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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南红色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治理研究 |
| 第766期 作者:□文/邬宇晨 时间:2025/12/1 11:37:36 浏览:43次 |
[提要] 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与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赣南红色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至关重要。经调研发现:在版权、商标、专利等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问题根源在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创作者与从业者意识淡薄、监管乏力和公众认知不足等。为此,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确权利界定与规范;提升各方知识产权意识,强化维权与自律;完善管理体系,增强监管力量与技术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侵权行为,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协同合作,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动赣南红色文创产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赣南苏区;红色文化;文创;知识产权;治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5月23日
赣南苏区红色资源富集,红色文创产品是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推动革命老区振兴需盘活红色资源,因此红色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成为文化领域的重要议题。
一、赣南红色文创知识产权治理现状
赣南苏区红色文创知识产权治理开发、保护实践呈现初建与深层矛盾交织的二元结构特征,在产业培育、法律保障、监管协同、行业自律及社会共治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仍面临创新动能不足、规则适配滞后、技术赋能脱节、内生规范缺失与协同机制断层等系统性挑战。
(一)市场初具规模,但创新深度不足。当前,赣南苏区红色文创产业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市场体系,培育了若干具有品牌效应的市场主体,革命文物数字化转化、红色IP衍生开发等新兴业态渐趋成熟。“雩嘟嘟”卡通红娃、《会昌风景这边独好》茶具套装、“长征先锋”系列数字藏品等具有赣南苏区特色的红色文创不断涌现。部分经营主体通过外观设计专利确权及著作权登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一批融合红色文化内核与当代设计美学的原创作品。但行业整体仍存在文化符号表层化利用、核心创意成果转化率偏低等结构性矛盾,产品同质化倾向显著制约产业竞争力提升。
(二)法律基础建立,但细则有盲区。江西省坚持顶层设计与法治保障协同推进,在全国率先颁布施行了首部以革命文物为立法对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赣州、吉安等地陆续出台了《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条例,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纳入法治化轨道。然而,针对红色文化资源产权特性,革命历史素材演绎创作边界、集体智力成果权属分配规则、文物数字化衍生品版权归属等关键领域,尚未形成适配性制度安排,致使司法实践中频现法律适用争议。
(三)监管机制成型,但技术支撑弱。当前,赣南苏区已形成以《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为制度基础、联席会议制度为组织载体的监管框架。根据《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牵头建立革命文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席会议制度下,由革命文物管理部门牵头,形成宣传、党史、发改、财政、文旅等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然而,文创市场主体的指数级增长与销售渠道的数字化转型,暴露出基层执法资源配置失衡、区块链存证等数字治理工具覆盖率偏低等问题,监管效能面临技术脱嵌风险。
(四)行业协作起步,但自律规范不足。赣州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外包产业孵化基地作为区域性产业协同平台代表,已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的双轮驱动模式。该基地由共青团赣州市委与赣州福雷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管理。基地聚集了80余家青年创业型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企业,形成产业生态圈,提供创业培训、金融支持及资源对接服务,初步形成协同发展态势。但全行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性认证体系与侵权风险联防机制,中小企业行业自律的积极性不足,区域性文创产品设计趋同化现象亟待破解。
(五)意识普遍提升,但共治格局未成。江西省通过“送法进企业” “送法进校园”等体系化的文教工程强化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培育。例如,2023年4月,赣州市知识产权中心举办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日活动,通过设展板等方式宣传政策,展示侵权假冒商品并教授群众辨别方法;2024年4月,在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附属蓉江小学等大中小校园内举行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以互动问答等方式激发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兴趣。文教宣传工程有效提升了公众对红色文创正版产品的价值认同,但消费端仍存在价格敏感群体正版支付意愿薄弱、旅游景区仿制品流通尚未实现有效遏制等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协同治理机制尚未实质性建立。
