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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广东省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研究
第772期 作者:□文/陈秀枝 时间:2026/3/1 14:32:23 浏览:21次
  [提要] 农村三产融合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路径,与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以广东省为例,探讨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内在耦合协调机制,基于相关数据,运用综合赋权法与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广东省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耦合协调度从2014年的中度失调提升至2023年的优质协调。然而,乡村振兴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仍面临短板,未来需进一步优化政策和资源配置,提升协同发展效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迈向更高水平。
关键词:广东;乡村振兴;三产融合;综合赋权法;耦合协调度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对策探讨”(编号:2022WTSCX172)阶段性研究成果;2023年度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重点项目:“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机制与路径研究——以广东省为例”(编号:YJ2330)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置于国家发展的重要位置,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下简称“农村三产融合”)作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激发乡村内生活力的关键路径,被赋予全新的时代使命。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经济大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广东省在探索农村三产融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融合深度、协调机制与发展可持续性等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在广东省开展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研究,不仅是对国家战略的积极响应,更能够为全国同类地区,尤其是经济先发区域的乡村转型与振兴提供宝贵的“广东经验”与模式借鉴。
一、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内在耦合逻辑
(一)产业兴旺:价值重构与业态创新。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耦合的核心是产业系统的价值重构与业态创新。从价值链重构的角度看,农村三产融合有效破解了传统农业在“微笑曲线”中的低附加值困境,通过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推动初级农产品向精深加工、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实现价值增值和效益提升。例如,2023年广东茂名荔枝产业通过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实现产值超过120亿元。从业态创新的角度看,农业与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催生了多种跨界融合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不仅拓展了农业的多元价值,更重塑了乡村产业发展模式。产业兴旺则为农村三产融合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生态宜居:生态农业与绿色发展。农村三产融合注重生态农业的发展,通过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还为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提供了优质原料,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例如,广东省连南县建设“稻鱼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辐射带动农户1万余户,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0%。农村三产融合通过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有效促进了生态宜居建设,实现农村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形成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发展格局。生态宜居建设则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推动农业向生态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促进农村三产融合中的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功能拓展。
(三)乡风文明:文化嵌入与价值认同。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精神支撑,也是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文化保障。乡风文明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基因和地域民俗特色是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资源,挖掘和利用这些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和乡村旅游项目,能够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反过来,农村三产融合通过经济效益反哺文化保护,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了持续发展的动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能够带来新的发展理念,通过引入现代产业理念和市场思维,促进农村文化的繁荣和乡风文明的进步。同时,农村三产融合也带来了丰富的文化元素,既能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也能创造经济价值。此外,生态农业推行的绿色食品认证,能够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和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有力推动经济效益与文明素养的同步跃升。
(四)治理有效:协同共治与数字赋能。农村三产融合推动了农村治理模式的创新,治理体系的完善又为产业融合发展创造了制度环境,二者形成良性循环和协同发展。农村三产融合打破了传统乡村治理中单一行政主导的模式,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格局,提升了农村治理效能。农村三产融合过程中,通过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仅保障了农民在三产融合中的参与权和收益权,还增强了农民对乡村振兴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同时,智慧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例如,温氏模式通过“公司+农户”等创新模式,2024年带动合作农户4.3万户,户均收益约26.63万元。
(五)生活富裕:利益共享与福祉提升。农村三产融合通过就业扩容、创业孵化、利益共享等多元渠道,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与此同时,农民消费能力与需求的升级又反向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向品质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的循环发展态势。农村三产融合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的发展,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农村三产融合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农村三产融合带来的经济效应直接转化为改善民生的现实动力,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升级,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为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可靠性,综合考虑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数据的可得性和数据分析的有效性,选取样本时间区间为2014~2023年。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广东统计年鉴》《广东农村统计年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以及农业农村部网站、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阿里研究院网站等,个别年份缺失的数据采用均值法计算得到。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构建农村三产融合指标体系时,应当体现农村三产融合行为的深度与广度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所带来的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参考产业融合相关理论,借鉴冯伟等的研究成果,本研究从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拓展、农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融合发展的经济社会效益4个维度进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表1)
构建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应全面、精准地体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相关政策文件,本研究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维度构建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表2)
(三)模型构建
1、综合赋权法:基于AHP-熵值法的组合权重确定。为克服单一客观赋权法的局限,本研究采用综合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将体现政策导向的层次分析法(AHP)与反映数据客观变异程度的熵值法相结合,使权重分配既符合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又能捕捉实际发展中的动态信息。
第一步,基于AHP法确定各项指标的主观权重Ws。邀请15名农业研究领域的专家,依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与农村三产融合的政策导向,对各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构建判断矩阵。采用几何平均法综合专家意见,形成综合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CR<0.1)后,计算得到各项指标的主观权重Ws。
第二步,基于熵值法确定各项指标的客观权重Wo
首先,对原始数据矩阵进行无量纲化标准处理,为了避免无量纲化标准处理后的数据出现“0”值的情况,公式中加上极小值0.0001作为调整项。
正向指标的标准化处理公式为:
X′ij=■+0.0001
负向指标的标准化处理公式为:
X′ij=■+0.0001
其次,计算第j个指标的熵值:
ej=-■■(pij×lnpij)
其中,pij=■
最后,计算第j个指标的信息效用值:
fj=1-ej
进一步得到各指标的客观权重:
Wo=■
第三步,计算各项指标的综合权重Wj。为平衡政策导向与数据客观性,采用线性加权法合成主客观权重。经研究小组与专家共同论证,认为政策导向与客观事实在本研究中具有同等重要性,故取主观偏好系数θ=0.5。综合权重计算公式为:
Wj=θWs+(1-θ)Wo
