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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效能提升路径 |
| 第769期 作者:□文/孙毓娇 时间:2026/1/16 17:06:19 浏览:24次 |
[提要]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是提升审计效能、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的关键路径。本文分析协同审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指出当前协作机制僵化、标准差异、信息壁垒及结果运用不足等现实阻碍,并提出构建动态协作机制、统一技术标准、搭建智慧化信息平台及强化问责闭环等优化路径,旨在通过协同审计实现监督资源集约化、风险防控精准化与治理效能系统化,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保障。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同审计;审计效能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8月20日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化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审计监督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范风险及提升治理效能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推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联动,既能发挥内部审计贴近经营管理的优势,又能借助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形成“1+1>2”的监督合力。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效能提升必要性
(一)整合监督资源,避免重复审计与审计盲区。国有企业业务链条广泛,涵盖生产、销售、投资等多个领域,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自为政,易在部分业务环节出现重复审计,而在交叉领域形成审计盲区。鉴于内部审计对企业运营流程熟悉,外部审计具备更广泛的行业视角,二者协同作业能合理分配审计资源,内部审计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常态化监督,外部审计聚焦重大项目、复杂业务及政策执行情况审查。当面对涉及多个部门、多种业务类型的综合性项目时,通过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工作协同,可构建全面且无重叠的审计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率,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应对复杂经营环境。在全球经济形势多变、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的复杂经营环境下,国有企业面临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等多重挑战。内部审计作为企业风险防控的重要机制,虽然能够有效识别企业内部管理漏洞,但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方面存在一定局限,特别是对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行业竞争格局演变等外部风险的敏感性不足。相比之下,外部审计凭借其专业的市场洞察力和对行业规范的深刻理解,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具前瞻性的外部风险预警,从而有效弥补内部审计在外部风险识别方面的短板,形成优势互补的风险防控体系。为有效应对复杂经营环境带来的风险,国有企业应构建“外敷内服”的审计协同工作体系,在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对企业运营精准把握的同时,积极与外部审计对接,利用外部审计对行业洞察和市场经济的宏观视角对企业进行“望闻问切”,借助内外部审计定期联合开展风险评估的契机,分析内外部风险因素及其相互影响,制定更加全面的风险防控策略。
(三)强化治理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目标,而高效的企业治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能够对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外部审计则以独立第三方视角,对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二者协同可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治理体系,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管理中的低效环节和潜在问题,外部审计通过对财务状况的审计,确保国有资产核算准确、运营合规。在二者协同模式下,国有企业能更清晰地把握企业运营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堵塞管理漏洞,进而强化治理效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效能提升可行性
(一)技术方法趋同,奠定协同基础。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均面临着海量数据处理的挑战,由此催生出数据挖掘、智能分析等技术方法,并得到了广泛应用,使二者在技术层面呈现出显著的趋同性。内部审计通过搭建风险预警模型,能提前识别经营管理中的潜在问题;外部审计则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可快速筛查财务数据异常。当内部审计建立起涵盖业务流程、财务数据的审计数据库时,外部审计便能直接调用其中的结构化数据,利用自身擅长的数据分析工具进行深度挖掘,二者技术方法的共通性为数据共享、协同作业创造了条件,使得审计资源整合与效率提升成为可能。
(二)制度框架逐步完善,提供政策保障。随着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的不断健全,国家及企业层面相继出台一系列规范审计工作的制度文件,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作业构建起清晰的制度框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政策引导下,企业明确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职责,同时对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提出要求。为实现审计目标的一致性,企业在制度设计中专门设置内外部审计协同条款,规定双方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审计计划、工作底稿等资料。如此制度化安排,使得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协同过程中有章可循,能有效避免职责不清、沟通不畅等问题,从制度层面保障协同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实践案例积累经验,验证协同成效。多地国资监管部门推行的“联合进驻审计”模式表明,当内外部审计团队共享风险评估结论并交叉复核审计证据时,关键控制节点的覆盖完整性与缺陷认定准确性均呈现正向联动效应。浙江省舟山市审计局在国有企业审计中,积极实践审计监督与纪委监委巡察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国资部门监督“三协同”,内部审计部门先行完成的穿行测试结果为外部审计锁定高风险交易提供了路径指引,而外部审计运用的行业对比分析法则反向优化了内部审计的价值链评价模型,此类实践形成的“计划共商-资源共享-结论互认”操作范式,有效验证了协同机制的边际效益。部分央企集团建立的审计整改协同平台,通过将内部审计的持续跟踪功能与外部审计的独立验证功能进行流程嵌套,使缺陷整改率提升至制度设计要求的目标区间。
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效能提升的阻碍