二、红色文创知识产权治理困境与成因剖析
红色文创知识产权治理面临多维度的制度性困境,其根源在于文化资源属性冲突、法律供给失衡、监管路径依赖、人才培养缺陷与市场机制扭曲的结构性矛盾,共同构成制约协同治理效能提升的系统性障碍。
(一)集体记忆私占与内涵挖掘不足。阿斯曼文化记忆理论强调集体记忆的公共属性,它通过社会文化实践传承共同体价值,而当下集体记忆私占与内涵挖掘不足的问题,正消解其公共性根基。部分市场主体通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方式,将红色文化符号私有化,挤占公共文化空间,如2018年营口金孚润滑油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八一重工”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同时,文创产品创新力匮乏,多为革命符号的表面复制,缺少对红色文化精神内核的当代诠释,市场上大量文具、饰品只印有简单红星图案,同质化严重,难以满足消费需求。此外,过度商业化催生低俗娱乐化产品,消解红色文化严肃性,如于都文旅“敌军cosplay”项目,被江西省文旅厅通报批评整改。问题根源在于,企业受短期利益驱动,倾向于低创新强度的开发模式,对红色文化资源挖掘流于表面。同时,创作主体存在专业素养代际断层,年轻设计师对赣南苏区历史认知不深,产品内容深度不足。此外,当前评价体系侧重经济指标,忽视文化传承效能,使得市场主体为追求经济利益,迎合低俗需求,偏离红色文化传承与弘扬的正轨。
(二)立法滞后与法律适配困境。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红色文创领域的覆盖存在盲区,缺乏针对赣南苏区红色文化资源特色的专项立法。从实践来看,红色文创产品在开发过程中,涉及革命文物元素、红色故事、革命人物形象等内容的使用界限模糊,且缺乏分级保护机制,大量红色文创产品版权归属不清、元素使用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典型案例如电视剧《少共国际师》红色经典影视作品违约抢播案,出品方南昌手信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重庆卫视违约抢播该剧,由于缺乏明确针对红色经典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细化条款,法院在判定责任归属、侵权赔偿标准时面临多重困境,处理过程复杂。这一案件作为首例红色经典作品侵权责任界定案件,暴露了现行法律在红色文化资源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模糊地带和适用难题。
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在于,赣南苏区红色文化资源具有独特性和复杂性,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难以完全适配。江西虽已出台革命旧址保护等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但尚未形成针对红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的立法框架,尤其缺乏对红色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规范和分级保护机制。由于红色文化资源的公共属性与商业开发需求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立法工作推进存在诸多挑战。尤其是赣南苏区红色文创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支撑不足,相关管理和维权工作面临较大难度。
(三)政策细则缺失与监管效能不足。江西省虽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江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但缺乏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无法充分发挥对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同时,文化、市场监管等多部门间协同治理机制碎片化,在职能交叉领域权责不清,联合执法响应迟缓、协调成本高,使得监管盲区不断扩大。此外,基层执法力量与快速增长的文创市场主体数量严重不匹配,小微市场主体成为监管薄弱环节,违法侵权行为隐蔽性增强;技术监管手段滞后,网络侵权监测仍以人工识别为主,智能监测系统覆盖率低,难以快速识别新型侵权模式。
正是由于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政府未能充分收集市场实际需求,才导致政策条款表述模糊,执行标准不统一,出现政策空转现象。在财政保障方面,知识产权监管经费在地方财政支出中占比过低,难以满足技术装备更新和专业人员培训需求,制约了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此外,监管部门绩效考核导向存在偏差,过于注重过程性指标,如巡查次数等,忽视实质性监管成效,使得监管工作陷入形式化、低效化的循环,难以从根本上提升监管效能。
(四)从业者法治意识淡薄与维权困境。知识产权认知的结构性缺陷是核心症结。调研显示,文创产业从业者对著作权、商标权等基本概念认识模糊,存在误用他人作品引发侵权纠纷的现象。例如,中央芭蕾舞团在1993年与梁信签订的《红色娘子军》演出许可协议于2003年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演出,反映出从业者对著作权许可期限及后续权利义务的认知缺失。次生问题集中于非主观侵权泛化。部分创作者因法律意识淡薄,未经授权使用红色文化素材(如纪念馆文献、口述历史),导致侵权行为普遍存在。典型案例如电视剧《沙家浜》著作权侵权案,争议焦点涉及被告是否构成共同制片人及共同侵权责任认定问题。该案作为首例红色经典作品侵权责任界定案件,暴露了从业者对创作中的权利归属、侵权责任划分等法律问题的理解不足。另外,维权成本与收益失衡。个体创作者往往难以承受诉讼所需的经济与时间成本,即便胜诉,也常面临补偿不足的情况,形成“胜诉即亏损”的困局。同时,区块链存证、数字水印等新型技术因应用门槛高、普及度低,未能有效助力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剧了维权难度与侵权风险。
