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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联动管理与协同监督制度研究 |
第759期 作者:□文/王婉莹 周颖喆 李美珍 郑媛媛 晏鹏缘 杨 令 时间:2025/8/16 14:16:31 浏览:40次 |
[提要]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杜绝科研腐败行为发生,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校、持续强化高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政治保障。目前,各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仍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文献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不足,并提出改善措施。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协同监督;联动管理
基金项目:清华大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高校科研经费联动管理与协同监督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00001029)。通信作者:王婉莹、杨令
中图分类号:G40-058;G64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3月20日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落实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理念。要改革科研项目管理,优化整合人才计划,让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提出要扩大科研人员的自主权,为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力营造良好的环境。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为创新进一步“松绑”,从七个方面细化出25条举措,将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
随着“放管服”政策的出台,大大减轻了科研人员的繁杂性工作,提高了科研人员实际支出的自主权和调剂权,随之也对科研经费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研人员往往更多只关注“放” “服”是否更加到位,对“管”在一定程度上希望不要过多“干预”,主观意识上忽略了对监督、管理和诚信的要求。
近年来,各高校科研经费违规违法使用案件呈多发态势,关联交易、虚开劳务、虚构业务、违规外转、发票作假等套取科研经费现象时有发生,科研设备采购围标串标、采购评审流于形式、审批制度形同虚设、招标价格显著偏高等情况存在,科研诚信、廉政建设、流程管理、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师德师风等一系列“关键词”摆在面前。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杜绝科研腐败行为发生,是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校、持续强化高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政治保障。
从目前各高校多起典型案例分析,高校在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内控制度建设、院系作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政策法规培训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本研究主要聚焦科研经费使用,深入研究科研经费管理给高校建设带来的新挑战,通过多部门联合,详细梳理分析经费使用过程中问题症结所在,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屏障,积极适应科技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具体化常态化措施监督保障科研经费有效管理。
本文通过目前各高校发生的普遍典型案例切入,查找共性原因,深入剖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合理性、实操性建议并制定整改措施,为各高校机关部处制定政策时提供参考。
二、教育系统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关联交易):某高校A老师作为课题组中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经办人,一方面直接高价采购其亲属公司代理的仪器、耗材,另一方面在网上比选公告发布前一至两周告诉其亲属课题组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和预算范围等关键信息,以便其亲属早做准备,提高中标概率,为亲属谋取利益。
问题点:(1)关联关系的排查,尤其是指定采购的供应商关联关系的排查;(2)实际市场价格的比对;(3)网上比选公告的知悉范围;(4)单位监督作用如何发挥。
案例2(围标):某高校B老师在某竞争性谈判中以甲方代表的身份担任评委,提前找好3家公司进行某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将第4家公司的报价提前透露给自己找好的3家公司,帮助自己找来的公司顺利中标,从中牟利。
问题点:(1)如何尽早发现甲方代表(评委)找来的人参与竞争性谈判或招投标;(2)关联关系的排查;(3)竞争性谈判中如何防止中途泄露其他公司报价;(4)如何防止课题组成员、经办人吃回扣。
案例3(违规给亲属发放奖金):某高校C老师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违规招聘其妻子进入课题组,从其名下科研经费中为其妻子发放工资、奖金,用于家庭生活开销。
问题点:(1)课题组成员或者科研经费发放对象的关联关系问题,妻子是否要声明;(2)课题组招聘人员的审核流程,院系如何发挥监管作用;(3)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进入课题组或聘为科研助理,院系如何监管。
案例4(违规多次报销):某高校D某作为学校博士后,以支付税额的方式从打印店购买虚假发票,用购买的虚假发票从本人负责的博士后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经费中违规报销论文、书籍等资料的打印费,用以补贴家用。
问题点:(1)对于大额、多次、同项报销的问题预警机制;(2)预算编制中打印费额度的限制,财务系统中是否有超限提示。
三、问题剖析
(一)二级院系主责作用发挥不到位。目前,各高校二级院系老师牵头负责的科研经费,大额使用购买设备或耗材的过程中,二级院系多以网上审批操作为主,针对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实质内容审查较少,二级院系主责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二级院系审核权责不明确,审批人员不懂业务情况一定程度存在,审批流于形式。高校对审批履职情况无考核评价机制,审批人员岗位职责缺乏刚性约束。在使用科研经费采购设备或耗材过程中,多以网上审批操作、形式审查为主,对具体使用的合理性审查较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过程监督工作薄弱,手段缺乏,未建立监督规章制度。
