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
|
|
| 经济/产业 |
| 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发展探索 |
| 第774期 作者:□文/史君怡 金桂梅 曹秀思 杨济达 张 庆 曾 贞 时间:2026/4/1 15:44:22 浏览:2次 |
[提要] 云南省红河州拥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有助于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通过数据整理、实地调研、部门座谈方式,梳理分析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从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创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文旅关键要素保障、构建多元化人才支撑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议,为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西南干热河谷土壤生态恢复与产能绿色提升技术模式与应用”项目课题:“干热河谷中低产田地力提升与产能协同提升综合技术体系与示范应用”(项目编号:2023YFD1901205)。通讯作者:曾贞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5年12月9日
农业文化遗产地开展乡村旅游,是实现遗产保护与乡村发展的双赢策略,具有多方面的深远意义。乡村旅游是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与活化的有效途径,乡村旅游开发被认为是农业文化遗产的“有效活化途径”,二者共同构成了“乡村经济与文化双重振兴的强力引擎”,旅游不仅能通过游客的食、行、宿、游、购、娱等活动带动服务业发展,反哺遗产保护工程,还能提升遗产地的品牌知名度与公众认可度,吸引青年人回乡创业就业,从而纾解传承人断代难题。农业文化遗产是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基础,旅游开发能直接促进遗产地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带动农家乐、特色餐饮、文创产品销售等服务业的兴起。发展旅游客观上要求并促进遗产地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的改善,旅游带来的经济收益和外界关注也提升了当地居民和经营者的环境保护意识,促使他们更加珍视和维护赖以生存的农业生态系统和乡村景观,从而推动乡村向生态宜居方向发展。
一、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一)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现状。红河州,全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与越南接壤,辖区共有13个县级区域。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目前共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项,以及纳入云南省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6项,分布于元阳、红河、绿春、金平、蒙自、建水、弥勒等7个县市,涉及水稻、石榴、古茶、甘蔗等农作物。其中,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位于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县境内,是全球首个集“世界文化遗产”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于一身的“三遗产”农耕文明典范,同时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云南省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该遗产是一项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农业生态系统,遗产地的农耕生产技术和传统文化活动均围绕梯田展开。云南元阳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云南建水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云南建水稻作梯田系统、云南弥勒甘蔗栽培系统和云南蒙自甜石榴栽培系统分别位于红河州元阳县、建水县、弥勒市和蒙自市,在2016年原农业部全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中纳入全国有潜在保护价值的农业生产系统,是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后备军,并于2023年纳入云南省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库,这5项遗产均有悠久的种植历史、高效的生态农业和深厚的文化基础,以云南蒙自甜石榴栽培系统为例,该遗产位于红河州蒙自市,当地石榴种植史已有700多年,成为了蒙自这一多民族聚居城市维系各民族和睦相处的纽带,并与蒙自市发展相互融合,形成了“城-园”互嵌的多样化种植景观格局。
(二)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资源。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县域拥有哈尼族、彝族、拉祜族、傣族、苗族、瑶族、壮族、回族等众多少数民族,是民族多样性保存完整的“博物馆”,遗产地的少数民族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民族文化,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通过熟人社会进行族内传承和族际传播,具有相对稳定的发展进路。这些县域在地图版块上接壤,通过各遗产地的点面结合与辐射,形成了红河州农业文化“鱼钩”状遗产带,这条遗产带拥有极强的农耕文明、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禀赋优势,是滇东南和红河州最重要、最活跃的文化旅游带。各遗产地充分挖掘乡土资源,创新思路举措,在乡村旅游发展道路上大胆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目前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地有元阳县新街镇、弥勒市可邑村、建水县团山村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个,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可邑村)、建水县团山村、建水西庄镇新房村、元阳县爱春阿者科村、建水县西庄镇马家营村入选农业农村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哈尼稻作梯田、“福地弥勒”休闲农业乡村游等多条精品景点线路入选农业农村部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推介。
