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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金融对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影响研究 |
| 第766期 作者:□文/范子妍 时间:2025/12/2 9:58:49 浏览:46次 |
[提要] 在我国“双碳”战略背景下,绿色金融如何促进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推进绿色经济转型成为重要议题。本文运用熵值法构建绿色金融发展指数,选取2011~2022年我国A股新能源上市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形成研究样本。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对绿色金融发展影响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的效应展开实证分析,并深入探究该影响效应的内在传导机制,进而对推进绿色经济转型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创新;新能源企业;融资约束
中图分类号:F275;F273.1;F832;X19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6月6日
引言
气候变化、环境污染是人类亟须解决的问题,联合国近年来不断督促各国采取行动保护环境,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制定绿色发展战略。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在此背景下,新能源企业作为开发利用可循环能源、绿色能源的主体,能够通过绿色技术创新带动绿色经济转型。然而,受绿色创新项目天然存在的高风险性、高投入成本及结果不确定性,叠加新能源企业自身经营局限与市场信息壁垒的影响,新能源企业在绿色创新时往往难以获取足够的资金,有较为严重的融资约束,所以很难开始进行绿色创新活动,或者很容易在途中被迫放弃。因此,探索破解新能源企业融资约束难题的有效路径,切实缓解其融资成本高、资金获取难的现实困境,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2016年我国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并明确了发展的方向及任务目标。随后,在G20峰会上强调要高度关注绿色发展,将绿色金融纳入会议议题,开启了绿色金融国际化进程。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是对环境友好的经济活动,如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等。
近年来,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如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一些针对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也依次出台,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PPP等,旨在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进绿色经济转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研究绿色金融是否促进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以及内在作用路径如何,对推进绿色经济转型、实现“双碳”目标有着重大意义。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根据优序融资理论,企业在外部融资时面临信息不对称,需要承担一定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而内部融资则可以避免一定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因此企业在筹集资金时会优先进行内部融资。实事上,外部融资成本相较于内部融资成本越高,公司在进行决策时,就越倾向于依赖其内部资金,融资约束越强。
企业进行创新需要具备充足的金融资源,然而由于新能源企业和绿色创新活动的特殊性,多数新能源企业无法筹集足够的外部资金或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面临严峻的融资约束:(1)新能源企业是典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研发周期长、难度大、成果转化慢的特征,期限越长,风险越高,而投资者往往追求较高收益、低风险,倾向于投资前景明确的项目。再者,我国的新能源产业起步较晚,创新水平不足,因此面临更高的失败风险。(2)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所付出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对称,具有高风险、回报率低的特点;当长期依赖内部资金、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时,企业可能出于商业机密而无法进行完全的信息披露,加剧信息不对称,增加信息成本,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从而面临更加严峻的融资约束。
绿色金融通过综合运用绿色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一般是向绿色项目、环保项目提供服务,即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考虑了潜在的环境影响,以实现经济与环境二者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可借助多元路径有效缓解新能源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境,进而促进其提高绿色创新水平。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拓宽融资渠道。目前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的主要方式,即着重信贷业务向绿色产业倾斜,绿色信贷使得新能源企业能够以较低的利率获得规模更大、期限更长的贷款,缓解期限错配,企业便有更多的资金进行绿色创新。另外,绿色金融产品种类丰富,新能源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降低绿色创新风险,促进企业进行绿色创新。二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能够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使企业信息公开,减少信息不对称,缓解融资约束。同时,也可以通过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共享机制,凸显新能源企业发展效益,彰显新能源企业声誉优势,提高竞争力,促进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
通过前文的理论分析,本研究针对性地提出两个研究假设,旨在进一步深入探究绿色金融与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内在联系与作用机制:
假设1:绿色金融可以促进新能源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提高其绿色创新水平
假设2:绿色金融发展能够减少新能源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提高其绿色创新水平,促进其进行绿色创新
二、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一)模型设定。基于假设,本文构建如下固定效应模型:
LnGinnoit=β0+β1Gfinanjt+β3∑Controlsit+μi+γt+εit (1)
SAit=β0+β1Gfinanjt+β3∑Controlsit+μi+γt+εit (2)
LnGinnoit=β0+β2SAit+β3∑Controlsit+μi+γt+εit (3)
模型(1)用来检验假设1,本文主要关注系数β1,反映绿色金融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模型(2)、模型(3)用来检验中介效应,主要关注β1、β2,反映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LnGinnoit表示新能源企业i在t年的绿色创新水平;Gfinanjt表示新能源企业i的注册地所在省份j在第t年的绿色金融指数,即绿色金融发展水平;SAit表示新能源企业i在第t年的融资约束;Controlsit指控制变量;μi和γt分别为个体和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二)指标选取
1、被解释变量:绿色创新水平。参考王旭等(2021)的研究。绿色专利可分为绿色发明、绿色实用新型、绿色外观设计专利,其中绿色发明专利最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选取企业绿色专利申请数(Ginno)衡量绿色创新水平,绿色发明专利申请数(Ginno2)用于稳健性检验。专利授权数据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专利申请数据更可靠。
