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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日韩农业科技推广经验及启示
第545期 作者:□文/陈亚红 时间:2016/9/16 10:58:37 浏览:1366次

[提要] 日本和韩国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较好支撑了本国农业发展。建立完善推广制度、健全推广机构、拥有充足的推广经费和重视人才培养,这些确保农业科技充的分利用,也为我国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提供了经验支持。

关键词: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714

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对于发展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都非常重视,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结构比较合理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通过总结和分析日韩农业技术推广主要做法和经验,为建立符合省情,符合河南省农业发展的新型的农业科技应用推广体系提供借鉴。

一、日本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经验及启示

(一)日本农业技术推广制度安排

1、基础制度与重大制度相结合。制度结构中基础性制度与重大性制度的相互配合是日本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特点。首先,通过正式的基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基础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进行安排,这样就为重大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制度环境;其次,在重大制度安排上,以人为本、以市场为主的设计了一种分工合理、运作简单且管理有效的农业科技推广管理、运行、经费等各项基本的制度;最后,日本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度结构中,是按照管理有效、运行简单、合理分工、市场需求、以人为本的原则设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制度、运行制度、经费投入制度以及其他制度。政府在整个农业推广活动过程中不仅积极地提供可靠的制度以及制度运行所需要的其他制度保障。同时,还作为资源整合的最高领导者积极地与民间农协配合,更好地整合了资源,保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

日本的基础性制度的安排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二战前,一个是二战后。19世纪后期二战前的基础性制度的开始形成。日本政府在明治维新初期照搬美国的农业发展模式,结果遭到了失败。日本政府于1885年,建立了“循环指导体系”,1886年建立了大宗谷物和蔬菜试验农场,1893年又对原有的西原农场规模扩大,成立了国家农业试验站。政府积极地调整政策促进农业发展。二战以后,日本政府加大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力度。如1950年颁布的《土地法》规定农户拥有土地和出租土地的最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的土地必须低价出卖给其他农户。1961年日本政府颁布《农业土地基本法》,次年又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支持鼓励农村土地向中心农户集中,租赁限制得到放宽,地租自由化被允许。土地制度改革的结果是土地细化、分散,为了支持农户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提高农业收入缩小与工业收入的差距,日本政府除了通过利用关税、补贴以及价格保护政策等来增加农户收入以外,还于1948年通过了《农业改良助长法》,开始以立法的形式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发展。《农业改良助长法》明确规定了国家针对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林水产省与各级政府协作配合,促进农业合作推广事业发展的宗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要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用于农业推广事业的发展。经过1950年六大次的法案修改。1958年,日本在全国设立农业改良推广所作为政府必设推广机构。1994年又将其改为地区农业改良推广中心以便于能够为进一步充实农业改良推广机构的职能,在农业改良推广中心中,设立专业技术人员与改良推广员,直接或间接地为农民提供服务。2005年颁布的《新农业改良助长法》中在农机推广机构的设置、人员的管理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变。该法标志着日本农业技术推广的进一步的完善,日本农业科技推广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2、政府层面和民间层面相结合。日本的农业科技推广主要有政府层面和民间层面两个方面。其中,政府推广事业又叫做协同农业普及事业,民间的主要是农协组织。这两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对日本农业科技进行了有效的推广,也对日本农民的农业生产起到了很大的帮助。第一,农业技术推广在日本被称为“改良普及事业”,设有地域农业改良普及中心。根据分工,把从事农业技术的职员分成专门技术员、改良普及员,对于改良普及员又分为农业和生活两个方面的普及员。日本在农桑蚕园内设立了国家农业普及事业的机关主要是教育课和生活改善课,该机关主要负责农村的教育、农业改良和农民生活方面的计划以及资金协调,包括调查信息的收集等方面,同时教育课和生活改善课还要负责普及员工作的指导、工作方法改进、考核等方面的问题。农林水产省以自然区为划分依据把全国划分为七个地区,并设立附属于其的地方农业局。在地方农业局内设立农业普及课,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并且在各地设立农业试验场、大学校、改良普及所等机构来负责农业技术的开发、教育、普及工作。另外,又根据各地的面积、村落规模、人口数量等设立了农业普及课的下属机构农业普及所,该所主要负责区域内的农业普及工作;第二,民间农协主要负责农民的自我帮助民办合作的农协组织经济体系是农民自主、自助、自治的民间的经济组织。农协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社会经济地位。农协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农协中央会、农协联合会、基层农协。中央农协是指导机关,全国共计设立48个;农协联合会以基层农协为会员;基层农协主要是生产者个人为成员。农协是志愿的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其生产经营是无偿的。农协承担了农业生产的很多琐事,这为农民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农业生产奠定了基础。农协的成立不仅促进了日本农民收入的增加,也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日本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日本主要农技推广经验。日本农业科技推广的经验主要有以下五个:

