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劳动/就业
网约车平台竞合博弈与优化策略
第763期 作者:□文/王龙旭 陈柳齐 郭 玥 刘欣玉 时间:2025/10/16 14:17:37 浏览:95次
  [提要] 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平台间的竞合关系成为关注焦点。本文阐述网约车发展态势及数据共享的机遇与挑战,分析聚合平台在数据整合中的作用及政策影响。从政府-平台-乘客三方演化博弈、轻重资产平台、知名与一般平台、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等多维度综述竞合博弈相关研究。以滴滴与高德为例,分析其合作起点、竞争冲突和均衡形成。研究表明:数据共享推动平台优化运营,但面临隐私保护等挑战,平台竞合依赖动态权衡。最后,总结研究趋势,指出未来博弈将向技术标准竞争与生态系统整合演进,平衡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优化竞合策略是行业关键。
关键词:数据共享;网约车平台;竞合博弈;优化策略
基金项目: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资助:“考虑数据共享的网约车平台竞合博弈建模与优化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410288270Y)成果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4月30日
近年来,中国网约车市场经历跨越式发展阶段,行业规模持续扩容。在这一背景下,网约车平台之间的竞合关系逐渐成为学术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以滴滴出行为代表的自营平台与以高德地图为代表的聚合平台之间的博弈,更是体现了市场结构从“两极对抗”向“生态协同”演变的趋势。
竞合博弈理论为分析网约车平台的策略互动提供重要框架。一方面,滴滴与高德的博弈围绕流量分配权与运力控制权展开,双方通过定价策略、佣金比例和流量权重的动态调整,在非合作博弈的框架下形成纳什均衡。例如,滴滴低价接入高德,获得增量订单(15%~20%的比例抽成),高德则通过差异化佣金策略(如“一口价”模式)平衡多方利益。另一方面,竞合博弈的研究视角逐渐多元化,从传统的“政府-平台-乘客”三方演化博弈,到轻资产、重资产平台的策略分化,再到知名平台与一般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条件,都显示出网约车行业竞合关系的复杂性和动态性。
作为网约车平台发展的关键驱动力,数据共享不仅带来了优化运营和服务质量的机遇,同时也面临多重挑战,如隐私保护、标准不统一、政策监管。聚合平台的出现为数据整合提供了新契机,例如高德通过整合30多家网约车平台(含滴滴)形成“平台的平台”模式,日均流量达1.2亿。但如何平衡数据开放与竞争壁垒,仍是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滴滴与高德的案例,从竞合博弈的视角出发,探讨网约车平台在动态市场环境中的策略选择及其均衡状态,并分析数据共享与政策监管对博弈结果的影响,以期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启示。
一、考虑数据共享的网约车平台发展现状
(一)网约车发展态势。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约车行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中国网约车市场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截至2024年,已初步形成了以滴滴出行为龙头,曹操专车、首汽约车、美团打车等为主要竞争者的市场格局。根据最新行业数据,在2024年上半年收官之际(6月30日),我国获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的企业数量已达354家,较上月新增3家。同期,各地累计发放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712.6万本、车辆运输证301.5万本,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3%和2.3%。当月,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共记录订单量9.71亿单,较前月增长2.9%。至10月31日,行业规模持续扩张,取得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增至362家,较上月新增2家;驾驶员证和运输证发放量分别攀升至748.3万本与320.6万本,环比增幅为1.4%和2.1%。10月份全行业订单量达10.07亿单,环比增长1.9%。这些数据直观反映出,网约车服务正以稳健的步伐扩大市场版图,行业渗透率不断提升,市场竞争也随之呈现白热化态势。
