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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 |
| 第761期 作者:□文/张 蒙 时间:2025/9/16 9:45:00 浏览:80次 |
[提要]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推行为建筑行业带来结构性减税机遇,同时也使其面临税负结构调整、进项税额抵扣困难以及税务管理成本上升等挑战。本文解读建筑行业增值税政策,进而从多环节提出税收筹划策略。
关键词: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3月22日
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核心环节,“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行对建筑业产生深远影响。这一政策旨在消除重复征税现象、优化税制结构,进而推动行业的专业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从理论层面来看,建筑企业可通过进项抵扣降低税负;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诸多难题。面对这些挑战,建筑企业迫切需要开展科学的纳税筹划。通过在合规的前提下优化进项管理、统筹跨区域税务协同、强化全流程票据管控,有效降低税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增值税政策解读
一般纳税人在建筑行业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这一税率的确定综合考量了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成本结构以及利润空间等多方面因素。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对经济增长和就业有着重要贡献。9%的税率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也为建筑企业预留了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其健康发展。例如,某大型建筑企业承接了一项总造价为1亿元的工程项目,按照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为900万元。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需要通过合理控制成本和充分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来降低实际税负。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建筑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一)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清包工方式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或仅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的建筑服务。在这种模式下,施工方的主要成本集中在人工费用,而人工成本往往难以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能够有效避免因进项不足导致的税负加重问题。例如,某建筑劳务公司以清包工方式承接了一个项目,合同价款为500万元。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由于人工成本占比较高且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税负会较重;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只需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即15万元。
(二)小型建筑装饰企业承接的家庭装修项目。这类项目通常规模较小,业务相对简单,成本核算不像大型建筑项目那样复杂。小型建筑装饰企业在采购材料和设备时,可能难以从供应商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能够简化税务处理流程,降低税务管理成本。
(三)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受到发包方采购行为的影响,可能出现抵扣不足的情况。例如,在大型房地产项目中,开发商采购主要材料时,建筑总承包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权衡是否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来优化税负。若总承包商在甲供工程中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较少,选择简易计税按 3% 征收率计税,可能会降低企业的税负。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建筑行业适用3%的简易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规模较小,会计核算相对简单,采用3%的征收率有助于降低其税务成本。对于一些小型建筑项目企业、装修队伍以及专业分包单位等,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并适用3%的征收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税负压力。例如,一家年销售额为200万元的小型建筑企业,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为6万元,税务处理相对简便。
建筑企业只有深入了解这些增值税政策的具体规定,才能为纳税筹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不同的税率和征收率为企业提供了选择空间,企业可依据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合理选择计税方式,实现税负优化。
二、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
(一)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在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中占据着关键地位。不同的纳税人身份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这对企业税负和业务开展有着深远影响。企业在确定纳税人身份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1、企业规模和年度业务量。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可优先考虑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适用3%的征收率。这种选择适用于小型建筑项目企业、装修队伍及专业分包单位等。例如,一家年销售额为300万元的小型建筑装饰企业,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按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为9万元;若强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在进项抵扣不足的情况下,税负将大幅上升。由此可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有助于这类企业合法合规地优化税负,增强市场竞争力。
2、上下游企业合作需求。若建筑企业的主要客户为大型企业或一般纳税人,这些客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强烈。为确保业务顺利开展,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更为适宜。反之,若客户多为小型个体商户、农村自建房业主等无需专票抵扣的群体,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不仅不会对业务造成阻碍,还能减轻企业税负。
3、成本结构。建筑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对于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如劳务分包企业)且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的企业而言,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可能更具优势。例如,某劳务分包企业年销售额400万元,人工成本占比70%,作为一般纳税人时税负较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税负明显降低。
建筑企业应全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权衡利弊,精准选择纳税人身份,实现增值税税负的优化。这一决策过程需要综合考虑企业规模、业务量、上下游合作需求及成本结构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纳税筹划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采购环节筹划
