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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市中小型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 |
| 第761期 作者:□文/韩鹏宇 庞久政 时间:2025/9/16 9:59:22 浏览:28次 |
[提要] 本文聚焦新疆自贸区背景下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构建市场、政务、法治等三大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与问卷调查法量化评估,并提出设立自贸专属信贷产品、推进政务公开与数字化转型、建立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企业满意度;中小型企业;层次分析法
基金项目:新疆农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dxscx2024131)。通讯作者:杨宁霞
中图分类号:F127;F713.5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4月22日
一、问题提出
营商环境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制度性土壤,是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它不仅是衡量经济体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更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通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新疆自贸区的设立是国家深化向西开放、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作为连接中国与中亚、欧洲的枢纽,新疆凭借“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区位优势,通过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多式联运网络及国际物流通道,正加速成为亚欧黄金走廊的核心支点。乌鲁木齐作为自贸区三大片区之一,承担着制度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核心使命,其营商环境优化成效直接关乎自贸区战略目标的实现。中小型企业作为区域经济的“毛细血管”,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边疆稳定、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的核心力量。然而,自贸区政策红利与中小型企业实际获得感之间存在相对落差,多数中小型企业面临跨境物流成本高企、数字化政务滞后、融资渠道狭窄等问题,政策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梗阻严重制约其发展潜力。为此,对乌鲁木齐市中小型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的调查研究,不仅关乎自贸区政策红利的有效转化,更是探索边疆开放新范式、激活“经济细胞”活力的关键。
二、研究设计
(一)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国内外研究普遍采用多维度指标体系评估营商环境。例如,杨枝煌(2020)提到中国若要建立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应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即涵盖政治军事、经济金融、社会文化和自然生态的全领域营商环境测度指标体系。邱月洪(2021)、李杰(2022)在三亚和海南的实证研究中通过层次分析法(AHP)与模糊综合评价法(FCE)构建满意度指标。林赛燕(2021)则对标世界银行标准设计DBSI模型用以评价杭州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指数。李志军(2019)对国内地级市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价和分析,包括政府效率、人力资源、金融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六个指标,评价范围覆盖广,评价可持续性强。此外,《当代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研究》一书构建了包含政务环境、市场经营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开放环境五个维度的评价框架,深入分析了中国营商环境的现状、问题与发展方向。然而,当前我国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仍有待完善,部分评价指标内涵相对宽泛、外延比较模糊,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机制还不够健全,难以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进步作用。
本文首先基于营商环境基本内涵,参考《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依据营商环境的构成要素进行整理归类,将一级指标确定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三个方面。其次,通过搜集目前有关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论文、期刊、科研成果等文献资料,对其中涉及的指标进行统计,选取使用频度较高的指标,将其与从上述自治区实施政策中提取的指标进行合并筛选,从而确定出二级指标11项、三级指标23项。最后,将以上指标整理成表,建立基于区域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表1)
(二)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设计。依照已构建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调查问卷内容分为两个板块:第一板块为企业基础信息采集,涵盖企业所在行政区域、组织类型、所属行业领域及成立年限;第二板块为乌鲁木齐市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满意度的核心调查内容,具体划分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三个评估维度。
问卷采用李克特量表设计体系,针对各评估项设置“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五档主观评价级别,对应分值依次为5分、4分、3分、2分和1分,要求受访者依据自身实际感受对各项内容进行判断打分。
本次调查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共发放问卷240份,实际回收问卷227份,其中有效问卷191份,问卷有效率达84.14%。运用SPSS20.0数据分析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独立性检验和信效度分析,结果显示置信水平达0.05显著水平,通过独立性检验;同时,KMO检验值和Bartlett球形度检验结果表明该问卷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
三、实证分析
(一)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模型进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对各级指标构建判断矩阵,并设置判断矩阵标度为5级标度,使其进行两两比较重要程度,最终计算得出各个指标的权重。具体过程如下:
1、建立层次结构模型。基于表1所构建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多层次评价模型。该模型将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分解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三个层级结构。目标层聚焦营商环境整体质量评价,准则层包含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与法治环境三大核心维度,各准则层下设若干具体评价指标,形成完整的指标体系,详见表2。其中,市场环境主要衡量要素市场运行效率,政务环境侧重政府服务效能评估,法治环境则聚焦司法保障与合规监管水平,通过分层递进的结构体系实现对营商环境质量的科学测度。(表2)
2、构建判断矩阵。基于层次分析法(AHP)的理论框架,在完成层次结构模型构建后,需系统构建递阶判断矩阵以确定指标权重体系。具体需建立包含A-B(准则层)、B-C(次准则层)、C-D(指标层)的三级权重判定结构,通过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实现指标间相对重要度的量化解析。(表3、表4、表5)