第一,推广目标明确。日本每年会召开一次由科研单位主办的科研成果推进会,主要向推广中心展示研究成果。这些成果由各地区、各级别的推广员、农户进行评议,以确定这些研究成果哪些可以推广,哪些需要再进行研究。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农民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并进行积极、主动的思考和咨询。

第二,活动计划性强。推广活动大都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由国家和农民双向决定。项目进行以时间为维度进行细分,有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并且在此基础上不断细分活动月份、活动详细计划、个人工作计划,并在每次活动之后填写“普及活动记录卡”。每年对普及活动进行总结和效果评价。

第三,内容多样化,推广人员文化素质高。进入农业推广中心需要由农林水产省组织录用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从业;在工作中实行现代化的考核制度,每月工作内容被量化、实施、总结。

第四,推广体系内实行严密的培训制度。日本推广体系根据需要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培训计划制定。主要培训农业方面的政策、推广的制度、农村区域开发和活动方法以及关于推广人员和技术员的能力方面的提高等方面。日本推广体系中有一个称之为“课题法”参与式的培训方法,对于参加人的能力有着明显的提高作用。该方法以培训教师作为指导,使参与者在过程中针对课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最终完成课题的研究。

第五,科研机构和推广机构紧密结合。农业的研究与推广中心设置在同一地方,科研人员和机构之间相互联系交流,取得科研成果后,通过专门的农技人员和实验场推广给农户。除此之外,农业也会将反馈信息推广,最终形成了科技“科研-推广-科研”的良性循环。另外,为了满足广大农户的需求,日本农业推广服务体系领域不断扩展。由于近来的日本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业的发展更加注重环保可持续的发展,因此根据实际的需要,日本农业推广体系近来更加地注重推广高附加值的农业产品、农产品加工等技术。

(三)日本农业技术推广经验启示。第一,通过日本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在法律上有所保障,各个机关机构才能明确自己的职能和职责,河南省针对家庭农场科技的推广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明确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在普及农业科技方面的各自义务,从体制上对普及农业科技加以保障;第二,河南省应大量培养专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这些农业推广人员不是行政上的管理作用,而是要对家庭农场和农民进行专业技术的指导。另外,对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制定具体的任务量,把普及工作顶入具体的任务目标。每个专业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还应该具备实际的工作能力和基层的沟通协调的能力。既能长期活跃于田间地头又有很强的科研和行政能力;第三,作为河南省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大学、科研机构的部门一定要向农民免费提供自己的考研成果。政府一定要有相关经费的拨付,另外科研人员所用农业经费并非科研人员自己所出,所以科研成果应该推广给农民而不是科研人员申请成为个人专利。

二、韩国农业技术推广经验及启示

(一)韩国农业技术推广情况

1、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法。19572月,韩国制定并实施农业科技推广法,并建立韩国农事院。农事院先制定了科研推广培训的计划,然后对原有的试验站人员和设备进行了整顿清理。成立韩国农事院主要是为了由一个部门领导韩国各个领域分散的农业科研机构和推广项目,另外也是为了对韩国各地区的农民提供农业技术的推广服务。1962年,韩国颁布农村振兴法,成了集行政管理、科研、农技推广为一体的农业振兴厅。该厅下设农事院和试验站,且将所有与农推有关的政府机构和项目合并,并进行管理。振兴厅总部在水原市,设立6个日常管理的部门,并且设立6个国家级粮食、园艺等试验场所。农业振兴厅在1962年创建时全部科研和推广人员为3530人,其中推广人员占89%;到1985年已发展到9000人,其中推广人员约8000人。韩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紧密结合,振兴厅所属的人员中少部分从事科研,大部分人力、物力、财力都用于农业科技的推广服务,政府经费多用于农业的推广工作,少部分用于科研的工作。

2、完善农业推广机构。1905年韩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成立,在汉城建立了农业示范农场,归农业与商业部管理,主要用于向农民展示和推广现代耕作技术。韩国农业示范场在1929年更名为农业试验站,并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分站,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将科研成果推广给农民,并促进农民使用新的科技成果。在1949年,农业示范场更名为中央农业试验站,并在1952年成立畜牧机构,1953年成立园艺机构并建立科学的体系和严格的种子繁育计划及时向农民分发优良种子、种畜和疫苗。