2、耦合协调度模型。耦合协调度模型是分析事物之间动态协调发展水平和耦合关联程度的重要工具。基于此,本研究引入物理学中的耦合理论及耦合系数的计算方法,构建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度评价模型。
首先计算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综合发展水平,公式为:
Uk=■(wj×X′ij)
其中,k=1代表乡村振兴系统,k=2代表农村三产融合系统。
根据两个系统综合发展水平,计算耦合协调度,公式为:
D=■
C=■
T=αU1+βU2
其中,C表示耦合度,T表示综合协调指数,D表示耦合协调度,α、β为待定系数,用于平衡两个系统的重要性。考虑到农村三产融合系统与乡村振兴系统同等重要,设定α=β=1/2。
通常情况下,耦合协调度D值取值范围在0~1之间。D值越大,表明农村三产融合系统与乡村振兴系统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越高;反之,D值越小,则说明两个子系统耦合协调性越差。
耦合协调度模型可以综合评价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发展水平,但对于二者之间相对发展状况的反映有限。本研究引入相对发展指数模型,计算相对发展指数λ,用以反映二者之间的相对发展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λ=■
本研究参考蒋辉等的研究成果,将耦合协调度的水平划分为10个等级,具体划分情况见表3。(表3)
三、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测算结果及因果关系检验
(一)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测算结果。根据耦合协调度模型,2014~2023年广东省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的具体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表4)
从总体发展态势而言,在2014~2023年期间,农村三产融合系统与乡村振兴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同步提升,为二者之间的协同演进与良性互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整个研究时段内,耦合度C值持续处于0.9以上的高位区间,表明二者耦合关联紧密。从耦合协调度D值来看,从2014年的0.2910增长至2023年的0.9442,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之间的耦合协调性显著增强,协同发展水平呈现出持续上升的态势。同时,D值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2014~2016年为失调阶段,呈现“低水平伪耦合”的特征,两系统的绝对水平较低,协同效应受到限制。在此阶段,λ值呈下降态势,乡村振兴发展相对滞后。2017~2020年为转型阶段,耦合协调度D值从0.4800上升至0.6925,两系统间的互动效应开始凸显。这一阶段,乡村振兴发展速度加快,两系统在发展水平与速度上保持高度一致,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2021~2023年为协调阶段,耦合协调度D值进入中高级协调区间。在此阶段,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系统在发展水平上均达到较高层次,两系统间呈现出高度协同、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值得关注的是,这一阶段相对发展度λ值持续低于1,这意味着乡村振兴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出现了新的短板,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支持与资源配置,以促进两个系统的均衡发展。
(二)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为避免伪回归问题,首先针对2014~2023年乡村振兴发展指数(U1)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指数(U2)开展ADF单位根检验。运用Eviews 11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后发现,乡村振兴发展指数(U1)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指数(U2)均在5%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属于平稳序列。进一步依据AIC和SC等信息准则,构建VAR(1)模型。
在VAR(1)框架下,进一步检验乡村振兴发展指数(U1)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指数(U2)的格兰杰因果关系。表5显示,原假设“U2不是U1的Granger原因”与“U1不是U2的Granger原因”的卡方统计量分别为4.37与4.08,对应p值均小于0.05,表明在5%显著性水平下均拒绝原假设。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与农村三产融合之间存在显著的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两者呈现相互促进、协同演进的动态特征。(表5)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精准支持与协同推进机制。政策支持是推动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关键保障。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广东省应进一步优化政策体系,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协同性。首先,政策制定应更具针对性和精准性,对于农业产业链延伸薄弱的地区,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投入,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发展;对于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较快的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其次,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根据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发展需求,精准配置土地、资金、人才等关键资源。在土地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保障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用地需求,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给企业或合作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资金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在人才方面,加大对农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此外,为确保政策精准度与有效性,应建立政策效果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实施效果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内容,确保政策的适应性和持续性。
(二)提升产业融合深度与产业协同效应。在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推进过程中,广东省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但仍需进一步深化产业融合的深度与广度,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首先,深化农业产业链延伸,推动农业向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拓展,继续实施“粤强种芯” “粤强农装”工程,推动种业创新与智能农机发展。其次,拓展农业多功能性,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继续做大做强“粤美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与非遗、书画、村史等文化元素融合,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和吸引力。再次,强化产业协同联动,促进农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最后,优化产业融合环境,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
(三)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与协同发展动力。科技创新是推动农村三产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核心引擎。广东省应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擎作用,构建多元协同创新体系,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能。首先,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突破种业创新、智能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其次,培育创新主体和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农民开展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企业。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培养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激发农村产业融合的创新活力。最后,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优化利益联结机制与协同共治格局。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广东省应进一步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提升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首先,创新利益分配模式,推行“保底收益+股份分红+绩效奖励”的复合分配模式,在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重点领域推行“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支持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多种要素入股,参与农村三产融合项目,增强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获得感。其次,强化企业与农民的利益绑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合作,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在此基础上,完善村民自治、法治保障、德治引领的“三治融合”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提升治理效能,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作者单位:东莞开放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周立.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产业融合和六次产业发展[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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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孔祥利,夏金梅.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价值逻辑关联及协同路径选择[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9(02).
[4]殷晓茵,李瑞光,何江南,李静贤.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实践逻辑及协调路径[J].农业经济,2022(01).
[5]冯伟,石汝娟,夏虹,耿晴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6.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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