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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思考 |
| 第762期 作者:□文/周 露 吴少龙 时间:2025/10/1 10:32:24 浏览:64次 |
[提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传统养老模式面临服务效率低、资源错配等挑战。本文基于大数据技术视角,分析智慧养老服务在价值重构、实践困境与实施路径中的关键问题。研究发现:智慧养老通过数据整合与智能决策实现服务精准化,但存在技术壁垒、伦理风险与城乡差异等现实阻碍。建议通过构建国家级数据平台、完善标准体系、强化适老化改造等路径推动可持续发展,为应对老龄化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数字化转型;老龄化社会
基金项目:凯里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研究”(编号:S2024106691585)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4月25日
智慧养老最早诞生于英国,我国在2014年提出智慧养老的概念。智慧养老是指利用现代化信息通信等科学技术,围绕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医疗健康、安全保障、休闲保健、文化娱乐分享等方面,为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持,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利用好老年人的经验智慧,使大数据科技和社会服务相得益彰,实现养老服务智能化、科技化,为老年人提供高幸福感、高自尊感的现代化智慧养老模式。传统养老模式依赖人工服务,资源供需失衡、服务效率低下、个性化缺失是当前面临的矛盾。大数据技术通过实时数据采集、AI算法预测与资源动态调度,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新路径。
一、智慧养老服务价值重构
智慧养老的价值重构需超越工具理性的技术中心主义,回归老年群体的本体论意义。通过构建“技术-人-社会”三元交互框架,将技术定位为支持性而非主导性要素,强化老年人在服务设计、使用与反馈中的主体参与权。这种价值转向要求技术系统从“效率优先”转向“尊严维护”,在算法逻辑中嵌入生命历程关怀,确保智能化进程与老年人的自主性、社会角色认同相协调,避免技术异化对主体价值的消解。智慧养老需确立“差异正义”为核心的伦理范式,承认老年群体在技术可及性、使用能力与风险抵御上的特殊性。通过技术设计的“包容性默认”机制(如无障碍交互、多模态反馈),系统性消除数字排斥的结构性根源。同时,建立算法决策的正义审查制度,防止技术资源分配中的年龄歧视与阶层固化,确保公共服务供给的普惠性不因技术门槛而衰减,实现“数字人权”的代际公平。
智慧养老的价值重构需重新界定其公共产品属性,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的权责边界。通过“准公共品”理论框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模式:政府承担基础数据设施建设与标准制定,市场通过竞争机制优化服务创新,社会组织填补非标准化需求缺口。这种重构旨在破解“效率-公平”的二元对立,以公共价值为导向,将技术资本化冲动约束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框架内。价值重构需依托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突破部门主义与数据割据的治理困境。建立跨域数据共享的“制度性信任”机制,通过数据主权界定与利益补偿规则,降低协同治理的交易成本。同时,构建动态适应性监管体系,将技术伦理审查、风险预警与容错机制纳入政策工具箱,增强智慧养老系统应对技术迭代与需求变迁的韧性,避免制度滞后性对价值目标的侵蚀。
智慧养老需承载老龄化社会的文化重构功能,通过技术介入重塑“老年”的社会意义。在个体层面,技术应用应支持老年人的持续社会化进程,强化其社会参与能力与自我价值认同;在集体层面,智慧化转型需促进代际数字反哺的文化实践,构建“技术共生”的年龄友好型社会生态。这种文化整合要求技术叙事从“问题化解”转向“潜能激发”,将老龄化重新定义为技术文明进步的协同力量而非负担。
