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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销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数字化转型研究 |
| 第753期 作者:□文/陈颖瑛 时间:2025/5/16 13:41:42 浏览:96次 |
[提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供销社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数字化转型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一环。本文旨在探讨乡村振兴视角下供销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现状、主要模式、面临的困境,提出如何通过数字化转型有效参与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数字金融
基金项目:2022年度浙江省供销社课题研究重点项目:“供销社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研究——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视角”(项目编号:22SSX09)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而金融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支持作用日益凸显。随着近年来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推进,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数字化转型,不仅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还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现状与合作模式——以浙江省为例
近年来,各地方供销社积极参与新型农村金融,并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和途径。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农合联与省农信联社开展金融服务合作,与农信担保公司创新金融支农模式,与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并逐步建立农合联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供销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取得积极成效。
(一)供销社与省农信联社建立战略合作模式。2016年1月,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农村信用联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供销合作社作为庞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农信联社作为实力强劲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双方在组织架构、网络布局、金融服务领域有各自的优势。双方的合作是充分落实省委、省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服务地域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在“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农村商品电子化结算体系”和“新型支农惠农服务模式”三大领域内,具体开展16项合作内容。
自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以来,双方合作层次全面提升、合作领域逐步拓宽、合作水平更上一层楼,共同为浙江省“三农”事业发展贡献了新的力量。省农信联社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线上和线下同步合作力度,不断深化、拓展与各地级市供销社的合作领域,共同把农信社的金融服务有机嵌入到省供销社经营的全产业链中。近年来,省农信联社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贷款流程、加快贷款审批投放,为省供销社所属农资企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之下,供销社也顺应时代变化,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尝试,省农合联、省供销社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阿里巴巴协助供销社构建数字化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积极打造数字信用服务平台,增强涉农金融服务保障能力。
从过去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双方在金融、电子结算和新型服务模式三大领域开展合作,全面提升合作层次。省农信联社提供金融支持,供销社则推进数字化转型,与阿里巴巴合作构建数字化农业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逐步打造了“三位一体”的联合运营模式。
(二)与省农担公司创新金融支农模式。2019年7月,浙江省农合联携手省农担公司,共同签署了“共建农信担保服务体系”的合作协议。该协议旨在利用农合联的体系优势及深厚的本地联系,通过设立农担办事处和代办点,以最低的成本将农信担保服务延伸至市县层面,为广大的农合联会员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以信用为基础、无需抵押、费率优惠的融资担保服务。为了增强业务风险应对能力,双方还共同设立了地方风险补偿基金(即风险资金池)。同时,省农信担保公司实施了担保费激励制度,对于风控表现突出的办事处,将给予担保费返还的奖励。2020年,浙江省农业担保联盟应运而生,并建立了业务协同、培训交流及宣传报道三项工作机制。这一联盟汇聚了多方涉农力量和资源,积极推动供应链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通过构建一个协同支农的“生态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了更为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数字化领域,浙江省农合联于2022年率先推出数字化为农服务平台——“浙农服”。该平台与省农担公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实现了数据互通,能够获取会员的土地面积、农资采购、农事活动、作物种植、农产品销售及资金借贷等全方位信息。借助大数据、自动识别及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浙农服”平台形成了“一库一码一平台一应用”的数字化成果,不断完善经营主体的数字化画像,提升了反欺诈及风险预警的大数据风控能力。此外,该平台还优化了农担办事处及代办点的操作流程和审查环节,显著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和风险防控的精准度。
经过多年的合作,浙江省农合联与省农担公司建立了农信担保服务体系,通过在各地农合联设立办事处和代办点,以低成本将服务覆盖至市县,为农合联会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抵押、低费率的融资担保服务。此外,通过建立地方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费激励制度,提升了业务风险处置能力。在数字化领域,通过推出数字化“浙农服”平台,与省农担公司数据库打通,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和风险防控精准度。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会)支农合作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会)是原中国银监会颁发金融许可证的合作金融创新组织,即具有法人资格的正规金融机构,坚持入退社自愿、民主管理和盈余返还原则,主要满足成员短期、小额资金需求,具有互助合作性、社区性、封闭运行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等特点,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会)具有民主管理原则、资金封闭性运营原则以及坚持不支付固定回报的非营利性原则。2007年3月吉林省梨树县闫家村的全国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获批诞生,截至2023年12月,全国共有3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得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并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浙江省第一家资金互助社是2009年成立的临海市涌泉镇“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是以浙江忘不了橘桔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创办的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社员内部封闭运行,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小法人机构,是纯粹的“草根银行”。