1971年成立的研究协调委员会囊括了学者、行政官员和推广人员。协调委员会的委员们先从行政、推广等各种渠道中直接收集有关农业的相关问题,然后进行分析,确定重点项目。协调委的工作以年度进行,分别在每年的1月和8月进行两次会议,分别研究冬季项目和夏季项目,在年中进行一次总结,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年末进行一次评价,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各个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协作。

在韩国,科研推广人员不仅负责科技的推广,还要与科学研究员进行合作对农民举办农业培训班。培训班时间长短不一,但是每个培训班的课程计划、内容都十分的清楚。培训课程的内容包括:青年农民职业培训、专业户技术培训、农机使用和管理、乡村官员和农场管理人员培训、农村推广导向培训。另外,韩国还举办了冬季培训班。以上这些培训措施保证了韩国农民每年都能够接收一次系统的培训,这对韩国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农业技术的应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3、充足的农业推广经费。韩国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充足,经费主要有推广经费和科研经费两个部分,主要有中央和地方两级的经费预算和拨付实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年度预算科研经费为3400万韩元,推广经费为8900万韩元。但是韩国的农业科研和推广经费不仅仅只是由政府出面预算划拨,部分的基金会和私人组织也会为推广人员和科研人员提供经费支持。但还在私人部分和基本部分提供给科研的经费会相对较多。例如在韩国部分基金会和私人提供给推广人员人均经费达到1万余韩元,科研工作者人均约3万多韩元。

以上情况还仅仅局限于农牧系统的情况,另外韩国还设有渔业厅、烟草、人参、林业等部门,更多的推广人员和科研人员都在以上各部门的下属范围内,这些机构的情况大致相同。

(二)韩国农业技术推广经验启示

1、建立完善的研发、推广应用体系。韩国政府设立振兴厅不仅负责农业科研和农村发展研究,还要负责农业科技的示范与推广。同时,为提高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效率,还负责对农民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掌握使用新型农业科技的能力。政府从生产需要出发制定完善的研究推广计划,当新型科技成果研究成功以后,就及时向推广部门提供信息并对推广部门进行培训,推广部门通过示范方式把适用新科技推广给农户。形成研究部门、推广部门和农户使用等环节有机结合,进而缩短了研究到应用的时间,加快了农业科技转化。

2、科研与生产相结合。韩国政府从实际出发,在不同发展阶段,农业科技的发展重点也不尽相同。在早期,国内粮食不能自给,就重点研发应用新品种新技术以提高粮食产量。到了20世纪80年代,农业科技的研究重点转向了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农业科研重点就转向了生产营养丰富、类型多样化的农产品。近几年,农业高新技术、生物技术受到了各个国家重视,因此研发推广生物技术也就成为了新时期的研究重点。

3、充足的科研经费。韩国用于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经费非常充足,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国家拨款。用于农业科技研发经费达到人均6万美元。有经费保障,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条件不断改善、科研推广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

4、重视培养人才。韩国十分重视对科技人员的培养教育,大部分科技人员都到美国、德国等国家进行学习,有的取得博士学位,逐步成为科研单位的学科带头人。科研人员学术水平高,外语比较好,再加上先进的科研设备和优厚的生活条件,给他们在农业科研赶超世界先进科技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的措施

首先,应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政策支持、制度支持和财政支持,保障河南省农业生产能有良好的基础环境,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其次,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推广体系应当加大联系,针对农业生产中亟须解决的问题进行科技的研究和推广,另外要根据推广部门反馈的信息开展研究,不能无凭无据、凭空想象的研究,密切结合农民兴趣需要、市场需要开展科学研究。但中国的农业科研和实际农业生产是相互独立的,这造成研究和实际的生产严重的脱节。因此,加强农业技术研究体系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联系已成为中国农业部门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最后,韩国农业发展的成就,不仅仅只是政府因为重视农业投入当量的人力、物力,国家制定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制度相关,还与政府能够重视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作者单位:河南省宝丰县农业局)

 

主要参考文献:

1]朱博文.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与启示.新疆农垦经济,2005.2.

2]王建强,孔丽萍.韩国农技推广体系的现状及启示[J.世界农业,2005.2.

3]吴菊安.日本、韩国农业经营方式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经验及借鉴[J.世界农业,2016.5.

4]周忠丽,夏英.日韩农协发展探析[J.农业展望,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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