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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增值税征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
第750期 作者:□文/刘 越 刘允岩 时间:2025/4/1 17:09:50 浏览:17次 |
[提要] 当前,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的关注日益增加,税收征管体系亟须更新以适应这一变化。我国应通过增强现行税收制度的包容性,利用数字化手段赋能税收征管,以提升其质量和效率,这不仅有助于解决数字经济下的税收治理难题,也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本文旨在为税收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提供建议,以促进数字经济的科学发展和税收体系现代化。
关键词: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增值税
中图分类号:F812.4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数字经济作为现代经济体系中的一股新兴力量,正在重塑经济增长和转型的格局,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经济的数字化转型,而且激发了经济形态的创新和智慧化发展。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共部门面临着市场监管和产业政策的更新需求,以适应这一新兴经济形态的发展。通过对现有税收征管规则和能力体系的深入分析,本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的修改建议,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合规且稳定的税收征管环境。研究不仅为税收征管和审计管理领域引入了新理念和技术,而且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税收体系的现代化。
一、数字经济及税收征管相关概述
(一)数字经济的概念。数字经济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科学家唐·塔普斯科特在1995年的著作《数字经济》中提出。自那以后,数字经济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联合国、欧盟等组织开始引入与之相关的新概念,如互联网信息技术经济等。尽管各国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达成了一定共识,将信息通信技术(ICT)行业视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但在具体实施层面,各国对于ICT融合的范围和深度仍持有不同观点。直至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行的G20峰会上,与会国家就“数字经济”一词达成了统一的定义规范,根据峰会的共识,数字经济被定义为:“数字经济是指数字知识与信息之间的关系,主要生产要素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作为有效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提高效率、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动力经济活动。”
(二)数字经济的特征。数字经济是以信息技术、信息网络、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应用存储、互联网广告、大数据、云计算等为基础的新型经济形态。与传统经济体相比,它们的特点如下:
一是流动灵活特点,高度依赖于数字公司的无形资产和消费者习惯。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不断深入,企业依赖于无形资产的特征逐渐显现,由于无形资产的灵活性,这允许将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到不同的公司和地区。换句话说,公司的活动是不断变化的。数字经济商业模式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依靠用户来收集数据并完成创造价值的目标,这允许用户在国家和地区之间移动。可以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自由购买数字产品,并通过销售可带来数字经济敏捷性的产品在任何地方使用它们,它的灵活性促进跨境活动和数字经济发展。
二是依靠用户参与和信息数据。在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中,企业接收处理依托于其他数据分析所得到的观察结果和客户自主自发提供的信息数据,通过分析这些信息来提高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或向客户提供直接信息的能力。消费者和信息数据的参与一直是公司价值的关键驱动因素,并以此来创造商业价值。一定程度上来说,拥有的用户和数据越多,业务的潜在价值就越大。
三是网络影响,用户的行为选择直接影响其他用户的兴趣和决策行为。此功能在中国的微信和微博上广泛使用,而在国外Facebook软件这样的国际交流和社交平台反映最直观。如果只有少数人使用它,它不会给用户一个非常优质的体验,也不会持续完善以便于相互交流。这些平台只有在有大多数人使用它们时才会变得有意义和价值,参与的用户越多,收益就越明显,就能将更广泛的人脉网络连接到虚拟互联网,让用户由此受益。
四是多维度全方面的商业化市场模式。依托市场内多个细分,中介或平台搭载市场这一平台进行互动,每个群体的决定对另一个群体的结果是积极正面或消极负面的。因此,可以在电子支付的例子中证明积极的外部因素,增加接受电子支付的商家数量将使喜欢电子支付方式的消费者受益,而许多应用程序恰反会产生一堆负面影响,这是由于广告是自动推送而造成的结果。
五是存在垄断倾向。在数字经济的一些平台中,主要运营商因其网络性能和成本效率而具有一些显著竞争优势存在。尽管市场震荡幅度起伏大,但较早进入市场平台者可以通过更多地投资于研发或吸引初创企业等行为达到主导市场的目的。
六是不稳定性。在技术的进步和网络的普及之下,使得数字经济服务商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使用互联网,这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放宽了标准,使得进入阻力减小,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
(三)税收征管的概念。税收征管是指国家依照有关立法,组织、管理和监督控制税收的征收。从广义上讲,税收管理由不同的类别组成。从构成上看,税收包括:行政管理、税务稽查、税法制度及税务应用。详细来说,分为外部和内部税收管理制度,前者包括税收征管,涉及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纳税申报、退税和免税审查行政处罚和证件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在税收筹划、税收核算和税收统计的帮助下,为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内部管理活动。
二、数字经济下增值税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
在国家“引进来,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等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规模正逐年扩大,特别是在信息技术产业方面,我国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展现出显著的竞争力,外资的流入和对外投资的活跃度,不仅体现了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态势,也为我国经济的全球化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下面将对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增值税征管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并探讨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数字经济的兴起对税收体系构成了显著挑战,这涉及到交易地点的确认困难,海关难以获取全面且准确的交易文件和信息,以及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在新形势下的适用性问题。在构建平台时,主要面临两大问题: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领域中的“常设机构”定义提出了质疑,这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税务机构之间的矛盾。
随着工业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即在传统制造业中融入数字经济技术以提升生产效率和动力,产业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工业整合流程聚焦于数字化的要素、步骤和产出,例如设备的数字化生产以及数字人才的培养,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促进数字业务流程的创新与研发,包括设计、采购、制造、销售等环节,同时开发智能数字产品,这不仅降低了实体经济的交易成本,也加深了产业分工,加强了产业间的协作。
数字化转型在不同行业间存在显著差异。以2022年数据为例,我国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44.7%,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工业数字化转型加速,特别是工业互联网的推动作用显著,新模式新业态如共享制造、服务型制造快速发展。2022年,工业数字经济渗透率达到24.0%,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创下新高,农业数字化也取得了成效,农村电商、数字农业、数字乡村等领域成为发展亮点;2022年,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10.5%,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如图1所示,第三产业的数字化水平高于第二产业,而第二产业又优于第一产业,这表明服务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走在前列,工业和农业也在加速追赶。(图1)