十几年来,资金互助社在缓解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短期资金不足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然而,资金互助社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较多风险,合作金融“一人一票”的相对公平性经营原则与资金本身的逐利性及效率优先原则相违背,出现从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变的趋势,甚至出现以合作之名逐实际之利,甚至“非法集资”的现象。近年来,在国家加强金融机构监管的背景下,资金互助社出现逐步“清零”、解散的现象。
(四)供销社逐步建立并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各级供销社利用其遍布乡村的网络优势,与金融机构合作,将金融服务延伸至偏远农村地区。推进农合联内部会员服务资源分类聚合、有序整合,叠加和增强服务功能,建立服务协同机制,加强和优化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推动省农合联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合作,探索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推动省农合联与省农信联社开展金融服务合作,探索建立“联合社+信用社(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农合联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为农合联会员合作社提供一定额度免担保信贷服务,并推动农合联建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及损失弥补机制,并为农户提供信贷、转账、汇报等基础金融服务之外的小额贷款、农业保险、信用担保等增值金融服务。
十几年来,各级供销社扎根农村,利用其在信息、技术、组织架构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整合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资源,积极尝试参与农村合作金融的新模式,以多种形式与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逐步建立并搭建完整农合联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的不断赋能,普惠金融产品不断丰富,融资门槛不断降低,数字化风控手段不断升级,农合联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升级优化。
二、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痛点
当前,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虽然已经进入深水区,但是还存在一些痛点,已经成为制约供销社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可持续服务的桎梏。
(一)新型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不足。在“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的改革中,随着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的逐步发展,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但这与当前金融供给相对单一存在一定矛盾。一是农村金融供给主体较为单一。目前,辖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受网点或信贷管理模式限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力度相对较弱。二是农村金融创新不足:一方面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仍不充分,银行业机构创新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国有金融机构产品创新链条较长,从基层行提出需求到省级行乃至总行审批需要较长时间,影响了创新效果。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虽然创新链条短,但创新能力不足,金融服务效率也难以提高。尽管资金互助社(会)、小贷公司等新型主体纷纷参与供销社的融资过程,但是这些金融创新模式因存在公信力较弱、融资渠道狭窄、法律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并未广为推广。从总体来看,新型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相对单一与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多样化存在较大矛盾。新型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不足,乡村振兴力度不足。
(二)供销社在农业融资中参与难度高。首先,我国供销合作社大多存在企业不均衡、规模有限、期限错配等融资困难,农户又是以传统生产经营为主,缺乏数字化生产经营手段,成本偏高。由于农业生产呈现弱质性特点,致使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投入大、资金短缺,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难,农民基本上在金融服务中都处于弱势方,金融抑制现象普遍存在。其次,由于专业合作社农户信用数据不完备,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金融支持力度不足、农户还款能力较弱等问题,大多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支持规模以上涉农企业,致使金融企业对农业生产者提供的信贷服务和金融资源规模较为有限,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一些小微涉农企业生存较为困难,还款能力弱,进一步导致供销社涉农领域出现支农性不足且不均衡的现象。最后,农业的生产周期长,不同农作物的种植周期不同,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季节性。农业的自然属性也决定了农户难以保持稳定的现金流入,大部分农民不懂相关融资政策,农村供销社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信息差,“融资难” “融资贵”等始终制约信贷支农的发展。因此,随着信用成为产业链的核心资源,构建基于生产合作社、农产品及产业链的信用体系对于促进供销社的高效发展起到愈发重要作用,而数字化转型则是其发展的基础。
(三)数字金融专业人才缺乏。供销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急需既懂农业又懂金融的复合型技能人才。然而在现阶段,供销社的金融服务组织架构尚不完备,对专业人才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引进和激励制度,供销社系统人才短缺现象较为严重,尤其缺乏懂金融、懂市场及懂管理的人才。(图1)
供销系统中懂金融、懂业务的技术业务人员稀缺。现有的工作人员,通常是文化程度不高且缺乏金融会计管理专业知识的农户,没有从事过相关经济行为的经验,风险管理观念淡薄,容易导致业务操作的不规范。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供销社作为传统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需求,以此来推动供销社的数字化升级和转型。从目前的人员配置来看,迫切需要引入数字化金融人才,培养或引入具有较强金融风险管理能力、数据分析能力以及市场拓展能力的数字化金融人才。
(四)供销社数字化转型力度不足。政府在供销社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尚显不足,缺乏针对供销社数字化转型的专项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从全国范围来看,供销社乡村数字化基础相对薄弱,数字化进程推进较慢,尚未系统搭建起供销社数字平台。浙江省作为数字先行城市,为农服务数字平台从1.0迭代到3.0版本,以嘉兴市为例,市农合联(供销社)在“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农业服务面临的服务供需信息不匹配、服务要素协同难、需求响应及时难、小农服务覆盖难等难点痛点,以数字化助力为农服务平台、服务模式、服务机制创新,加快推动为农服务数字化转型。但是,总体来说,供销社数字化转型缺乏统筹规划,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数字化人才严重匮乏,缺乏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另外,供销社在转型过程中,缺乏对数字化转型的总体布局,尚未实现数字技术与生产、销售、信用三方面的有机融合,数字化建设局限于某单一环节,对于数据安全问题,也尚未建立有效的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保护措施,供销数字化服务体系尚未系统建立。
