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金融/投资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困境及治理
第768期 作者:□文/李军花 刘佳馨 蒋佳媛 时间:2026/1/1 16:05:02 浏览:33次
  [提要] 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乡村全面振兴,而数字普惠金融能有效赋能乡村振兴。本文旨在探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分析其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治理路径。同时,提出基础设施强化、服务模式创新以及政策支持体系完善等治理路径,为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协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与政策启示。
关键词: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数字经济;金融科技
基金项目:2024年湖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与策略研究——以湘潭市为例”(项目编号:S202411342067)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7月25日
我国区域发展呈现显著的二元结构特征,其中农村地区的发展滞后问题尤为明显。城乡居民收入比虽有所下降,但绝对值差距仍然较大,且不同农村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分化。在此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成为破解这一发展困境的关键举措。那么,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有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深化发展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多维度的积极影响:不仅能够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还能调节收入分配格局并刺激农村消费市场。值得注意的是,相关实证研究揭示了数字普惠金融影响效应的空间差异特征,包括空间外溢性、群体差异性以及区域异质性等复杂作用机制。但这些研究仅从单一维度评估数字普惠金融的政策效果可能存在局限性,亟须构建系统性的分析框架。
一、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数字普惠金融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产业振兴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首先,通过数字化手段显著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有效缓解了农业领域的金融排斥现象。现代农业发展具有规模化和集约化特征,对资金需求量大。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构建高效便捷的信贷服务体系,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适配的融资渠道。这种资金支持不仅直接满足产业发展需求,还带动了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聚,形成要素协同效应。其次,区别于传统金融模式,数字普惠金融依托金融科技创新,为乡村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这种技术赋能效应催生了农村新业态的涌现,促进了产业融合发展。最后,基于数字化手段构建的信用评价体系有效改善了产业信息不对称状况。这一创新不仅拓展了农业保险产品谱系,还推动了农村金融工具的创新开发,从而系统性提升了农业产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为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数字普惠金融助推乡村生态可持续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在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其核心机制在于通过精准化的金融资源配置推动绿色发展转型。一方面,依托数字化技术手段,能够有效识别和对接绿色农业项目的融资需求。通过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农业生产方式的生态化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加速传统农业向环境友好型、低碳排放型生产模式转型。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平台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为农村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这种创新性的资金支持方式不仅促进了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还培育了生物能源等环境友好型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了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统一。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智能风控技术,能够精准评估环保项目的投资价值,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流向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形成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数字普惠金融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维度:一是依托数字化技术重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搭建共享型信用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环境的整体优化。这种创新模式不仅提高了信用评价的精准度,更培育了“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共识,为构建诚信互助的乡村社会生态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通过开展系统化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显著提升了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这种教育赋能既包括基础金融知识的传授,也涵盖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使农民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金融环境,从而推动形成理性、健康的乡村金融文化。
(四)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组织变革。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乡村组织振兴不仅构成了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更为其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有效促进了城乡各类组织的协同参与,共同推动乡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运用数字化技术为乡村基层组织提供便捷的线上金融服务,包括电子支付、资金划转等基础功能,显著提升了财务处理效率,最终可基于数据挖掘技术辅助村级党组织进行科学决策;另一方面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透明度。该模式还能通过信用评估体系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有力支持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乡村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