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知识产权普法覆盖面和力度不够;二是法律援助资源分配不均,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创作者难以获得专业的维权支持,诉讼能力与侵权方存在显著差距,进一步加剧维权困境。在技术应用层面,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因企业资金投入不足、从业者认知局限等双重障碍,难以在行业内广泛推广,技术赋能知识产权保护潜力未充分释放。
(五)公众认知偏差与消费乱象。公众认知偏差与消费乱象是问题的主要表征。一方面,社会层面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淡薄,消费者对正版文创产品价值认知不足,往往因侵权产品价格低廉而倾向购买,导致正版消费意愿与侵权产品价格敏感度呈显著负相关;另一方面,侵权商品通过技术仿冒与虚假认证混淆视听,而正版识别渠道匮乏,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信息不对称。例如,红井旅游景点周边便充斥着大量低价仿制的红色文创产品,这些产品不仅质量低劣,还通过伪造“官方授权”标识误导消费者。受此影响,正版文创产品因版权成本较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优质文创供给不断被劣质仿制品挤压,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图1)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维度的。在宣传教育层面,传统普法方式未能有效结合新媒体传播规律,难以吸引年轻群体关注,导致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普及效果不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官方知识产权查询系统操作复杂,第三方认证机构发展缓慢,公众缺乏便捷、权威的正版信息查询渠道。同时,社会消费价值观出现功利化倾向,公众对红色文创产品的精神文化属性重视不足,过度关注价格因素,使得侵权产品拥有生存土壤,进而助推侵权市场扩张,阻碍红色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赣南红色文创知识产权协同治理路径创新
基于上文对赣南红色文创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协调治理现存问题及成因的系统梳理与剖析,为切实推动赣南红色文创产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针对性对策建议:
(一)加强地方立法与司法保护
1、构建分级保护机制。一级保护(公共符号):由文旅部门牵头,针对具有广泛历史象征意义的公共符号(如“红五星”)实施开放共享与限制性商业化策略。非商业用途需标注来源以维护文化传播的规范性,商业用途审批权限归属省级版权管理部门,需提交使用方案并审核文化契合度。二级保护(衍生创作):版权管理部门负责红色IP衍生创作产品(如盲盒)强制版权登记,联合税务部门建立收益反馈机制,要求企业按季度提交销售数据,并计提5%~8%向创作者或版权所有者返还收益,以激励创新并保障合法权益。三级保护(核心文化遗产关联创作):文物局设立红色遗产创作审核专班,对涉及革命遗址、历史文献的文创项目实行“计划预审+成品复审”双审制,要求企业提供不低于营收3%的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修缮,资金使用由审计部门监督。
2、加快地方立法与司法解释。推动赣南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专项立法进程,重点厘清权利主体的认定规则。针对革命烈士后代、历史事件亲历者等特殊主体,建立确权体系。在司法解释层面,司法行政部门联合省高院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进行区域性扩充解释,授权市场监管部门对滥用红色标语、仿制革命场景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明确行为的法律边界。
3、建立侵权认定标准与案例库。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构建“要素解构—相似度比对—损害评估”侵权判定模型。设计包含视觉元素复用率、精神内核相似度等多维评估体系。法院系统负责建设红色文创司法案例库,由省高院司法技术处设立分类标准收录典型判例,为类案裁判提供精细化参照。
4、强化司法联动保护。在瑞金、于都等革命老区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红色文化法庭,实行“1个专业合议庭+3名红色文化专家+N个巡回审判点”模式,由文旅部门提供历史事实认定支持。构建诉前调解机制,推动公安、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电子证据协同取证平台,构建从诉前治理到诉后执行的全链条保护机制,实现侵权线索24小时内司法响应。
(二)强化监管机制与政策落地
1、优化政策实施细则。建议财政部门联合文旅部门制定赣南红色文创产业扶持政策实施规程,明确补贴申请条件与审核流程,对获得省级以上文化奖项的原创作品,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设立红色文创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通过历史价值评估的项目提供基准利率下浮专项贷款。建立政策智能匹配系统,实现企业资质与扶持政策精准对接。
2构建协同监管网络。在技术监管方面,引入区块链存证与数字水印技术。建议网信办主导研发红色文化元素智能监测平台,集成区块链存证、AI图像识别、语义分析等技术模块。对电商平台实施侵权数据抓取,建立自动化预警系统。在基层执法层面,推行“网格化监管+专家智库支持”模式,每个县级单元配备由知识产权律师、文物鉴定师、数字取证专家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提升复杂侵权行为的处置效能。