3、指标权重的确定。本项研究邀请10位专家学者对判断矩阵进行打分,并进行一致性检验,经多轮迭代修正,所有CR值均通过统计学阈值(<0.1),满足一致性检验要求。最终形成乌鲁木齐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权重体系,在专家共识基础上实现理论合理性与实证可靠性的统一,具体权重分布详见表6。(表6)
(二)营商环境满意度统计分析
1、样本分析
(1)企业所在地区。天山区44家,占比23.04%;沙依巴克区59家,占比30.89%;新市区27家,占比14.14%;水磨沟区16家,占比8.38%;头屯河区17家,占比8.9%;达坂城区11家,占比5.8%;米东区10家,占比5.24%;乌鲁木齐县7家,占比3.61%。
(2)企业所属行业。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占比22.96%;制造业,占比16.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比12.59%。
(3)企业成立年限。34家企业成立时间小于1年,占比17.8%;58家企业成立时间在1~3年,占比30.37%;54家企业成立时间在3~5年,占比28.27%;19家企业成立时间在5~8年,占比9.95%;26家企业成立时间8年以上,占比13.61%。
2、满意度分析
(1)市场环境分析。调研市场环境的四个二级指标中,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的平均得分为4.39,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均得分为4.37,金融与信贷支持的平均得分为4.16,创新与科技支持的平均得分为4.33。综合四个二级指标,市场环境的综合得分为4.31。从统计结果看,乌鲁木齐市市场环境综合得分为4.31,整体表现良好。乌鲁木齐市在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政策方面成效显著,市场开放度高且竞争公平,为企业营造了良好开端。知识产权保护契合国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导向,但维权援助机制仍有优化空间。除此之外,金融与信贷支持相对较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对资金需求迫切,虽有政策扶持,但融资渠道宽敞度及信贷投放力度仍需加强,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平台企业创新发展高满意度彰显对创新的重视,但人才引进可结合当下各地“抢才”态势进一步优化政策吸引人才。(表7)
(2)政务环境分析。政务环境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通过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等,能够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创新动能,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透明、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本研究从政务服务效率与便利化、政府廉洁与司法执行、政策保障与制度支持三个二级指标着重分析。
政务环境综合得分为4.41,满意度较高,反映了企业对政府司法程序质量、政策保障等政务环境建设方面总体认可,但政务服务效率与便利化维度得分相对稍低,仍有优化空间,各维度共同支撑起当前政务环境评价,也体现政府在营造营商环境上有一定成效。(表8)
“司法程序服务质量”虽满意度较高,但其对整体营商环境的影响仍需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司法效率和公平性对市场信心的塑造至关重要。此外,“政府(司法)信息公开指数”满意度相对较低,反映出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仍需加强。这可能与地方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分配有关,但透明度不足可能影响企业的长期投资意愿。
(3)法治环境分析。法治环境是中小企业稳健发展的制度保障,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法律风险,进而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与投资信心。分析可得,法律规范与政策透明度、司法服务与公共法律体系、行政执法与监管效能、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四个二级指标的满意度水平较高,法治环境综合得分4.46。
近年来,新疆在行政改革中推行多项措施,如“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但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或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这造成“行政执法与监管效能”满意度相对较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满意度较低表明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方面仍需加强,中小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仍面临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此外,“司法服务与公共法律体系”满意度略低,表明司法资源的分配效率或基层服务能力不足。(表9)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一)结论。本研究以中小企业主观感知视角重构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层次分析法对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进行评价,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综合得分为4.39,市场环境得分为4.31,政务环境得分为4.41,法治环境得分为4.46。(2)营商环境部分领域表现良好。要素市场化配置落实好、市场开放公平,知识产权保护契合导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满意度高;政务环境中政务廉洁与司法执行、政策保障等满意度高,其中在司法程序服务质量方面成效显著;法治环境中“法律规范与政策透明度”满意度高,法治建设有进展。(3)部分领域待优化。市场环境中金融信贷支持不足,人才引进需优化;政务环境中“审批服务便民化”对整体营商环境的影响待提升,“政府(司法)信息公开指数”透明度不足;法治环境中“行政执法与监管效能”满意度较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对薄弱。(表10)
(二)对策建议
1、优化市场环境,突破融资与人才制约。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建议推动金融机构与自贸区政策深度衔接,开发“自贸贷” “供应链金融”等创新型金融工具,同步优化企业信用评估机制,鼓励银行简化审批流程并拓宽可抵押资产范围。同时,可考虑设立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基金,重点为科技型、外向型企业提供风险共担支持,缓解其融资压力。
在人才供给方面,建议结合自贸区数字经济、跨境物流等核心产业需求,出台差异化扶持政策,例如提供住房补贴、税收优惠及子女入学便利等配套措施。深化高校与企业合作,探索“定向培养”模式,支持本地院校增设跨境电商、国际商法等专业课程,从源头提升人才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
2、推进政务改革,提高服务效率与公开性。为优化企业办事体验,可整合司法服务资源,打造线上“一站式”平台,实现案件立案、调解、执行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压缩审理周期。定期发布涉企典型司法案例,通过示范效应增强企业对法律风险的预判能力。同时,建议搭建统一的营商环境政策查询平台,动态更新政策细则及申报指引,确保信息透明可及。通过定期举办企业座谈会、开展需求调研等方式,建立“问题收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闭环机制,及时响应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3、健全法治保障,平衡监管与权益保护。规范执法行为是优化法治环境的关键。建议明确行政执法“负面清单”,细化监管权限边界,减少执法随意性。推广“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监管模式,对首次轻微违规行为以警示教育替代处罚,体现执法温度。此外,可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在权益保护方面,建议设立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及诉讼协助。进一步完善股东知情权、参与权的操作细则,加强对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行为的动态监管。推动成立区域性商事调解机构,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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