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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审计 |
水利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思考 |
第757期 作者:□文/张蕙芸1 田 甜2 时间:2025/7/16 9:46:48 浏览:34次 |
[提要] 财会监督是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抓手,财会监督在进一步加强水利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预防和发现财务风险、提升水利事业单位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财会监督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通过分析水利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财会监督;财务风险;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一、背景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财会监督体系正逐步形成,为财会监督工作的发展起到“四梁八柱”的作用。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财会监督主要是建立在会计核算工作基础上的监督,是对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和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遵守各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情况的监督。目前,水利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工作正在按要求开展,水利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对促进单位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然而水利事业单位在财会监督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会监督效能的发挥。本文以案例的形式分析水利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财会监督的措施,对水利事业单位今后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二、水利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现状及问题
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提高财会监督效能有利于国家重大政策的执行;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业风气,严肃财经纪律。目前,水利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工作已经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铺开,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有关制度、相关流程都在不断完善。但是,水利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也存在各种各样问题,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都存在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会监督的效果。
(一)财会监督意识淡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求进一步做好财会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保障经济平稳发展运行。然而,由于多年来对财会监督的感性认识,仅仅停留在财会监督由财务人员做好就可以的阶段,认为财会监督就是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记录的会计核算监督。部分水利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对财会监督理解不完全到位,认识有一定的偏差。在日常工作中存在重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轻财会监督的错误倾向,对财会监督似懂非懂,缺乏对财会监督具体流程和方法的全面认识,对于财会监督规范单位日常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认识不足。
(二)财会监督力度不够,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当前,水利事业单位存在内部财会监督意识不强、制度制定修订不及时或不健全情况,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财会监督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财会监督效能的发挥,加上早期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无法保证客观公正,存在一定的财务管理风险。水利事业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没有形成全面的财会监督理念,没有专门的财会监督机构,或者虽然设立了但是没有实际开展有关工作,形同虚设。另外,财会监督职能主要由财务部门行使,尤其是在财务机构不独立的情况下,财会监督的独立性不强,严重影响了监督的效果。一是财会监督的广度不够。目前,水利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主要是对相关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监督力度不够,对单位经济事项缺乏全过程的监督,同时未能充分统筹巡视、纪检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事前、事中监督缺乏等等。二是财会监督的深度不够。水利事业单位财会监督开展的有关检查多数以资金、账簿、凭证、合同等痕迹资料为主线,检查往往注重面上的合规性,关注记账的规范性,对单位总体评价、项目与资金的关联、单位内部可比性的分析,对有关数据缺乏挖掘对比,深度不够深入,尤其是对项目资金使用方面,只关注单位财务核算的合规性,没有有效延伸,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发现问题,监督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三)内部财会监督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单位内部应当明确承担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业务、财会行为和会计资料的日常监督检查。但实际工作中,水利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主要表现在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检查等各类检查主体工作协调配合度低、协作方式和监督边界不明确,导致在财会监督工作上检查尺度不一、重复检查等一系列问题,加重了基层单位负担,不仅增加了监督成本,也会出现监督盲点和真空地带,内部财会监督功能弱化。
(四)财会队伍与财务监督要求有一定差距。财会监督社会关注高。随着党中央对财经工作的高度重视,财经法规及有关制度更新加快,对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要求更高。部分水利事业单位在内部财会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如没有设置总会计师,没有独立财会监督部门,会计机构和审计机构不独立;财会人员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部分水利事业单位目前没有在单位领导班子层面设置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无法有效统筹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财会监督力量;没有在党组织下面设立财会监督委员会,无法协调单位各部门力量和资源调度,监督无法形成合力,导致财会监督效率大打折扣。
二是部分水利事业单位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财会监督机构。财会监督工作主要由财务审计处负责,由于人员少,日常任务又很重,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能完全胜任财会监督工作,也没有在机构改革时自下而上推动单设财会监督机构,确保专人负责。与此同时,多数财务人员经常抽调参与巡视和巡察工作,使得财会监督人员疲于应对,财会监督效率不高。
三是部分水利事业单位下属单位财务部门不独立。财会监督是为规范财经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而进行的监督工作,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财会专业业务水平。但是,目前水利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普遍存在重管理、轻监督的错误思想,受制于机构设置的影响,财务机构本身不独立,人员编制又少,晋升空间有限,岗位吸引力不强,有能力且愿意参与的不强,形成财会监督人员水平不足,无法满足需要。所属事业单位对基层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青黄不接,财会监督队伍也不稳定。目前,财会工作繁杂,逐渐失去吸引力,财会监督工作存在被边缘化趋势,严重挫伤基层人员的积极性,对财会监督工作影响较大。
四是部分水利事业单位审计不独立。前一轮机构改革后,由于编制不断缩紧,导致本级撤销了监察审计处,审计并处财务处,与财务处合署办公,财务处更名为财务审计处。下属单位只有兼职审计员,审计不独立,极大制约了财会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审计人员也在逐年减少,随着人员逐步退休,财务审计处无明确的审计人员,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导致很多工作不能及时开展,监督时效性延迟。