(三)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形式。基于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地实地调研,遗产地所在县市均高度重视乡村旅游,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乡村旅游。一是强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红河州遗产地各县市高度重视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遵循“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方针,加大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以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为例,州县多渠道筹集资金近4亿元,完成遗产区老虎嘴梯田抢救性保护修复,构建了元阳县哈尼梯田智慧旅游立体化监测系统,邀请中山大学为遗产地核心村-阿者科村编制了《阿者科计划》,制定了《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年)》,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四县遗产地细化保护发展策略和支撑系统。二是丰富了乡村旅游产品。各遗产地依托当地禀赋资源,开发了多种典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在乡村旅游种类方面,元阳、红河两县分别打造了以元阳哈尼梯田、红河县撒玛坝万亩梯田为代表的田园风光型乡村旅游,绿春县围绕民族文化打造了以长街宴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型乡村旅游,弥勒、建水两县则依托区位优势、气候条件等宜居条件分别在湖泉水乡、双龙桥打造了旅居度假型等旅游产品。三是鼓励发展效益与民共享。在推进遗产传承发展过程中,各县市恪守农民主体原则,以农民为核心积极推动多元协同与惠益共享,并由此建立起形式多样的利益分配机制。如,弥勒市可邑村构建“村民参与+集体控股”产权机制,以土地入股、房屋改造、收益分红等方式增强村民参与度,构建起“人人是股东、人人有分红”的利益共同体,保障发展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元阳县构建了“内源式村集体企业主导”发展模式,将民居、梯田等入股内源式村集体企业,通过旅游分红鼓励村民保护传统民居、耕种梯田,共同发展乡村旅游,到2025年阿者科村共举行了11次分红大会,65户村民共分红287.05万元,户均分红4.4万元。
二、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发展机遇与优势
(一)较强的资源禀赋优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蒙自、建水、弥勒等7个县市作为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的核心组成县域,拥有极为丰富的复合型遗产资源体系。区域汇聚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特色资源集群,为农业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与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历史文化集群底蕴深厚。建水已成功入选《滇南最美乡愁之旅规划》,境内坐拥建水文庙、朱家花园等多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存保存完整且极具文化价值;滇越铁路沿线工业遗产(如碧色寨车站等)则留存了近代交通与工业文明的印记,为文旅融合开发提供了稀缺性场景载体;蒙自作为我国近代史上的文化重镇,西南联大蒙自分校旧址承载着深厚的教育文化记忆,与滇越铁路相关遗存共同构成了区域近代历史文化的核心标识。二是多民族文化共生生态完整。遗产带具有“汉文化为基底、少数民族文化为特色、跨境文化为补充”的多元共生格局,建水、蒙自以中原汉文化为核心底蕴,衍生出独特的滇南汉风文化形态;南部元阳、绿春等地完整保留了哈尼族传统文明体系,梯田农耕文化、民居建筑、民俗礼仪等传承脉络清晰;金平则依托边境区位优势,呈现出鲜明的跨境多元文化特征,清末“勐拉土司”遗址、蝴蝶谷自然生态文化等遗存,留存了丰富的历史与生态文化印记;弥勒境内拥有阿细跳月(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祭火节等极具辨识度的彝族支系民俗文化资源,彝族文化特色突出。三是立体生态与农业资源禀赋优越。遗产带内特色农业资源丰富,梯田红米(元阳)、蒙自石榴、弥勒葡萄酒等均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为“田园变景区、农品变商品”的文旅融合开发提供了核心支撑;从生态资源来看,区域森林覆盖率达53%,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屏边大围山原始森林等生态载体兼具自然景观价值与生态康养功能,与特色农业资源形成互补,为森林康养、温泉度假、田园观光等多元文旅业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底。
(二)较强的政策资源红利。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文旅融合发展,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形成全省“一盘棋”推动工作格局,并把乡村旅游作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1+10+3”重点产业之一,有力推动了乡村旅居、休闲度假等为主要业态的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带动农业增效、群众增收。在政策制定方面,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支持红河州开展农业领域潜在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鼓励开展跨境旅游合作,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同时,云南省先后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实施一系列促进乡村旅游行动,形成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为深化农文旅融合、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较强的市场需求。