(五)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要义。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优化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其通过降低金融服务使用门槛,提升农民金融知识水平,帮助农户更科学地进行资产管理和资源配置,最终实现收入增长。以互联网货币基金为例,其操作便捷、收益稳健的特性,为农民提供了传统储蓄之外的新型理财选择,促进了农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转型。在风险管理方面,数字化的保险及衍生金融工具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这些创新金融产品通过分散农业经营风险,有效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为农户持续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金融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数字普惠金融的资源整合、风险管控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显著提升了乡村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增强了农户的经济自主权,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持久动力。数字普惠金融不仅改善了农民的金融行为特征,还通过构建多元化的收入渠道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金融支撑。
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现实困境
(一)基础设施瓶颈。在农村地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瓶颈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其主要体现在数字鸿沟以及农户数字素养不足这两个相互关联的层面。
1、数字鸿沟问题。在信息时代,数字鸿沟源于不同群体获取和使用信息技术的差距。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背景下,数字鸿沟主要体现在网络覆盖不足和设备普及率低两个方面。尽管农村网络建设已取得显著进展,但部分偏远地区仍存在信号弱或无覆盖问题,阻碍了移动支付、线上信贷等数字金融服务的开展。同时,受经济条件限制,许多农村居民难以购置或更新智能手机、电脑等设备,智能设备普及程度较低;现有设备性能不足也导致操作卡顿、功能缺失等问题,严重制约数字普惠金融推广。
2、农户数字素养不足。数字素养是指有效运用数字技术和信息进行沟通、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能力。农村地区农户数字素养普遍偏低,尤其缺乏金融科技应用能力:一是对区块链、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概念及操作认知不足,影响其对数字金融产品的判断;二是操作技能欠缺且安全意识薄弱,易出现操作失误或遭受金融诈骗;三是缺乏持续学习机会,难以适应数字金融产品的快速迭代,制约其对普惠金融的使用体验。
(二)金融排斥困境。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推进过程中,金融排斥困境依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下沉不足以及新型数字平台覆盖率不均衡这两个关键方面。
1、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下沉不足。我国农村金融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从机构布局来看,涉农金融机构类型单一,以农信社、农商行等传统机构为主,难以满足农户多元化需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然而,数字普惠金融下乡时依然困难重重:首先,传统机构因农村人口分散、经济活跃度低,设立物理网点成本高收益低,导致服务覆盖不足;其次,传统风控体系与农村经济特点不匹配,传统机构要求抵押物和规范财报,将缺乏抵押的、季节性强的小规模农户和农村企业排除在外;最后,传统机构数字技术应用滞后,缺乏针对农村的定制化数字产品,制约了服务效能。
2、新型数字平台覆盖率不均衡。数字技术推动新型数字平台成为农村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但其覆盖呈现显著不均衡特征:一是地域差异明显,经济发达地区因基础设施完善而覆盖率较高,农户可便捷使用移动支付、网络理财等数字金融服务,而欠发达地区甚至面临服务空白;二是平台发展失衡,头部互联网平台依托资源优势在农村地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而专注农村金融的中小互联网平台受制于资金、技术短板难以扩张;三是平台间缺乏有效协同,数据壁垒导致多平台用户体验不佳,制约了整体服务效能。这种结构性失衡使得农村数字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呈现明显的区域分化。
(三)制度性障碍。制度性障碍严重制约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突出表现为监管政策滞后与跨部门协同不足两大问题。
1、监管政策滞后。当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政策存在滞后性,难以匹配市场创新发展。一方面,针对大数据信贷、区块链金融等新兴业务缺乏明确监管规则,形成合规空白;另一方面,对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应对不足,个人信息保护等规范尚不完善。此外,监管缺位导致部分小型机构存在违规操作,但因政策不健全难以及时惩处,影响市场秩序。
2、跨部门协同机制缺失。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涉及包括金融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在内的多部门协同,然而多头管理格局导致数据壁垒严重,金融、农业、通信等部门信息孤岛现象明显,制约了风险精准评估和金融产品有效投放。同时,政策衔接不畅、各部门本位主义突出导致风险防控与产业扶持等政策目标难以协调。跨部门协同机制的缺失还体现在出现问题时联合处置机制缺位,对网络安全、金融诈骗等复合型问题存在监管真空。这种碎片化管理格局抬高了交易成本,削弱了数字普惠金融的乡村振兴效能。
三、治理路径探索
(一)基础设施强化路径
1、新型数字基建下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下沉是提升农村地区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的基础支撑。在5G网络建设方面,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偏远和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区域。一方面,通信运营商需合理规划5G基站布局,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地理环境、人口分布以及经济发展需求,拓展5G网络的覆盖广度和深度。例如,对于山区等地形复杂的农村地区,可采用特殊的信号增强技术和基站建设方式,确保信号的稳定传输。另一方面,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对在农村地区建设5G基站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激励企业积极参与农村5G网络建设。随着5G网络的普及,农村地区将能够享受到高速、稳定的网络服务,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网络基础,如支持移动支付、线上信贷等业务的高效运行。
