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
|
|
公共/财税 |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探讨 |
第748期 作者:□文/刘红梅 时间:2025/3/1 16:56:51 浏览:10次 |
[提要] 在全面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引发乡村社会治理出现一系列问题。新乡贤作为一种新生力量,在未来的乡村治理实践中展现出独特的优势,堪称“乡村社会的粘合剂” “农村乡愁的守望者”和“基层治理的乡土精英”。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也表露出其与村“两委”权责义务不明晰、回归乡村意愿不明确、自身治理能力有限等问题。通过坚持党的领导明定位、给予精英政治性符号给激励、不断自我革命提修养,从而实现乡村善治,最终使乡村治理工作稳步进行。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治理;角色定位;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9月27日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党和国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在城镇化建设中一度被忽略的乡村建设,提出建构乡村治理新体系。新乡贤作为一种人才优势,在推动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方面发挥着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实践表明,新乡贤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是新时代的呼唤。
一、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多维因素分析
(一)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才振兴,国家呼吁和倡导心系乡村建设的有志之士回到乡村或者深入到农村,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了制度空间,这种时代和乡村的召唤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新乡贤”精神动力。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创新乡贤文化”,自此以后,新乡贤就成为了时代热词,在多种重要文件中被提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要重点“培育乡土文化人才”。由此,国家对于新乡贤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乡贤”一词最早可以追溯至东汉时期,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一般是自己所在的乡村)享有较高威望,有道德,有品行,有才干,深受当地民众尊崇的贤人。陈晓莉在其著作《新时期乡村治理主体及其行为关系研究》中提到所谓乡绅,大致是指乡村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包括宗族元老、落第士子、教书先生和退休回家的官吏等。钱念孙提出“一般而言,有德行,有才华,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的人,可谓之新乡贤。”新乡贤是成长于乡村并心系乡村发展的“乡土精英”,是民间公益组织的“贤行大使”,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时至今日,学界对于新乡贤的定义多有探讨,各有异同,对于此概念的出现时间也有不同的观点,但是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权威的概念。
在现代治理理念下,新乡贤应该是可以立足新时代坐标,顺应新乡村治理的诉求,有返乡“初心”和返乡“能力”为乡村建设做出贡献的各界贤达人士。他们具备现代思想、文化水平高、自身素质强、“在乡性”突出、熟知乡土民情、社会声望高,既有传统乡贤精神,也具备了一定的新时代特色。在现代化进程中,其组成也更为广泛,大多为各界翘楚。作为国家权力下接至乡村自治的“中间地带”,作为连接政府和群众的纽带,可以将他们理解为一种非营利性的组织,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他们在反哺家乡,造富桑梓的同时获得了自我价值和自我成就,这无疑是一个双向的过程。由此,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不仅是可能而且是必要的。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中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历史上,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占绝大多数。国家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变迁与发展,关键在农村和农民。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得以腾飞,但是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资源和精英的大量流失,导致乡村出现了严重的空心现象。依靠过去传统且单一的治理模式,是不能满足现代乡村发展需要的。
近年来,全国都在积极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自治工作,新乡贤作为新生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模式相比于传统的乡贤治理比较典型,新乡贤以当地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尽最大可能参与到公共服务中去,大多成立乡贤理事会,推行“挂职村官” “镇长顾问”等制度来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从实际情况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把“重塑新乡贤文化”作为培育新时代农村新风尚的五大举措之一,有邀请乡贤座谈解决乡村难题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乡村文明建设,为乡村治理凝聚了合力,推动了传统治理模式和现代治理模式的融合,优化了乡村治理模式,更多的是解决了某些村民的“精神贫困”问题,激发了村民的内源性动力,助力脱贫致富等。但是,要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还需解决一些问题,例如:新乡贤定位不清,部分大学生村官受老一辈陈旧思想制约,回归意愿不明确,难以在乡村留下;新乡贤参与乡村工作没有深入参与到乡村治理中;部分新乡贤能力不足等问题明显且突出。要切实发挥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影响,必须各方协同、合力共抓,真正让新乡贤“愿意回” “留得住” “干得好”。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和作为
(一)“群雁”齐飞:新乡贤与村两委间权责模糊。在我国,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事务的决策主体,村级的事务必须经过村“两委”的决定。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负有对本村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建议、审议重要事项和较大支出请示等职责。在实践中,新乡贤组织与村“两委”之间容易产生张力。村“两委”是农村基层治理的主要力量,新乡贤组织是治理的辅助力量,是乡村中有声望、有威信、有能力的群体,属于非制度性主体,在某种程度上更像是“智囊团”的作用和地位。由于权责没有法律条文的明晰规定,随着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所接触的项目越来越多,导致两者权力“交叉” “重叠”,对某一领域都想伸手去“管”,权力异化现象可能会产生,或者某一领域被“架空”,造成无组织进行管理的僵局。这样会造成新乡贤有自身的治理想法但无处施展,不便或者不敢参与,或者村“两委”权威性的决定权因为新乡贤的参与被削弱,或者在重大事项中两者观点不一致,相互内耗推诿,发生争议。这都是不健康的乡村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进程,使工作变得棘手,从而容易引起权责纠纷,甚至破坏村民自治。