三、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数字化转型策略
2024年5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对于供销社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农村金融数字化转型:
(一)政府加强参与新型农村金融的数字化转型政策引导。政府应进一步强化对新型农业合作金融模式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导向,积极拓宽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并增强其服务能力,旨在提升供销社在“三位一体”信用服务体系中的效能,从而更有效地满足社有企业和农户在资金借贷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为此,需明确顶层设计的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并紧密依托《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5年)及乡村振兴战略等改革政策框架,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力度,为新型农业合作金融模式构筑坚实的支撑体系。
在供销社与银行的合作进程中,双方应持续优化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数字金融服务的合规运行与可持续发展。这包括但不限于构建全面的风险防控体系、健全信用评价机制等,以保障金融服务的稳健性。此外,政府还应出台更为详尽的政策措施,以完善农村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具体而言,应在县域内增设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及便民服务站点,确保乡村金融服务能够真正触达基层,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同时,应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降低交易成本,并着手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包括农户信用评级、信用档案及信用数据库的建设,以强化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以浙江省为例,应持续优化并升级省农合联的数字化为农服务平台——“浙农服”,致力于打造4.0版本,实现农业数据、信用数据、消费数据的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优化“一库一码一平台一应用”的数字平台建设,同时利用数据技术提升反欺诈、风险预警等大数据风控能力,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加强数据共享的同时,也应注重数据安全治理,确保农村金融服务的处理效率和风控精准度得到双重提升。
(二)搭建供销社农村数字金融平台,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以新质生产力为牵引,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赋能供销社“三位一体”数智化改造,在供销社引导下,整合信用数据、生产数据、流程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将这些数据纳入到数字金融平台,打通各部门的监管阻隔,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建立基于供销社的农村金融数字化平台,与省农信联社、村镇银行等各类中小微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流程,为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普惠金融、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线上助农等各类金融服务。如图2所示,供销社在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和批发贷款后,凭借农村金融数字化平台全面获取农户信用信息,与农业生产者签订订购合同;农业生产者则向供销合作社供货和偿还贷款,供销合作社将相关信息反馈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基于数据信息为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以及农户提供融资贷款,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三合一。普惠金融机构多渠道引导资金供给,提供小额、低利息贷款,化解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优化风控模型,不断丰富数字金融的应用场景,有效提升农户和供销社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充分发挥供销社和涉农金融机构对市场引领和金融服务的组织优势,将数字技术深入嵌套供销社经营流程,助力振兴乡村经济。(图2)
(三)供销社创新数字金融服务模式
1、创新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的模式
(1)深化银社合作模式。供销社与地方银行、信用合作社审核合作模式。以浙江省为例,深化与省联社的合作层次和合作规模基于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在建设“数字供销”的道路上携手而行,用数字赋能普惠金融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2)共建合作平台。供销社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共同搭建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以基层供销社为支点,建设数据共享平台、省乡村振兴馆、“供销优供”平价超市、农资统一运营指挥中心平台等。这些平台通过数字金融的嵌入,能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2、强化数字化金融产品与服务
(1)定制化金融服务方案。针对供销社及其下属企业的实际需求,商业银行为供销社定制化打造金融服务方案。通过打造各类数字平台,为供销社社属企业提供了“个人+企业” “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专属化金融服务。
(2)创新普惠金融产品。供销社与银行合作推出系列普惠金融产品,这些产品依托数字供销服务平台,为供销社社员和农户提供普惠贷款、商户收单、服务站点佣金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并配套多项福利活动,实现便民、惠民、利民的目标。
(四)培养数字普惠金融人才。鉴于目前基层供销社人才匮乏,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现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数字金融人才的培养:
基层供销社应首先明确数字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即培养既懂金融又懂数字技术,能够熟练运用数字金融工具为供销社及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复合型人才。一方面可以加强与高校合作,强化基层供销社与高等院校之间的人才培养关系,共同开设数字金融相关课程或专业,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符合供销社需求的数字金融人才,共建数字金融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掌握数字金融技能;另一方面基层供销社可以通过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吸引具有数字金融背景和经验的优秀人才加入供销社,为供销社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力。通过内部专业培训、开展研讨会等形式,也可以助力基层供销社员工提升金融业务领域的专长。还可以通过与信用合作机构、商业银行合作的方式,共建数字金融人才平台,通过项目的参与和运营,为数字金融人才提供广阔的职业成长空间。通过外部培训、内部引进等方式为供销社及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作者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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