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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养殖公共资源治理困境及对策 |
第748期 作者:□文/刘 湘1 黄灏然2 刘 强3 蒋守华3 时间:2025/3/1 17:01:37 浏览:18次 |
[提要] 白蕉海鲈养殖是珠海斗门区乡村特色产业,更是渔农增收致富支柱性产业。本文借助制度分析与发展(IAD)和多元集成治理的组合框架,分析珠海斗门区白蕉海鲈养殖公共资源治理问题,设计“海鲈生态银行”模式构想,以消除公地悲剧带来的负面影响,为生态水域资源保护、养殖空间资源管理、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维护放大、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公共资源治理;区域公用品牌;生态银行;乡村产业振兴
基金项目: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珠海水产预制菜现状及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探讨”(项目编号:2023YBB045);珠海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提升珠海预制菜产业竞争力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23GJ119)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9月4日
我国渔业经济正处于高质量发展新转向,渔业养殖公共资源在产业转型升级中面临着协同治理式微失序问题。水域资源和区域公用品牌属于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缺乏对成员资格和使用行为的有效规制,会产生优质水源劣化、品牌权威性退化,严重影响已具市场竞争优势的渔产品供给质量和品牌声誉,造成公地悲剧。
公共池塘资源管理分为集权管理和产权私有化两大路径,其中产权私有化不适用于流动性公共池塘资源治理方式,而政府集权管理可能存在着执法决策缺“地气”、执法人员不够、执法费用高等难题,从而引发管理成效不显著。基于此,本文突破单一中心治理途径局限性,引入多中心治理思想,创新性提出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IAD框架)和多元集成治理组合研究框架,有机结合具体实践场景进行理论演绎,分析珠海市斗门区白蕉海鲈养殖公共资源治理,进而提出“海鲈生态银行”模式构想,以期有效消除公地悲剧带来的非正向影响,推动海鲈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理论分析框架
IAD框架是奥斯特罗姆提出用于公共池塘实证研究的经典理论工具,该理论制度成果核心主张为自主治理、协同治理、多中心与可持续发展间的关系,强调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主体相互协调和制约的公共治理模式。作为不同政策领域内理论性和实证性研究的通用语言,IAD框架帮助广大学者在人类学、社会学、农业经济学和政治科学等不同的政策领域进行理论和经验研究,生态系统管理下的水域资源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具有公共池塘资源共同消费、高排他性成本和竞用性收益的典型性特征,两者集成治理模式适合纳入IAD框架进行分析与研究。基于大量调查研究,奥斯特罗姆提出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模式以及治理公共事务集体行动理论,多元集成治理路径则是治理公共事务集体行动理论的重要组成之一,强调的是各功能区制度合作生产与协同运用,聚焦研究多层级行动主体在不同情境下采取的行动策略如何相互作用,进而形成的关联结果如何影响制度合作、制衡与更替。现实生活中,中央支持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创建区域改革试点,结合地方特色密集推出关联互动的制度集合,区域各层级政策主体横向互动叠加产业涉及主体协同参与成为白蕉海鲈产业高质量发展集成力量。
二、渔业养殖公共资源治理困境与优化路径
(一)渔业养殖公共资源治理困境
