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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自贸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保障研究
第754期 作者:□文/李逢时 时间:2025/6/1 14:00:05 浏览:28次
  [提要] 辽宁自贸试验区及其大连片区是我国东北地区走向世界的海空门户。本文依据其司法需求,探讨如何完善自贸试验区司法审判机制,从而营造良好的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
关键词:大连片区;司法需求;法治保障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一、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定位及其司法需求
(一)辽宁自贸试验区及其大连片区的定位。国务院于2013年9月27日批复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并于2015年4月20日决定将自贸试验区的范围扩大,新增三个自贸试验区,其中包括广东、天津、福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在原有的四个自贸试验区基础上又新增了七个,其中就包括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2017年4月1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对外开放以及增强整体竞争力。至此,中国总计形成“1+3+7”,即11个自贸试验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对内是东北地区海陆联运中心,通过哈大运输大通道和东北东部铁路连通整个东北地区;对外是东北亚国际航线的要冲,是我国东北地区走向世界的海空门户,是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往来和开放合作的重要枢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
辽宁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对大连而言是一项重大机遇,推动经济增长与制度创新。大连是辽宁省的核心城市之一,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口岸城市,具有良好的自贸试验区发展历史和经贸基础。大连保税区于1992年成立,其开放程度以及相应的政策位于全国前列。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于2006年正式获批设立。金普新区于2014年获批设立,并于2017年成功入选国家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大连成为建设“一带一路”中俄蒙地区的主力军,也成为辽宁自贸试验区的核心,沈阳与营口两大片区面积总和与其相当。辽宁自贸试验区于2017年4月10日正式挂牌,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所确立的目标:核心为制度革新,基本要求为可推广可复制,提升市场的作用,加快体制与结构的改革。开放型体系建设问题将在3~5年内得以解决,与国际接轨,构建法治化、便利化的环境,制度体系的革新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接轨,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贸易以及金融的中心化建设和现代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大连向“两先区”目标前进的速度,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对外开放以及增强整体竞争力,提升战略地位。
(二)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对司法保障的需求。从国内现行关于对外贸易的法制框架来看,现有的法律制度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功能定位存在矛盾,不能充分释放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力,因此人民法院公正高效的审判也推进了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平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既要主动探索现有制度体系的革新,又要确保这些改革举措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通过探索为自贸试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改革措施,力求建立国际化、法治化和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大连法院应明确司法服务保障的连接点、着力点,创新与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公开、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从上述大连片区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来看,其司法需求可以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
1、积极培育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在设立、经营、纳税、注销及履行合同等方面遵循的法律制度所需的成本和时间等因素,包括影响商事主体行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素,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这必须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包括完善的司法体系与先进的司法服务能力为后盾。由此可知,自贸试验区的核心竞争力是法治软环境。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圳前海自贸试验区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75.3%的投资选在前海就是看重那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024年2月5日,《大连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简称《5.0版提升方案》)正式发布,该方案在加强法治维权建设方面提出11条提升举措,以法治护航企业、群众安心发展、放心投资,这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司法需求是相一致的。人民法院要通过解决纠纷、指引行为等方式,以高效、优质的司法审判实践创设良好的法治环境,自贸试验区内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从而调动区内的经营积极性,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自贸试验区向前发展。
2、依法支持保护创新。革新,是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内容。作为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战略全力实施的试点项目,制度创新自然成为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内容。制度创新必然影响法律实施,从而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自贸试验区内外的司法环境、政策法律等出现较大差异,因此不能单纯依靠传统思维、习惯、方式来处理自贸试验区内的司法实践问题;二是要加强对各种创新的依法支持和保护。
3、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自贸试验区内的法院同样需要创新。首先,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为制度革新,司法工作机制的革新也包含在其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明确阐述对金融商事交易惯例、商业判断规则的理解认同,在相应法律制度尚未完善的领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国际化的交易惯例、规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审查、识别、释明、说理等步骤谨慎适用,在适用我国国内法的一般原则下,在以冲突法为基础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自贸试验区涉外争议可能涉及的全球性、区域性国际公约、惯例。其次,要求提高司法的专业化水平,针对自贸试验区案件的特点和要求,加强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人民陪审员从各行各业中具备专业知识的人中选出,参与案件审理。最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推进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前后衔接,探索建立多方参与调解机制及专业案件的调解前置程序,构建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针对性强的多层纠纷解决网络,为快速解决纠纷提供更多渠道。
二、大连片区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机制架构
