅有18.45%。因此,在互联网覆盖率不足、网络服务质量较差等不利因素的限制下,当前仅有文莱、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相对领先地位,而其余东盟成员国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则相对薄弱。
(三)数字安全威胁加剧。层出不穷的数字安全风险构成了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严重威胁。由于东盟各国的数字技术水平与数字治理能力差距显著,中国与东盟在开展数字经济合作过程中正面临个人信息偷窃、商业数据泄露、知识产权受侵、网络犯罪频发、治理体系不健全等棘手难题。第一,东盟域内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网络恐怖主义、黑客恶意攻击、网络敲诈勒索等事件在东盟地区内频繁发生,为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一是数字安全问题给东盟企业带来了巨大成本亏损。根据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调查显示,东盟域内企业2020~2021年间由于数据外泄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平均金额高达271万美元。二是数字安全问题给东盟企业造成了严重数据泄露。据卡巴斯基实验室调查数据显示,东盟域内的诸多中小型企业仅在2022年上半年已累计遭受约1,130万次的不法分子网络袭击,并被37.32个特洛伊木马病毒窃取了内部数据资料。这表明,各类数据安全威胁导致部分数字原生企业被迫承受了财务损失与声誉损失,进而严重打击了该类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与扩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第二,中国-东盟数字安全治理体系尚不健全,监管法规制定、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一是数据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亟待填补消费者权益保障、数字知识产权保障、数字经济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目前,东盟内仅有六国完成了数据监管的法规制定与体系建构,而其他国家的数字安全监管水平则相对较低,监管真空、监管范围模糊、部门间利益冲突等问题严重。二是各国制定的数字安全治理法规尚未形成统一规范。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数字规模庞大、数据调用灵活、数据流动畅通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但由于各国遵循优先考虑本国利益的原则来制定法律与运用规则,由此导致中国与东盟尚未能在开展数字安全治理过程中明确法律法规的统一标准,并在必要时采取高度协调的集体行动。三是东盟各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严重失衡。由于东盟各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良莠不齐,东盟域内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呈现出等级分化严重的梯度分布格局,各国间难以形成协同治理效应。
三、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路径探索
面对政策法规完整度不足、合作机制不够健全、数字基建相对薄弱、数字鸿沟难以弥合、安全威胁持续升级等现实难题,中国与东盟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协商共谋应对之策,致力健全数字经济合作体系,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共筑数字安全保护屏障,为持续推进“数字丝绸之路”高质量建设、不断深化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全方位保障。
(一)健全多边合作体系。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有序开展有赖于数字经济合作体系的系统支撑。加强制度供给、优化顶层设计是健全数字经济合作体系的重要举措。
第一,加强数字经济合作制度供给,充分满足双边合作实际需要。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应加快推进涉及数字产品、云端服务、电子交易等领域的法规制定与标准规范,逐步填补数字经济新兴领域的制度空白,为深化拓展双方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双方还应协商发布相关激励政策为中小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予以政策倾斜,以此激发数字原生企业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投融资水平、参与跨国经贸合作的积极性。
第二,强化数字经济合作制度顶层设计,部署数字经济产业合作新格局。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应立足数字经济时代新发展格局,秉承互利互惠原则,加强数字经济合作制度协商与战略对接,补充完善合作协定的具体细则与执行标准,以健全制度体系保障双方数字经济合作保持较高协调性与配合度;另一方面双方应基于本国发展战略与未来规划需要构建因地制宜的数字经济产业合作格局,充分发挥东盟人口红利与中国数字技术的比较优势,促进双方逐步推进原有贸易结构的优化调整、数字产业化的加速发展以及产业数字化的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一体化水平。
(二)加强数字基建供给。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顺利推进有赖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坚实支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及建立人才培养体系等,是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一,加强数字化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应加快推进卫星通信、海陆光缆、数据中心等硬件设施建设,逐步改善东盟部分欠发达国家及地区存在的互联网普及率低、数据传输速率慢等固有问题,加强中国-东盟数字基础设施的“硬联通”水平;另一方面双方要持续推进数字信息软件设施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的合作研发、成果交流及转移应用,以先进技术助推数字信息软件设施高质量建设,以双边合作共促东盟各国实现传统产业的数智化转型升级。
第二,强化数字基建财政支持,夯实数字经济合作根基。首先,中国与东盟应充分发挥亚投行、国开行及丝路基金等金融渠道的功能作用,为保证东盟各国数字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投融资便利与资金援助。其次,双方应协商出台专项激励政策,配套供应中长期低利率贷款与专业化金融服务,充分调动地方企业与专门机构参与项目共建、加强技术研发的积极主动性,为数字基础设施与数字产品服务的高质量供给提供政策支持。最后,双方应针对数字基建项目设立专门化的监管机构,做好资金配置、风险评估、过程监管等重点工作,确保建设资金的科学配置与合理利用。
第三,构建数字化人才合作培养机制,促进产学研多元主体紧密合作。中国与东盟应当根据双方合作的实际需要,系统整合双边有利资源,积极推动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合理调度政府部门、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及地方高校等主体,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协调多元主体合作开展人才培养、人文交流、技术研究等工作,为推进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交流培育高水平、高素质的数字科技创新人才。
(三)筑牢数据安全屏障。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持续深化有赖于数据安全保护框架的全面保障。尊重制度差异、加强对话沟通、优化合作机制以及建立系统体系是构建数字安全治理架构的关键行动。
第一,始终秉持尊重、平等、包容的友好态度,承认各国数据安全保护制度的差异性。由于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数字安全保护意识与综合治理能力差距显著,因此双方应当对各国数字安全保护制度的客观差异予以尊重和理解,加强政策沟通与制度协调,共同应对数字安全治理挑战。
第二,持续优化对话平台与合作机制,加强双方政策沟通与利益协调。在过往合作基础上,中国与东盟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已有平台与机制的对话协调作用,降低政策磋商成本,提高双边沟通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起高水平、专业化、针对性的对话平台与合作机制,集中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战略对接与政策协商,凝聚数据安全保护共识,共享数字安全公共产品。
第三,共谋数据安全治理规则,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中国与东盟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安全合作治理,力求在网络安全战略制定、网络安全立法、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界定等方面达成高度共识,搭建政府、企业及个人等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高效治理模式;另一方面要完善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制度体系,建立数字经济跨境执法司法合作机制,强化网络空间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与日常监管,联合打造和平、绿色、安全的数字生态治理环境,提高中国-东盟区域网络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综上,随着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加速演进,加强数字经济合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与东盟顺应数字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共同选择。一方面依托于“数字丝绸之路”发展建设,中国和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日益紧密,成果卓著,日趋健全的合作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睦邻友好的人才文化交流为增进彼此信任、深化双方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面对地缘政治局势动荡、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国际环境,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同样面临合作机制尚不健全、“数字鸿沟”难以弥合、网络安全威胁加剧等现实挑战。面向未来,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应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政策,健全多边合作机制,共建数字发展规则,完善数字治理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多元主体参与,致力共建数字经济合作生态圈,携手打造数字命运共同体,以中国智慧扎实推进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稳步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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