二、智慧养老服务实践困境
(一)技术应用与数据整合的深层矛盾。智慧养老服务的核心在于多源数据的动态整合与协同应用,然而当前医疗、社保、社区等系统间的数据接口标准尚未统一,形成“数据烟囱”现象。信息孤岛不仅导致健康档案、行为偏好等关键数据的碎片化,更使得算法模型因数据样本不全而陷入预测偏差。此外,隐私保护法规的严格性与数据共享的开放性之间存在制度性张力,如何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合法流动,成为技术落地的首要难题。智能设备的功能开发多基于技术可行性导向,而忽视了老年群体的生理特征与认知习惯。例如,触控界面的交互逻辑未考虑老年人手部震颤、视力退化等现实需求,导致技术使用门槛升高。这种“技术本位”的设计思维加剧了老年群体的数字排斥,使得智慧养老的技术普惠性被削弱,形成“有技术无服务”的悖论。
(二)供需结构性失衡与服务效能瓶颈。当前,智慧养老服务供给过度强调技术赋能的工具价值,将“智能化”等同于硬件设备的堆砌,而忽视了服务内容与老年人真实需求的匹配性。例如,大量智能监测设备仅聚焦生理指标采集,却未构建配套的应急响应机制,导致数据价值未能转化为实质性服务。这种“重监测轻干预”的倾向,反映出供给侧对技术功能的片面认知,使得服务效能停留于表层效率优化。
传统养老服务的“被动响应”模式在智能化转型中未被根本性重构,多数智慧养老项目仍沿用“问题发生-人工介入”的线性逻辑,缺乏对老年人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深层需求的系统性回应。技术应用未能突破“替代人力”的初级阶段,未形成“数据驱动-需求预判-资源预置”的闭环生态,制约服务质量的跃迁式提升。
(三)制度规范与伦理治理的滞后性。智慧养老涉及物联网设备、健康数据算法、服务流程等多个维度,但相关技术标准、数据安全分级规范尚未形成统一体系。市场准入机制的模糊性导致“伪智能”产品泛滥,例如部分设备仅具备基础联网功能即冠以“智慧养老”标签。标准缺失不仅加剧市场无序竞争,更可能因设备兼容性不足引发系统性服务中断风险。智慧养老场景中的算法决策潜藏伦理风险:一方面基于消费能力、健康风险等数据的分级服务推送机制,可能异化为“数字年龄歧视”,背离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原则;另一方面自动驾驶助老车、AI护理机器人等新兴技术的责任认定缺乏法律依据,事故归责陷入“平台-制造商-用户”的多方推诿困境。现有治理框架尚未建立算法透明性审查与伦理影响评估机制,技术应用的道德边界亟待厘清。
(四)城乡资源分配与可持续发展困境。智慧养老的资源投入呈现显著的空间非均衡性:城市依托完善的基础设施与财政支持,已形成“平台+社区+家庭”的多层级服务体系;而农村地区受限于网络覆盖不足、电力供应不稳等硬件短板,智慧养老覆盖率不足城市的30%。更严峻的是,城乡老年人数字素养差距进一步放大了服务可获得性的鸿沟,形成“技术赋能-资源集中-马太效应”的恶性循环。智慧养老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本用于设备采购、系统开发与人员培训,但现阶段服务收费机制尚未成熟。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受限于财政预算,难以覆盖持续运营成本;市场化付费项目则因老年人支付意愿低、消费习惯保守而推广困难。社会资本因回报周期长、风险不可控而持观望态度,导致服务供给陷入“政府主导-市场缺位”的不可持续状态。
(五)数字素养与代际包容的社会性挑战。老年群体的数字技能缺失不仅表现为操作能力不足,更体现在对技术风险的认知匮乏。例如,部分老年人因担忧隐私泄露而拒绝使用智能设备,导致健康监测数据缺失;另一些则因缺乏信息甄别能力,陷入虚假健康资讯的认知陷阱。这种“能力-权利”的双重弱势,使得老年人在智慧社会中面临被边缘化的系统性风险。家庭本应是弥合数字鸿沟的核心场域,但年轻一代普遍缺乏“技术反哺”的主动性。代际间的数字知识传递多停留于基础操作指导,未能构建“需求理解-技术适配-情感认同”的深度互动模式。更严重的是,部分子女将智能设备简单视为“安全监控工具”,忽视老年人对技术自主性的诉求,加剧其心理抗拒,导致智慧养老的社会支持网络脆弱化。
三、智慧养老服务实施路径