1、渔业自然资源利用空间有限。渔业生产活动高度依赖并嵌入当地的自然资源环境,自然资源环境束缚是驱动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发绿色技术的内驱力。自然资源环境压力来源于环境限制和资源限制,其中渔业养殖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空间资源,即海域、湖域、河域、鱼塘等承载资源。一方面耕地、林地、鱼塘等空间固定的公共资源可借助产权制度安排消融非排他性难题,为此资源承包经营者维护意愿极高,而囿于资源产权难以划定,对于流动性极强的海域、湖域资源却缺乏管理积极性,养殖主体在某一水域内进行养殖时想要阻止其他养殖主体占用同一资源的排他性成本极高,水域占用问题频繁博弈;另一方面由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渔农资源产权意识觉醒,对于鱼塘效益最大化获取具有独立意识,难以统筹利用分散化鱼塘资源,导致渔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受阻。资源限制是指作为生产要素的居于特殊地理位置、美学文化传承的水域资源自带较强的价值性、稀有性、不可持续性,意味着开发利用竞争性,容易引发过度开采,导致渔业养殖基础资源多样性和可持续压力增强。
2、渔业公用品牌资源产权不明晰。品牌是农产品攫取市场机会的无形资产,一定程度上决定产品市场价值和产品竞争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因突出的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红利,使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可共享产品溢价。矛盾的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作为区域公共资源,使用成员公用品牌维护和建设意识淡薄,常常基于个体经济理性采取“个体利己”行为,过度攫取市场机会,产生假冒伪劣、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行为,冲击公用品牌保护红线,整体呈现品牌滥用、管理不到位、消费者信任度降低等乱象,影响品牌竞争力提升。
3、单中心渔业公共资源治理失灵。鉴于多数水域资源流动性和公用品牌非竞争性引发产权化界定较难,无法有效防止“理性经济人”对渔业产业系统资源过度开发,更容易陷入公地悲剧和囚徒困境。仅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决策集权治理体系往往难以迅速对现实情景变化做出反应,也无法全面地考虑全部渔农的切实利益,因此难以得到渔农充分理解和支持。且基层政府对渔业养殖多采纳末端管理形式,当水体污染、渔业产品质量下滑等问题产生才能得到应有关注,由于第三方监督主体缺位,后期管理通常可持续性不强,致使渔业资源治理效能大打折扣。
(二)渔业养殖公共资源治理路径
1、明确区域公用品牌界限。公共池塘资源和资源使用者均需明确界定,才能避免非区域占用者享用、占有公共渔业资源,引导制定符合当地条件的用海用湖、特定水域资源开发利用、公用品牌规则,可以有效圈定公共资源占有者容量,避免潜在机会主义主体对集体资源的任意获取和破坏,并且还需建立健全公平、有序的分配机制与长效监管机制,限制占有行为,确保每个资源使用基本单元权责相一致,推动其形成维护渔业公共资源行为自觉性。
2、自然资源集体行动达成。奥斯特罗姆主张相互依赖的委托人通过长期关系、声誉、社区规范、信息中介和私人仲裁,利用契约执行等手段自己组织起来,实现自主治理,能够有效规避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形态存在,取得持久的集体利益。因此,渔农可借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载体,集聚鱼塘、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构建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推动渔业现代化发展,赋能社员利益最大化。对于水域资源保护和开发,可以借助产业共同体构建增强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资金技术实力,驱动形成绿色智能农业格局,有效保护环境资源,维持生态平衡。
3、多元集成治理体系构建。多元集成治理体系强调调动政府、市场、自主组织、社会第三方共同参与渔业公共资源治理的积极性,使得渔业产业发展兼具充分发挥自主治理主体作用和外部治理主体辅助作用,具有显著比较优势:(1)相较于政府集权的垂直治理结构,多元集成治理体系崇尚决策权力下沉与自主管理,这便意味着渔农主体地位回归,且多元嵌入主体拥有不同程度渔业公共资源管理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各自产业生态环境适应性大幅度提高。(2)各参与公共资源治理的占有者因利益联结同步形成目标取向趋同,主动遵守和完善公共资源利用规则,渔业产业治理摩擦成本降低,提高了监管效率。(3)可以满足渔业产业链关联主体差异化需求,精准提供针对性公共服务。多元集成治理范式是通过制定合理的养殖规则和公共资源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多元主体权益和责任,理顺信息沟通机制和分配机制,进而实现渔业资源利用有度、渔业养殖有序。(图1)