(二)数据共享的机遇与挑战。在数据共享层面,网约车平台拥有庞大的用户出行信息及车辆行驶信息等各类数据。这些数据在优化平台运营模式、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具备关键价值。例如,平台借助对用户出行信息的深入剖析,实现精准的车辆调配与服务推送,进而精准把握用户的出行偏好及需求。部分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依据不同时段、区域的需求预估,科学规划司机的工作时长与地点,有效提升了车辆使用效率及乘客满意度。但数据共享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挑战。王健指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平台掌握大量用户数据和流量数据,存在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另一方面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存在障碍。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各平台往往将自身数据视为核心资产,不愿意与其他平台共享,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数据的流通和更大价值的挖掘。田江表明,数据标准的不同导致很多数据难以共享和关联。另外,数据共享规范还没有完善,不同平台之间存在数据格式、质量等方面差异,这给数据整合和共享增加了难度。
(三)聚合平台与数据共享。聚合平台在网约车市场中的出现为数据共享带来新的契机。颜爽等认为,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网约车平台在交通出行领域地位愈发凸显,常常采用加入聚合平台这一经营策略。一般来说,聚合平台既可以为网约车平台带来更多的流量,也能增加用户效用。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22-2023)》显示,网约车聚合模式已然成为共享出行新业态的重要一环,55.1%的乘客已经形成了优先使用聚合平台打车的习惯。聚合平台通过整合多家网约车公司的资源,能够汇聚更多的用户数据和出行信息。
(四)政策规范。在行业发展进程中,政府持续推进网约车领域政策体系的优化完善。2022年,交通运输部正式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该政策通过规范数据传输机制、明确信息交互标准,构建起更高效的监管数据流通体系。政策实施的核心目标在于提升行业监管效能,通过标准化的数据治理手段,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虽对网约车平台的数据共享行为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政策法规在现实的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综上,网约车平台发展与数据共享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数据共享平台发展如何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平台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数据安全、保障用户权益成为网约车平台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竞合博弈综述
(一)政府-平台-乘客三方演化博弈模型。目前,针对网约车平台的竞合博弈研究主要将视野聚焦在政府、乘客、网约车平台这三方或是其中的某两者之间。董振宁和李锦明构建了“政府-平台-乘客”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对网约车乘客的隐私保护展开了研究,同时从政府、平台、乘客三个维度提出了相关建议。政府应提高监管效率,打击平台贩卖乘客隐私的行为;平台应提供隐私保护的工具以此降低乘客维权成本;乘客应当与政府形成监督关系,督促政府行使监督职能以规范平台行为。
Rammohan等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种乘客叫价的聚合平台新模式,并证明该模式能实现更高水平的乘客细分,为三方之间的博弈关系提供了新的解法。而Zhu等的研究从平台的角度出发,探究了在不同的成本、用户满意度、加盟费、司机异质性条件下平台对聚合模型和自营模型的选择偏好。颜爽等则是通过博弈论分析了在垄断和竞争两种条件下平台对于接入聚合平台的积极性。
(二)轻重资产平台之间的竞合博弈。李嫚嫚等将网约车平台细分为重资产平台和轻资产平台,其中重资产平台以“曹操出行”为代表,自行购置车辆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轻资产平台以“滴滴出行”为代表,其主要通过招募私家车司机实现运营。该研究引入利他因子来连续量化不同平台间的合作意愿,建立不同类型平台之间的网约车竞合均衡模型。研究发现,当网约车需求量较小时,轻资产平台会更倾向于与其他平台竞争;当需求量变大时,轻资产平台更乐于合作。而对于重资产平台,无论需求大小,其始终想要合作共赢。但值得一提的是,平台倾向于合作是想要通过合作一起提高服务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利益,而非简单数据共享调度运力资源。因此,该研究仍有不完备之处,仍需政府反垄断部门及消费者共同督促监管。