3、推行标准化授权协议。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联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红色文化元素授权使用示范合同》,设立分级授权制度。基础授权允许非独占性使用公共符号元素,中级授权开放特定历史人物形象使用权,高级授权涵盖核心文物数字化复原内容。配套开发合同智能生成系统,输入授权类型、使用范围、收益比例等参数后自动生成标准化法律文本,降低协议协商成本。
4、完善监督评估机制。监管部门完善监管体系,设计包含政策落实率、侵权处置时效、文化传承效度等核心指标的评估框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政策审计。实施监管效能红黄牌制度,对连续两个评估周期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启动专项整改程序,动态调整监管策略。
(三)提升公众意识与维权能力
1、加强知识产权宣教。实施全民红色文化守护计划,建议省教育厅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在重点革命纪念场馆设立文化权益宣教专区,开发互动式数字教育平台。制作短视频、漫画等通俗宣传材料,结合赣南红色文创案例解析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社区、学校、景区举办巡回展览与讲座,提升公众认知水平。建立侵权警示公示制度,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在侵权商品页面设置醒目的文化权益损害提示信息。
2、降低维权成本。构建“行政调解优先、仲裁衔接、诉讼保障”的梯次化纠纷解决体系,设立区域性红色文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推行跨部门协同的“一站式”受理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典型侵权案件,探索适用简式审理程序,通过流程再造实现维权周期的大幅缩减。建立维权成本分担机制,形成财政专项拨款与行业风险基金相结合的多元资金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维权行为给予适度经济补偿。开发集成化数字维权平台,实现侵权线索智能化采集、电子证据标准化固定、法律文书自动化生成等功能模块的有机衔接。
3、完善正版识别机制。制定红色文创产品溯源技术标准,开发智能化鉴伪应用程序,整合图像识别、区块链验证等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版权信息查询服务。版权局建立跨平台授权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版权数据实时比对与动态更新。
4、推动行业自律。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规范,明确创作与经营准则。对重复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行业准入限制,暂停其参与政府文化采购项目及行业评优活动的资格;对合规经营企业实施版权登记费用减免、文化基金申报优先等正向激励措施。成立跨领域行业自律监督委员会,由法律专家、消费者权益代表、独立媒体人组成第三方监察机构,定期发布企业合规评估报告,形成社会化的监督约束机制。对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抵制与通报批评,对合规企业给予表彰与资源倾斜,引导形成良性行业生态。
(四)深化文化内涵与规范开发行为
1、挖掘红色文化精神内核。实施红色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联合党史办、社科联完成革命精神谱系阐释。系统梳理革命遗址、文物档案等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由文旅部门建立标准化、结构化的数字素材库,为文创开发提供权威历史参照。设立红色文化内涵挖掘专项基金,支持文创机构与纪念馆、研究机构合作获取权威历史素材;举办红色创意设计大赛,鼓励作品从符号堆砌转向精神内核表达;推行学术指导制度,要求重大文创项目组建由党史专家、文化学者构成的内容审核团队对创作文本、视觉符号进行历史真实性核验与价值导向把关。
2、规范商业开发审批。建立红色文化元素使用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限定革命历史符号的应用场景与表现方式。对涉及重大历史事件的创作实施分级审查机制,文旅部门负责属地初审,省级宣传部实施终审。构建数字化审批服务平台,通过智能表单校验、审批流程可视化等功能优化行政效能,实现审批流程的规范化与时效性提升。
3、优化评价体系。文旅部门可设置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率、青少年教育功能指数等特色评估指标,将评价结果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形成动态挂钩机制,建立基于评估结果的差异化扶持政策。推行红色文创产品认证体系,对通过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与市场价值综合评审的产品授予官方认证标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采购目录。将文化传承效能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在产品开发中平衡商业价值与社会效益,避免过度商业化对文化尊严的损害。
综上,赣南红色文创知识产权的协同治理对传承革命文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当前,赣南红色文创虽然在知识产权治理方面有一定成果,但是面临的困境不容忽视。通过构建分级保护机制、优化政策细则、提升从业者素养等创新路径,有望打破困局。未来,各方应协同发力,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让赣南红色文创产业在传承红色基因的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使其成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有力引擎。
(通讯作者:王翔)
(作者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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