三、珠海白蕉海鲈养殖公共资源治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概况。白蕉镇位于珠海斗门区东部,有磨刀、坭湾、虎跳、鸡啼、涯门五道珠江分支注斗门海湾河口,适于海鲈养殖的咸淡水交汇的地理自然条件优越,宋朝著名文学家、诗人范仲淹曾赋诗“但爱鲈鱼美,江上往来人”千古名句。全镇耕地面积为10.27万亩,其中水产品养殖面积共6.4万亩,海鲈养殖面积达2.39万亩,产量约8.5万吨,先后获评“中国海鲈之乡” “国家生态镇” “农业产业强镇”。作为“一镇一业”的海鲈产业,凭借地缘限定性以及品质、规模、声誉相对优势,2009年“白蕉海鲈”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白蕉镇海鲈产业变迁分为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特殊地理位置(咸淡水交汇)的优质水域资源和公用品牌两大公共池塘利用处于低饱和期。渔农白蕉海鲈市场处于早期,白蕉海鲈人工繁育技术尚不成熟,整个镇域养殖规模适中,土地与水资源等自然资源未曾过度开发,海鲈品质得到保证,“白蕉海鲈”品牌尚未被“过度利用”,表现出中小规模渔业生产经营主体产业自主治理模式,以此实现生态品牌、经济收益和土地流转相互作用,进入良性循环。
第二阶段,优质水域资源和公用品牌两大池塘资源利用处于平衡期。生态文明建设启动,优质水域资源利用空间收缩,而因海鲈具有高经济价值属性,为保障海鲈稳定供给,自发推动细碎化鱼塘连片流转养殖,渔农地租收入和村集体管理协调费用得以增长,镇村治理成为省典范。尔后,县政府引导海鲈生产经营者联合制订地方养殖标准和塑造“白蕉海鲈”区域公用品牌,从而达成区域公用品牌与海鲈产业经济良性互动,海鲈养殖面积与产量逐年递增,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展至国家层面,首次在国内提出了“年鱼经济”,成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首批认证的“国家农业强镇”。
第三阶段,公用品牌资源利用失衡,“过度利用”与“搭便车”现象发生。海鲈产业增值空间逐步拓展,社会资本持续涌入产业矩阵。为抢夺有限的鱼塘资源,鱼塘承租价格出现恶性竞争。受访渔农LHC说道:“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人人都来养海鲈,搞得塘租高,为降低成本一个塘养很多鱼,造成水质不好鱼病多,肉质不好吃,影响品牌口碑。”受制于承租者成本控制的理性思维,租塘成本引发承租者极力压缩海鲈产中养殖投入,最终造成鱼塘承包无序竞争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白蕉海鲈”公用品牌受损,市场竞争力下降,又反作用于下一轮鱼塘租赁价格增幅缩窄,土地流转下滑,影响村庄和产业的快速发展,陷入了公地悲剧。
(二)IAD和多元集成治理组合框架理论分析。制度分析与发展和多元集成治理组合框架为白蕉海鲈产业研究提供了一个结构性范式,即探索在自然物质条件、经济社会属性和通用制度规则三大外部变量作用下,行动主体和行动情景如何相互作用及反馈,两者间形成的行动舞台表现最终经由集成治理模式应用得以提升,如图2所示。结合组合框架的理论分析,本文将以白蕉海鲈为具体行动情景,对海鲈养殖公共资源利用进行制度诊断,以期推动白蕉镇海鲈养殖产业资源变革,具体如表1所示。(图2、表1)
在特定水域资源视角下,海鲈产业生态规模效应与鱼塘资源配置效率呈正相关关系。由于鱼塘面积逐年增加和整体经济环境不佳,2020年后白蕉镇30多个水产养殖村鱼塘由供不应求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鱼塘招租流标频繁,多数鱼塘需要调低1~2次底价方能交易成功,交易时间延长,塘租价格有所下滑(来源于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平台数据分析)。基于农业“高风险高投入——收成随机”的弱质性特征,白蕉海鲈经营主体产业构型为正三角型,“龙头”企业与较大规模经营实体数量偏少,“塔底”个体小农户数量众多,在向个体养殖户赊饲料、赊渔药、赊鱼苗、提供技术服务的“龙头企业+自有基地+养殖户”产业模式中,因垂直管理过于扁平化,前者经济规模对后者拉动吃力,辐射带动效果与地方政府政策扶持预期有差距。“龙头”企业因养殖沉没成本过高导致“头寸”周转困难,为缓解资金占用问题,A企业以拉高塘鱼收购价并延付小农户鱼款方式维持产业链正常运转,然而由于其收购价格高出市场终端成本,市场被垄断,其他经销商因难有利润空间,转向其他地方收鱼,次年当地塘鱼价格受到影响。受访者ZSJ说:A企业“变通自救”举措被小微企业“诟病”,“希望政府能出面平衡大企业与中小经销商利益”。鱼价、鱼产、塘租三者间最大化设有制动阙值,互为因果转换,塘鱼价格影响产量扩张,传导至塘租市场,进而影响村庄财产性收入。
