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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视角下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探讨
第763期 作者:□文/刘建高 宾 敏 时间:2025/10/16 14:15:58 浏览:39次
  [提要] 在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合作经济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优化利益分配机制,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地方政府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导者,需基于合作经济视角,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的生态体系。本文从合作经济内涵与特征出发,分析其与营商环境的耦合关系,揭示当前地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面临的挑战,进而提出优化路径,旨在为地方政府通过合作经济模式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启示。
关键词:合作经济;营商环境;地方政府;协同治理;数字政务
基金项目:2025年度郴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郴州优化营商环境质效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CZSSKL2025095);202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三全育人’理念下高职院校创新教育课程的思政功能研究”(项目编号:24C0697)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4月20日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与国内经济结构深度调整背景下,合作经济作为基于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实现资源整合、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形态,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展现出显著效能。优质营商环境作为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支撑,亦是合作经济组织持续成长的核心要素。因此,从合作经济维度探究地方政府营商环境优化策略,对于推动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合作经济与营商环境概念解析及关联分析
(一)合作经济内涵与特征。合作经济作为一种基于成员自愿联合、共同所有与民主控制的经济组织形式,其核心要义在于通过集体协作机制达成个体与群体利益的动态平衡。追溯其历史渊源,19世纪中叶英国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创立“入社自由、民主管理、收益共享”原则,为现代国际合作运动奠定理论基石。在当代经济体系中,合作经济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涵盖传统农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组织形态,同时衍生出社区支持农业、共享经济平台等创新模式。此类经济组织通过资源整合与风险共担机制运行,例如农业合作社依托统一农资采购、标准化生产流程构建及技术共享体系,能够有效降低个体市场参与者的经营风险,增强小农经济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优势。
(二)营商环境构成要素与评价标准。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所面临的制度性条件集合,涵盖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三个核心维度。政策环境包含税收优惠、行政审批效率等政策供给质量;市场环境涉及市场准入门槛、要素流动自由度等竞争公平性指标;法治环境则强调产权保护、契约执行等法律保障力度。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采用“开办企业” “获得信贷”等量化指标构建评价体系,但需注意其局限性——过度侧重程序性便利而忽略文化包容性、政策稳定性等软性要素。我国推行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已逐步将政府诚信度、企业获得感等质性指标纳入考量,形成更为立体的评价标准。
(三)合作经济与营商环境耦合关系。合作经济发展与营商环境优化存在双向促进机制,二者相互影响、协同发展。营商环境中的政策支持体系,如税收优惠与专项补贴能为合作经济组织降低运营成本,而公平透明的市场监管环境有助于维护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反过来,合作经济通过整合分散资源、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能完善区域经济生态,提升对外部投资的吸引力。在产业协同场景中,农业合作社与上下游企业形成的产业链条,既优化供应链结构,也为营商环境注入产业活力。经济组织与制度环境的互动,构成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合作经济视角下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挑战
(一)多方利益协调机制不足的困境。合作经济模式下地方政府面临多元主体利益诉求差异化的结构性矛盾。政府、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在资源分配中存在目标取向的分野,当行政主导思维与市场化运作逻辑形成张力时,公共资源配置易出现决策偏差。政府部门间职责交叉与职能分散问题导致政策制定过程中难以形成利益平衡机制,尤其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诉求与区域发展规划存在冲突时,缺乏有效的利益协商平台加剧了资源配置错位风险。典型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环节中,环保标准执行与产业落地需求间缺乏动态调适机制,致使部分领域出现政策执行刚性过强与弹性不足并存的矛盾现象。
(二)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待提升。传统科层制架构形成的行政壁垒严重制约政策协同效率,部门本位主义与信息孤岛现象削弱了营商环境优化的整体性。以企业开办流程为例,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系统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信息核验重复,形成实质性的行政效能损耗。更深层次问题在于横向协同缺乏制度性约束,跨部门联席会议等临时性协调机制难以转化为常态化治理能力,特别是在数字经济监管领域,新兴业态的跨界特征与传统部门职责划分形成治理盲区。
(三)政策支持体系与市场需求错配。政策供给与市场主体实际诉求存在结构性失衡,产业扶持政策同质化严重削弱了区域竞争优势。部分地方政府在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时忽视细分行业特征,将传统制造业支持框架简单套用于数字经济领域,导致技术研发补贴、人才引进等政策工具与实际创新需求匹配度不足。更为突出的矛盾体现在监管规则迭代速度滞后于商业模式创新节奏,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常面临既有法规体系适用性争议。
(四)市场主体参与合作动力不足。政企互动渠道的行政化倾向抑制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行政审批流程中企业意见征询环节多流于形式,实质性参与决策机制尚未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与行业准入政策的刚性约束,使得中小微企业在公共采购、政策试点等领域参与空间受限。特别是在园区共建等合作场景中,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导致民营企业对长期合作持审慎态度,这种现象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领域尤为显著。
(五)数字技术赋能合作实践滞后。政务数据共享的技术障碍与制度瓶颈制约数字化转型效能,部门专网系统互操作性不足导致“一网通办”推进缓慢。智能监管系统的算法透明度缺失引发市场主体合规疑虑,部分领域出现“数字化形式主义”反而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更深层矛盾在于数字治理能力区域差异显著,欠发达地区受限于技术基础设施与专业人才储备,在电子证照跨域互认、区块链存证等创新应用方面存在实质性落差。
三、合作经济视角下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路径设计