(二)情感维系:新乡贤回归意愿不明确。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不论是从福利、基础设施,还是办公环境、生活体验感来说,城市都远远优于农村。我国农村人才资源持续外流,“老龄化” “空心化” “留守化”问题日益严重,剩余的绝大部分是劳动力较弱的群体,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的无力化问题突出,配合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不足,很难担起建设乡村的重任。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末我国乡村人口总量约为5.5亿人,占比为39.4%,全国农民工总量约为2.9亿人。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人才队伍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乡村失去了“精气神”。新乡贤的发展空间狭小,发展机制缺失、参与治理的渠道缺少、支持创业的平台缺乏等,新乡贤归来参与乡村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无法着手实施,“这样的乡村”对新乡贤的吸引力大打折扣,无论是他们的治理措施还是他们的乡梓之情,都很大可能会上不去下不来的处于一种“尴尬”的悬浮境地。以上种种问题削减了他们的热情,阻挡了他们的步伐。
一方面,乡情乡愁是吸引新乡贤回归乡村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绝对不是唯一因素。“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如果仅仅依靠新乡贤返乡归乡的“初心”来为家乡做贡献远远不够,这种情感维系的力量过于脆弱,经不起艰苦环境的考验,也扛不住现实的打击,难以形成在外乡贤回归热潮。人的本性都是趋利避害,或许短时间内,新乡贤们会因为自己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思想觉悟而为家乡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从长远考虑,面对现实的住房、生活习惯、休闲娱乐、子女上学等问题,有效的激励政策和红利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村民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回归乡贤还停留在传统的“村霸”层面,对新乡贤回村参与乡村治理的目的存在一定误解,认为他们回乡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威认可度不高,缺乏一定的社会认同,参与乡村治理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会受到怀疑。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村民的信任对于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没有了信任,新乡贤参与治村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发挥不了该有的效用。久而久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就难以保证。
(三)“自我”剖析:新乡贤自身能力和水平不足。近年来,国家日益重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问题,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如火如荼地进行过程中,不乏会出现一些“滥竽充数”的新乡贤。实践表明,当前评选出的新乡贤普遍年龄偏大,在一定程度上,年长的新乡贤会受到群众的普遍尊敬,他们阅历多,在乡村治理中话语权也会更大,但是他们的知识储备量不一定大。他们久离家乡,对于乡村的组织机制、风土人情等都相当陌生,在面对一些超额工作或者一些需要投入更多时间精力的情况下,年长的新乡贤可能就“有心无力”,亦或是对于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接触和了解远不及年轻的乡贤,他们学习接受新知识的能力相对来说比较欠缺,主要还是以前的“老一套”解决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不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的居多,尤其是面对土地问题、拆迁款问题、遗产继承问题等,这就需要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来解决,而年长的新乡贤更多的还是片面机械地处理问题,不善于运用法律等知识来处理纠纷,不仅会使自己陷入两难境地,还会严重影响参与治理的公信力。
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组织化逻辑
(一)“头雁”领飞:新乡贤角色定位。党始终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乡村工作中亦是如此,因此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必须在党的引领下开展。首先,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行为不能与党的大政方针相违背,在实际乡村工作中,要不断践行和传达党在农村的最新文件和精神;其次,要及时吸纳政治过硬、思想坚定的新乡贤入党,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典范”和“新乡贤时代榜样”的双重作用;最后,新乡贤工作时要保持与基层党组织的有效沟通,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深化党民“鱼水情”。
新乡贤是参与者、协作者,是治理的辅助力量,是对村“两委”工作的补充。开展工作时应避免村“两委”对新乡贤的束缚和新乡贤对村“两委”的过度干预。首先,制定两者参与治理的规范化、清晰化途径与原则,把权力关进他们各自制度的笼子里,健全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保障。其次,应进一步明晰权责划分,做到“各人自扫门前雪”,防止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最后,在村规民约中规定新乡贤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参与乡村治理及相关事务的范围。可以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参与方式,将乡贤治理纳入法治化进程,有利于更好地提高治理效率。同时,需要强化对新乡贤的监督,防止“乡贤不贤”而走向群众的对立面,避免个别返乡新乡贤扮演“家长父”角色,对村庄实施“全能式”管理,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干预乡村治理,甚至出现村级腐败,降低村级治理的效果。
(二)人情凝聚:新乡贤的道德约束和社会认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用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多方人士参与支持家乡的建设。“荣归故里” “衣锦还乡”的说法从古代便根植于中国人的思想结构中,但乡贤们凭借着“思乡之情”来返乡参与乡村治理是不现实的。所以,建立保障激励机制留住“乡贤”是迫在眉睫的。
首先,从新乡贤工作环境入手。为新乡贤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搭建新乡贤工作平台,设立专门的新乡贤基地,建立新乡贤理事会,要让新乡贤“能说上话”。各乡村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新乡贤基金会,由基金会统一调配新乡贤资源、协调新乡贤行动,提高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效率。
