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吃的健康问题尤为突出,发展生态家庭农场迫在眉睫。生态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宿迁市从及时出台相关政策、银行大力支持推动、创新推出金融保险服务“三农”新模式、财政与金融联动等方面,大力推动生态家庭农场发展。
关键词:宿迁;金融支持;生态家庭农场
本文为2016年度宿迁市社科研究课题:“宿迁市家庭农场借助微商电商发展特色绿色农业调查研究——基于农业供给侧改革视角”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7月19日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中均提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更好地发展农业。而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可以从事规模化经营,又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成员,既可以解决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力就业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比较适合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对于作为农业大市的宿迁而言,显得更为重要。
生态家庭农场是指家庭农场依托宿迁市独特的农业资源、生态环境,以生态农业产业化理论为基础、以生态标志农产品开发为目标,综合运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选择适宜的生态农业模式,从整体的生产环境上,实际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相关废弃物的处理等各个方面体现绿色特色生态性。积极鼓励家庭农场围绕优质粮食、设施园艺、生态畜禽、精品花木和特色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家庭农场,有效解决农业污染等问题,更好地形成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种植业和养殖业配合,发展循环农业,走特色、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之路。
一、宿迁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2013年以来,宿迁市各地积极探索鼓励土地、农机具等生产要素向家庭农场集中,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迅猛。2014年以来,宿迁市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通过科学规划、政府投入与市场扶持相结合等手段,支持家庭农场集聚发展,抱团出击。2014年,宿迁市共争取省级设施农业、示范家庭农场等项目资金562万元。同时,在积极探索
“三集中”一体化和“园区带动”发展模式基础上,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家庭农场集群试点建设,形成屠园乡、泗阳成子湖、新庄杉荷园、黄墩湖四个生态家庭农场集群。
(一)发展势头良好。到2014年底,全市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累计达4,695个,2015年底达5,270个,居全省首位。(表1)宿迁市通过加强目标考核,营造工作推进氛围、财政推动、银行支持推动、农业保险支持推动、加强培训教育,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加强模式创新,着力优化发展质态、发挥典型带动,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农场集群建设等多种举措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
(二)产业特色突出。宿迁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包括了宿迁市农业的各个主导产业,并绝大多数是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极少数兼顾农产品初加工。在家庭农场中,粮食种植类2,286个、占48.7%,园艺种植类1,085个、占23.1%,畜禽养殖类609个、占13%,水产养殖类678个、占14.4%,种养结合类37个、占0.8%。宿迁市的三县两区各有特色,沭阳县以花木种植为其特色产业,泗阳县以果蔬种植为其特色产业,泗洪县以水产养殖为其特色产业,宿城区以蔬菜种植为其特色产业,宿豫区以肉禽养殖为其特色产业。
(三)经营规模较大。全市粮食生产类家庭农场平均种植规模280.4亩,其中经营规模100亩以下468个、占20.5%,100~300亩1,318个、占57.7%,300~500亩291个、占12.7%,500~1,000亩138个、占6.0%,1,000亩以上71个、占3.1%。园艺生产类家庭农场平均种植规模136.5亩,其中经营规模100亩以下682个、占62.9%,100~300亩322个、占29.7%,300~500亩46个、占4.2%,500~1,000亩24个、占2.2%,1,000亩以上11个、占1.0%。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平均养殖水面109.5亩,其中经营规模100亩以下489个、占72.1%,100~300亩164个、占24.2%,300~500亩14个、占2.1%,500~1,000亩7个、占1.0%,1,000亩以上4个、占0.6%。
(四)生态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良好。宿城区把家庭农场集聚区(示范群)打造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推进,重点引导培育示范性生态型家庭农场,打造了屠园乡家庭农场集聚群、泗阳成子湖生态家庭农场集群、新庄杉荷园生态家庭农场集群、黄墩湖生态家庭农场集群等集群,同时也形成了绿宝石生态家庭农场、宿城区张大海生态家庭农场、宿城区双庄镇杨海家庭农场等典型生态家庭农场。
二、宿迁市金融支持生态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举措
为更好地促进生态家庭农场的发展,宿迁市及时出台各项政策为生态家庭农场的发展做保障;同时,从银行、保险、财政等方面大力支持生态家庭农场的发展。
(一)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支持生态家庭农场发展。为更好地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更好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宿迁市积极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路。结合宿迁市实际,2013年9月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中共宿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极大地促进了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2013年8月,泗洪县联合当地农商行出台了《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宿迁市政府、市委办公室于2014年4年出台大力发展职业农民的相关意见及办法,同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现代农(渔)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宿迁市生态农产品品牌建设(2014-2016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实施渔业跨越发展十项工程的意见》。2015年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等相关发展政策性意见。力求树立培育家庭农场的政策导向,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
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一手抓推进改革,一手抓农业现代化建设。要以加快构建具有宿迁特色的农业产业体系为统领,切实抓好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生态型家庭农场发展、实施农产品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十件大事”,积极推动宿迁市现代农业的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积极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相关确权工作,加快进度,进一步总结经验,为全市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坚持既确权又确地,坚持实测、农户签字,坚持审核验收,土地确权工作尽可能地做得精细化,做到实处。
同时,宿迁市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生态农业。对制定并推广实施省、市级地方标准的家庭农场,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补助。对推广使用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的家庭农场优先帮助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扶持。对通过认定的生态型家庭农场,在普惠贴息基础上,再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30%标准给予奖补。