(二)科研人员诚信教育不到位。当前,在各高校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普遍开展师德师风政策宣讲和失范问题警示教育的背景下,各高校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现师德师风相关问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学术规范、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规兼职兼薪、违反校园管理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以上问题的出现,表明个别教职工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了问题,少数老师对于经费使用的规定理解不够,自律意识不强。对经费的公款属性认识不清,认为科研经费是个人的,具有支配、使用权,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与课题无关的支出;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审查通过,并不能代表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合理性和真实性需要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人员把控;经费的使用必须是基于课题研究的相关性支出,不了解经费使用规定,认为经费使用不合规,退回经费就可以了,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目前,各高校科对研经费使用管理人员,尤其是新引进教师、科研助理等科研经费经办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案例警示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在教职工思想教育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漏洞和不足,尤其是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认识不深刻、重视程度不足。
(三)管理部门协同监督不到位。目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根据流程节点不同,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各部门过多关注流程和程序的合规性,较少关注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层层把关、层层失守,联合监督和日常监督不够。
科研管理部门往往只重视组织项目申报和相关政策传达,而疏于对项目获批后的日常管理;院系层面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采购主管领导,存在审批流于形式,未实质审核即通过的问题,首关把控不严;财务部门往往只对科研经费报销使用票据的合法合规性及审批手续进行审核,无法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核;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科研管理非常有限,大多属于事后查处。科研管理呈现层级多、部门多但管理分散、监督缺位的特点,未形成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共同参与的科研经费监督机制,对项目实际运作和预算使用情况缺乏跟踪管理,使得项目的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等成为廉政风险点。各环节的审查内容和重点不清晰,没有审核清单,审核人员没有明确岗位职责。对审核不细、不实导致的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缺乏相应问责和惩罚措施。
(四)采购环节问题突出。因经办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市场调研不充分,多数交由供应商调研报价,没有充分向至少3家供应商说明需求,造成预算过高、供应商控标或串标、预算与市场调研报价差异显著等不合理情况。采购需求论证不严,需求不合理或有倾向性,例如采购项目名称或具体技术指标里出现指定品牌,技术指标里有某些特定的技术路线、特殊的技术要求只有某个供应商能做到。
专家来源不合理,有的没有推荐校外专家;工作人员应回避未回避;拟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出席了开标仪式;采购人代表或者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言论;评审专家没有独立履行职责,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评审专家名单在中标公告发布前泄露,采购人代表或者评审专家私下接触供应商;评审专家透露评标过程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情况。
实物类采购存在虚假采购、重复采购、突击采购以及不相关采购现象。科研设备一般价值较高,采购时需要履行固定资产申购和验收程序,购入后会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但实际采购过程中,对于实验耗材类采购,从采购申请发起、院系审批到财务部门报销的整个过程,主要由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操作、流转和报销,至于是否真实采购、是否有验收程序和是否区分管采用等关注较少。
四、对策建议
(一)针对主要问题一
1、二级院系单位应组建院系层面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对超过一定额度的各类采购,应对其采购必要性、采购厂商和采购价格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评估把关,对采购需求进行一般性审查。一般性审查内容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对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说明理由,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完整等。加强经费外拨管理,尤其是技术性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类合同。耗材采购要不定期抽查,加强耗材采购风险防控。
2、二级院系单位应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二级院系单位要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重点明确责权利;高校职能部门要定期予以检查考核,并适当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可以适当划拨一定比例的科研管理费用,用于在强化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人财物支出。二级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设置专职财务秘书。
3、二级院系单位应设置纪检干部,加强监督管理。目前,高校二级院系单位党政成员绝大部分为双肩挑干部,自身教学科研压力较大,参与二级院系管理方面精力有限,尤其是面临职级晋升的双肩挑干部队伍更是如此。各类审核流于形式,有的甚至直接授权工作人员代为操作,未能更好履职尽责,导致经费管理松散,违规违纪案例频发。建议各高校在二级院系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纪检委员开通查看凭单、审阅权限,便于工作中实时监管。
(二)针对主要问题二
1、建立经费使用诚信机制,设置科研诚信档案袋。对于虚报冒领等违规使用经费人员应该计入诚信档案,完善科研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职称晋升一票否决制。例如,某学院制定了《学院教职工政治把关和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办法》,进一步落实落细高校经费使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二级院系廉政工作纳入院系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督促各院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科研经费管理内控机制。