完善自贸试验区的司法审判机制是构建良好的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的第一要义。根据自贸试验区的司法需求,应以有效提升自贸试验区的审判专业化水平、促进法律的适用统一为原则,大力加快自贸试验区司法实务中的资源配置、审判权运转机制、司法人员分配等方面的改革,完善的司法工作体制为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工作机制
1、案件实行集约审理。自贸试验区案件往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涉及金融、数字化商业、电子商务等新类型的案件较多。同时,国际投资、航运、金融等涉外案件也在持续增长。审理此类案件需熟知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在司法审判上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审判组织和法官队伍的要求较高,实行案件的集约审理与专项审判势在必行。
2、加强审判人员队伍建设。大连片区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大连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深化金融体系开放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由于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具有极强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因此对于司法审判人员的裁判能力和素养要求更高。可根据自贸试验区特点和发展形势,积极引进人才,专门培养人才,采用法院机构内部层级遴选加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培养一批精通国内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熟悉国际惯例和贸易规则,熟练掌握外语、金融、财会、保险、航运等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强审判能力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从事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关于审判团队的组建模式,最高人民法院曾提出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的人员组成模式为: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的必要辅助人员。
3、探索政院企对接交流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涉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案件审判工作专业化,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形成更多精品成果,并切实转化为服务保障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生产力,大连开发区法院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导下,与市法院、大连海事大学联合筹建自由贸易区司法研究中心,以法律人才库为基础,以高校法学院为补充,为自贸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自贸区司法研究聚焦当地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法律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二)高标准打造DDR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东北首家DDR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的建立,推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化解,有效提升了自贸区法庭服务片区创新发展和金普新区对外开放的能力,有力彰显了大连自贸片区的“法域”竞争优势。
(三)打造满足自贸试验区主体需求的便利诉讼体系。为满足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诉讼便利化的需求,自贸试验区的审判机构以高效、快捷、方便为着眼点,加强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对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利用,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和快捷的现代纠纷解决机制。要推进与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构建多途径的立案方式,保障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方面,司法机关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服务措施,开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及诉讼服务热线电话,通过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保障当事人行使权利。编印中英文诉讼指南手册,提供中英文双语诉讼服务,方便中外当事人诉讼。通过跨部门协同管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采集机制,探索便捷高效送达司法文书的多元化途径。进一步利用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的方式加快送达速度和接受的准确性,有效解决自贸试验区集中登记制度和区内外送达难问题。
三、延伸司法职能,营造良好的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 
鉴于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特点,在推进建设过程中可能会有漏洞,也有可能发生不可预见的风险。如何在司法审判之外有效延伸司法职能,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是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范机制。自贸试验区在各领域不断创新发展中,也暗含着许多风险,如不能提前防范和及时预警,极有可能演变为大面积、系统性的风险,不仅会不利于自贸试验区的发展,也可能对自贸试验区以外地区的贸易投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此,人民法院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对审判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市场主体的涉诉情况、行政管理的漏洞和市场的不良倾向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审判信息,对大连片区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超前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的分析,对风险控制提供便利的数据支撑。
(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司法建议是司法机关能动司法的体现,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自己处理范畴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反映,并给予解决的建议。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力之外,参与社会管理,更好地为自贸试验区提供法治保障服务的一个重要方式。自贸试验区作为新型的规划经济试验区,在初步运行试验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工作上的漏洞和不足,所以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建设的形式,积极参与到自贸试验区建设中来。
(三)强化外部沟通合作。人民法院在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既要切实履行司法监督职能,在审判中提升对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使自贸试验区内的改革与创新纳入法治轨道,同时也要探索与政府行政机关、行业自律组织及社会其他组织等加强合作的可行路径。针对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涉猎领域广、类型复杂的特点,建立外部行业专家智库,邀请其参与讨论疑难案件,选任行业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或特邀调解员,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总之,自贸试验区给法治建设迎来新的挑战,也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大连法院仍需在总结外地法院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工作机制、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创新性地提出如何为自贸试验区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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