(三)知名平台与一般平台之间的竞合博弈。董仲鹏和樊治平重点研究了知名网约车平台允许一般网约车平台接入的条件(即与一般平台进行数据共享)。通过构建求解竞争和竞合两种情况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研究发现当知名平台针对一般平台设置的平均匹配概率低于某一个阈值时,对每个平台来说合作的收益都将大于竞争的收益。
(四)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之间的竞合博弈。接入知名网约车平台的不仅仅只有小型网约车平台。我们注意到一些网约车平台接入了传统出租车的选项。李兆磊等运用Lotka-Volterra演化模型对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之间的竞合关系进行了探究,研究发现促成网约车和出租车之间的合作将使得两者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他们提出要推进出租车向网约化方向转型,构建聚合平台,从而实现出租车与网约车平台的深度合作。而Di和Tomio使用双变量Tobit模型探究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与李兆磊等学者相近。他们在实证分析中发现,在可预见的未来,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将共存,双方均需合理资源配置来实现出行市场的可持续性。Guo等则通过建立基于成本参数的博弈模型以及基于价格竞争的Bertrand模型来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现想要维持两者的共赢关系,仍需要针对不同的价格和成本关系制定不同的策略。
三、滴滴与高德聚合平台竞合博弈案例分析
(一)博弈背景:双寡头竞合的核心矛盾。李豪和曹长慧(2024)研究指出,在双寡头市场结构中,流量与运力的控制权争夺是平台竞争的核心驱动力,对企业的市场份额与盈利模式造成直接影响。滴滴(自营平台)与高德(聚合平台)构成网约车市场“两极”。滴滴:占据75%市场份额,6亿年活跃用户,核心优势是标准化服务与运力管控(合规率93.3%),通过25%~30%的抽成维持自营模式利润。高德:依托日均1.2亿地图流量,整合30+平台形成“流量枢纽”,55.1%乘客优先通过其叫车,靠15%~25%佣金与广告收入盈利。博弈焦点:高德试图用流量分配权(如“一口价”分流)争夺用户,滴滴则以运力控制权(司机调度、服务质量)稳固基本盘,本质是“流量变现”与“运力效率”价值交换。
(二)案例分析:从策略博弈到均衡形成(图1)
1、合作起点:流量与运力优势互补。2018年,滴滴首次接入高德聚合平台,开启“竞合元年”。彼时,高德需引入头部平台提升服务可信度,滴滴则希望通过高德的流量入口触达非高频用户(如偶尔打车的地图用户)。双方初期达成“基础合作框架”。
滴滴策略:提供“特惠快车”专属产品接入高德,定价较自营平台低15%,抽成比例设定为15%~20%(低于自营的25%~30%),以牺牲部分利润换取增量订单。据2020年数据显示,接入高德后,滴滴的非一线城市订单量增长20%,用户渗透率提升8个百分点。
高德策略:向滴滴分配25%的流量权重(即用户在高德叫车时,25%的推荐优先级给予滴滴),并收取18%的佣金,同时承诺“不干预司机接单规则”,保留滴滴对运力的控制权。
2、竞争冲突:价格战与生态博弈。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双方从“温和合作”转向“策略对抗”。
高德的分流挑战:2022年推出“全网低价”策略,对所有接入平台统一设置“一口价”,要求滴滴等头部平台参与价格补贴。例如,北京五环内短途订单,高德要求合作平台定价不高于12元,导致滴滴该类订单利润率从15%降至5%。
滴滴的防御反击:一方面在自营平台推出“高德专属补贴”,用户从高德跳转至滴滴下单可额外获得3元优惠券,截留流量;另一方面调整接入策略,对高德开放部分非核心区域运力(如郊区订单),优先保障核心城区自营订单供应,避免运力被聚合平台虹吸。
3、均衡形成:动态调整中的策略共生。多轮博弈之后,稳定的纳什均衡状态逐步形成。
价格策略:滴滴在高德平台采用“差异化定价”:高频通勤路线(如CBD至地铁站)定价与自营持平,低频长途路线定价低10%,既避免过度让利,又覆盖价格敏感用户;高德则对滴滴订单设置“流量保护机制”,高峰期分配30%的流量权重(高于其他平台平均20%),保障其在需求激增时的订单量。
佣金与成本:滴滴接受高德18%的佣金率,但要求后者承担5%的合规成本(如司机背景审查费用),降低接入成本;高德通过广告收入(占总利润的30%)补贴佣金优惠,维持中小平台的合作黏性。
数据共享:双方建立有限的数据互通机制:高德向滴滴开放用户出发地、目的地热力图(匿名化处理),帮助其优化车辆调度;滴滴向高德提供司机响应速度、空驶率等运力数据,提升聚合平台的整体服务体验,但核心用户画像数据仍严格保密。
(三)博弈动态演化与策略调整
1、价格竞争的囚徒困境。高德“一口价”策略(如7.8公里订单14~16元)与滴滴“特惠快车”形成直接价格对抗。双方若同时维持低价,将导致行业利润率下降(滴滴2023年每单利润不足0.5元),但单方面提价又会丧失市场份额。这种非合作博弈的结果是双方陷入“高补贴-低利润”的囚徒困境。