2、发挥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做到全覆盖。进一步压实二级院系责任,二级院系要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相融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切实履行直接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与院长(系主任)是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考评作为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通过年底考核登记表进行统筹把关,切实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3、全覆盖范围不能仅局限于科研项目负责人。全覆盖范围应该涵盖所有博士后、科研助理和学生骨干。目前发生多起博士后违规案例,博士后、科研助理和有基金项目的学生均应纳入被教育对象。全覆盖要有抓手,形成机制,可通过年底考核登记表进行统筹把关。建议将经费使用政策宣讲、二级院系警示教育工作纳入二级院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高校顶层设计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部署。
(三)针对主要问题三
1、高校应成立科研经费使用专项工作组。对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监管职责和具体内容,梳理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审核清单和重点,补上漏洞,打好补丁,做到权责相统一。加强部门协同,促进财务处、审计室、纪检监察机构、实验室处、采购管理中心、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等部门协同发挥监督作用,针对教职工涉及违纪违法和师德失范问题调查处理工作中的协同机制和具体做法,形成定期交流机制,提高工作成效。围绕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多部门协同开展问题研判,找准问题点并予以及时解决。对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三级合同,明确主责部门,加强审核把关。
2、对二级院系审核人员和采购人加强培训和考核。包括化整为零的警示案例、采购周期规定、分析采购高峰、敦促及早安排采购相关工作事项等,指导审核要点重点,确保审核职能有效发挥。对合同的执行过程、执行效果、合同验收等环节进行指导,确保合同实施真实合理。明确权责,加强奖惩,对审核不合格、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违反监管规定的人员进行提醒、教育、追责;对于随意变更、审批过程不严肃的现象,应当及时形成鲜活的教育案例,对采购单位进行警示;对认真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奖励表彰。
3、加强内控监督机制。目前,高校内控制度与业务实际深度融合还不够,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监督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强化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的风险防控,内控薄弱环节亟待解决。人事处关联关系亲属信息应与财务处薪酬发放信息关联,发放给关联关系的奖金和劳务等各种经费往来,需进行弹窗提醒。对于科研助理或校外人员劳务,高校应该建立每半年追踪机制和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统计,提前发现薪酬总额异常现象,进行及时预警和调查了解。合同中的关联关系申明与采购要求的利害关系范围有差异,建议参考采购管理中利害关系回避的范围修订合同管理规定,至少应当包含实际经办人员,不局限于项目负责人。
(四)针对主要问题四
1、按照管采分离的原则,由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采购单位做实采购论证和采购需求管理。包括敦促采购单位做实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需求,并按照政策要求完成可行性论证、进口论证、单一来源等各项采购论证。采购中心等采购管理部门对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需求重点审查,包括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和履约风险审查,负责审核采购文件,并按照规范组织开标和评审等采购活动,处理答复质疑等。在采购管理的链条上,由采购单位、业务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形成采购需求后一环节对前一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修正的机制。
2、加强对采购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政策指导和纪律要求。按照规范要求推荐专家,严肃对待开标中的守时、回避等纪律要求。加强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的政策指导和培训,并通过评审纪律上墙等措施营造评标室严肃的氛围。采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注意观察评审专家的行为,收集相关人员对评审专家的评价,予以记录,并视其违反评审纪律的严重程度做提醒或取消专家资格等处理。
3、建立招投标采购供应商平台库和供应商评价反馈平台。针对比价过程、遴选供应商较难等实际情况,建立招投标采购供应商平台库和供应商评价反馈平台,对使用情况进行反馈评价,为校内使用单位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同类产品或者招标采购加强质量和价格把控,双向承诺无灰色收入或利用权力便利吃回扣情况。
4、建立校内采购专家库。根据专业设备类、工程类、家具类、物业类等不同采购类型,通过培训考核,聘请二级院系有经验教职工持资格证作为采购招标评审库专家,参与指导全校各类采购,并对专家库成员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对工程类等较通用采购,建议学校主导审核把关。建立资产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各院系账上资产进行抽查,确保账物相符,为院系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普遍存在共性问题,全面规范高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建立科学有效管理体系和机制,有效防控科研经费使用风险,全面提升高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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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广喜.“放管服”背景下科研经费管理新举措[J].教育财会研究,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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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茜.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04).
[5]裴艳丽,韩向峰,刘岩岩,等.高校科研经费放管服与财会监督协同机制构建[J].会计之友,2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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