依据IAD框架位置规则理论,行动主体地位与角度差异对同一行动策略的评价不同。对于中小经销商“微词”,县域政府认为龙头企业对众多小散渔农鱼价和鱼塘起到价格托底作用,有助于聚集更多具备实力规模企业投入养殖行业,鱼塘租赁卖方市场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实现形式,尤其是农村社会老龄化加剧,难以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传统水产养殖行业,适度规模经营实体聚合有利于现代智能化养殖设施成建制引入,解决精英劳动力缺失难题,推动海鲈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海鲈养殖空间资源和公用品牌资源治理现实路径选择。由于自然物质禀赋、经济社会属性和通用制度规则供给三大外部变量综合作用下,导致白蕉镇海鲈产业治理陷入绿色养殖困境、链主牵引力困境、小规模渔农参与困境、鱼塘规范流转平台困境、鱼塘承租成本困境、产业管理制度困境等合围囚笼,对地方政府乡村治理造成了巨大的考验和资源压力。为畅通海鲈产业发展堵点,以地方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政治势能开始构建实现多维环境联动的协同机制,形成政策制度突围路径。
1、县域治理的制度合围。借助IAD框架制度规则理念,斗门区、白蕉镇政府围绕政商环境优化、土地资源交易、知识产权保护、海鲈产业培育四个领域集成改革,从土地经营权流转、区域公用品牌塑造、经营主体培育、产业提质增效、人才培养引进、发展资金筹措、潜在市场孵化等多个领域密集设计政策文件,联动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配置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产业园管委会等十余个部门履行职责任务。在县域政府行政组织架构下,自上而下的绩效考核围绕部门职责任务展开,推动横纵向职能部门条-块状配合,局级单位签署总体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至部门科室订立工作责任状,再分解至具体完成人,订立任务推进流程与完成时间表,主体责任压实到个人,绩效考核推动个人积极履职。从各级政府工作报告显示,每个领域均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预期目标,通过评审验收,部分项目成果列入可复制推广清单。
2、集体成员行动引导。县域政府制度合围实施后,政治资源会自发促成村庄场域范围内各行动者基于利益导向产生不同互动结果,而且会受集体成员行为的影响。本文将制度规则与具体要素联系起来并纳入集体行动进行考察,系统而全面地把握白蕉镇海鲈产业链相关主体合作面临的各种因素以及制度合围管理方向。基于IAD框架,海鲈产业主体合作的集体行动外生变量内设支付规则、边界规则、位置规则、选择规则、信息规则、范围规则、聚合规则等通用制度规则。
从成本-收益考量(支付规则),县域政府各职能部门采取“重点培养”,例如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关键技术、典型人物等,实行“以点带面”行动策略;为支撑行为合法性与正当性,从扮演资源分配与管理者角色考量(位置规则),批量生产制度治理合围,建立资源信息全公开平台(信息规则、选择规则),提供平行主体间相互作用与博弈空间,对博弈结果采取事前监督管理、事后评价考核机制,随机抽选社会第三方(行业专家)组织项目验收评审(边界规则),依据第三方验收结论对资源占有者予以奖励或惩处的行动选择(聚合规则、范围规则)。七大规则在整个行动情境中以及在各行动环节中相互嵌套,相互制约、影响和控制,互为变量和因变量,促使行动主体不断评估治理成本与产出,以调整行动策略,完成治理任务,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例如斗门区白蕉镇昭信村的“美丽渔场”建设。
制度变革涉及的资源与多部门联动成本高,现行规则弹性与张力大,难以客观评价,重点治理-严格监管成为财政资源分配的选择依据。受访者ZHC说:“财政扶持或奖励企业的名额是有限的,依照既定的资格评定规则打分,曾获认定资格或还有其他荣誉累积的企业基于‘马太效应’总评分肯定占优势。调整规则会平添很多争议,且新规则是否更具公正性在短期内也无法客观衡量,反而增加部门甚至其他相关单位很多工作量。为减少争议,我们重点加强被认定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旦违规我们就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责成整改、惩治处罚等手段纠正,直至取消认定资格。”