当前,云南省和红河州乡村旅游市场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的融合发展正从“浅感受”向“多元化沉浸式体验”转型。红河州乡村旅游已初步形成多元发展模式,康养旅游与休闲体育、民族医药、养老旅居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根据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统计,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各县域积极拓展,开发了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丰富了游客的消费体验,如建水县开发出特色旅游、手工体验、研学旅行、文化艺术等业态,同时,将民俗、非遗等文化元素置入紫陶为主的旅游“伴手礼”。弥勒市畅通乡村旅游产业链上下游,将农业种植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在上游强化第一产业生产,实现东风农场葡萄种植面积达2,193.33公顷,产量突破4万吨、实现经济收入2.6亿元;在下游做强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成功将东风韵景区打造为4A级旅游景区,推动农、文、康、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2024年景区接待游客134.76万人次,收入1.33亿元。元阳县发展高端帐篷营地,深入挖掘当地人文历史文化,融入哈尼族千年梯田稻作文化、建筑特色、民俗风情等元素,让游客深度感受地方文化魅力,当地康藤·红河谷帐篷营地年均出租率40%,平均房价2,980元。
三、面临的挑战
新形势下,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长期制约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综合效应还未得到有效放大。
(一)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一是乡村旅游交通可达性较差,主要体现在外部大交通衔接薄弱。云南省16个州市中仅有4个州市尚未拥有投入运营的机场,其中包含红河州,远程旅客乘飞机仍只能选择200公里外的昆明长水机场起降;元阳、红河、绿春、金平、蒙自、建水、弥勒等7个县市仅有蒙自、建水、弥勒拥有高铁站或火车站,元阳、红河、绿春、金平目前暂无运营的铁路站点。二是主干公路通达性不足。红河州乡村旅游点多位于山区,遗产带各县域乡村旅游点道路大多为三、四级道路,建水、金平等县域在旅游高峰期拥堵率达90%,严重阻碍了客流转运。三是旅游配套设施不足。遗产带每个县均存在游客集散中心、游客休息站、景区停车场等投入不足,较大程度影响了游客旅游体验度。如,建水古城特别是双龙桥至团山村一带旅游基础设施较薄弱,容纳接待能力有限,智慧旅游应用不够,还不能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和大型旅游团队、自驾游等需求。
(二)产业融合创新有待深化。当前,乡村旅游发展普遍“重资源、轻内涵”,对民族文化、历史名村、文化名人等资源,多止步于学术研究或闲置状态,文旅融合缺乏有效文化载体支撑。农旅产业结合主要围绕饮食、观光体验等初级形态,创新不足且特色不彰。受重资产、长线投资放缓影响,文旅项目投融资压力加剧,导致旅游景区开发滞后、高品质酒店建设停滞、在建项目进度缓慢、已建项目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频现。产业融合深度不足,文旅产业链条短、延伸不充分,支柱产业薄弱。虽文旅资源丰富,但旅游产品、工艺品、演艺作品转化能力有限,缺乏有市场竞争力的农文旅融合精品。例如建水县,农业文化与旅游资源挖掘浅层化,新型乡村旅游业态发展缓慢,大农文旅产业链条尚未形成,旅游与高原农业、康养、文体等跨界融合亟须进一步强化,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总体较少,难以满足大众多元化需求。
(三)文旅关键要素保障有待加强。一是融资渠道有待拓宽。乡村旅游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前期市场培育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政府投入有限,社会资本介入较少,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是当前首要任务。当前,红河州县域乡村旅游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自筹、政府财政补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产和资金入股,融资渠道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二是土地要素制约明显。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乡村旅游开发虽有《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等政策支撑,但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制,乡村旅游项目用地指标紧张,许多旅游项目难以落地实施,尤其是住宿、餐饮、停车场、体验设施等建设面临建设用地紧张、审批流程复杂等难题。
(四)专业人才有待夯实。乡村旅游与文化领域人才短板突出。旅游人才方面,现有人员以经营主体管理和在地群众为主,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专业运营、营销人才匮乏,难以运用互联网工具与策略提升效益。农业文化遗产人才方面,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保护力度较大、传承保护人才较多,但是云南元阳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云南建水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云南建水稻作梯田系统、云南弥勒甘蔗栽培系统和云南蒙自甜石榴栽培系统由于影响力较低、资源挖掘时间较短,一定程度上尚未构建起系统的保护和传承。当前,乡村旅游发展急需规划设计、创意策划、经营管理、文旅融合等复合型人才,但农村“空心化”加剧,年轻劳动力外流严重,虽有部分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返乡投身相关项目,但在对金平、绿春等县的调研中发现,总体规模有限,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突出,尤其缺乏既懂农业又懂文旅的复合型人才。
四、突围路径
积极探索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带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路径,加快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决策部署,确保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旅游实现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开发。