2、动态博弈中的策略互补。当高德推出“免佣联盟”(如2024年国庆期间126小时免佣)时,滴滴同步上线“流水保底”机制,通过保障司机收入维持运力稳定。这种策略互动体现了动态博弈中的互补性:高德以流量优势吸引乘客,滴滴在运营中占据了优势,以运力保证维持服务品质,形成“流量高、运力高”的协同效应。
3、政策监管的外生冲击。2023年《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通知》要求聚合平台落实核验责任,导致高德合规成本上升15%~20%。滴滴则利用自营平台的合规优势(合规率93.3%vs高德72.8%)强化品牌壁垒,迫使高德在合规投入与市场扩张之间权衡。
(四)结论。滴滴与高德的竞合博弈本质是流量控制权与运力主导权的争夺,其纳什均衡的形成依赖于双方对市场份额、利润空间与合规成本的动态权衡。未来,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与政策监管的完善,这场博弈将向“技术标准竞争”与“生态系统整合”的更高维度演进,而博弈论模型仍将是解析行业规律的核心工具。
四、总结与展望
网约车行业于中国市场发展迅猛,形成以滴滴出行自营平台、高德地图聚合平台为主的“两极对抗”竞争格局。滴滴市场份额达75%,年活跃用户6亿,在服务标准化及用户黏性上优势显著;高德聚合30余家网约车平台,凭借日均1.2亿流量,占据30%市场份额。双方围绕流量分配权、运力控制权展开竞合博弈,借助定价、佣金及流量权重的动态调整,达成纳什均衡。但价格竞争致使行业利润率下降,2023年《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通知》等政策监管的介入,促使市场竞争策略改变,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
对网约车平台发展来说,数据共享至关重要。以高德为代表的聚合平台对数据进行整合,对车辆调度、服务推荐等进行优化。但数据共享面临隐私保护、标准不统一等难题。虽然在2022年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对数据共享进行了规范,但是相关的执行与监管依然欠缺。
从竞合博弈角度来看,网约车行业竞争合作呈现多元化。政府、平台、乘客三方博弈凸显隐私保护和监管的重要性;轻、重资产平台的竞合研究显示需求规模影响合作意愿;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借助聚合平台实现协同效应。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和政策监管的完善,网约车行业博弈将向“技术标准竞争”和“生态系统整合”演进。平衡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优化竞合策略,强化政策执行,这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健.面向网约车服务的隐私保护技术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24.
[2]田江.分布式数据共享治理的实践与思考[J].软件和集成电路,2021(04).
[3]颜爽,郭强,聂佳佳.双边市场下基于兼容性的网约车平台聚合策略研究[J].工业工程与管理,2025(03).
[4]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中国共享出行发展报告(2022-2023)[R].2023.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Z].交办运[2018]24号,2018.
[6]董振宁,李锦明.基于三方演化博弈的网约车乘客隐私保护研究[J].工业工程与管理,2024.29(06).
[7]Rammohan S,Marathe R R,Sudarsanam N.Profitable market mechanism for platform-based aggregator taxi services[J].Transportation Research Interdisciplinary Perspectives,2022(16).
[8]李嫚嫚,孙加辉,付颖斌,等.基于时变需求的异质网约车平台竞合行为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工学版),2025.55(01).
[9]董仲鹏,樊治平.两个网约车平台的竞争与合作[J].工程管理科技前沿,2025.44(01).
[10]李兆磊,刘坤,孙启鹏.基于竞合关系分析的网约车与出租车适度规模研究[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21.21(04).
[11]李豪,曹长慧.考虑交叉网络外部性和服务质量差异的网约车市场竞争策略研究[J].特区经济,2024(06).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5527448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