(二)增值税发展现状。增值税是一种销售税,它基于货物流动(包括应税劳务)产生的附加值进行征收,是对商品或产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营业额以及各种劳务流程征收的税种。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责任申报并按时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如果商品或服务没有增值,则不征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约占中国税收总额的60%左右,是最大的财政税收收入来源,增值税不仅适用于销售或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也包括修理或更换货物以及供应进口货物。
中国政府近年来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以简化税制并降低企业税负。从2017年7月1日起,将13%以下的商品首次销售或进口的税率降至11%;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3种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这些产品包括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和书籍等;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将商品增值税税率从11%进一步降至10%;自2019年4月1日起,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和进口增值税税率,并调整旅游购买退税政策,这些调整旨在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税收负担。2023年税收总收入为181,129亿元,同比增长8.7%。如图2所示,排名第一的依然是增值税为69,332亿元,占比达到了38.3%,同比增长42.3%。从数据当中可以看出,各类企业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就占了税收收入的六成,是我国税收收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图2)
(三)数字经济下增值税征管出现的问题。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普遍趋势,对各国税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新兴经济形态的出现,挑战了国际税收领域的一些传统概念和做法。基于互联网的数字经济和商业活动正在逐步削弱传统税务中介的作用,使得代扣代缴税款的实施变得日益复杂。数字经济中企业的形态和业务模式的变革,首先引发了税收主权的变迁,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冲突之间的联系。例如,确定常设机构、收集涉税信息以及评估税收依据等方面,都面临着难以核实的挑战。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发展中国家需要解决税收征管中的技术问题,提升税收效率。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则期望建立一套新的国际税收法规秩序,这套秩序应当既能适应数字经济的特点,又不会对国际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造成阻碍。这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制定出既公平又具有前瞻性的税收政策。
跨境数字经济和贸易的迅猛发展,无疑给国际税收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容易触发税收主权的冲突。在这一背景下,转让定价问题以及税收减免的分配等,都可能加剧国际避税行为的发生,对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居民税收的缴纳地点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传统的收入来源地管理权也受到了削弱,这些问题不仅引发了双重征税的困境,同时也为逃税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交易的快速发展,我国需要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
我国在税收征管领域亟须加强国际合作,以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复杂挑战。当前,我国在反逃税措施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特别是在应对数字经济中多样化的避税手段时,现行税收制度的结构性差异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反逃税措施主要依赖于转让定价的设定,以解决偷税漏税问题。然而,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跨国公司在落实这些反避税措施时面临诸多困难,导致这些措施难以全面实施。此外,我国公布的打击偷税漏税的政策文件在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还有待加强,未能充分覆盖跨国公司可能采取的其他逃税手段。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的增值税和国际税收征管政策亟须进一步完善,这不仅需要我们更新和优化现有的税收法规,提高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和效率,还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公平、高效的国际税收体系。
我国在与国际税务总局的合作领域中,一直秉持积极参与的态度,致力于推动国际税收体系的公平与完善。我们不仅深度参与了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多边公约草案的制定过程,而且在实施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多边税收信息交换协议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完善国内反避税法规的同时,我国不断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反逃税合作,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透明的国际税收环境。通过这些努力,我国在打击偷税漏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如图3所示,自2014年以来,我国在反偷税漏税方面的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2014年在偷税漏税方面收入达到523亿元,到2021年数额达到909亿元,增长了近两倍,并且2023年收入也有所增长,这不仅体现了我国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也彰显了我们在国际税收合作中的积极贡献。(图3)
三、我国数字经济增值税税收征管建议
(一)促进税收征管平台信息化、系统化,加强税收备案。针对增值税征收中税务会计落后的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平台要互联互通、信息聚合、系统化;二是要有一定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在数字经济时代,一个平台网络必须能够合理地使用大量数据,将来自不同平台的信息结合起来,自行报税,要能够快速克服纳税人缴税滞后的情况。随着新业态的发展,要在不耽误发展的前提下,规范纳税行为,根据网络运营的特点,识别相关概念,不断改进和提升,避免滥用和规避网络运营商的激励措施,解决增值税纳税申报导致的线上线下税收征管失衡问题。
(二)加强立法,完善征税范围和对象。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对增值税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虽然《电子商务法》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一差距,但还需在更深层次上完善,加快增值税法制建设,推进税制改革,既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又要应对当前形势的挑战。可以采取扩展增值税征管范围,统一纳税方式,明确法律定义,根据不同标准采用不同增值税计税方法。同时,需有效管理数字经济中的信息技术发展,以减少税收损失。
(三)全面推广电子发票。随着云数据计算技术的进步,虚拟电子货币和网上支付的普及,对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推动企业采用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避免偷税漏税,基于大数据技术不断完善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执法意识,有效防止偷税漏税和税务造假行为。
(四)建立数字化税收管理平台,实现有效监管。建立多方信息交换机制,显著提升增值税税收征管水平。税务机关可尝试采用间接征收方式,在平衡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基础上合理决策,确保数据传输和跨平台传输在合理范围内,以维护税收公平性。同时,考虑在交易时直接从收入中扣除增值税税款,并在平台上实现税收抵扣和支付,以便纳税人便捷申报。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商学院(质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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