3、县域制度合围治理缺陷。通过制度合围促成的集体行动,政府单中心治理特征明显,仍无法根除海鲈产业发展向心力不足与公共资源合力保护利用问题,亟待推动形成更高层次、紧密的合作模式,以降低海鲈经营风险和减少农地交易成本,保障多元合作效果。具体来说,从聚合规则与范围规则层面分析,金融制度供给不足,无法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白蕉海鲈产业大而不强,产业效率在生态品牌溢价与鱼塘经营权连片(等同“水域资源流通”概念)治理困局中“粘合度”不够,深究其原因,水产品产业发展需求大体量资金支持,农业作为受补贴扶持性产业,无法吸引庞大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将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落到乡村振兴的基层实践。从位置规则和边界规则层面分析,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确实推动了白蕉海鲈的产业发展,但培植村庄造血能力更为关键。从支付规则、选择规则层面分析,制度合围与创设需要政府巨大资源投入且涉及主体众多,区域试点改革承担的成本压力很大。一是设置对重大决策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终身追究机制,县域党政领导改革需有足够的正当性合法性理由,否则面临问责风险;二是资源分配与履职采取“路径依赖”的风险与成本最小、最省事,层层绩效考核驱动基层选择保守策略,创新意愿不高,治理效能大打折扣。
四、“海鲈生态银行”集成治理模式假说
乡村产业振兴的核心内涵为乡村生态产业化和乡村产业生态化,前者促进产业效率提升,后者形成生态品牌溢价,两者共同推动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白蕉海鲈产业涉及生态资源开发、绿色养殖转型、鱼塘产权流转和区域品牌溢价等领域,单纯依靠政府制度合围无法破局。本文构建“公共资源治理——海鲈生态银行平台”假说,将鱼塘承包经营权(代指特定水域资源)、公用品牌与海鲈经营主体、金融资本利益高度关联,并引入具有政治权威的地方政府、农村集体、国有企业,促成多元主体集体行动稳定性和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具体运行机制如图3所示。(图3)
(一)假说背景与理论依据。公共资源治理视角下渔业养殖困境主要指水域受细碎土地(鱼塘,下同)割据导致集体行动难以达成一致。在“三大底线”不得突破情境下,中央文件虽多次作出任务部署,10多年来各省试点也积极推进,然而大小土地连片经营仍主要停留在区域试点阶段,细碎土地联营面临新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为弥补制度供给不足,土地承包经营权债券金融化成为解锁产业链主连片经营的可能路径。
新规则创建并非孤立存在,是对原制度或理论的辨证、继承、抛弃、更新的演进过程,制度的效率非常依赖其他辅助性制度安排的存在,只有在各种其他配套制度先行发展起来之后,新制度安排才会起作用。土地功能与流转范围变更在新制度安排下,高经济附加值所导致的增量膨胀与无序竞争问题,可依靠产能新质发展予以消融,生态地票+债券金融+产权交易组合畅通城乡间资金、土地、公用品牌等生产要素流动,盘活增量资产,引导和激励农民由“房东”向股东转变,通过利益绑定与乡土情感平抑生态环境维护成本与提高治理效能。
(二)资源运作新平台搭建及具体运营过程
1、资源运作新平台搭建。海鲈生态银行实质上是借鉴银行运营架构,以“分散式输入、集中式输出”模式构建。作用路径是对高度分散化的产业资源整合优化,结合主导产业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商,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机制。海鲈生态银行由村集体(渔农聚合组织)、资本实体(养殖企业)、国有企业(代持区域公共品牌股份)共同出资组建生态银行(上市企业)。它是白蕉海鲈资源资产(细碎化鱼塘和区域公用品牌)与产业链主对接的中介平台,可强化和提升海鲈资源开发整体效益,也是提高海鲈公共资源可持续保护和开发的平台。
2、具体运营过程。海鲈生态银行以海鲈养殖生产要素为核心,以存储业务为接点,借鉴银行运营模式,搭建“资源整合、项目设计、整体提升、开发运营”新平台。