(一)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一是持续改善乡村设施条件。按照全域旅游标准持续完善各级交通设施沿线的旅游交通标志标识,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特别关注连接旅游景区、重点村寨的道路质量提升和景观化改造,推进城乡交通软硬件融合,确保旅游车辆安全顺畅通行。二是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与环境治理。按照A级旅游景区标准,逐步完善乡村旅游点的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母婴室、无障碍设施等。同时,着力提升农业文化遗产县域各乡村旅游区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尤其是加大对乡村旅居重点区域、重点村镇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其医疗急救、治安保障等水平,解决乡村康养、乡村旅居群体后顾之忧,打造平安景区。
(二)创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深度挖掘与活化利用文化资源。红河州农业文化遗产各县域具有独特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农耕文化、地方传说故事等,需要进行系统性普查、梳理和研究,并将这些文化元素创造性地融入乡村旅游空间规划、项目开发、产品设计中,赋予乡村旅游项目文化底蕴、艺术气质。二是创新“农文旅+”融合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农文旅+康养” “农文旅+研学” “农文旅+体育” “农文旅+艺术” “农文旅+电商”等多元融合路径,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如,结合各县域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研学旅行基地。推广“村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运营团队+在线平台”等多元主体合作模式,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村民能从产业发展中持续受益。
(三)强化文旅关键要素保障。一是拓宽投融资渠道与创新金融服务。用好用活国家、省级和州级各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产业基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乡村旅游项目特点的信贷产品,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农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试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有实力、有情怀的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与运营。规范发展乡村旅游众筹、合作社入股等融资模式。二是优化土地利用政策供给与盘活存量资源。对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优先保障,探索更为灵活的供地方式。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建立农村闲置集体资产(脱贫资产)、闲置农户住房、废弃工矿用地、闲置校舍等存量资产产权处理制度机制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示范,促进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开发利用,为民宿、餐饮、文创空间等旅游服务设施拓展资源空间。进一步明确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界定标准,完善相关用地政策。
(四)构建多元化人才支撑体系。元阳、红河、绿春等7个县市加大对乡土人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其对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乡村旅游规划设计、市场营销、运营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认知能力和水平。鼓励云南省科研院校与遗产地乡村旅游企业、合作社等联合开展人才培养,针对性地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实施专项人才引育计划,通过政策倾斜、待遇保障、事业平台等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管理人才、创意策划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和数字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青年、退休专家等群体投身乡村旅游创业创新。大力推广“乡村工匠” “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等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作者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
主要参考文献:
[1]苏明明,王梦晗,余景娟,等.遗产旅游对农业文化遗产地居民福祉的影响——以哈尼梯田为例[J].资源科学,2023(02).
[2]张永勋,李燕琴.农业文化遗产地基于旅游业的产业融合发展及其实现路径[J].旅游学刊,2022.37(06).
[3]孙业红,武文杰,宋雨新.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与乡村振兴耦合关系研究[J].西北民族研究,2022(02).
[4]张洪森,徐秋娥,陶妍,等.蒙自石榴栽培系统的历史演变、结构特征和价值[J].农学学报,2022.12(11).
[5]张朋,郑小凤.红河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J].红河学院学报,2023.21(01).
[6]施丽娟.“非遗”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前景分析[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5.46(06).
[7]崔素莹.云南乡村康养旅游资源开发路径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25(20).
|
|
|
|