(二)银行大力支持推动生态家庭农场发展。2014年,宿迁市的泗洪县和沭阳县在江苏省率先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关试点工作,解决家庭农场主贷款难的问题。2014年,共为家庭农场办理贷款99笔,贷款总额6,141万元。其中,泗洪县95笔,贷款总额6,057万元;沭阳县4笔,贷款总额84万元。2014年9月16日上午,宿迁市城区家庭农场联盟第一届会员大会在埠子镇礼堂隆重召开。区金融办助力宿城区家庭农场联盟获金融服务,通过联系民丰银行与邮储银行成立了金融导师服务团队,全力为家庭农场主提供金融服务。此次会议上,两家银行的金融导师代表分别作了发言,详细介绍了各行为家庭农场主提供的贷款品种,目的就是为广大家庭农场主们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加快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江苏银行宿迁分行主动搭建支农平台,大力拓展“农头贷”,开发“涉农土地集中经营贷”,助推家庭农场的发展。在发现家庭农场陆续涌现时,江苏银行主动协调当地财政担保公司,与担保公司合作,为家庭农场主提供担保,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目前,江苏银行的土地流转专项贷款已被越来越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关注。
2015年,宿迁市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根据江苏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宿迁市首先在11个乡镇进行试点,对农村土地开展先确认权利,进行登记,然后颁证,保证权利归属明确、面积测算精准。参与此次确权的乡镇大概有30个,行政村143个,其中25个乡镇完成确权。确权工作做好后,在农业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相关处置以及再流转等事项,这个平台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真实交易环境。贷款的风险必须严控,办理贷款的过程中,相关担保手续工作也要做好,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新庄镇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乡镇,民丰银行新庄支行已发放55万元完全靠土地经营权抵押,无其他担保方式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同时,为了更好地鼓励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民丰银行新庄支行工作人员到新庄镇各家各户登记农户的资产、收入、信用情况,根据其综合情况判断能够给予的授信额度。农户如需贷款,可直接去办理授信额度内的贷款额度,无需再进行调查,手续比较简便。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同北京信托、中信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农场主资金帮扶力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创新推出金融保险服务“三农”新模式支持生态家庭农场发展。农业生产的经营面临很大的风险,农业保险可以更好地保证家庭农场的发展,但由于农业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是很高。为更好地开展农业保险这项工作,宿迁市政府大力支持,采取宿迁市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模式,在风险责任承担比例方面,政府和保险公司各占50%,这样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进行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同时,宿迁市加大对种植业的保险力度,不仅巩固原有的稻麦、玉米等主要的粮食险种,增加了其他粮食险种,扩大粮食类作物保险的范围。在赔付管理方面强化理赔速度,解决农民担心的理赔问题。一般粮食作物的赔付在每年的7月和12月前完成相关工作。在养殖业和蔬菜大棚等方面,也不断简化相关赔付流程。对于规模种养殖的家庭农场,尽量实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提供承保、查勘、定损、理赔一条龙的特色服务,大大加快农业保险的理赔速度。
在国家的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积极探索相关涉农资金领域的贷款保险和信用保险等相关业务。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要大力创新开发针对农业的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险种。积极配合国家的各项政策,真正解决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宿迁市的农业保险办公室通过考察调研,联合人保财产保险公司、江苏银行、宿农连锁等相关部门,三方合作,合力推出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金融合作项目。这样使得在工商部门已注册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果其到相应的合作保险机构来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可以不提供相应的担保,即可获得江苏银行提供的农业贷款。这项措施有效地把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结合起来,实现了联动。
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在控制风险方面采取的措施是改进了贷款的拨付方法。贷款资金的下拨不是直接给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是给一些规模比较大、信誉比较好的农资供应商。这样可以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的农业贷款专款专用,有效地控制贷款资金的使用风险。这样,最终有效实现银行、保险、农资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四方共赢。既解决了生态家庭农场主贷款难的问题,同时保证了银行的权益,可以有效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四)财政与金融联动共同推动生态家庭农场发展。在财政政策支持方面,宿迁市大力争取江苏省相关财政项目的资金支持,从财政资金上更好地为家庭农场提供帮助,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更多农民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2013年,从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市区蔬菜、肉鸡产业集聚发展;并在全省率先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对市辖区15个种粮家庭农场给予2万~10万元补助,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晒场和道路等基础设施。2014年,全市共争取省级设施农业、示范家庭农场等项目资金562万元,支持家庭农场等发展;从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中拿出1,000万元,重点支持市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宿城区、泗洪县分别出台了《宿城区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和《泗洪县政府“星级”家庭农场创建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家庭农场进行财政资金奖补、项目扶持、信贷保险、指导培训等方面的扶持。
2015年,宿迁市围绕关键环节,健全政策资金扶持机制。针对制约生态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研究制定基础设施配套、信贷担保、品牌创建、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等相关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种养能手、村组干部、基层农技人员、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村官和农业院校毕业生创办家庭农场和从事专业化农业生产。突出财政资金的公共属性,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生态家庭农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聚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宿迁市对生态家庭农场集聚区基础设施、集聚区家庭农场共享的大型生产设施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加以保障。同时,宿迁市对集聚区内的生态家庭农场金融贷款提供担保和贴息,支持生态家庭农场做大做强,通过财政与金融联动共同推动生态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宿迁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程宏杰,俞路,毕彦辉.培育家庭农场,发展规模经营[J].江苏农村经济,2015.5.
[2]姜丽丽,仝爱华.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分析——基于宿迁市宿城区30家家庭农场的调查[J].江苏农业科学,2015.10.
[3]祖兆林.家庭农场发展更有奔头[N].中国保险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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