(一)顶层设计的系统性协同。政策工具的复合嵌套机制,构建“纵向政策激励-横向主体联动”的协同治理体系,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性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同时依托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破解数据壁垒与权责碎片化困局。在制度设计层面嵌入“动态适应性”原则,建立政策迭代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技术演进与制度供给的同步性。需求侧驱动的规划范式转型,突破传统“政府主导-技术先行”的供给逻辑,转向基于老年人能力谱系与需求层级的精准画像方法。通过参与式需求评估工具(如公民陪审团、共识会议),将老年群体的异质性诉求转化为服务设计的核心参数,实现“技术可用性”与“需求可及性”的范式统合。
(二)技术生态的适老化重构。人本导向的技术适配升级,基于具身认知理论重构智能设备的人机交互逻辑,开发多模态融合的适老化技术方案(如语音-触觉协同反馈系统),突破单一视觉依赖的交互局限。在算法层面对老年群体的行为特征进行动态建模,构建容错性更强的智能决策系统,降低技术使用中的认知负荷与操作焦虑。数据治理的伦理嵌入机制,建立“隐私计算+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管理架构,在保障个人数据主权的前提下实现跨域数据价值流转。通过算法审计与伦理影响评估制度,约束技术开发中的工具理性膨胀,确保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的全流程符合“最小干预”与“最大善意”原则。
(三)服务模式的韧性系统构建。分层响应的服务供给网络,依据老年人失能等级、居住形态与数字素养差异,构建“预防性干预-精准化响应-持续性支持”的三级服务网络。通过物联网感知设备与人工服务的嵌套部署,形成“机器监测预警-人工介入决策”的混合智能模式,平衡技术效率与人文关怀的价值张力。社会技术的协同创新路径,推动智慧养老从“技术解决方案”向“社会技术系统”转型,将社区关系网络、家庭照料传统等社会资本纳入技术部署框架。通过培育“技术赋能者”(如数字社工)角色,弥合技术系统与在地化服务实践的认知鸿沟,增强服务落地的文化适应性。
(四)制度环境的包容性治理。标准体系的弹性规制设计,制定覆盖设备兼容性、数据互操作性、服务可靠性的技术标准群,采用“核心强制标准+外围推荐标准”的弹性规制模式。设立技术中立审查机制,防止标准固化对新兴技术的创新抑制,同时通过认证豁免制度降低中小企业的合规成本。风险共担的可持续融资模式,创新“社会效益债券+数据资产证券化”的混合融资工具,将智慧养老的长期社会收益转化为可量化的金融标的。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与PPP项目容错清单,优化社会资本的风险预期,破解“重资产投入-轻运营回报”的融资困境。
(五)城乡资源的均衡配置策略。数字基建设施的梯度下沉机制,依据城乡老龄化率、财政能力与技术接受度差异,实施“中心城区示范-近郊辐射-远郊定制”的渐进覆盖策略。通过卫星通信、边缘计算等技术,实现低功耗广域网络部署,突破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硬件约束。技术扩散的本地化适配路径,建立“技术模块库-需求菜单库”的双向匹配平台,支持基层政府根据地域特征自主选择技术组合方案。培育农村智慧养老的“技术经纪人”群体,通过在地化知识转化降低技术移植中的文化摩擦成本。
(六)数字包容的文化实践深化。代际反哺的制度化嵌入,将数字素养培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家庭-社区-机构”联动的反哺教育网络。通过代际共学工坊、技术叙事沙龙等文化实践,重构技术认知的代际共识基础,消解年龄群体间的数字权力不对称。老龄化叙事的价值重塑工程,在公共话语体系中推动“老年-技术”关系的意义重构,通过媒介传播策略将老年人塑造为技术创新的参与者而非被动接受者。建立智慧养老的“技术文化评估”指标,量化技术应用对老年人社会归属感、自我效能感的提升效应。
综上,本文基于大数据技术视角,探讨智慧养老服务的价值重构、实践困境与实施路径。研究发现,智慧养老虽能实现服务精准化,但面临技术壁垒、伦理风险与城乡差异等挑战。建议通过构建国家级数据平台、完善标准体系、强化适老化改造等路径,推动智慧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为应对老龄化社会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作者单位:凯里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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