其次,提高新乡贤返乡补贴。如果新乡贤的基本生活水准都得不到保障,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根本就无从谈起,可以从住房和交通等方面对新乡贤进行补贴,也可以根据当地水准适当提高新乡贤的薪资报酬。各地可以从《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文件中寻找政策指向。还可以定期开展一些“最美乡贤”评选活动,在村里兴起乡贤治理的榜样之风,增强新乡贤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新乡贤的意愿和积极性。也可以将“最美乡村人”的先进事迹装订成书。例如,2018年,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乡贤这一群体在推动新时代、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培育文明乡风,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了“新时代、新农村、新乡贤”宣传推介活动。此次活动本着“广泛发动、充分展示、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原则,采取宣传和评选相结合的形式评出100位新乡贤。他们或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扎根农村,勤奋为民;或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或践行家庭美德,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他们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他们是新时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2018年7月至9月,天津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播出了“新时代·新农村·新乡贤”系列报道,天津文明网、天津广播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并将这些乡贤事迹汇编成册,旨在更好地宣传推介他们的事迹,推动新乡贤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加大新乡贤文化宣传力度。可以利用新兴媒体,如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加大新乡贤文化的传播力速度,进行立体化宣传,讲好新乡贤故事,让新乡贤成为各自村庄的“品牌” “形象代表”,这样可以在村与村之间形成“乡贤效应”,从而吸引更多的贤人、能人加入新乡贤队伍,促进城市精英和乡村精英双向流动。
(三)自我革命:新乡贤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再生。新乡贤群体致力于乡村社会的发展,堪称“乡村社会的粘合剂” “农村乡愁的守望者” “基层治理的乡土精英”。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乡贤不贤” “乡贤地带灰色化”等问题,新乡贤在村民心中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权威认可度急速下降,极容易受到村民排斥,导致新乡贤参与治村的积极性也不高,大大违背了新乡贤参与治村的初衷。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可以通过“村民推荐,政府核验”的方式来发现、发展新乡贤,吸纳本土村民组成推荐组织,树立更具普遍性和大众意义上的权威。为了有效防止“人情”凌驾于规则之上,可以进行两次或者多次检验。从知识、阅历、职业、性格等多方面进行筛查和检测,防止小部分别有用心、谋求私利的人混入新乡贤内部,腐化先进群体,甚至破坏群众利益。
其次,对于选拔出来的新乡贤,要进行一段时间必要的培养。可以组织新乡贤参与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扩大知识储备量。对于刚接触到乡村的他们来说,基本的乡村情况是必须要了解的,可以组织一些民访活动,跟村民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了解。尤其是对于青年乡贤,可以在此过程中更好地深入到乡村,更好地在乡村治理中奉献自我。
最后,可以申请政府拨款或者向社会筹集资金,邀请有成功经验的乡村的新乡贤来进行培训或者开展系列讲座,传授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具体的方法要领。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以各区县为组织单位,大力倡导“新乡贤工程”,蓝田县、阎良区、兴平市、韩城市、长安区等地也纷纷成立了新乡贤组织。其中,城固县委县政府依据“有德望、有品格、有端行、有学识、有善举、有热情”的“六有”标准,评选出新乡贤1,605名。在实践中形成了“5+6”工作法,即用评乡贤、颂乡贤、学乡贤、用乡贤和当乡贤等“五大行动”,发挥新乡贤的美德传承、政策宣讲、热心公益、文化宣传、致富带头和纠纷调解等“六大作用”。让新乡贤不仅在他们自身之间,且在群众中形成标杆效应,做到“礼遇新乡贤” “学习新乡贤”等连锁效应。老干部、老教师等乡贤群体应努力学习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来更好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青年乡贤作为“新生力量”更应当督促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在此过程中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一项全新的时代课题。新乡贤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其角色与功能日益凸显,成为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发展的重要实践者。新乡贤传承乡土文化,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导向,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耦合,同时具备现代的知识、技能和新的文化视野,是乡村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是乡村治理的柔性力量。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一课题必将更加细致全面。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时代呼喊新乡贤更好更深入地参与乡村治理,为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社瑞.乡村振兴战略中新乡贤文化建构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20.
[2]陈晓莉.新时期乡村治理主体及其行为关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3]兰世惠.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探究——以四川革命老区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22(06).
[4]张军.新乡贤的嵌入与乡村治理结构的转型——基于两个村庄的比较分析[J].社会发展研究,2023.10(01).
[5]周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J].农业经济,2022(04).
[6]李永洪,洪高.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J].乡村科技,2023.14(16).
[7]陈寒非,高其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分析与规制引导[J].清华法学,2020.14(4).
[8]李岩.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J].中国集体经济,2020(17).
[9]吴明永,王文涛.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与对策建议[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52(05).
[10]曹雪萍.陕西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23(1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