五是部分水利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能动性有待加强。面对体量庞大、相互关系错综复杂且处于不断变化态势的会计准则体系,财会人员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能力有待提升,敢于审核和斗争精神需要加强。目前,财会人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主要是以会计学、审计学和经济学专业为主,很少有法律、金融和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人才,然而财会监督包罗万象,种类繁多,涉及单位发展的各个方面,财务人员结构单一,无法更好地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同时,财会人员在单位被定位为后台服务保障人员,为单位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坚持主动纠偏的意愿和能动性不强。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大力推进财务信息化进程。目前,虽然预算一体化在大力推行,但还没有实现全部模块的使用,导致信息不能互联互通,不能为财会监督提供有效的信息。
近年来,水利事业单位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财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但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投入与实际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导致财会监督人工干预较多、工作量繁重等问题突出。内部财务系统也存在没有整合到位情况,预算、财务等工作软件较全,然而分散到了各个模块,建立了各模块之间相互联结的单位却少之又少,“防范舞弊”和“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功能实现程度较弱;未建立智能化审计系统,无纸化和信息化办公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工审计耗时耗力,且存在审计质量不高的情况。
(六)财会监督约束力和威慑力不强,“后半篇”文章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过去财会监督地位比较低,没有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法律制度等顶层设计不够,有关的法律条文分布于《预算法》《会计法》等,很大程度制约了财会监督的深度。目前水利事业单位对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处罚力度不够,对财会监督相关的法律政策宣传也不到位,存在认为财会监督就在表面,缺少正确深刻的宣传教育。
财会监督成果运用不足。财会监督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年来,水利事业单位在财会监督领域持续加强结果运用,但也存在以下情况:整改不到位,没有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惩罚力度不够,没有及时促进成果转化,没有形成良好的财会监督氛围,没有实现全流程的财会监督,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和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财会监督的成果没有与部门预算单位有机衔接,财会监督成果没有成为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预算分配的重要参考。
水利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全面细致,缺乏分析成因和制度改进,没有采取针对性措施,存在以整改报告代替整改的情况。
三、水利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改进建议
(一)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观念,提高对财会监督工作的认识,加大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宣传,压实财会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同时,进一步强调单位负责人在内部财会监督中的主体责任,树立其单位内部监督管理责任意识,明确内部财会监督的主体以及财会监督的范围和程序等,落实单位内部监督主体责任。
(二)提升财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拓展财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从对财务合规性的监督,重点转为单位经济业务的纵深监督,重点对单位总体情况、资金、绩效等进行分析,要完善监督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和多维度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监督,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
(三)加强财会监督协作机制建设。营造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的良好氛围,提升全体人员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内部财会监督制度,加大内部财会监督工作力度。
明确财务部门是财会监督主责部门的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各类检查主体协调配合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各监督主体在政策衔接、信息互通、结果运用上的交流沟通,推动构建“大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和保障财会监督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四)加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财会监督具有政策性强、知识更新快,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要强化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健全财会监督机构,完善财会监督人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充实财会监督人才队伍,科学建立高素质财会监督人才库,打造一支在新形势下高效运行的财会监督人才队伍。
建立和完善单位总会计师制度,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统筹;建立单独的财会监督机构,独立负责财会监督有关工作;推动单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独立,提高内部财会监督工作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胜任能力,通过对财会监督人员开展政策理论教育和财会监督业务培训,提升财会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有利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量。
(五)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谋划建立一体化信息化监督系统,提高财会监督的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财务系统、一体化系统及信息技术,破除信息壁垒,建立跨部门和监督主体的信息共享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将财务数据信息与其他相关信息的数据自动匹配、主动预警,提高财会监督信息质量和效率,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
(六)提高财会监督的约束力和威慑力。一要加大发现问题的惩罚力度,以《会计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二要建立财会监督发现问题台账,建立逐项销号机制,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形成良好的财会监督氛围,促进单位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财会监督体制形成。
综上,财会监督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障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水利事业单位应加大财会监督工作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强化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不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逐步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能力,更好地保障水利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1.长江委水文局;2.长江委水文局长江口局)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钦,刘飘,种道远.新时代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思考[J].财政监督,2020(09).
[2]杨雨辰.财会监督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贵阳:贵州财经大学,2022.
[3]胡明霞,孙家林,陈凯,等.新时代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优化路径[J].财务与会计,2024(02).
[4]涂馨.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内部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研究[J].商业会计,2023(22).
[5]朱敏,何娟.深入挖掘管理工具效能,强化公立医院财会监督[J].中国总会计师,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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