在正式运营前期合理选定股东成员。一是基于养殖空间资源治理诉求,村集体和村民以鱼塘经营权以及鱼塘租金作价出资入股,成为生态银行的股东和监事行使监督权力,按股分红。二是基于养殖品牌资源治理诉求,因白蕉海鲈公用品牌开放属性被过度利用问题,将品牌转化为封闭性资源,所有权主体设置为村集体和村民,由国有企业代持和管理,国有企业成为生态银行另一大股东和监事。其中,国有企业依据白蕉镇水产养殖总面积与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及承包经营权的村集体、村民(户籍人口)数量平均对应,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银行的期限长短和面积大小等参数评估作价(以承包经营权30年为限),作为生态银行经营增值效益分红等级的计量依据,不入股村集体和村民平等依法依规享有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入股“海鲈生态银行”组建海鲈生态银行的养殖企业必须具备上市的资金实力、人才队伍、企业信誉、财会制度和管理规范等。三是针对海鲈产品价值变现,引入联动带农意愿强、综合实力强的资本实体企业。
在正式运营后期,对吸纳的海鲈资源进行集约化经营和综合性开发,形成产业共同体资源包,通过项目收益、发行债券、股票融资、资本运作转换为产业经济效益,增强海鲈产业造血功能。生态银行可持续运营重点在于提供渔业养殖基地、资源资产、市场、政策、监督等方面服务。一是提供渔业养殖基地服务。斗门区通过鱼塘细碎化整治,可大力营造海鲈鱼苗繁育基地和海鲈养殖基地,优化海鲈品种养殖结构,稳定海鲈市场供给数量。二是提供资源资产服务。开启定向投入思维,由生态银行为海鲈养殖企业提供资源资产服务,让规模养殖企业减少租塘前期成本、渔农磋商成本、设备购买成本等,大幅度压缩项目落地周期,加快产业聚合发展速度。三是提供市场服务。开展生态银行股票或债券发行、鱼塘经营权抵押贷款、渔业碳汇交易等工作。四是地方政府营造开明政商环境和财政资源倾斜支持。五是引入社会监督和评价体系,根据生态环境参数监测及社会评价对区域公用品牌评质定级,通过生态税、生态补偿、生态服务付费等方式对海鲈生态银行运作予以评价和调节。
在整个运作机制过程中,海鲈生态银行是创新生产要素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多元集成治理模式,为使得整体效益增收,银行股东会采取生态保护的自觉行为,最终改变以往白蕉海鲈产业仅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生产模式,使得“经济资本” “社会资本”和“生态资本”三者协调统一,助推海鲈产业转型升级。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在制度分析和多元集成治理组合框架基础上,通过对白蕉海鲈产业进行案例考察,分析海鲈养殖公共资源治理困境,提炼出当地破局海鲈产业多元主体集体行动困境的治理现实路径及其不足,从多中心治理理论出发,设想构建相关行动者聚合参与的“海鲈生态银行”自主治理机制,对完善渔业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利用公共资源具有借鉴价值。研究发现:第一,特殊地理位置的水域资源和公用品牌使公共池塘资源具有产权不明确、非排他性、资源占用者行为不受限的特点,极易陷入公地悲剧。第二,在海鲈养殖公共资源占有与供给失衡状态下,地方政府采取制度合围方式缓解痛点,但是基于财政资源有限性及角色职责赋能,治理困局的关键在于以核心生产要素利益显化共享为支点撬动各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多元主体集成治理模式。第三,海鲈生态银行是多元主体集成治理平台,以利益均衡为导向、以海鲈养殖公共资源为关键要素,有效将多元主体利益与公共资源保护高度关联,为海鲈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层次合作的现实可能性。
为更高质量推进白蕉海鲈产业,实现渔农增收、渔业增效、农村发展,未来要基于IAD框架理论指导,充分了解海鲈产业经营的自然物质条件、经济社会属性、通用制度规则、行动情景等特征,考虑产业链多元主体资源与能力的异质性与互补性,选择恰当的产业合作对象,并通过构建各行动者之间合理的利益获取、分配与保障机制,以协调个体目标与集体目标差异化,促成互利互惠的产业集成治理模式。利用政府部门作为唯一政治资源供给主体地位,发挥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共同作用,通过制定奖励、补贴、惩罚、包容纠错等措施,完善产业主体合作的关系治理,唤醒各类主体自我约束与理性自觉意识,加强各行动者对集体行动的认同,保障集体行动的顺利开展,提升多元主体合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作者单位:1.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3.广东省海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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