1、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在选择供应商时,建筑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般纳税人供应商能够提供高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企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通常其产品价格也相对较高;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的产品价格可能较低,然而提供的发票税率较低,不利于进项抵扣。例如,采购500万元钢材,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含税价为565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65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含税价为515万元,但仅能抵扣进项税额15万元。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税负情况和资金状况,通过成本效益分析,选择最优的供应商。
2、优化采购合同条款。优化采购合同条款同样至关重要。合同中应明确发票类型、税率、开具时间等关键信息,以避免税务纠纷,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足额地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合理设置分期付款节点,既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又能精准规划税负承担时机,避免过早纳税导致资金占用成本增加。例如,在合同中约定材料验收合格后支付部分款项,并要求供应商同步开具发票,剩余款项在质保期满后支付,这样可以确保发票、款项与税负相匹配。
3、采用集中采购模式。集中采购模式是降低采购成本、增强企业议价能力和优化进项税额管理的有效途径。集团化建筑企业可由总部或区域集采中心统一进行采购,凭借大规模的采购量在与供应商谈判时占据优势,争取更优惠的价格、付款条件和服务质量。此外,通过整合供应链资源,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障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从源头为企业创造价值,进而实现增值税税负的有效降低。
(三)施工环节筹划
1、合理选择计税方法。清包工模式在建筑施工环节为企业提供计税方式上的灵活性。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仅提供建筑劳务服务,不负责主要材料的采购,或者仅采购少量的辅助材料。这种模式在小型建筑劳务企业中较为常见。对于以清包工业务为主的小型建筑劳务企业来说,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具有明显的优势。由于其业务特点,主要成本集中在人工费用上,而人工成本往往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以一项合同价款为100万元的清包工项目为例,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由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非常有限,假设仅有5万元的进项税额(如少量辅助材料的采购进项),按照9%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为9万元,那么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4万元。而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只需缴纳大约3万元的税款。通过对比可以看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能够有效避免因进项税额不足而带来的税负加重问题,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2、优化劳务用工模式。劳务用工模式的选择也是施工环节纳税筹划的重点内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劳务用工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雇佣工人和劳务派遣两种。直接雇佣工人所支付的工资无法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而劳务派遣费用如果能够取得合规的发票,部分费用是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企业在选择劳务用工模式时,应综合考量项目需求、成本占比以及发票获取的难易程度,优化劳务结构。例如,某建筑项目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40%,在项目初期采用直接雇佣工人的方式,由于工资支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导致企业的税负较高。在项目后期,企业经过分析,将部分劳务用工转为劳务分包的形式,与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劳务派遣公司为企业提供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根据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通过这种方式,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还减少了企业对劳务人员的直接管理风险,提升了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
(四)销售环节筹划
1、合理定价。合理定价是销售环节纳税筹划的基础。建筑产品定价时需充分考虑增值税因素,合理将税负分摊到价格中,避免因税负过重而压缩企业利润空间。例如,对于适用 9% 税率的建筑工程,若在定价时未考虑含税与不含税价格的差异,可能会导致高额增值税侵蚀利润。因此,企业应结合市场需求、竞争对手策略以及自身成本结构,精准测算含税售价,确保税负合理。
2、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能够带来节税效益。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适用于大型建筑项目,企业可依据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分期确认纳税义务,从而延迟税款缴纳,充分利用货币时间价值。如,一项总价为 5,000 万元的工程,若采用分三年等额收款的方式,每年仅就当年收款金额确认销项税额,有助于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减少前期纳税现金流出。
3、正确处理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混合销售是指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其税率依据主业确定。若货物销售额占比较大且能够单独核算,企业可以通过拆分业务,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降低税负。兼营业务则是指企业经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如建筑施工(税率 9%)与建筑设计(税率 6%)。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财务核算、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等环节严格区分不同业务,分别核算销售额,以实现税负降低。
综上所述,深入解读建筑行业增值税政策是企业开展有效纳税筹划的前提。通过从纳税人身份选择、采购、施工、销售等多个维度实施系统化的税务筹划策略,建筑企业能够在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实现增值税税负的有效降低。
在纳税人身份选择上,综合考虑企业规模、上下游合作需求和成本结构等因素,有助于精准定位最适宜的纳税人身份;采购环节中,选择合适供应商、优化合同条款和采用集中采购模式,能够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进项税额管理;施工环节合理选择计税方法和劳务用工模式,可避免进项税额不足带来的税负加重问题;销售环节通过合理定价、选择恰当销售方式以及正确处理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能够进一步降低税负。
这些税务筹划策略相互关联、协同作用,不仅能够优化企业现金流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还能促进企业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实现运营效率的全面提升。建筑企业应紧密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项目特性,充分考虑产业链协同效应,建立动态化的税务筹划机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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