物联网技术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中的应用也至关重要。通过在农村地区部署物联网设备,如智能传感器、监控摄像头等,可以实时采集农户的生产经营数据,如农作物生长情况、牲畜养殖信息等。这些数据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全面、准确的风险评估依据,有助于开发出更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物联网采集的农作物生长数据,为农户提供精准的农业保险产品;或者根据牲畜养殖数据,为养殖户提供更合理的信贷额度。同时,物联网技术还可以实现对农村金融资产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效率。
此外,支付终端的下沉也不可或缺。在农村地区,应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智能POS机、移动支付终端等设备。同时,还可以开发一些适合农村地区的特色支付应用,如支持农产品交易的专属支付平台,满足农村地区多样化的支付需求。
2、数字金融教育普及工程。数字金融教育普及工程是提升农户数字素养和金融科技能力的重要举措。首先,应构建多元化的数字金融教育体系。政府、金融机构、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应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各方参与数字金融教育;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开展面向农户的金融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如举办金融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学校可以将数字金融知识纳入农村地区的教育课程体系,从青少年阶段开始培养他们的数字金融意识和能力;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社区活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向农户普及数字金融知识。其次,根据农村地区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数字金融教育。对于老年农户,应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如现场演示、一对一指导等,帮助他们了解数字金融的基本概念和操作方法,提高他们对数字金融的接受程度;对于年轻的农户和农村创业者,应提供更深入的数字金融知识培训,如金融科技的应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数字金融服务实现创业和发展。最后,建立长效的数字金融教育机制。定期组织数字金融教育活动,跟踪农户的学习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育内容和方式。同时,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数字技术,开发在线数字金融教育平台,为农户提供便捷的学习渠道,使他们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数字金融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数字素养和金融科技能力,更好地适应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
(二)服务模式创新路径
1、“线上+线下”混合服务模式。从线上服务来看,金融机构应大力加强数字金融平台的建设与优化。一方面,开发功能丰富、操作简便的移动金融应用程序,涵盖账户管理、支付结算、信贷申请、投资理财等多种金融服务功能。这些应用程序需充分考虑农村用户的使用习惯和需求,采用简洁明了的界面设计和通俗易懂的操作指引,方便农户随时随地进行金融业务操作。例如,简化信贷申请流程,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快速评估农户的信用状况,提高信贷审批效率,让农户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农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推荐和精准的金融服务。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特点、消费习惯和信用记录等数据,为其量身定制适合的金融产品,如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贷款产品、小额保险产品等。
线下服务同样不可或缺。金融机构应合理布局农村物理网点,在人口相对集中、金融需求较大的乡镇和村庄设立营业网点或金融服务站。这些网点不仅可以为农户提供面对面的金融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还能承担起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的任务。例如,网点工作人员可以现场指导农户如何使用线上金融服务,解答他们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农户对数字金融的信任和使用意愿。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与农村地区的基层组织、合作社、超市等合作,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扩大线下服务的覆盖范围。代办点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可以为农户提供简单的金融业务办理服务,如小额现金存取、转账汇款等,进一步方便农户获取金融服务。
2、基于农业产业链的嵌入式金融服务。在农业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涉及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环节。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时的资金短缺问题。例如,通过与农资供应商合作,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户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或预付款融资,使农户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生产资料,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对农资的采购、使用和库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降低信贷风险。在农业生产环节,金融机构可以推出适合不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信贷产品。对于传统个体农户,可以提供小额、灵活的信用贷款,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于规模化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可以提供项目贷款,支持其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应用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此外,还可以引入农业保险等金融工具,为农户和农企提供风险保障,降低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因素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在农业产业链的下游,包括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环节,金融机构可以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经销商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如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等,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促进农产品的顺畅销售。同时,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搭建农产品交易平台,实现线上交易和支付结算,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此外,还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的方式,将金融服务延伸到农产品的终端消费市场,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三)政策支持体系完善路径