(一)构建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多方共赢发展。地方政府在合作经济框架下优化营商环境需要解决多元主体诉求差异化结构性矛盾,其核心在于构建制度化利益平衡框架。其一,在产业政策制定环节嵌入协商议事平台,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差异化诉求在政策形成阶段得到充分表达;其二,设计动态利益调整机制,针对环保标准与产业发展的矛盾,建立由环境科学家、经济学者及企业代表组成的评估委员会,根据区域发展阶段动态调整执行尺度;其三,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引入市场化补偿机制,当特定政策调整导致部分主体利益受损时,通过税收优惠、特许经营期限延长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如此设计制度,既能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又能通过经济手段平衡各参与方权益。在实践操作层面,地方政府可探索建立利益协调白皮书制度,定期公布各领域利益调整方案及实施效果,增强政策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建立协同治理平台,提升跨部门联动效能。为突破传统科层制架构下行政壁垒对营商环境优化的制约,地方政府需打造一体化协同治理平台。一方面,在业务系统整合层面,针对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各自独立的业务系统,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与接口规范,打破部门系统间的技术隔阂。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为例,将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注册信息、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信息、社保部门的参保登记信息整合至同一平台,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只需提交一次资料,各部门即可同步获取所需信息。在数据共享方面,搭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中枢,对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进行全面梳理。运用数据清洗技术,去除重复、错误数据;通过脱敏处理,保护敏感信息。经过处理的数据,在各部门间实现实时共享与协同调用,改变以往企业办事需在不同部门重复提交资料、部门间信息互不联通的局面,切实提升跨部门联动效能。另一方面,重构跨部门协同治理规则,编制涵盖职责边界、业务流程、协同标准的操作手册,将联席会议等临时性协调机制转化为常态化的联合办公制度,设立跨部门联合审批窗口,推行“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对于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依据其跨界融合特性,组建由市场监管、网信、金融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工作组,建立风险研判、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同步完善监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监管能力与业态创新发展相匹配,以此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的整体性与时效性。
(三)完善政策供给体系,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地方政府需构建分层分类的政策供给框架,首要任务是建立行业特征识别系统,依据产业链定位与技术创新周期差异,形成差异化政策工具箱。其一,在政策设计层面引入需求侧响应机制,通过产业图谱绘制与市场敏感度分析,识别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核心诉求,将技术研发补贴、人才梯度培育等工具进行模块化重组,确保政策干预与创新周期形成动态匹配。其二,建立政策迭代评估体系,组建由经济学家、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构成的联合评估委员会,运用成本效益分析与政策冲击模拟技术,定期对既有政策的适配性进行多维诊断。针对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需突破传统制造业政策范式,重点解决数据要素确权、算力基础设施共享等制度空白,通过创设数字资产交易规则与算力调度机制,降低新兴业态的合规成本。其三,重构政策协同传导通道,依托产业链党建联盟与行业协会枢纽,搭建政策解读—执行反馈—效果评估的全链条传导网络,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政策兑现过程的可追溯监管,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执行偏差问题。同时,在监管创新维度实施沙盒监管机制,划定特定试验区域允许突破既有法规限制,建立风险熔断与容错纠错制度,为商业模式创新预留制度弹性空间。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合作内生动力。激活市场主体能动性的关键在于重塑政企互动范式,首要举措是构建双向赋能的协同治理架构。第一,实施企业全生命周期参与计划,在产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决策环节设置企业代表席位,建立重大项目联合评审委员会制度,赋予市场主体实质性话语权。第二,创新弹性准入管理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承诺即入”改革,在环保、安全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动态信用积分替代传统审批要件,释放企业经营自主权。第三,设计风险共担的协作模式,针对园区共建等合作场景,建立政府让渡收益权、企业承担运营权的利益捆绑机制,运用对赌协议与收益分成模式平衡各方风险敞口。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领域,需创新项目收益证券化工具,允许社会资本通过资产支持票据等方式提前回收投资,增强长期合作预期稳定性。第四,培育行业自治能力,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赋予其在技术路线选择、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自治权限,政府部门角色转型为资源协调者与秩序维护者。借助构建正向激励生态圈,将企业参与公共事务的贡献度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积极参与政策试点的市场主体给予优先采购、税收返还等叠加激励,形成“贡献-回报”的良性循环。
(五)推进数字政务转型,构建智慧合作生态。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在于实现治理能力的量子跃升,需从底层架构重构政务服务体系。首先,建设全域数据融合中枢,突破部门专网壁垒,制定涵盖数据格式、接口协议、安全等级的三维统一标准,运用隐私计算与联邦学习技术实现跨部门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安全流转。其次,构建智慧监管生态系统,部署行业风险预警雷达,通过爬取企业用电、物流、纳税等多维数据构建经营健康指数,实现从“人盯企业”到“算法巡营”监管模式转型。再次,实施数字素养提升工程,建立首席数据官轮训制度,培育兼具公共管理知识与数字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梯队,为智慧治理提供持续智力支撑。最终通过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平台,实现政策模拟推演、资源智能调度等高级应用,使营商环境优化进入自我迭代的智能进化阶段。
综上,从合作经济维度剖析,地方政府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核心在于以制度革新重塑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治理格局。利益协调机制构建需充分考量多元主体诉求差异,借助数字化技术手段破除行政壁垒;精准化政策供给与市场主体活力激发,依赖制度设计的动态调适能力。后续研究方向应聚焦跨区域协同治理法治保障体系构建,探索数据要素确权与共享标准化路径,深化数字经济监管规则适应性研究。实践中,地方政府可通过强化区域合作政策协同机制,运用数字孪生技术搭建营商环境模拟推演平台,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务的收益分配制度。以持续优化合作生态,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作者单位: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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