2、主要解释变量: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本研究借鉴董浩允(2020)的做法,运用熵值法对各省份绿色金融指数(Gfinance)进行测算。其中,缺失数据按五年平均法推算。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主要包括绿色信贷(高耗能产业利息支出占比)、绿色投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比)、绿色保险(农业保险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政府支持(财政环境保护支出占比)。
3、中介变量:融资约束。借鉴Hadlock和Pierce(2009)的做法,构建SA指数衡量企业融资约束水平。计算公式:SA=-0.737×size+0.043×size2-0.040×age。其中,age为企业年龄(企业成立日期到观测日期的时间之差),size为企业规模(公司资产总计再取对数)。控制变量为企业管理费用mfee(企业当期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之比)、企业年龄age、企业规模size。
(三)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11~2022年期间我国A股新能源上市企业组成研究对象,构成研究样本,在东方财富网、中商产业研究院中筛选出新能源板块中主营业务涉及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清洁能源等的企业,并剔除T类 、数据存在严重缺失的企业。本研究最终确定85家新能源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构建起涵盖2011~2022年连续12年的面板数据集,共形成1,020个有效观测值。企业绿色专利数据来自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企业绿色金融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及各省份统计年鉴;企业经济指标数据来自国泰安、锐思数据库。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基准回归及中介效应检验。本文对三个模型进行回归,结果见表1。在模型(1)的回归结果中,解释变量“Gfinan”针对被解释变量“LnGinno”的回归系数通过1%显著性检验,且系数符号为正。这一结果意味着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产生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假设1得以验证。模型(2)显示,“Gfinan”与“SA”间的回归系数呈负值;模型(3)中,“SA”对“LnGinno”的系数通过1%显著性检验且为负。由此可见,绿色金融发展能够有效缓解新能源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状况,而融资约束的降低又会显著推动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的提升,说明存在中介效应,假设2得以验证。(表1)
(二)稳健性检验。本文进行稳健性检验,将固定效应模型(1)、模型(3)中的被解释变量专利申请数量(Ginno)替换为绿色发明专利数(Ginno2),取自然对数(LnGinno2)后进行回归,得出结果见表2。可以看出,绿色金融指数的系数仍显著为正,融资约束的系数仍显著为负,再次验证假设1和假设2,故研究结论可靠。(表2)
(三)异质性分析。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能力与企业所在地区的经济资源、自然条件、政策制度、科技发展水平等有着密切联系。本文依据国家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对中国三大经济带的界定,将省、直辖市、自治区等划分成东中西三大经济带,依据新能源企业所在省市对应的经济带对85家企业进行分组,进一步考察绿色金融发展对不同地区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的影响是否都是正向的,以及如果都是正向的,程度上是否有差异。在进行样本分组时,发现西部地区样本数过少,因此将中部和西部合并,对东部以及中西部经济带进行异质性检验。
异质性检验结果见表3,在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均显著促进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且中西部地区的系数大于东部地区,表明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对绿色创新的促进效果更强。本文分析原因如下:金融和科技的发展有助于金融机构挖掘和搜寻更多信息,从而降低信息成本及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的融资约束。对于金融和科技水平较弱的中西部地区,新能源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更为明显,面临更严峻的融资约束,绿色金融这种基于环境约束的信贷配给更具有吸引力,激励新能源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效果更强。对于金融和科技水平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绿色金融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空间较小,新能源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动力不足。因此,相较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的绿色金融促进效果更强。(表3)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2011~2022年我国85家A股新能源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等数据库发布的企业绿色专利数据,以及通过熵值法测算的各省绿色金融指数,构建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第一,绿色金融能够显著促进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通过进一步中介效应检验,发现绿色金融发展能够通过降低融资约束进而提高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水平,促进其进行绿色创新,并通过了稳健性检验,证明了结果的可靠性。第二,绿色金融对不同地区新能源企业的影响存在差异。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无论是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还是经济稍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均能显著促进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且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系数大于东部地区,即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对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效果更强。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为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应着力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架构。绿色信贷是目前规模最大的绿色金融产品,而其他绿色金融产品虽规模较小但潜力巨大,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发展,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优化资源配置、拓宽融资渠道的职能,助力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第二,强化对新能源企业的政策支持与资源倾斜。政府应加大对新能源企业的财政补贴,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全面覆盖风险补偿机制,激励金融机构扩大对绿色创新项目的投融资力度。第三,加强监管,助推绿色创新项目高质量建设。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明确披露内容;金融机构完善对绿色创新项目的监督制度,做到事前核查、事中监督,助推绿色创新项目高质量高效建设。第四,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策略。对于中西部地区新能源企业,保护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信心,为其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形成长效机制;对于东部地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的作用。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蒋建勋,唐宇晨,李晓静.双碳背景下数字金融赋能新能源企业绿色创新:基于融资约束视角[J].当代经济管理,2022.44(05).
[2]王旭,褚旭.制造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同群效应研究——基于多层次情境的参照作用[J].南开管理评论,2022.25(02).
[3]董浩允.绿色金融对我国经济生态化发展的影响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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