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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 |
第759期 作者:□文/牛梦杰 赵彦棋 申凤娟 霍倩倩 时间:2025/8/16 14:39:58 浏览:25次 |
[提要] 本文通过构建涵盖数字经济成长空间、消费市场容量、贸易要素配置以及基建生态等维度的评价体系,对RCEP成员国的便利化水平进行测算。结果显示:中国、新加坡等国便利化水平增长显著,而老挝、柬埔寨等国相对滞后,RCEP成员国的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其影响力远超地理距离等传统因素。基于此,建议中国采取深化区域合作、优化物流网络等措施,以提升跨境电商出口规模。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跨境电商;RCEP
基金项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第七届大学生科研项目:“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基于RCEP国家的实证研究”(立项编号:SDCXZZ2024053)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3月17日
在RCEP框架下,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产生了显著影响。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行业迅速发展,出口额大幅增长。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的进出口总额达12.6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5.3%,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30%,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部分。随着数字技术的突破性发展,跨境电商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新动力,在推动中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规模增长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此背景下,研究数字贸易便利化对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对促进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回顾
过往学者对贸易便利化与跨境电商发展展开多方面研究。在RCEP框架下,柳月洋(2023)通过熵值法和实证分析发现,成员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1%可带动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增长5.12%~5.97%,验证了区域贸易便利化对电商发展有显著促进作用。徐保昌等(2022)针对东盟的研究进一步佐证RCEP在统一电商规则、优化供应链方面的制度红利效应。区域发展策略方面,曾虹(2024)提出浙江省应通过RCEP规则培训、供应链升级和全球平台搭建实现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宋姝滢(2023)认为,2008~2020年RCEP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但仍有提升空间,同时指出中国跨境电商渗透率提升与数字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数字贸易领域,祝嘉良等(2024)基于OECD数据揭示多边合作对制造业供应链稳定的重要作用。路坦(2024)通过构建包含5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的评估体系,为量化分析贸易便利化提供新方法论。这些研究共同构建了“制度优化-数字赋能-区域协同”的理论框架,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综上所述,国内外专家学者基于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出口等不同角度的论述为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发和经验借鉴,但仍有探索空间:第一,跨境电商与外贸关系研究较多,但数字贸易对跨境电商的影响机制及实证分析欠缺;第二,多数聚焦于东盟、“一带一路”等区域,RCEP生效时间短,相关数字贸易研究近乎空白;第三,传统贸易已有成熟测度方法,而数字贸易因概念模糊、数据不足,尚未建立统一评估体系。基于此,本文将三者结合起来,通过构建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评测体系来测算2014~2023年RCEP成员国的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以期促进中国和RCEP国家更好地发展。
二、RCEP成员国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
(一)指标体系构建。本文以2014~2023年间的15个样本国家为研究对象,构建了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一级指标包括数字经济成长空间、数字消费市场容量、数字贸易要素配置、数字化基建生态,其中数字经济成长空间利用国内生产总值(以现价美元计)、进出口贸易总额以及调整后人均国民净收入(以现价美元计)进行衡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发展指标库(WDI);数字消费市场容量利用使用互联网人数占比来衡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发展指标库(WDI);数字贸易要素配置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进口及出口占总量的比重进行衡量,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发会议;数字化基建生态利用固定宽带用户数(每一百人)和安全的互联网服务器数量(每百万人)来衡量,数据来源于国际电联(ITU)。
(二)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结果及分析
1、RCEP成员国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本文采用熵值法对RCEP成员国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测算,公式如下:
Si=■Wj×Xij (i=1,2,…,m)
式中,n为国家,m为指标,Wj为权重,Xij为第i个地区的第j个指标。
2、结果分析。表1列示了2014~2023年间RCEP各国数字贸易便利化评估指标权重,该测算结果依托前文构建的计量模型及评价指标体系得出。(表1)
根据表1和表2的数据,中国、新加坡、日本、韩国在数字经济成长空间方面表现突出,尤其在GDP和进出口贸易总额方面优势明显;在数字消费市场容量方面,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表现较好,而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国因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限制,需求较弱;在数字贸易要素配置方面,新加坡、越南、菲律宾的指标较高,其中新加坡在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方面表现突出,越南和菲律宾在ICT产品进出口方面表现优异,而中国指数为0.087,仍有上升空间;在数字化基建生态方面,除柬埔寨、老挝等国外,其他RCEP成员国指标均高于0.015,且移动互联网普及率高于固定宽带。(表2)
基于上述权重,得出2014~2023年RCEP成员国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综合得分,结果如表3所示。(表3)