1、差异化监管政策设计。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与城市存在较大差异,农户和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具有小额、分散、风险较高等特点。因此,监管政策不能简单地照搬城市金融监管模式。一方面,对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机构,应根据其业务规模、风险状况和服务对象等因素,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小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数字金融平台,可适当降低监管门槛,简化监管流程,鼓励其创新发展。例如,在资本充足率要求上,可以根据农村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设定相对灵活的标准,以减轻其资金压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农村客户。同时,对于这些机构的业务创新,如基于大数据的小额信贷业务等,监管部门应给予一定的包容度,允许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探索和实践。另一方面,针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例如,在数据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方面,考虑到农村地区农户的数字素养相对较低,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较弱,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在数据收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明确数据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于农村金融市场中可能出现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
2、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在职责划分方面,应建立清晰的职能分工体系:金融监管机构需重点做好金融机构业务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农业主管部门应完善涉农主体生产经营信息采集机制,强化产业数据支撑;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着力提升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水平,确保金融服务网络畅通;财税部门应当制定针对性的财税优惠措施;司法机构则需加强金融法治保障,维护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协同机制建设方面,一是构建常态化的跨部门协调议事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搭建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涉农金融数据的标准化归集和高效流转。这种制度设计既能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又能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例如,金融监管部门可以获取农业农村部门的农户生产经营数据,为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提供参考;农业农村部门可以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和产品,引导农户合理利用金融资源。在加强跨部门的政策协同方面,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目标,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例如,金融监管政策应与财税政策相配合,形成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政策合力;农业农村政策应与金融政策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通过打破部门壁垒、促进信息共享、强化政策协同,可以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量,最终为农村数字金融生态建设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支撑和发展环境。
(作者单位:湖南工程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双双,段进军.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内在机理、驱动机制和实践路径[J].南京社会科学,2021(11).
[2]刘畅,刘冲,马光荣.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贷款[J].经济研究,2017.52(08).
[3]胡联,姚绍群,宋啸天.中国弱相对贫困的评估及对2020年后减贫战略的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2021(01).
[4]何锦玲,吴碧凡,张志文.数字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研究[J].福建金融,2022(07).
[5]黄倩,李政,熊德平.数字普惠金融的减贫效应及其传导机制[J].改革,2019(11).
[6]谢地,苏博.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J].山东社会科学,2021(04).
[7]刘金全,毕振豫.普惠金融发展及其收入分配效应——基于经济增长与贫困减缓双重视角的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40(04).
[8]刘同山,韩国莹.要素盘活: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05).
[9]田野,叶依婷,黄进,等.数字经济驱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机理及实证检验——基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中介效应[J].农业经济问题,2022(10).
[10]王轶,刘蕾.从“效率”到“公平”:乡村产业振兴与农民共同富裕[J].中国农村观察,2023(02).
[11]王胜,余娜,付锐.数字乡村建设:作用机理、现实挑战与实施策略[J].改革,2021(04).
[12]杨怡,吴丽玉,张齐家,等.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绿色增长的影响——兼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调节作用[J].经济问题探索,2022(06).
[13]王頔.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现实困境与进路窥探[J].科学管理研究,2022.40(04).
[14]李牧辰,余瑶懿.数字普惠金融能否影响农村教育?——基于农民收入与教育财政的分析[J].教育与经济,2024.40(04).
[15]星焱.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红利”与“鸿沟”[J].经济学家,2021(02).
[16]陈熹,张立刚.激发内生秩序:数字普惠金融嵌入乡村治理的路径优化[J].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0).
[17]段志民,袁芳杰.数字金融发展减缓农村多维相对贫困的实证研究[J].管理学刊,2024.37(01).
[18]张前程,宋俊秀,钱力.数字普惠金融与益贫式增长[J].管理学刊,2022.35(03).
[19]戴文娇.金融资源配置对乡村产业振兴的非线性影响[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22(12).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836811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