(一)协作机制僵化,缺乏动态调整能力。国有企业传统科层制管理架构下,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因隶属不同管理体系,建立的协作机制多基于固定流程与静态协议,难以适应企业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为满足合规性要求制定的协作流程,固化了双方沟通的模式,通常依赖定期会议、标准化的报告等方式进行沟通,缺乏动态、高效的信息共享;审计重点的调整则常常滞后于市场变化,未能及时根据市场宏观经济的波动、行业政策的变化调整审计方向;在面对突发审计任务或重大风险事件时,无法及时响应并调整分工,导致审计资源错配与重复作业。当企业战略转型、业务拓展涉及新领域审计需求时,既定的协作机制既无明确的责任划分补充条款,也未设置动态调整的触发条件,使得内外部审计力量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制约协同审计效能提升。
(二)审计标准差异,导致结论冲突与信任危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受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行业监管规范双重约束,外部审计则遵循国家统一审计准则与市场通用规范,两套标准体系在审计程序、证据认定、风险评估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外部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要求较高,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与管理效率考量,部分审计程序简化处理,由此产生的审计结论分歧易引发双方对审计质量的质疑。当内外部审计对同一经济事项采用不同评价标准时,不仅影响审计结果权威性,还会削弱彼此间专业信任,增加沟通协调成本,阻碍协同审计工作推进。
(三)信息共享不足,沟通渠道不畅。国有企业庞大的组织架构与多层级管理模式,使得内部审计部门掌握的经营数据、业务流程等信息存在部门壁垒,外部审计机构在获取企业核心信息时面临权限限制与流程障碍。企业虽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但在实际运行中,出于数据安全与商业秘密保护考量,部分关键信息需层层审批方可调取,审批周期长、流程繁琐,严重影响审计工作时效性。外部审计机构为获取完整审计证据,需反复与企业内部多个部门对接。因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信息传递过程中易出现遗漏、偏差,导致审计信息不对称,难以实现内外部审计资源高效整合。
(四)结果运用不力,整改问责流于形式。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成果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决策,外部审计结果则侧重于满足监管要求与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两种审计结果运用方向的差异,使得协同审计成果缺乏统一应用标准与落实机制。企业管理层对审计结果重视程度不足,整改责任未有效分解到具体部门与人员,导致整改工作敷衍应付、避重就轻。当内外部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涉及部门利益调整或管理层责任追究时,相关部门往往以客观条件限制、历史遗留问题等理由推诿,企业缺乏刚性问责制度与后续监督机制,无法形成整改闭环,审计成果难以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提升的实际举措。
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效能提升优化路径
(一)建立动态协作机制,优化资源分配模式。面对国有企业复杂的经营环境与多变的战略需求,需构建动态协作机制以优化资源分配。其一,企业应依据自身业务范围与风险特征,制定协作机制的动态调整规则,例如当企业涉足新兴业务领域时,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初期就联合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划分审计重点与责任范围,确保审计力量精准投放。其二,搭建实时沟通平台,打破传统按部就班的协作模式。内部审计人员可定期向外部审计机构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异常经营线索,外部审计则反馈在遵循市场规范下对国企特殊业务的审计要求,双方借助线上会议、即时通讯工具等保持高频互动,实现信息的敏捷流通,为动态调整协作策略提供支撑。其三,企业需引入项目管理理念,优化审计资源分配。针对大型审计项目,成立联合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凭借对企业内部流程的熟悉负责前期资料梳理与基础数据核实,外部审计运用专业优势开展深度财务分析与合规审查,按项目进度灵活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提高整体审计效率,避免资源闲置与重复投入,契合国有企业降本增效的管理诉求。
(二)统一技术标准与评价体系,弥合目标差异。弥合国有企业内外部审计目标差异的关键在于统一技术标准与评价体系。一方面,要搭建标准融合框架。内部审计部门应梳理现行内部管理制度中的审计规范,提取与企业战略、风险管理紧密关联的核心要点;外部审计机构则梳理国家审计准则与市场通用规范中适用于国企的要求,双方共同研讨制定统一的审计操作手册,搭建框架下的审计方案、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明确审计重点、审计证据收集标准、风险等级划分等关键要素,确保在审计实践中尺度统一。另一方面,构建联合评价体系。针对同一审计项目,设定涵盖财务准确性、风险防控有效性、合规性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赋予不同权重。内部审计从企业运营优化视角评估审计发现的问题对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影响程度,外部审计则从监管合规角度衡量问题整改对公众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效果,综合打分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三)构建智慧化信息平台,打通数据壁垒。为有效解决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间信息共享不足的问题,构建智慧化信息平台是重要举措。其一,国有企业应基于自身庞大的组织架构与多层级管理模式,开发集成化的审计信息系统,该系统要具备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等功能,能够将内部审计掌握的经营数据、业务流程等信息进行整合,同时预留外部审计数据接口,方便外部审计机构接入获取相关信息。在数据安全方面,采用分级授权访问机制,依据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需求与权限,设置不同层级的数据访问权限,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关键信息,通过加密传输与脱敏处理,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缩短信息调取审批周期。其二,引入区块链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确保审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内部审计部门将日常审计数据实时上传至区块链平台,外部审计机构可随时获取更新的信息,减少因信息传递导致的遗漏与偏差,实现内外部审计信息的实时同步与高效整合,为协同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四)强化结果运用与问责,形成监督闭环。鉴于国有企业内外部审计结果运用方向存在差异、整改问责流于形式的现状,强化结果运用与问责机制建设迫在眉睫。一方面,国有企业管理层需牵头制定统一的审计结果应用标准,明确内外部审计成果在企业管理决策、监管合规等方面的具体应用方式与范围。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重要程度与影响范围进行分类,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将整改责任明确分解到具体部门与人员,规定整改期限与验收标准。另一方面,建立刚性问责制度,对整改工作敷衍应付、避重就轻,以及以客观条件限制、历史遗留问题等理由推诿整改责任的部门与人员,依据相关制度进行严肃问责。
综上,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是提升审计效能的必然选择,通过动态协作机制、统一标准、智慧平台及问责闭环等路径,可实现审计资源整合与治理效能提升。随着数字化转型深入,区块链、AI等技术将推动协同审计向智能化发展,需紧跟《“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强化数据驱动与跨领域协同,构建更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单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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