从表3中数据可以看出,2014~2023年RCEP成员国的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始终位居前列,2014年这些国家的便利化水平普遍大于0.2,到2023年大多数已增长至0.3以上,其中中国和新加坡增长速度最快。然而,老挝、缅甸、柬埔寨的便利化水平较低且增长缓慢,十年间始终低于0.2。
三、实证研究
(一)模型设定与说明。本文引用贸易引力模型,其具体形式为:
Tij=A■
为了使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更加直观,对该公式进行对数化处理,得到:
lnTij=α0+α1lnGDPi+α2lnGDPj+α3lnDISij+εij
在模型中,EXP为被解释变量,POP、DIS、GDP和DIG为解释变量,最终构建的模型如下:
lnEXPijt=α0+α1lnPOPjt+α2lnGDPjt+α3lnDISij+α4lnDIGjt+εjt
其中,lnEXPijt表示中国对目标国j在第t年跨境电商出口规模的对数值;lnPOPjt表示对应出口目标国j当期人口总量的对数转换值;lnGDPjt表示目标国j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经对数处理后的观测值;lnDISij为中国与贸易伙伴国j地理间距的对数指标;lnDIGjt为贸易便利化程度的对数化测度;εjt代表模型残差项。
(二)回归结果分析。使用Stata17.0软件,利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相关统计量详见表4的数据呈现。(表4)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首先,RCEP成员国的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额呈正相关关系,显著性水平达1%。具体而言,回归系数为0.646,即在其他条件不变时,成员国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中国对其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将增长0.646%。其次,RCEP成员国的人口数量也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额有正向影响,且在1%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为0.467,表明成员国人口每增加1%,中国对其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将提升0.467%。再次,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地理距离在回归结果中呈负相关关系,但影响不显著。回归系数为-0.022,即运输距离每增加1单位将导致出口减少0.022单位,反映物理距离仍存微弱抑制作用,但伴随物流基建完善,其影响力呈边际递减趋势。最后,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与RCEP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存在显著正向关联,回归分析结果中系数值达0.374,这意味着成员国人均GDP每上升1%,中国对其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将增加0.374%,表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升有助于促进中国跨境电商出口。总体来看,该回归模型的调整后R2值为0.8567,表明模型能够解释约86%的因变量变化,拟合效果良好。
四、政策建议
(一)深化区域合作,共筑数字贸易新框架。以规则衔接与能力共建为抓手,推动RCEP数字贸易生态体系提质升级。中国要努力推动数字贸易规则标准化,牵头制定统一的数字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把跨境数据流动、电子支付互认这些重要领域都涵盖进去。如,借鉴新加坡在电子签名互认、越南在跨境电商税收规则方面的经验,建立“RCEP数字贸易标准协议”,这样就能减少成员国之间因为规则不同产生的摩擦。同时,考虑到老挝、柬埔寨等国家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设立“RCEP数字发展基金”,给他们提供技术援助和低息贷款,帮助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再通过“数字丝绸之路”输出中国成熟的数字解决方案。另外,联合成员国共建“RCEP数字贸易大数据中心”,整合各类数据并开发监测系统,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依据,让各国的数字贸易发展情况一目了然,方便及时做出政策调整。
(二)优化物流网络,降低数字贸易成本。构建高效协同的跨境物流体系,以差异化布局和技术赋能降低区域数字贸易成本。在数字贸易水平高的国家,比如日本、韩国,推广“智能海外仓2.0”模式,利用AI分拣、区块链溯源等先进技术提高仓储效率;在人口密集但物流基础薄弱的印尼、菲律宾等国家,采用“中心仓+卫星仓”模式,构建区域分拨网络,让商品配送更快。同时,和东盟国家合作升级港口、机场的智能通关系统,推广中国“单一窗口”模式,让报关、税收、物流信息能一站式处理,还支持中资物流企业在RCEP区域投资建设数字化物流节点。此外,推动成员国签署《跨境物流便利化协议》,统一物流标准,减少跨境运输因为标准不同带来的成本,让货物在区域内运输更顺畅。
(三)协同数字基建与产业,提升贸易效率。针对缅甸、柬埔寨这些互联网覆盖率低的国家,重点输出5G基站、数据中心等硬件设施,提高他们的互联网普及率;对于新加坡、越南等数字化领先国家,推广“数字自贸区”模式,建设跨境直播电商基地,扩大中国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并且,鼓励中国电商平台与RCEP成员国本土企业合作,通过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订单、生产、物流全链条协同,比如联合越南纺织业打造“跨境柔性供应链”,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还要支持中国金融科技企业在区域内推广跨境支付工具,解决中小商户结算难题,推动建立区域性数字认证中心,降低交易信任成本,营造良好的数字服务生态。
(四)健全政策支撑机制,增强市场发展动能。依托RCEP数字贸易发展基金推出专项低息融资服务,对海外仓建设项目给予30%的利息补贴,设立孵化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品牌国际化。创建智能决策分析系统,汇聚海关、物流等领域数据资源,建立涵盖汇率波动、政策变动等参数的预警体系,借鉴浙江“数字外贸大脑”模式将风险处置效率提升60%。启动“数字人才培育工程”,在全国枢纽城市设立跨境电商实践基地,输送跨境电商领域专业人才。组建RCEP数字经贸协作联盟,组织年度数字科技展览,构建涵盖制度支撑、风险管控、人才储备的多维支撑系统。
(作者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柳月洋.RCEP框架下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的影响研究[D].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23.
[2]徐保昌,许晓妮,孙一菡.RCEP生效对中国-东盟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国际贸易,2022(10).
[3]曾虹.RCEP区域价值链重构机遇下浙江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策略研究[J].对外经贸,2024(10).
[4]宋姝滢.RCEP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影响研究[D].上海:东华大学,2023.
[5]祝嘉良,方颖.全球贸易格局动态下多边贸易合作与中国制造业“稳链”——基于对中国制造业供应链生产风险来源的测算[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4.41(11).
[6]路坦.RCEP成员国贸易便利化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影响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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